安全运行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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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运行规程
编号:
GKH-DQ-001
贵州XXXX有限公司
电气安全运行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气车间
二零一六年八月
电气安全运行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编制:
XXX
校对:
XXX
审核:
XXX
审定:
XXX
批准:
XXX
编制说明及依据
本《电气安全运行规程》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2009版及国家标准、规程、规范相关条款,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若本规程与国家及行业新标准、规程、规范有抵触时,按国家及行业新标准、规程、规范执行。
目录
1、总则…………………………………………………………1
2、基本规定……………………………………………………2
3、值班工作……………………………………………………6
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9
5、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6
6、发电机、电动机的维护工作………………………………25
7、附录A倒闸操作票格式…………………………………28
8、附录B第一种工作票格式………………………………29
9、附录C第二种工作票格式………………………………31
10、附录D低压检修工作票格式……………………………32
11、附录E标示牌式样………………………………………33
12、附录F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一览表…………………34
13、附录G登高安全工具试验标准表………………………35
14、附录H紧急救护法………………………………………36
1总则
1.1为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我公司发、供、变、配、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2009版及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发挥专职安全机构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在公司的执行。
1.3本规程适用于在发、供、变、配、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所有人员。
按工作类别分:
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安装等电气装置的电气工作和靠近电气装置的的非电气工作人员。
1.4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4.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4.2具备必要的电气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学会本规程全部或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4.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4取得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气)》和公司颁发的《安全作业证(电气)》。
1.5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至少考试一次,间断电气工作连
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经重新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新工人、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但禁止单独工作。
外单位派来支援工作的电气人员,必须具备本章1.4条所列条件,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措施、周围环境状态和注意事项等。
1.6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有权立即制止。
任何违反本规程的命令不得执行,并应向发令人迅速申述理由。
1.7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除应加强教育外,根据可能造成的后果作严肃处理。
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1.8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见有关附录F)。
1.9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程与上级新规程有抵触时,按上级规程执行。
2基本规定
2.1电气设备分高压、低压两种:
高压:
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
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
安全电压系指,对地电压在50V以下者。
(GB3805-2008)
2.2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
穿上绝缘靴的操作及救护人员不在此限,但应按照触电急救法进行。
2.3当发生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切断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
2.4电气设备停电后或者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任何人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2.5生产现场的电气设备,除按“工艺岗位操作法”的规定由工艺操作工操作的项目外,均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操作工一经发现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电工,不得擅自处理电气设备。
电工接通知后,必须快速到现场处理。
2.6高于安全电压的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须可靠接地或可靠接零。
2.7工具使用及搬动
2.7.1禁止使用自己不熟悉的电气工具,禁止操作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
2.7.2在变电所、配电室或电气设备附近,禁止用钢卷尺、直尺、皮尺等进行测量。
2.7.3在110千伏院内和配电室室内搬动长大物件(梯子、管子时),应由两人放倒搬运,并保证与带电部分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8雷雨时,所有室外配电设备、架空线路以及室内架空引入线(包括引线刀闸)上的工作一律停止。
2.9电气工作人员在进入岗位前,应穿适体的劳保服装,戴工作帽,穿电工鞋,扎紧袖口,女工的头发应扎好,禁止辫子外漏和披肩发。
2.10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及其邻近处的工作,根据工作内容对安全措施的要求分为三类:
(1)全部停电的工作;
(2)部分停电的工作;
(3)不停电的工作;
2.10.1全部停电的工作:
系指在室内电气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电缆的引入线在内),且通向邻近配电室的门已全部闭锁,以及在室外的电气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电缆的引入线在内)。
室内与邻室共用的低压装置(包括母线),如果其导电部分有着坚固、封闭的遮栏或处在相当的高度,依据工作条件工作人员绝不可能偶然触及时,则可以不停电。
2.10.2部分停电的工作:
系指仅进行工作的电气设备已经停电,工作场所(室内或室外)的其他电气设备仍未停电,以及室内电气设备虽已全部停电,但不符合前条全部规定时,均称部分停电。
2.10.3不停电的工作系指:
(1)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危险的,如在遮栏外清扫过道,远离电气设备更换灯泡等。
(2)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如清扫外壳、取油样、测定导体接头温度、核相等。
2.11在电气设备上及其邻近处工作,必须遵守以下事项:
(1)有直接负责人的准确命令(工作票、电话或口头命令);
(2)一起工作,其中一人必须是熟悉和能胜任该项工作者;
(3)完成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12在易燃、易爆厂房内工作时,临时使用的开关、电器、仪表均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爆、防火的规定。
2.13工作地点应有充足的照明。
2.14在高压电缆(特别是长度超过200米的)、电容器组上工作前,必须充分放电,电容器要逐个多次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
2.15遇到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
应根据不同的火情使用不同的灭火器材。
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灭火,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水;对注油设备应使用泡沫灭火器和干燥的砂子灭火。
对配电设备、精密电子设备应避免采用干粉灭火器。
电气控制室、变电所及维护值班地点应备有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并按要求定期检验,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16在电气设备上或线路上作业时、凡有倒送电可能的,必须采取完善、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倒送电。
2.17不论工作或巡检进出配电室都必须随手关门。
变配电室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可靠措施。
各处洞口、缝隙都要堵严,并便于检修、更换电缆等工作。
变配电室应设置防鼠板、金属纱门、纱窗,并定期投放灭鼠药剂。
2.18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必须加装、完善各种防止误操作的闭锁装置。
“五防”主要指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刀闸、防止误拉误合断路器、防止带电挂地线、防止带地线送电、防止误入(或打开)带电间隔等。
所有闭锁装置不经值班调度长或电气主要负责人的同意不得退出或解锁。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需要打开闭锁装置进行测量温度等操作时,人员及所携带工具应保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身体不得探入柜内。
正确使用闭锁装置,严禁野蛮操作。
2.19变配电室应具备事故通风、正常散热及排水设施。
3值班工作
3.1值班与巡视
3.1.1公司主要的变电所(配电室)都承担着直接向用电设备供电的任务,需要经常监视、维护、操作。
凡需设值班人员的变电所(配电室),每班都不得少于两人。
值班长必须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设备,并有实际的工作经验。
3.1.2屏外独立安装、防护等级较低的高压电气设备周围应装设遮栏,遮栏高度应在1.7米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
3.1.3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任何工作。
必须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时(处理事故、测量温度、电流、定相等),应有监护人在场,并按表
(1)的要求保持安全距离。
表
(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
安全距离(米)
6—10(13.8)
0.70
20--35
1.00
60—110
1.50
220
3.00
3.1.4值班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允许单独巡视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除巡视外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3.1.5雷电天气,一般不得巡视室外高压设备。
特殊需要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针及各类防雷设施引下线。
3.1.6雨、雾天气,需要检查室外电气设备绝缘子是否有污闪现象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电气设备;大风天气不得使用伞具。
3.2倒闸操作
3.2.1所有高低压变电所(配电室)、独立变压器室、发电机小间都必须有三把钥匙,由值班负责人负责保管,定置摆放,按值交接。
一把专供值班人员日常使用;一把专供巡检人员使用;一把作应急备用,借用者必须登记,当日交回。
3.2.2倒闸操作系指一次回路设备状态的变动(运行、停止、热备等),以及随同一次回路设备状态变动时需要同时进行的二次回路变动(控制开关的拉合、保护的投入或退出等)。
倒闸操作均须有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
3.2.3电话发布命令,包括三项规范化内容:
(1)发令人使用电话发令前,先和受令人互报姓名;
(2)发令应准确、清楚、使用规范化术语及设备双重名称(名称、编号);
(3)受令人要记录命令,并复诵命令,经发令人确认无误,才算发令完毕。
3.2.4操作票的填写
应根据命令内容由操作人按操作顺序填写操作票。
填写完的操作票由操作人、监护人根据微机监控及模拟屏、接线图纸核对所填写的操作票,确认无误,并经值班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方可执行。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3.2.5操作票中应填入下列项目:
应拉合的开关与刀闸;应推入、拉出的手车开关;安装或拆除的接地线;确认刀闸或开关的位置;确认接地线是否拆除;确认负荷分配情况;安装或拆除(拉开、合上)控制回路、电压回路、合闸回路的保险(控制开关);保护的投入或退出;确认是否确无电压或测量电压等。
3.2.6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电源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
手车式开关柜停电拉闸操作顺序必须按照开关、开关手车的
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
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和操作开关手车。
3.2.7倒闸操作至少由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由业务能力较强者担任。
复杂的操作,应由值班负责人或班长监护。
涉及两个刀闸(手车)及以上的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
3.2.8处理紧急事故时许可单人操作,其他任何情况不许单人操作。
3.2.9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接地线、标示牌等。
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严禁谈论与操作无关的话题。
每操作完一项,在操作票上作一完成的记号“√”。
全部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2.10在操作过程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汇报,直至弄清后再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操作顺序。
3.2.11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或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时,晴天也要穿绝缘靴。
3.2.12雷电时,110千伏高压线路的受电、停运操作及110千伏高压线路双回路切换负荷的操作应停止。
3.2.13更换装卸一次回路熔断器的单项操作不用操作票,但应在切除电压后进行;更换装卸控制回路熔断器不可能切除电压时,应在没有负荷时进行,更换敞露的熔片或熔丝,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切除电压后进行。
3.2.14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并应在无电压时进行,并且脚下有绝缘垫或绝缘台;装卸低压熔断器要使用专用工具、戴防护眼镜及绝缘手套。
严禁带负荷装卸熔断器。
3.2.15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要记入值班操作记录簿中:
a、处理事故时
b、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本所(站)仅有的一组携带型接地线;
c、仅进行一个开关的拉、合;
d、当开关与隔离刀闸有可靠的联锁装置时,拉、合单一隔离开关的单项操作;
e、低压设备上不涉及并、解列的单项操作;
f、有可靠闭锁装置的开关手车拉出或推入。
3.2.16变电所(站)全部停电时,在操作票中只需填写断开一切可能受电一、二次的刀闸和开关的操作,其它部分的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但是送电时的操作,均须严格按填写操作票的内容和规定办理。
3.2.17操作票应编号排印,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盖“作废”印,已操作的加盖“已执行”字样。
操作票至少保存一年。
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a、停电;
b、验电;
c、装设接地线;
d、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值班人员执行。
对于无经常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停电操作人执行,并应有监护人在场。
4.2停电
4.2.1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a、施工的设备;
b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
(2)规定的设备;
c、电压在35千伏以下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安全距离虽大于表
(2)的规定,但小于表
(1)的规定,又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d、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表
(2)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
安全距离(米)
6—10(13.8)
0.35
20—35
0.60
60—110
1.50
220
3.00
4.2.2设备检修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
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刀闸拉开后无明显断开点的,应采取加锁或其它可靠安全措施。
与停电检修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高、低压两侧必须断开,防止向检修的设备倒送电。
4.2.3断开开关和刀闸的操作能源(电源、气源等),刀闸的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4.3验电
4.3.1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各侧各相分别进行验电,验电前应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
4.3.2高压设备验电,应由两人进行,其中一人监护,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
4.3.3110千伏的带电设备,在没有专用验电器又需要验电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绝缘棒代替验电器,根据绝缘棒端有无火花和放电噼啪声响来判断有无电压,但只许在干燥天气进行。
4.3.4验电器不得装设地线,如果站在木杆、木梯或木架物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许可。
且接地线与导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4.3.5表示设备已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以及经常接入的电压表指示值等,只能作为断电的参考,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
但如果指示有电,虽然开关已断开,仍要作为设备有电,严禁靠近该设备。
4.4装设接地线
4.4.1装设接地线是保护作业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后,应立即将检修的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4.4.2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
拆除接地线时的顺序于此相反。
装、拆接地线均应戴绝缘手套。
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接地线应装设在便于观察、接地良好的位置。
4.4.3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使工作范围处于若干接地线的安全保障之中。
所接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4.4.4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地线数量。
检修10米以上的母线,至少应在母线两端装设地线,检修10米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米,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4.4.5施工部分若分为几个且在电气上不相连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刀闸或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分别将靠近电源侧的部分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串接有开关或保险。
总变电所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接地线。
4.4.6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油漆应刮去,并标示出接地标记。
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入点。
室内外所有设置的接地网接入点,其接地电阻必须合格。
4.4.7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导线制成,界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做接地线或短路之用。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4.4.8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一部分或全部接地线后方能进行工作的(如测量母线、电缆的绝缘,检查开关触头同期等):
a、拆除一相接地线;
b、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c、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
以上工作必须征得值班负责人的许可,(根据地调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征得调度员的同意)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4.4.9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的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及模拟屏上的编号必须一致。
4.4.10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
4.5悬挂标示牌
4.5.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刀闸和开关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必要时动、静触头之间加装可靠的绝缘隔板(或绝缘帽)。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或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标示牌的悬挂或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4.5.2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
(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
临时遮栏与导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
(2)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标示牌。
4.5.3如因工作特殊需要,35千伏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可与带电导体直接接触,但此种挡板必须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并符合附录F的要求。
4.5.4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标示牌。
4.5.5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标识绳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
”标示牌,标示牌必须面向围栏里面。
4.5.6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4.5.7在室外物架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标示牌,此项标示牌在值班人员监护下,由工作人员悬挂。
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或梯子上,悬挂“从此上下”标示牌。
在邻近其它可能误登的架物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标识牌。
4.5.8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标示牌。
4.6绝缘挡板
4.6.110千伏及以下电气设备检修时如不能装设接地线(如低压配电装置上)、安全距离不允许装设接地线或接地线直接妨碍工作时,允许使用绝缘挡板。
绝缘挡板应安装在作为明显断开点的所有可能来电侧的刀闸上,以隔开动静触头。
同时将该刀闸的操作把手用安全锁(或机构锁)锁住。
4.6.2在10千伏以下的下列设备上工作时,将设备停电,在母线侧刀闸及可能来电的刀闸上,安放绝缘挡板并锁住操作把手后,允许不再挂接地线:
a、当母线刀闸被钢板隔离在开关柜顶上时,自开关以下至电动机回路上的工作。
b、检修线路开关柜(隔离)的开关,线路停电后,该开关两侧刀闸均在工作地点且与开关以钢板或墙隔开的;
c、仅在高压设备附近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部分停电者。
4.6.3高压设备加防绝缘挡板,必须由两人进行,戴绝缘手套,并在断开电源后验电,再加防绝缘挡板。
事先应详细检查绝缘挡板有无破损、污物,并擦灰除尘。
4.6.4绝缘挡板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与绝缘强度,绝缘挡板的尺寸应能覆盖三相刀刃。
绝缘挡板应定期试验并符合附录F的要求。
4.6.5加装绝缘挡板或加安全锁的刀闸操作把手上仍要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4.7防止反送电
4.7.1“反送电”事故后果严重,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发生。
容易发生“反送电”的情况主要有:
1、通过联络反送电;
2、经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由低压侧反送;
3、事故照明、重要动力负荷的自动切换;
4、临时线路串接。
5、属于本段(10kv或0.4kv)或本装置的某一用电设备但不属于本段(10kv或0.4kv)或本装置供电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
4.7.2为防止反送电,必须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对联络线两端的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对变压器必须依次从高、低压两侧断开;对电压互感器依次取下一、二次侧保险及拉开一、二次侧开关(控制开关);对双电源自投装置(如事故照明双电源自动切换)停用自投装置,并取下备用主、控回路保险,拉开主、控回路开关、刀闸等且把备用电源线从装置接入点取下,用绝缘措施分相绝缘包扎好放在安全的位置;对各分变电所的低压盘柜全停电时,还应该将事故照明备用电源回路拆下来,完全脱离高、低压盘柜系统;对临时电源线要按规程要求接线,不得任意乱接。
4.7.3为防止反送电,检修设备的电源侧仅有一把刀闸断开点的,此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必须加锁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5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5.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
a、工作票制度;
b、工作许可制度;
c、工作监护制度;
d、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5.2工作票制度
5.2.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有四种方式:
a、填写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
b、填写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C)
c、填写低压检修工作票(见附录D)
d、口头或电话命令。
5.2.2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
a、高压设备上工作需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b、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5.2.3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
a、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