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职工调动管理办法WORD12页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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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职工调动管理办法WORD12页Word格式.docx

包括由工程局统一调配人员在局属单位之间的调动、一般人员在单位之间的调动、局机关人员调动、以及国际工程项目人员的调动。

第二、局外部调动。

包括外单位调入工程局人员的调动、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包括技校生)的招聘;

以及调出工程局人员的调动。

四、职工调动程序

(一)局内部调动

1、局统一调配人员。

经组织研究决定在局属单位间的调动,由局人力资源部下达“职工调动通知”,调出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依据“通知”要求通知其本人办理工作移交和调动手续,并持人事、党、团、工会、工资、各项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等关系(以下简称各类关系)到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部等相关部门换转手续。

被调动人员完成关系换转手续后,持各项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调入单位报到。

2、一般人员在局属单位之间的调动。

调入单位应采取先商调后调动的方式,先发商调函征得调出单位同意,办理完工作移交后,职工本人再办理正式调动(或借调)手续,并持各种关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调入单位报到。

职工本人提出在局内部单位之间调动的,必须持本人书面申请及调入方单位的商调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办理完工作移交及正式调动手续后,方能持各类关系离开单位,到新单位报到。

(二)调入工程局

1、凡根据需要从外单位调入工程局工作的人员,必须先报经工程局同意,由人力资源部向对方单位发送商调函,对方单位同意调出的,由局人力资源部审查档案和面试合格,报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再办理调动。

2、新招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由各单位报送需求计划,局人力资源部根据全局各类专业人力资源配置状况,制订招聘计划,经工程局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招聘,报到后根据各单位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

各单位经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在局电大、技校招收的学生由各单位按临时用工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并进行管理。

(三)调出工程局

调出工程局人员,首先由本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工程局审批同意的,由局人力资源部下达“职工调动通知单”,局属单位依据“通知”要求通知其本人办理调动手续,将其各类关系转入局相关部门,职工持各种关系到局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其各项关系及人事档案等随之经局相关部门转出,局社会保险事业部依据局人力资源部开据的人事关系和调入单位开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通过省社保局对其养老保险关系办理转移。

五、职工调动管理

(一)内部人员调动管理

1、局机关部门新进人员由各部门或局人力资源部负责推荐,经局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主管局长同意后,报经局长审核同意。

局机关原则上不直接录用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采取从二级单位抽调的办法。

抽调的专业技术、管理类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在基层单位工作两年以上,表现优秀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抽调人员采取“先试用”的原则,试用期分别为专业技术、管理类岗位三个月、其它岗位六个月。

试用期满后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待时机成熟时,局机关人员将采取竞聘上岗,具体办法后定。

2、对于工程局决定的局属单位的撤分、合并,原则上按照“人随资产走”,合并、撤分的单位应在单位资产等办理移交之前,首先做好职工各项社保费用的上缴、工伤等遗留问题的处理以及人员的安置、划分工作。

人员的安置、划分需报局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

(二)外部人员调动管理

1、政策性接收安置的退伍军人,由局人力资源部根据全局用人情况提出安置意见,报经局主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安排,并按局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2、工程局招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不含技校生)的各类关系介绍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对毕业生的培养、聘任、职称评定及培训等各项管理工作。

3、副处级及其以上职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调出我局的须经局务会讨论或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的由局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其他人员调出我局的,直接由局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办理调出手续。

4、凡涉及局技术机密和保密岗位以及其它重要岗位任职的管理干部提出调动(辞职)的,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应提前三个月向局人力资源部提出调动(辞职)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辞职)手续。

5、对因夫妻分居提出调入我局的,凡符合局劳发[2002]44号规定条件要求的,经工程局研究同意的,可予调入我局照顾解决;

职工要求调出我局,为避免造成新的夫妻分居,凡夫妻双方均在我局工作的,按照“同去同留”的原则,建议同时商调,同时办理调动手续。

(三)国际工程人员调动管理

调往国际工程项目工作的人员,首先由项目部提出用人具体计划,国际工程部可根据所掌握的人员情况直接向项目部推荐,如国际工程部所掌握人员情况不能满足项目部人员需求,则由局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向国际部推荐合适人员。

人员名单经项目部确认返回后,由局人力资源部向拟调人员所在单位下达书面通知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待出国日期确定后由国际工程部通知局人力资源部下达“职工调动通知单”,将其各种关系转入局相关部门换转后转入项目部,其中人事关系、劳动合同转入局国际工程部统一管理。

国际工程项目工作人员回国的安置根据“从哪来到哪去”的原则。

具体按照《水电五局国际工程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执行。

(四)外部借调人员管理

借调是指因单位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借用人员情况。

分为我局借调外单位人员以及外单位借调我局人员。

1、我局借调外单位人员必须是我局紧缺的具有特殊专长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局属单位(部门)将借调人员及其原单位基本情况等以书面形式报局人力资源部审批并报局主管领导同意后,局属单位方能与借调方单位和借调人员个人协商具体事宜,并签订借用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借调期限以及双方在借调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借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期限届满需继续借用的可续签协议。

2、外单位通过工程局借调的我局人员,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的,借调人员的各类关系转入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并按规定借调方与我局签订借用协议。

借调方各项管理费结算至局财务部,由局财务部向局社会保险事业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其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帐户手册的上帐及卡片的管理。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满前与局人力资源部联系其本人各项费用的结算和上缴情况,并负责向借调单位联系追回相关费用。

局属各单位自行办理的借调至外单位的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应签订借用协议,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

(五)关于职工调动中存在的问题处理

1、因受处分的职工提出工作调动申请的,留用察看的由原单位将处分情况介绍到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对其继续执行处分;

受经济处罚的职工提出工作调动申请的,须缴清所有罚款后方能调离。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1职工个人在单位的欠款未清理完毕的;

2项目部领导及相关人员负责的与业主方结算、索赔、竣工资料等经营活动未全部完成的;

3参与本单位诉讼或经济纠纷案件未结案的当事人;

4与分包方、供货方等相关方债权债务未清理完毕的。

上述情况人员如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岗或到其他单位工作,给本单位和工程局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其本人及接收单位的责任。

3、职工在待岗期间提出局内部工作调动申请的,如单位不同意的,应及时安排其上岗;

职工提出调动申请三个月后仍不能安排上岗的,应同意其调动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4、职工曾经由单位出资进修培训的,按照培训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以及调出工程局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未满调出的,须按合同约定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5、调出各单位的职工务必在离职前归还其所使用的公物、办公设备、文件资料、图书以及借用的公款等。

并持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开据的“职工调出循环单”分别到各部门结清手续后,方能办理调出手续。

6、调动通知中必须明确职工调入的起薪日期。

调入单位起薪日期按发出调动通知时间(或商调审批同意时间)的下月一日起算,且应与各项社会保险转移的起保日期一致。

其中,对招聘进我局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凡在15号之前报到的从当月1号起薪;

16号之后报到的从当月16号起薪。

劳动报表中依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根据职工调动起薪日期在当月报表中反映人员的增减变动情况。

社会保险关系的增减变动按局社保发[2003]15号文有关规定填报。

7、职工调动过程中,其劳动合同随着本人工作单位的变更而随之转移或解除。

8、通过工程局借调到外单位的职工在借调期间的职称评定、档案薪资调整及各项关系的延续办理工作由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调往国际工程项目的我局职工的职称评定、各种取证培训等由局国际工程部负责通知落实。

六、本办法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过去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属工程局。

附:

1、职工调动通知单

2、职工调出循环单

3、内部职工调动商调函

4、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

 

附件一:

第一联存根

职工调动通知单

()职调字号

因,经研究决定调你单位同志到工作,请予办理调动手续,将其各项关系转入。

并通知其本人务必于月日前到报到并办理调动手续。

起薪日:

年月日

……………………………………………………………

单位留存:

年月日

附件二:

职工调出循环单

同志,经组织决定你被调往工作,请与有关部门及时结清借用的公款、公物、图书、资料、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等。

年月日

本部门

办公室(信息中心)

财务部

工程管理部

工会

物业管理部

机电物资部

社保部

质量部

局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

附件三:

内部职工调动商调函存根

()商调字第号

因工作需要,拟商调单位职工来我单位工作。

调动方式:

□正式调动□借调,借调期限:

…………………………………………………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内部职工调动商调函

()商调字第号

因工作需要,拟商调你单位职工同志来我单位工作。

妥否,请回函。

调出单位意见(签章):

附件四:

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

局社保内转字第号

兹介绍等位同志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到你单位,请按有关社会保险缴纳规定执行。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社保号

医保号

本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调入单位起保日期

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1

2

3

4

5

附转移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手册一本、卡片一张

经办人:

注:

1、在“调入单位起保日期”栏中所有转移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起保起日期必须相同。

2、对转移职工有未参保的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在“备注”栏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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