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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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确证实验室、消毒产品检测实验室、化学品毒性鉴定实验室、农药登记卫生杀虫剂药效实验室。
中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组织开展各项疾病控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卫生系统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抗非典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防病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80余个,被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XX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委所属事业单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其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村官|选调生|教师招聘|银行招聘|信用社|乡镇公务员|各省公务员|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省高校就业信息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
济南市经十路16992号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
报名材料:
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②《山东省疾控中心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证明材料;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XX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④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面向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合计100分。
其中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公共卫生专业知识,分值30分;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分值分别为30分、10分、10分、10分、10分。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考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中心网站及时公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
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村官|选调生|教师招聘|银行招聘|信用社|乡镇公务员|各省公务员|
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XX〕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19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个7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中心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工资福利以及中心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篇二: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山东省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卫中业务字〔(: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20XX〕28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委直有关单位、高校附院,济南军区有关单位:
为开展好全省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共同制定了《山东省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XX年11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山东省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
专项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XX〕1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XX〕38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下同)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发展,加强中西医合作,提升服务能力,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和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确定联合开展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
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的
通过开展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开展中西医协作,丰富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在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中医药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构建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体制。
二、行动范围
全省各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含军队系统相关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建设
1.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并配备中医类别医师。
中医临床科室应为带有全科性质的医院一级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能够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中医药服务。
根据中医药业务工作的需要,积极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
2.紧密结合医院的发展重点和优势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形成特色和专长。
3.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与中医治疗相结合,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服务。
(二)加强中药房建设
1.按照《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临床需要配备中药储存、调剂、煎煮、临方炮制等设备,能够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2.执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
加强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管理,严格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建立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对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指导临床合理使用。
(三)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
1.制定中医药人才配置、梯队建设方案及人才培养激励制度。
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等方面,做到中医药人员与西医药人员同等待遇。
2.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强化中医药基本功、提升中医药临床技能,加强对西医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开展中西医交流与协作。
3.通过临床跟师、名中医工作室等方式,积极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
4.组织开展西医人员和中医临床科室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指导非中医人员合理应用中成药,积极应用中医适宜技术。
(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
1.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
建立并落实中西医相互会诊转诊、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中西医共同参与卫生应急、中西医相互学习交流等制度;
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或优势环节,明确中医药参与治疗的方案。
2.围绕医院重点专科和优势学科领域,选择部分重大疾病为切入点,以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攻关为原则,联合本院中医临床科室或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共同组建中西医临床协作组,开展临床协作,整合中西医各自优势形成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解决治疗难点,提高临床疗效。
3.针对临床上单纯的中医或西医治疗效果都不明显的疑难病、急危重症等疾病,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进行联合攻关,开展中西医结合防治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以及中药的研发等。
(五)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
1.结合临床需求,积极开展多学科参与的中西医结合科学研究,在药物研发、基础研究、诊疗方案等方面取得突破,提高学科和专科发展水平。
2.将中医药科研纳入医院科研工作计划中,在配套经费和设施设备等方面为中医药科学研究创造支撑条件。
建立科研保障制度,保证中医、西医科室同等对待,协调发展。
篇三:
20XX山东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招聘简章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20XX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简介
在山东省立医院放射科基础上,1975年3月19日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成立,是省卫计委的直属事业单位,现已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医学影像省立医院院内,担负着省立医院放射科任务和全省乃至周边地区的医学影像指导、会诊中心的任务。
我所现有职工210人,其中高级职称110人,中级职称90人,有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4名(山东大学医学院、泰山医学院、潍坊医学院)、硕士生导师48名,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4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泰山学者岗位”特聘专家1名,在省级专业学会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的有12人。
下设15个业务科室和10个职能科室。
其中,“神经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为山东省医药卫生行业重点学科,20XX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村官|选调生|教师招聘|银行招聘|信用社|乡镇公务员|各省公务员|
年11月份,“神经放射学”专业被山东省委组织部设立为“泰山学者岗位”。
20XX年,“山东省心脑血管疾病诊治重点实验室”在我所设立。
建所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出版专著47部,鉴定科研成果69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26项,获国家级专利24项。
我所现己拥有百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50余台(套),千万元以上设备10台(套),固定资产逾3亿元,始终保持着拥有世界最先进水平的仪器设备,是两个“全国实用介入技术推广培训中心”之一。
先后被授予“省直文明单位”、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卫生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先进集体”、“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省总工会“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国妇联“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省妇联“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20XX年12月份,我所被山东省文明办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XX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委所属事业单位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3名。
招聘岗位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网站”(http:
//www.medimg.org/)等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人事科(山东省济南市经五路324号)
2、应聘者请登陆相关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
2)(附件3)(寄)至招聘单位。
由人事科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