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深圳市关内关外一体化建设经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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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本思路。

坚持“六个突出”,即:

突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突出改善民生,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突出战略性、前瞻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

突出国际化、现代化,大力推动深港合作;

突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定位,加快推进珠三角一体化;

突出改革创新的经济特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勇于探索未来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

  要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财政体制改革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四大新城”发展为依托,全面推进法规政策、规划布局、基础设施、管理体制、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六个一体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标准和水平。

结合“四大新城”的开发建设,重点加快坂田华为片区、二线拓展民治片区等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设,发挥辐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一体化建设的全面开展。

  (四)工作目标。

2010年下半年是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的启动阶段,重点是做好法规政策的规范统一、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规划计划编制以及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准备工作。

具体目标是:

完成经济特区法规、规章的清理、发布,基本实现全市法规政策的一体化;

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调整和编制;

完成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编制;

主要关口交通堵塞得到有效疏导,部分地区“乘车难”有所缓解;

加快推进原经济特区外地区交通路网、雨污管网、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公用设施建设;

实施全市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完成全市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等工作,力争让广大市民感受到经济特区扩大带来的新变化。

  2011~2012年是“十二五”计划实施的前两年,也是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打基础的关键阶段,重点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理顺相关管理体制、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

基本理顺管理体制,初步实现管理体制、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体化。

在原经济特区外地区完成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体等公用设施建设;

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网络;

启动对部分旧工业区、旧生活区的改造,城市面貌和市容环境有较大改善;

建成区的配套雨污管网、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初步建成,环卫设施比较完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得到加强;

“四大新城”和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设初具规模,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治安明显改善。

  2010~2012年原经济特区外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目标为:

  1.建设用地范围内次干道以上路网密度从目前的2.2公里/平方公里提高到2.7公里/平方公里,500米站点公交覆盖率从目前的78%提高到90%以上;

  2.污水集中处理率从目前的64%提高到70%;

  3.燃气管网覆盖率从目前的16%提高到30%;

  4.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从目前的30%提高到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目前的65%提高到90%以上;

  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从目前的11.6平方米提高到1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从目前的42%提高到46%;

  6.总体学位从目前的78座/千人提高到90座/千人;

  7.每千人口病床数从目前的1.8张提高到2.5张;

  8.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从目前的0.86平方米提高到1.0平方米;

  9.预计三年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总额2789亿元。

  三、清理法规统一政策,实现法规政策一体化

  (五)清理和修订暂缓施行的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

市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暂缓施行的经济特区法规、规章进行分类研究:

需要修订的按法定程序进行修订、发布;

已不符合现实情况、需要废止的按法定程序废止。

此项工作在2010年底前完成。

(市法制办负责)

  (六)规范统一全市公共政策。

针对原经济特区内外在部分公共政策方面存在差异的问题,按经济特区一体化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单位,修订和规范相关政策,打造全市统一的公共政策平台。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七)加强经济特区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经济特区法规、规章一体化营造良好的氛围。

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政府在线等多种渠道,采用法制宣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经济特区一体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法律氛围。

加强对经济特区一体化后施行的经济特区法规规章的系统培训。

组织各级、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及部门职责的经济特区法规规章进行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科学执法能力,明确执法依据,制定和完善执法流程,修订行政审批实施办法,不断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作。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制办负责,各区参加)

  四、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实现规划布局一体化

  (八)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经济特区一体化良好开局的关键时期。

要紧紧围绕“一区四市”战略定位,根据经济特区扩大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重大战略课题研究,科学编制全市“十二五”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

重新明确各区域的功能定位,科学制定各区“十二五”规划。

加强衔接协调,争取把事关深圳发展的重大项目以及经济特区一体化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最大限度地为深圳未来发展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

  (九)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原经济特区外地区有大量的低端产业,是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区域,也是未来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

要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业,构建“高端化、集群化、总部型、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1.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落实《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培育发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创新能力建设、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化推广、重大项目培育以及人才引进培养、知识产权标准战略、国内外市场开拓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

加快推进华星光电、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等一批大项目建设,发挥大项目的带动效应和行业龙头的集聚效应,形成产业高地。

2012年三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2800亿元,其中原经济特区外地区所占比重明显增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各区参加)

  2.促进传统工业的优化升级。

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渗透,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拉动企业及社会对技术改造投入。

以机械、服装、钟表、家具、印刷包装、黄金珠宝六大传统优势工业为重点,以品牌化、集约化为方向,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整合资源为手段,积极引导传统行业向加工与设计相结合转变,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设计水平,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龙头企业和著名品牌。

(市科工贸信委负责,各区参加)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高端服务为核心,以生产性服务为重点,支持发展创新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会计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高端服务业。

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国家软件名城”建设,加速培育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电子商务、软件和服务外包龙头企业。

加强深港机场合作,不断拓展航空客货运市场。

进一步加快机场保税物流园、平湖物流园等现代物流基地发展。

到2012年,全市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0%以上,原经济特区外这一比重要有明显提升。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贸信委负责,各区参加)

  4.大力实施“文化立市”战略。

围绕建设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和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的“设计之都”、“时尚之都”,推进“文化强市”建设,进一步突出深圳文化产业“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金融”的特点,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影响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文化企业,发展一批公共配套服务能力强、产业集聚化程度高、能够代表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和行业水平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大项目,重点建设国家级创意产业园区,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各区参加)

  5.实施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

推动电镀线路板等重污染行业优化升级,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淘汰重污染行业企业。

从2010年起,以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新区、坪山新区为重点,全市每年按10%的比例淘汰或优化电镀线路板行业中的重污染企业,到2012年初步形成环保先进、结构合理的电镀线路板产业;

自2011年开始,全市每年按10%的比例淘汰或优化印染、造纸行业中的重污染企业。

(市人居环境委负责)

  6.引导和扶持社区经济转型升级。

着力解决社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引导社区型、封闭型股份合作公司逐步改制为开放式、股份制的公司制企业。

设立社区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引导和支持社区经济向产业配套和后勤服务转型,促进社区经济的业务和收入多元化,实现转型发展、科学发展。

(各区负责)

  (十)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经济特区一体化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优化产业布局和促进全市产业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通过建设和完善“一带四区九基地”和高端服务业功能区,在原经济特区外地区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产业聚集区和经济增长极,实现合理的空间梯度发展,形成产业链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结构合理、定位明确、配合协作和集群化为特征的市域产业布局。

  1.拓展高新区发展的新空间。

认真实施《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规划(2009~2015年)》,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建设“一区多园”的园区发展模式,将产业带各片区纳入高新区范围,在原经济特区外地区重点发展坂雪岗、光明、观澜、石岩、福永北——沙井南、宝龙、坪山等7个园区。

(市科工贸信委负责)

  2.实施产业入园和大项目带动战略。

大力整合发展现代产业园区,形成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互补配套的园区经济良性发展格局。

按照“工业入园、集中治污”的原则,依托龙头企业,加速建立各类新兴产业园和高新区。

到2012年,初步建成航天科技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成为自主创新型企业聚集的产业高地,实现产业发展的大提升。

加快钟表、服装、家具、模具等优势传统产业园建设,建成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效益的传统优势产业园区。

实现产业发展空间拓展的重点从开发增量向盘活存量的转变,将部分地理位置较好的空置厂房纳入到我市创新产业用房和特色工业园建设计划中,通过整体收购或长期租赁等形式掌握一部分优质的厂房资源。

  (十一)推动科技基础配套的均衡布局。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原经济特区外地区科研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推进信息化网络在原经济特区外的均衡覆盖,以建设“智慧深圳”为动力,通过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和“三网融合”与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建设,不断完善全市特别是原经济特区外地区信息通信技术支撑基础设施,构建面向未来的城市发展智慧环境。

大力推动通信网络IP化、宽带化、全光化,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宽带城域网,力争到2012年实现宽带无线网的覆盖率达100%。

  (十二)优化城市功能结构。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根据经济特区一体化的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促进城市功能结构一体化。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加强分区规划和法定图则的编制实施,推进法定图则配套政策和技术规范完善,进一步提升编制质量,争取在年内实现法定图则对建设用地的全覆盖。

加快光明、坪山、龙华、大运等四大新城的规划设计,加大规划实施力度,提升城市组团效益和品质,发挥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引导大鹏半岛在严格实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的适度开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半岛。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相关部门和各区参加)

  (十三)强化土地利用和管理。

  1.创新土地管理模式。

争取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建设部的支持,加快推进“部市合作”课题研究,以实现高水平规划建设、保障城市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原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为重点,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土地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努力探索出一条城市化、现代化的新路,共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城市。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

  2.强化土地资源综合调控。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施严格的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摸清各区原农村用地情况,加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理顺产权关系,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推动存量土地的循环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精细化管理能力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开展土地整备规划,创新土地整备机制,尽快制定出台全市统一的征地拆迁管理规定,完善相应的补偿安置配套政策,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对建筑物覆盖率较低、不符合规划功能和产业结构的土地进行整合,推进重点地区的土地整备,增强土地保障能力。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各区参加)

  3.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

建立健全查违工作体制和责任机制,统一原经济特区内外违法用地查处政策,加强对土地开发行为的监控,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力度。

处理好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遏制新增违建,出台政策引导建设单位和个人走合法建房的途径,确保城市有序发展。

  (十四)着力推动城市更新。

  1.加快城市更新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要瞄准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目标,引进“低碳”、“绿色”先进规划理念,提高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实施,整体提升城市功能和环境质量。

加快有关更新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研究制定城市更新配套政策,抓紧拟定《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加快推进《深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1~2015)》等相关规划编制,统筹编制重点片区更新单元规划,加快实施各类改造项目。

  2.加快对旧工业区的升级改造。

积极支持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坪山两新区按照产业集群化、用地集约化的思路,改造旧工业区和传统工业聚集区,完善生产、生活性服务设施,增强园区整体配套功能,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探索政府收购、租赁等工业区改造模式和实施策略,开展社区零散旧工业厂房升级改造试点,逐步引导将单一生产功能的产业园区升级改造为功能复合的产业科技城。

指导和促进旧工业区进行产业置换,推动工业园区的二次开发和利用,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促进资源型低端产业逐步退出,促进产业升级和环境改善。

  五、统筹协调加快建设,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

  (十五)加快交通设施建设。

  1.加快交通政策、战略、规划的编制研究工作。

加快出台城市交通白皮书,抓紧开展交通需求管理、交通拥堵综合治理、低碳交通发展等政策研究。

尽快完成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二五”规划、全市路网、公交、物流、智能交通“十二五”规划和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十二五”交通规划,持续开展覆盖街道和片区的交通综合改善规划。

抓紧开展全市快速公交走廊规划和复合通道规划研究。

加快推进交通综合大调查工作,逐步建立交通运行态势评估和预警预报机制。

抓紧建立和推进交通承载力和交通影响评估制度。

(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2.优化调整城市交通结构。

积极应对城市紧约束条件和机动车的持续快速增长,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布局重构和市民交通出行需求,建立出行结构中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交通发展模式,实施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开发(TOD)和公交优先战略,打造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公交都市”。

同时,实施交通需求管理,对各种方式的交通流在空间和时间上进行合理分布,引导交通出行,减缓小汽车发展对城市交通的压力,改善交通拥堵状况。

  3.加快大通道建设。

加快推进深中通道规划建设,打通珠江东西两岸的国家战略通道;

加快推进东部过境高速、莲塘口岸路网等项目建设,增加深港联系通道;

加快推进广深沿江高速、博深高速、惠盐高速扩建等项目建设,增加深莞、深惠联系通道;

加快推进外环高速、南坪二期建设,增加东西向联系通道;

加快推进丹平快速、清平二期、彩田路北延段工程、坂银通道、梅观高速扩建等项目建设,增加南北向联系通道。

加快南坪三期工程建设。

2012年底前完成梅观高速扩建工程、彩田路北延段工程、深华快速路工程以及深汕公路改造二期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

  4.加快城市路网建设。

加大原经济特区外道路建设力度,建成坂雪大道、东明大道等一批干线性主干道,优化片区道路微循环,加快打通片区之间的断头路,尽快完善跨区、跨组团交通网络,形成“高快速路网、城市干道网、支线连通网”三层次布局合理、功能清晰、干支协调、设施完善的现代路网体系。

2012年底前完成龙华和平路改造工程、民治大道和民清路改造工程等建设。

到2012年,全市高快速路通车里程达到470公里,其中原经济特区外地区达到360公里;

原经济特区外地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次干道以上路网密度达到2.7公里/平方公里。

  5.加快轨道交通建设。

加快轨道二期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年内实现广深港客运专线、地铁1号线延长段深大至西乡站、2号线首期段、3号线龙岗段建成试运行,确保在2011年大运会前投入运营。

年内启动轨道三期工程7、9、11号线建设,加紧开展轨道交通远景线网规划修编和建设前期工作。

积极推进深圳与东莞、惠州城市轨道交通的一体化,加快研究东莞R2线与深圳地铁6号线在光明和松岗地区的对接方案、惠州轨道交通在坪地、坑梓和坪山与深圳3号线、14号线的对接方案,将14号线作为珠江三角洲城际线加快推进建设;

重新调整和规划地铁12号线,并做好相关前期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6.加快交通枢纽场站建设。

结合广深港客运专线、厦深铁路、广深城际线、地铁的建设,加快建设深圳北站、福田、前海湾、布吉、机场、深圳东站等六大综合交通枢纽和已规划公交枢纽场站的建设,整合各种交通网络和设施,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客运交通枢纽、停车换乘枢纽、公交换乘枢纽,完善高快速路网立交节点,构筑以枢纽为节点的一体化交通衔接系统。

  7.加快推进公交服务一体化。

统筹加强轨道、常规公交间的协调发展和紧密衔接,深入实施常规公交“快—干—支”三层次线网规划,进一步完善公交网络结构,发挥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的整体效能。

加大公交支线投放力度,打通社区、屋村、工业区等公交微循环,加快推进原经济特区外区域公交停靠站规划与建设工作,2010年内规划开通不少于100条公交支线,更新和投放公交车辆500台以上,实现原经济特区外500米站点覆盖率到达80%;

2012年底前实现原经济特区外500米站点覆盖率到达90%。

完善公交快速响应机制,加大应急运力投放,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施,年内完成梅林、布吉、南头等关口公交线网优化工作,着力改善高峰期公交乘车难。

实施“迎大运、创文明公交”行动,深化公交改革,完善公交服务监管机制,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8.加快提升交通环境。

按照全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部署,全面推进主次干道路面、标识、环境的改造,持续开展交通设施清洗刷新行动,重点提升深南路、滨河路、福龙路、南坪路等重要路段交通环境,着力实施高快速路绿化景观和照明完善工程,提升道路绿化、美化、亮化水平。

加大原经济特区外道路管养投入,统一全市交通设施管养标准,尽快改善原经济特区外交通设施相对不足、落后的状况。

引入街道整体设计理念,创建精品示范路工程,打造安全、畅达、绿色的交通空间,提高市民出行品质。

(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局负责)

  9.加快发展低碳交通。

结合绿道网建设,着力建设慢行交通系统;

加大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投放,完成新能源公交大巴和出租小汽车推广任务;

到2012年,争取推广新能源公交大巴4000辆、电动出租小汽车1000辆,其中原经济特区外地区占60%以上。

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公众合理出行,提高交通组织管理水平,争取到2012年底初步建成国内领先的智能交通体系。

  10.大力推广LED路灯照明。

新建道路应优先使用LED路灯,并逐步推进现有街道照明和信号设施节能光源改造。

到2012年力争实现全市非主干道路灯、隧道灯基本完成LED照明改造;

地铁站台、车厢全部实现LED照明。

(市城管局负责,各区参加)

  (十六)加快水务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供水保障工程体系。

立足东江、放眼西江,研究和推进新的境外引水工程,保障远期用水安全需求;

加快推进公明供水调蓄工程、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等项目建设,优化供水网络布局,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积极推广雨水低冲击利用先进技术,加强雨洪资源利用。

加快改造老化、不达标供水管网,整合小水厂,推进优质水入户工程。

2012年底前实现供水覆盖率90%,五年内实现供水覆盖率100%,应急供水保障能力达到3个月左右。

(市水务局负责,各区参加)

  2.加快构建防洪安全工程体系。

积极推进深圳与东莞、惠州界河及跨界河流的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原经济特区外地区各支流河道的防洪达标工程建设;

加快建设前海地区及东部大鹏半岛排水设施及沿海堤防;

尽快完善光明、龙华、大运、坪山等四大新城排水设施配套,服务区域中心发展。

按规划建设排涝泵站工程、河流整治工程和雨水管网工程,加快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

2011年上半年完成龙岗河干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等。

  3.加快建设水污染防治工程体系。

加大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力度,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推进原经济特区外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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