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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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doc
附件B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
(不适用于叉车)
B1 技术文件审查
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审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上一个周期定期检验报告,以及使用单位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齐全,符合规定,并且存档保管;
(2)存在雷击可能的起重机械有避雷系统有效的证明。
B2 作业环境和外观检查
检查起重机械的作业环境和起重机械外观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起重机械明显部位标注的额定起重量标志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清晰,符合规定;
(2)起重机械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高于30m的起重机械顶端或者两臂端红色障碍灯有效;
(3)防爆起重机上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元件、照明器材等需要采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应当采用防爆型。
注B-1:
以下各个检验内容中的所指的检查,对检查方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为宏观检查。
B3 司机室检查
对于设置司机室的起重机械,应当检查司机室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有良好的视野;
(2)司机室配有灭火器和绝缘地板,各操作装置标志完好、醒目;
(3)流动式起重机各手柄、踏板在不采用刚性保持装置时能自动复位,并且在中位不因震动产生离位;
(4)司机室的固定连接牢固,无明显缺陷,在露天工作设置防风、防雨、防晒等防护装置。
B4 金属结构检验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无明显变形,发现不能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等要求时,应当予以报废;
(2)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和销轴等连接无松动,无缺件、损坏等缺陷;
(3)箱型起重臂(伸缩式)侧向单面调整间隙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必要时进行测量。
B5 轨道检查
检查起重机械大车、小车轨道是否存在明显松动,是否影响其运行。
B6 主要零部件检查
B6.1 总的要求
对各类起重机械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吊具、钢丝绳、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等),除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检查是否磨损、变形、缺损,并且判断是否达到报废要求外,对吊具、钢丝绳、滑轮、导绳器还应当检查是否满足本规则B6.2~B6.5的要求。
B6.2 吊具
(1)电磁吸盘、抓斗、吊具横梁等吊具悬挂牢固可靠(适用于固定使用的);
(2)吊钩按照规定设置防脱钩装置,并且有效;
(3)吊钩不应当焊补,铸造起重机钩口防磨保护鞍座完整。
(4)防爆起重机防爆级别IIC级时,吊钩应采取能防止吊钩因撞击或摩擦而产生危险火花的措施。
B6.3 钢丝绳
B6.3.1 钢丝绳配置
(1)起重机械采用的钢丝绳与滑轮和卷筒匹配符合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2)吊运炽热和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钢丝绳选用了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必要时检查其生产许可证;
(3)防爆起重机应当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无火花材料制造的装置。
B6.3.2 钢丝绳固定
(1)钢丝绳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的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保留2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
(2)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有防松或者自紧的性能;
(3)用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无裂纹;
(4)用楔块固定时,楔套无裂纹,楔块无松动;
(5)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正确,绳卡数满足表B-1的要求。
表B-1 绳卡数
钢丝绳直径(mm)
6-16
17-27
28-37
38-45
绳卡数量(个)
3
4
5
6
注B-2:
绳卡压板应当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当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B6.3.3 用于特殊场合的钢丝绳的报废
用于特殊场合的钢丝绳,使用中产生以下情况时,应当予以报废:
(1)吊运炽热金属、熔融金属或者危险品的起重机械用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达到按照GB/T5972-200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所规定的钢丝绳断丝数的一半(包括钢丝绳表面腐蚀进行的折减);
(2)防爆型起重机钢丝绳有断丝。
B6.4 滑轮
铸造起重机不得使用铸铁滑轮。
B6.5 导绳器
配备有导绳装置的卷筒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无卡阻现象。
B7 电气与控制系统检查
B7.1 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
(1)检查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是否有效;
(2)检查防爆型、绝缘型、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元器件是否与工作环境的高温、防爆、绝缘等级相适应,并且有防护措施。
B7.2 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
按被检设备的电压等级确定检验方法。
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断开电源,人为使起重机械上的接触器、开关全部处于闭合状态,使起重机械电气线路全部导通,将500V兆欧表L端接于电气线路,E端接于起重机械金属结构或者接地极上,测量绝缘电阻值;也可以采用分段测量的方法。
测量时应当将容易击穿的电子元件短接。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MΩ;
(2)绝缘起重机械,对电气线路对地、吊钩与滑轮、起升机构与小车架、小车架与大车的绝缘值进行测试,其值均不低于1MΩ。
B7.3 起重机械接地
B7.3.1 电气设备接地
进行以下检查,必要时用仪表测量:
(1)检查用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时,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是否采用另设接地干线或者跨接线的处理;
(2)检查起重机械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其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是否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连接。
B7.3.2 金属结构接地
检查接地型式,用接地电阻测量仪测量接地电阻。
测量重复接地电阻时,应当把零线从接地装置上断开。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当起重机械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采用TN或者TT接地系统,零线非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零线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2)采用T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械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不大于50V。
B7.4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检查是否至少设置一级短路保护,自动断路器或者熔断器是否完好。
B7.5 起重机械上总电源失压(失电)保护
人为断开供电电源,重新接通电源。
检查当供电电源中断时,是否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是否能自行接通。
B7.6 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
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者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B7.7 过流(过载)保护
检查起重机械上的每个机构过流(过载)保护是否被短接或者拆除。
B7.8 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采用通电试验方法,断开供电电源任意一根相线或者将任意两相线换接。
检查有断错相保护的起重机械供电电源的断错相保护是否有效,总电源接触器是否接通。
B7.9 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
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检查是否具有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功能,防止电动机失电而制动器仍然在通电进而导致失速发生。
B7.10 电磁式起重机电磁铁电源
进行通电试验,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达到失磁保护:
(1)交流侧电源线,从总电源接触器进线端引接,能够保证起重机械内部各种原因使总电源接触器切断总电源时,起重电磁铁不断电;
(2)突然失电可能造成事故的场合,起重电磁铁设置备用电源。
B7.11 按钮盘的控制电源
(1)检查便携式(含地操、遥控)按钮盘的控制电源是否是安全电压(电压不应大于50V,以下同),按钮功能是否有效,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其电压;
(2)检查便携式地操按钮盘的控制电缆支承绳是否有效。
B7.12 照明安全电压
(1)检查起重机械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等,其可移动式照明是否是安全电压,必要时进行测量;
(2)检查是否按规定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
B7.13 信号指示
查验配置情况并且进行操作试验,检查以下装置是否有效:
(1)起重机械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室内有明显的信号指示;
(2)起重机械(手电门控制除外)有警示音响信号,并且在起重机械工作场地范围内能够清楚地听到。
B8 液压系统检查
(1)检查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机构是否是刚性连接;
(2)检查液压回路是否无漏油现象;
(3)检查油缸受力状况、安全限位装置、防爆阀(或者截止阀)是否无损坏。
B9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B9.1 制动器
B9.1.1 制动器设置
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的设置应当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Q0002-2008)第六十七条要求。
B9.1.2 制动器使用
检查制动器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必要时进行操作和测量:
(1)制动器的零部件无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者露出铆钉时报废),液压制动器无漏油现象;
(2)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3)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4)制动器的推动器无漏油现象。
B9.2 超速保护装置
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主起升机构,以及采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及其他由于调速可能造成超速的门座起重机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桥式起重机主起升机构,检查是否有超速保护装置。
B9.3 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并且进行动作试验:
(1)起升高度限位器有效;
(2)吊运炽热、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当设置有不同形式的上升位置的双重高度限位器,并且能够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
(3)塔式、门座式起重机设置下降深度限位器,并且工作有效。
在吊具可能低于下极限位置的工作条件下,保证吊具下降到下极限位置时,能够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源,以便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不少于设计所规定的圈数。
B9.4 料斗限位器
检查料斗带式输送机系统是否有料斗限位器,并且进行动作试验。
B9.5 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将大、小车分别运行至轨道端部,压上行程开关,检查大、小车运行(以下统称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小车运行机构除外),是否能够停止向运行方向的运行。
B9.6 起重量限制器
检查额定起重量不随幅度变化的起重机械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起重量限制器,并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和试验:
(1)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3次,起重量限制器不动作;
(2)保持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先发出超载报警信号,然后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机构允许下降方向的运动。
B9.7 力矩限制器
(1)检查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起重力矩限制器,并且进行动作试验,检查当起重力矩达到1.05倍的额定值时,是否能够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动力源,并且保证机构允许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2)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回转极限力矩限制器,并且进行动作试验,检查当回转机构的起重机械在回转有可能自锁时,设置的回转极限力矩限制器是否可靠有效。
B9.8 防风防滑装置(适用于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械)
(1)查阅设计资料,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夹轨钳、锚定装置或者铁鞋,检查门座起重机防风装置及其与防风装置的连接部位是否符合规定;
(2)进行动作试验,检查钳口夹紧情况、锚定的可靠性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其顶轨器、楔块式防爬器、自锁式防滑动装置功能是否有效;
(3)检查其零件是否有缺损。
B9.9 防倾翻安全钩
检查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防倾翻安全钩,当小车正常运行时,是否能够保证安全钩与主梁的间隙合理,运行无卡阻。
B9.10 缓冲器和止挡装置
检查大、小车运行机构的轨道端部缓冲器、端部止挡装置是否完好,缓冲器与端部止挡装置或者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对接是否良好,端部止挡装置是否固定牢固,是否能够两边同时接触缓冲器,并且进行操作试验。
B9.11 应急断电开关
检查起重机械应急断电开关是否能够切断起重机械动力电源,不应当自动复位的应急断电开关是否自动复位,是否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B9.12 扫轨板
检查并且测量起重机械扫轨板下端距轨道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一般不大于10mm,其中塔式起重机不大于5mm)。
B9.13 偏斜显示(限制)装置
对于大跨度(大于或者等于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检查是否设置偏斜显示或者限制装置。
B9.14 连锁保护装置
检查出入起重机械的门、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打开时,总电源是否能够接通,如处于运行状态,当门打开时,总电源是否断开,所有机构运行是否均停止。
B9.15 风速仪
检查起升高度大于50m的露天工作起重机是否安装风速仪,并且是否安装在起重机顶部至吊具最高位置间的不挡风处,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是否能够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B9.16 水平仪
对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6t的汽车和轮胎起重机,起重量大于50t的履带起重机,检查水平仪是否完好。
B9.17 防护罩、隔热装置
检查起重机械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防护罩,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防雨罩等是否齐全,铸造起重机隔热装置是否完好。
B9.18 防后翻装置和自动锁紧装置
进行以下检查,并且进行动作试验:
(1)检查动臂式起重机是否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开关,以及防止臂架反弹后翻的装置;
(2)检查钢丝绳变幅机构是否设置防臂架后倾装置;
(3)检查变幅机构卷筒是否设有可靠的自锁装置,并且工作正常。
B9.19 断绳(链)保护装置
进行以下检查,并且进行动作试验:
(1)检查断绳、松绳(链)及其绳(链)伸长不均的检测装置是否有效;
(2)对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检查小车断绳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B9.20 强迫换速装置
进行以下检查,并且进行实际试验和测量:
(1)对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塔式起重机,在小车向外运行时,当起重力矩达到0.8倍的额定值时,检查是否自动转换为低速运行;
(2)检查当小车行程限位器开关动作后,是否能够保证小车停车时其缓冲距离大于200mm。
B9.21 回转限制装置
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起重机,检查是否安装回转限制装置,起重机回转部分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保证可自由旋转。
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检查是否安装安全力矩联轴器。
B9.22 防脱轨装置
对塔式起重机,检查使小车运行时的防脱轨装置是否有效。
B9.23 电缆卷筒终端限位装置
手动进行试验,检查运行距离大于电缆长度时,电缆卷筒放缆终点开关功能是否有效,在卷筒上是否至少有两圈电缆。
B9.24 起升速度转换连锁保护装置
对门座起重机,检查当起升速度在大起重量时限制为低速、起重量(起升速度)在大幅度时限制为较小值(低速)等情况时,起重机械是否能够自动或者手动转换,并且有必要的连锁保护装置,试验连锁装置功能是否有效。
B9.25 铁路起重机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检查下述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1)支腿回缩锁定装置,在回送状态时,伸腿油缸和支撑油缸设置的机械锁定装置;
(2)上车顺轨回转角度的限位保护装置;
(3)上车对中装置,上下车之间回送止摆装置;
(4)液压油滤清器堵塞报警装置;
(5)下车全方位对准仪;
(6)走行挂齿安全装置。
B9.26 高空作业车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检查下述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并且进行操作试验:
(1)平台提升安全装置能有效防止系统出现故障时平台的自由下降;
(2)置于操作者应急位置的应急停止装置,在误操作情况下,能够有效地切断所有动力系统;
(3)辅助下落装置在主动力失效等事故时,保证作业车实现下降、缩回及其回转功能;
(4)防止倾翻的警笛或者其他报警装置有效;
(5)高空作业车各种动作的终点的限位装置有效。
B9.27 集装箱吊具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检查集装箱吊具伸缩止挡及其限位是否有效,吊具的转锁、伸缩与起升机构是否有连锁功能,吊具前后倾、左右倾、左右旋转限位是否有效,吊具旋转跟随功能是否有效。
B9.28 升降机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检查升降机设置的以下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并且进行试验:
(1)防坠安全器;
(2)基础围栏门机械锁钩和电气安全装置;
(3)吊笼门机械锁钩和电气安全装置(采用上、下两套操作室时,操作室之间应当有可靠的通讯联络设备,上下信号一致);
(4)限位装置;
(5)极限开关;
(6)安全钩(适用于齿轮齿条式升降机);
(7)缓冲器;
(8)钢丝绳防松弛装置;
(9)停层防坠落装置或者停位防坠落装置;
(10)断绳保护装置;
(11)超载保护装置;
(12)通道口连锁保护;
(13)安全钳、限速器;
(14)货厢门连锁保护装置;
(15)层门连锁保护装置;
(16)检修门锁和电气开关,在进入升降机的门打开时,总电源不能接通,如处于运行状态,总电源应当断开,所有机构运行均应当停止;
(17)横梁倾斜报警;
(18)水平指示装置;
(19)防倾翻报警装置;
(20)上、下工作装置的互锁或者锁定装置;
(21)辅助应急装置;
(22)船厢顶紧装置和夹紧装置、制动装置;
(23)应急出口门的安全开关;
(24)非载人升降机操纵机构。
(25)同步装置。
B9.29 机械式停车设备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进行实际操作试验,检查下列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1)长、宽、高限制装置,能够防止车辆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超限装置,当超过适停车辆尺寸时,机械不动作或者报警;
(2)阻车装置,在载车板上设置高度为25mm以上的阻车装置;
(3)警示装置,设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时必要的警示信号(声或者光);
(4)防止超限运行装置,当到位开关出现故障时,超程限位开关能够使设备停止运转;
(5)人车误入检出装置,对不设库门的停车设备能够按照要求设置,当人或者车进入时,设备立即停止运转;
(6)载车板上汽车位置检测装置,当汽车没有停放到载车板上正确位置时,停车设备不能运行;
(7)出入口门、围栏连锁安全检查装置,当搬运器没有停放到准确位置时,出入口的门或者围栏等不能开启,当门或者围栏处于开启状态时,搬运器不能运行;
(8)防重叠自动检测装置,设置对车位状况(有无汽车)进行检测的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防重叠措施;
(9)防载车板坠落装置,载车板运行到停车位后,为防止载车板因故突然落下的防止坠落装置有效,对于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断链或者断绳时的防搬运器坠落装置有效;
(10)防夹装置,能够防止汽车出入设备时自动门将汽车意外夹坏,自动门上防夹装置有效;
(11)缓冲器,升降机架顶部、底部设置的缓冲器有效承受其冲击;
(12)运转限制装置,保证在人员未出设备,设备不得启动,可进入设备的门关闭后,设备方可运转;
(13)断(松)绳保护、断(松)链保护,设置的断绳(链)、松绳(链)及其绳(链)伸长不均检测装置有效;
(14)应急停止开关,非自动复位的应急停止开关,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切断动力及其控制电源,但是并不切断电源插座、照明、通风、消防和报警电路的电源;
(15)通风装置(人车共乘式),在封闭式搬运器内设置;
(16)通讯装置(人车共乘式),在搬运器内设置与外部联络的通讯装置;
(17)应急救护装置(人车共乘式),在停电或者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有应急救援的措施,应急出入口的设置符合JB/T10546-2006《汽车专用升降机》;
(18)安全钳和限速器,强制驱动式和曳引驱动式升降机(液压直顶式升降机除外)设置安全钳和限速器(人车共乘式),速度大于0.63m/s的升降机设置的安全钳是渐进式安全钳,当升降机坠落或者下降速度大于限速器的动作速度时,安全钳能够动作,并且切断驱动系统的电源,限速器和安全钳有型式试验证明。
B9.30 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除检查、试验B9.28的相关项目、内容外,还应当进行以下检验、试验:
(1)检查制导行程,当搬运器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的长度是否能够提供不小于0.3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搬运器导轨的长度是否能够提供不小于0.3m的进一步的制导行程;
(2)检查底坑红色急停开关和电源插座,是否有非自动复位的红色急停开关和电源插座,是否有保证检修人员安全进入的设施;
(3)检查超载限制器是否有效;
(4)检查对人车共乘式汽车升降机设置的停电时使升降机慢速移动到安全位置的装置是否有效。
B10 性能试验
性能试验包括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和有特殊要求时的试验(如升船机过船联合试验、密封性能试验等),其中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只进行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和有特殊要求时的试验,起重机械首检和首次定期检验进行全部性能试验。
B10.1 空载试验
按照起升(升降)、回转、变幅、小车(横向移动)、大车(纵向移动)顺序对各类起重机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并且进行如下检查:
(1)检查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制动是否可靠;
(2)检查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3)检查起重机械沿轨道全长运行是否有啃轨现象;
(4)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工作是否可靠有效。
B10.2 额定载荷试验
在额定载荷下,进行以下检查:
(1)检查各运行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检查桥式、门式起重机小车在额定载荷下的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是否无明显裂纹、连接松动,是否无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3)对没有调速控制系统或用低速起升也能达到要求、就位精度较低的起重机,挠度要求不大于S/500;对采用简单的调速控制系统就能达到要求、就位精度中等的起重机,挠度要求不大于S/750;对需采用较完善的调速控制系统才能达到要求、就位精度要求高的起重机,挠度要求不大于S/1000。
注B-3:
调速控制系统和就位精度根据该产品设计文件确定,若设计文件对该要求不明确的,对A1~A3级,挠度不大于S/700;对A4~A6级,挠度不大于S/800;对A7、A8级,挠度不大于S/1000;悬臂端不大于L1/350或者L2/350。
其中:
S-跨度,m;
L1、L2-悬臂端长,m(以下均同)。
B10.3升船机过船联合试验
进行船厢无船联合试验的各项试验和船舶探测装置试验,检查以下试验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联合试验的各项试验和船舶探测装置试验项目、方法和要求;
(2)各设备运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