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2810703 上传时间:2023-04-28 格式:DOCX 页数:65 大小: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巩义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5页
巩义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5页
巩义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5页
巩义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5页
巩义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巩义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docx

《巩义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巩义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docx(6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巩义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docx

巩义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

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巩财公开-2018-29号

招标人: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

2.2建设地点:

巩义市米河镇

2.3建设内容:

土方开挖、土地平整,约195亩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5预算金额:

450万元

2.6质量要求:

合格

2.7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2.8采购编号:

巩财公开-2018-29号

2.9标段划分:

共计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应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相应职务,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人2015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类似施工项目业绩1份(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以报名期间开具时间为准,查询内容至少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7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3.9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原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系统,请于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

(详见.cn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4.2CA密钥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巩义市行政西街)办理。

4.3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详见.cn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5.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招标文件以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的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巩义市行政西街)。

6.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巩义市益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东150米

联系人:

王国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

崔先生

电话:

附件:

变更公告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变更公告

采购文件编号:

巩财公开-2018-29号

1.原采购公告名称、公告日期及媒体

1.1原公告项目名称:

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

1.2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

1.3原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变更内容

2.1变更事项: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中3.4款投标人2015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类似施工项目业绩1份(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现变更为:

投标人2015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业绩1份(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的具体内容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各投标单位,对于本项目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变更资料,以此编制投标文件。

因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单位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3变更公告日期:

2018年4月13日

2.4变更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告时间及其他事宜

公告日期:

2018年4月13日

其他事宜: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巩义市益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东150米

联系人:

王国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

崔先生

电   话: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

变更公告

采购文件编号:

巩财公开-2018-29号

1.原采购公告名称、公告日期及媒体

1.1原公告项目名称:

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

1.2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

1.3原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变更内容

2.1变更事项:

开标时间

2.2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的具体内容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各投标单位,对于本项目已经成功报名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变更资料,以此编制投标文件。

因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单位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3变更公告日期:

2018年5月2日

2.4变更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告时间及其他事宜

公告日期:

2018年5月2日

其他事宜: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巩义市益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东150米

联系人:

王国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

崔先生

电话: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日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变更公告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项目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

项目编号:

巩财公开-2018-29号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

1、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4月9日

2、本次变更日期:

2018年5月11日

3、原公告名称:

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

4、原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更正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45日历天”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40日历天”。

本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各投标单位,对于本项目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变更资料,以此编制投标文件。

因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单位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巩义市益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东150米

联系人:

王国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

崔先生

电   话: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变更公告

采购文件编号:

巩财公开-2018-29号

1.原采购公告名称、公告日期及媒体

1.1原公告项目名称:

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

1.2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

1.3原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变更内容

2.1变更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

2.2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评标办法变更的具体内容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各投标单位,对于本项目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变更资料,以此编制投标文件。

因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单位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3变更公告日期:

2018年5月22日

2.4变更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告时间及其他事宜

公告日期:

2018年5月22日

其他事宜: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巩义市益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东150米

联系人:

王国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

崔先生

电   话: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巩义市益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东150米

联系人:

王国锋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

崔先生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巩义市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小里河社区)土方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巩义市米河镇

1.2.1

预算金额

450万元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1.3.2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应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相应职务,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投标人2015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类似施工项目业绩1份(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以报名期间开具时间为准,查询内容至少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7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9.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原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投标答疑纪要(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5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后2日内书面回函确认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后2日内书面回函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陆万元整(¥60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

须以投标人基本户银行电汇的形式递交。

(电汇备注:

巩财公开-2018-29号)

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提交至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

收款单位: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400189

备注:

投标人转账保证金时,标注项目简称,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银行转账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单位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单位注册名称一致的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一份

3.7.5

装订要求

正、副本分别采用左侧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可分册装订。

备注:

投标文件书脊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市行政西街)第二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5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市行政西街)第二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招标人公布招标控制价;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由招标人代表1人,有关技术经济专家4人,共5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7.3.1

履约担保

中标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为:

转账或现金,履约担保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评标标准和办法

综合评分法

10.2

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距离开标七日前公布招标控制价;

2、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否决。

10.3

开标时对投标人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10.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10.6

近年财务状况

2016年度。

10.7

中标单位承担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0.8

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河南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预算金额: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招标项目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施工的资质条件。

(l)资质条件:

见招标公告或变更公告(如有);

(2)建造师资格:

见招标公告或变更公告(如有);

(3)其他要求:

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1.10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