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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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报告
流动人口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报告
当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委政法委、综治办针对近年来流动人口增多,社会服务管理压力加大的现状,组成2人的调研组,采取座谈、走访、征求意见的方式,深入各乡镇、社区,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一、流动人口动态特征通过各乡镇、社区扎实开展“四清楚四掌握”,不间断的排查登记,截止今年2月底,我县共有外来流动人口2300余人。
这些流动人口中,比重最大的是从事个体服务行业人员,占流动人口总数的42%;其次是建筑工地的占29%,到农村务农占25%。
通过调研组与部分乡村(社区)座谈,我县外来流动人口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从内地向我县流动趋势明显。
内地来我县流动人口为120__余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52%。
这主要是因为我县交通便利,投资环境、硬件设施较好,各级政府能够营造浓厚的招商环境。
部分内地人员为了寻找一个较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逐步向我县迁移,经商打工、承包土地。
这部分人与当地居民,尤其是和少数民族之间,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有所不同,管理比较困难。
特别是来我县承包土地人员,与周边居民接触较少,当地的村(社区)也很难掌握他们的真实情况。
2、疆内流动人口到我县务工人员增多。
疆内其他县市来我县的流动人口为1100余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48%。
由于人多地少,劳动力富余,进城务工不断增多。
这些流动人口进城后,主要在建筑工地、餐饮服务等劳动力密集的单位工作。
这部分人群处事谨慎,能吃苦,但文化知识普遍偏低,尤其是法律知识贫乏,一遇到问题不知道用何种途径进行解决,往往小事激化成大事,小矛盾酿成治安案件甚至刑事件。
3、流动人口素质较低。
经调研组对20名流动人员走访座谈,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0%以上。
他们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条件恶劣地区。
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4、季节性流动特点较为突出。
在我县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为800人左右,占流动人员总数的35%。
他们大部分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劳动合同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
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地的犯罪动机。
5、行为方式呈现功利化趋势。
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
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
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
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
据统计,2021年共查获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案件16起20人,流动人口发案率为0.2%。
今年1—2月份,发生流动人口犯罪一起,所占比重虽然不大,但社会危害和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
6、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情况难以掌握全面。
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突出表现在盗窃自行车案件上。
一旦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7、流动人员生活和心态还存在顾虑。
通过与部分流动人员座谈,他们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生活条件问题。
这主要是指来我县从事建筑等体力劳动的流动人员,他们基本上都暂住在城乡结合部,租住农民的住房,生活条件较差。
二是子女就学问题。
他们主要担心子女学习成绩、情感和心理发育问题,特别是担心非义务教育费涨价以及乱收费。
三是社会治安问题。
部分当地群众对外来人员持排斥和抵触情绪,遇到相互产生的矛盾,往往忍气吞声,担心发生摩擦。
四是工资待遇问题。
目前,流动人口对工资待遇发放基本满意,但担心政府放松对工资待遇发放的监管。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现状由于流动人口的流动性、短期性的特点,致使对流动人员的建档登记工作一时还无法做到及时准确。
目前,对流动人员的登记也局限于有固定租住地和经营地的人。
对那些无固定租住地和经营地,以及在建筑工地等打工的流动人口很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1、多头管,但管理效果不明显。
流动人口管理涉及综治、公安、城建、计划生育、社区等多个部门,实际工作中相互之间既有“各管一段”互不衔接的问题,又有“共管一段”责任不清的问题,齐抓共管、综合执法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综治办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日常考核,但具体工作需要乡村(社区)来完成,各项基础性工作日益繁重。
公安局从职责角度出发,重点是在办证环节上实施管理。
乡村(社区)认真推行“四清楚四掌握”,定期对流动人口摸排调查,但落实机制亟待加强。
由于各部门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缺乏相互之间的配合,难以形成合力,导致漏管现象较为普遍,既管不到位也很难管好。
2、管理手段落后,信息渠道不畅。
目前,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管理,基本就靠乡村(社区)的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在一定时间内到各自辖区逐户、逐人登记,传统以户口簿、单位、家庭为坐标的静态管理模式存在明显缺陷。
乡村(社区)之间、各派出所之间和跨区域之间缺少应有的交流与合作。
各要各的,各干各的,各用各的,彼此不能信息共享,缺少交流与合作。
乡村干部和民警工作量大,忙于应付,而流动人口住址变动频繁,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往往滞后于人口的实际流动,所以在实际管理中对流动人口很难作到心中有数、跟踪管理,特别是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发证、轻管理的现象。
3、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管理松散。
一是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在县城购买了商品房,生活在城镇,而户口一直在农村,造成典型的人户分离;
二是农村许多青壮年劳动力到外地经商、务工,少则一年,多则几年才返乡一次,造成长期的人户分离;
三是部分群众由于婚姻、子女上学等原因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居住,导致人户分离。
这些人多数自谋职业,混杂居住。
由于数量多、来源广、居住地及从事的行业分散,很难集中统一管理。
有的用工单位,招工随意性大,多数只用工不管人,造成了流出地与流入地、暂住地与用工单位“两不管”的空档。
4、宣传力度不够,管控措施不到位。
出租房主不能主动配合乡村(社区)干部和公安机关管理好流动人口。
由于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镇,房屋租赁需求不断扩大,受利益驱使,各种合法、非法的房屋租赁形式纷纷涌现。
一些私房出租者,往往对承租人不问不管,只收钱、不管理,连居住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原住址一概不知,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加之乡村(社区)干部、派出所警力不足,工作繁杂,对《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管理责任没落实,所以导致出租房主不能主动协助基层组织和公安机关管理好流动人口,由于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出现了不少漏洞与空白点,以致一些出租房屋成为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的“防空洞”。
5、缺乏长效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
在流动人口的管理上,工作扎实的乡村(社区)和派出所可以每月或每季度开展一次普查登记,但大部分乡村(社区)、派出所在没有检查考核或没有安排的情况下,工作流于形式,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成为一种短期行为,只能产生短期效应。
还有就是缺少缺乏经费保障。
各乡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虽说看到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受经费短缺的影响,真正拿出资金来搞好这项工作的,并不多见。
三、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思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既是一个治安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因此,必须着力建立一个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适应的制度。
1、转变管理观念,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要深刻理解流动人口对我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
充分认识解决他们的问题不是对某个人的问题,而是对整个社会的大问题。
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
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改善广大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环境,使他们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财富。
流动人口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也决不能将他们视为治安恶化的罪魁祸首,随意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等工作,为流动人口更好地工作与生活创造更加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从而引导、促进流动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
2、加快建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的政府机构。
目前我县及各乡村(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的组织基本上是工作领导小组这一框架。
不容置疑,这一组织模式在一定时期内有效整合了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但随着流动人口数量的不断壮大,这一组织机构的临时性、虚化性已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亟需建立一个职、责、权明确和一致的综合行政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教育、维权的组织协调等行政工作。
理想的状态应是:
能有效整合流动人口所涉及的各项管理资源,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执法权。
当前,我们可以选择一个乡镇或社区进行试点。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
政法部门和各乡镇(社区)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建设,健全完善由综治、派出所、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公安、计生部门要以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大力加强以人口登记为基础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等项基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和有关情况。
各乡村(社区)要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和用工单位建立各种服务协会,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
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紧紧依靠和利用社区资源,努力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镇社区,使社区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纽带,成为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生活的桥梁。
4、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应着重在“强化综合治理、突出两个重点、探索三种方式”上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综合治理工作。
各职能部门都应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工、青、妇等群体团体组织应落实各项措施,在服务流动人口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乡村(社区)处于工作的第一线,应按照有关规定健全网络,充实队伍,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是突出两个重点,即突出抓好出租房和个体工商户用工管理。
在加强出租房主管理方面,要理顺管理体制,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
并且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提高出租人自觉管理承租人的意识,依法严厉处罚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者,从而确保房主和承租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加强个体工商户用工管理方面,关键是要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综合治理意识和平安意识,通过“平安进企业、进个体户”等载体,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办、村治保会和企业安保的作用,实施教育联办、治安联防、矛盾联调、平安联创等活动,突出法制教育宣传,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
三是探索三种方式,即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的承包式管理、委托式管理和自主式管理。
坚持并深化“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在各个体工商户、经营单位和出租房等凡涉及流动人口工作、生活的区域中推行承包式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促使承包式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可以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采用市场化方法推行委托式管理,委托给物业公司、保安公司等社会组织。
在流动人口的自主式管理方面,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可以尝试推行流动人口治安中心户长制度,实行自主式管理,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实现引导有力、组织有序、调控有效、活动有度。
在推行自主式管理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协会的作用,实现正确的引导、指导。
5、健全保护、服务机制,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搞好流动人口服务是实现有效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有效管理是实现更好服务的手段和措施。
通过亲情化和人性化管理,加强服务工作,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