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教案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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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教案3
财政学教案
导论
教学目的:
通过分析现实中的种种财政现象及财政分配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财政学与相关课程内容的关系,让学生在初学财政学之际,对学习财政学的重要性、财政学的内容特点及如何学习财政学等有关学习财政学的基本问题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教学重点:
财政学与相关经济管理课程内容的关系;财政学的学习目的、对象及学习方法。
教学方法:
讲授法。
一、 关于财政学的简要说明。
(一)本课程的内容类型
财政学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支学科。
同其他的经济学课程一样,财政学的具体内容也要依存于、立足于一定的社会经济体制背景。
过去财政学有资本主义部分与社会主义部分之分。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课程要讲的是市场经济下的财政学。
(二)财政与财政学
现实中的财政现象分析。
从现象上看,财政即政府的资金收支活动或政府的理财活动。
对此,可以从现实财政现象中有一个直接的感性认识(财政概念从理论上如何解释,将在第一章中详细说明)。
由此而言,财政学是一门关于钱的学问。
学习财政学的目的就是了解政府理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财政学的具体学习对象包括财政收支及其运行规律、财政与经济及社会发展的关系、财政制度、财政政策等。
(三)财政学与一些相关经济管理课程内容的关系
1.财政学与主要的基础经济学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系。
①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作为基础经济学课程,都是讲最基本的经济知识和理论(各自的具体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不同)。
财政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只是研究政府或公共部门经济活动的一个主要方面——政府的资金收支活动,其中包括政府财政收支活动对个体和社会整体经济活动的影响。
②财政学与微观经济学内容的衔接关系。
两者首尾相接。
微观经济学通过对个体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的研究,说明市场机制的运行和作用,以及改善这种运行的途径。
其最后要讲到市场失灵,引出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财政学正是从市场失灵讲起。
③财政学与宏观经济学内容的衔接关系。
宏观经济学是研究社会总体的经济行为及其后果,研究整个国家的经济运行情况,核心是讲国民收入的决定因素和宏观经济的均衡与增长问题。
其中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宏观市场失灵和如何运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促进实现宏观经济的均衡与增长。
财政学也要讲财政在经济稳定和增长中的作用和相应的财政政策问题。
两者在这一点上是重合的。
④财政学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内容的衔接关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社会再生产理论。
社会再生产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
财政收支属分配范畴。
财政学要研究财政分配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与影响。
2.财政学与其他相关经济管理课程——主要是与金融学(或货币银行学)、财务管理学的关系
①财政学与金融学。
财政学与金融学都是关于钱的学问,但财政学是研究政府的钱怎么来,怎么用,金融学是研究市场上的钱怎么来,怎么用,是讲各个经济主体如何通过金融市场进行资金融通,也包括政府通过金融市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发行公债;财政收支一般是无偿的,属政府行为,通过金融活动形成的资金收支是有偿的,属市场行为。
②财政学与财务管理学。
两者也都是关于钱的学问,但财政学是研究政府的钱怎么来,怎么用,财务管理学是研究企业的钱怎么来,怎么用;政府的钱怎么来怎么用主要是个政策问题,企业的钱怎么来怎么用是个经营问题;政府财政的理财目标是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企业理财的目标是谋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
二、 为什么要学习财政学
1.财政是社会经济的一个重要侧面,财政学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支和高校财经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学习财政学是系统、完整地掌握经济学知识的需要。
2.财政是国家经济和政治活动的综合反映,是市场经济下公共经济活动的主要方面和政府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与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
掌握财政学知识是现代市场经济下的财经管理人才知识结构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3.财政学作为一门应用经济理论课程,在财政专业知识体系中起着衔接一般经济理论课程与财政业务课程的重要作用。
三、 如何学习财政学
1.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一般科学方法论——唯物辩证法。
2.要有扎实的经济学功底。
3.借鉴西方财政学。
4.紧密结合中国财政经济实际:
①初级阶段经济不发达;②经济呈现明显的“二元结构”;③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由原来以政府为主导的计划经济体制转换过来的。
当前的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完善,市场机制还不健全。
④财政具有发展中国家财政的某些共同特征。
5.了解中外财政理论与实践发展变化情况,掌握财政理论的继承与发展脉络,特别是要密切关注我国公共财政建设的实际。
第一章 财政概念和财政职能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主要使学生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概念、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及财政的职能等财政基本理论问题。
教学重点、难点:
财政概念;市场失灵、公共物品和公共需要;财政职能。
教学方法:
讲授,讨论。
第一节财政概念
一、 财政概念的概括表述和具体含义
财政是以政府为主体,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收支分配,是政府从事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一种公共经济活动。
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具体含义:
1. 财政是一种分配活动,属于分配范畴。
这里的分配是广义的分配,既包括关乎社会再生产的资源配置即生产要素的分配,也包括关乎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收入分配。
2.财政活动的主体是政府(或国家)。
财政表现为政府的集中性分配活动,是一种政府行为。
这意味着:
①财政是为实现政府职能服务的;②政府是财政分配的组织者和主持者;③所有财政活动都体现着政府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这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具有不同的性质。
这是不同社会制度下财政的特殊性。
由于财政属政府的经济行为,在经济部门划分中政府属公共部门,因此,财政活动是一种公共经济活动。
3.财政活动的主题或目的是提供公共物品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财政作为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分配方式或资源配置方式,与市场性的资源配置一样,目的都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
人类的需要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私人需要(包括个人生活需要和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一类是社会公共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需要通过市场机制提供私人物品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由政府通过财政机制提供公共物品来满足。
这是市场经济下市场与政府的基本分工。
这样公共物品和公共需要问题就成了市场经济下财政问题的核心,公共物品和社会公共需要理论亦成了认识市场经济下财政概念的基点。
4.财政分配的对象是一部分国民收入,即主要是剩余产品价值。
二、 财政概念的历史演变
(一)西方国家财政概念的演变。
1.财政一词最早于13——15世纪出现在拉丁文中,意为结算支付期限、支付款项、确定罚款支付等。
2.16世纪财政一词传入法国,意为公共收入。
17世纪演变为专门指国家理财。
19世纪进一步阐明是指国家及一切公共团体的理财,并相继传入欧洲其他国家,英语为finance。
3.19世纪末,日本引进finance的词义,同时借用中国的两个汉字“财”与“政”,立财政一语(1882年日本开始用“财政奏折”一词)。
Finance释义较广,可译为金融、融资、财务等。
专指国家理财时,西方国家一般用publicfinance,可直译为公共财政。
(二)我国财政概念的演变
1.早期用“度支”、“国计”、“国用”等词来概括财政现象。
2.19世纪90年代,财政一词由日本传入我国。
在戊戌变法(1898年)“明定国事”诏书中首次出现“改革财政,实行国家预算”的条文。
自民国开始,以“财政”命名官方机构,称“财政部”。
20世纪40年代旧中国中华书局出版的《辞海》对财政概念的解释是:
“财政谓理财之政,即国家或公共团体以维持其生存发达为目的,而获得收入,支出经费之行为也”。
这已是引用西方国家公共财政定义而进行的表述。
3.我国建国后对财政概念的表述。
①50年代初的财政观——货币关系论。
②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开放初期对财政理论的探讨和对财政概念的不同界说。
主要有国家分配论、剩余产品论、价值分配论、社会再生产论、社会公共需要论等。
上述观点中,国家分配论曾在较长时期内占据主流地位。
8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分配论、剩余产品论、社会公共需要论三者的融合倾向较为明显。
上述观点的差异主要是中心论点不同。
在根源上涉及到对财政的起源、财政分配主体和财政分配对象在解释财政概念中的不同认识。
上述观点的共同点:
A、承认财政是国家的经济行为;B、承认财政是一个分配范畴;C、都以财政与经济的关系为基本线索看待财政问题。
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财政概念的重新认识。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西方国家的公共财政概念被引入我国,理论界开始循着公共财政的精神对财政概念进行重新认识,并成为我国解释财政概念的主流意见。
三、 社会公共需要与公共物品理论
社会公共需要是相对于私人需要而言的,其是以社会为单位提出的需要。
有需要就要有供给,就要有满足需要的物品。
需要分为私人需要和社会公共需要,满足需要的物品也相应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
由于社会公共需要与公共物品的直接依存关系,因此,要了解社会公共需要,须先搞清楚公共物品问题。
公共物品理论也是现代市场经济下公共财政理论的基础。
(一)公共物品
1.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
私人物品是由市场供给用来满足私人主体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私人物品是这样一些物品,它们能分割开并分别地提供给不同的个人和单位,也不给他人带来外部的收益和成本。
公共物品是由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机构——公共部门供给用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公共物品是这样一些物品,不论每个人是否愿意购买它们,它们带来的好处都不可分割的散布到整个社区里。
萨缪尔森对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是:
所谓纯粹的公共物品是指这样的物品,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
(《公共支出的纯理论》,1954)
2.公共物品的基本特征。
区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基本标准是:
排他性与非排他性,竞争性与非竞争性。
公共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具有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
非排他性是从公共物品的供给角度来讲的。
即为该物品的供给出资的人在享受该物品带来的利益时,无法排除其他如何人从中受益。
具体说,就是无法将拒绝为之付款的人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
不可排除的原因,或是技术上不可能,或是排除的成本高昂到不可接受。
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意味着存在“搭便车”现象。
非竞争性是从公共物品的消费、受益角度讲的。
即任何一个消费者对公共物品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或同时从中受益。
严格说来,非竞争性包含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即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生产成本为0;二是消费者的增加不会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消费质量,即多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拥挤成本为0。
萨缪尔森曾严格地用数学公式描述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地区别,意思是:
对于私人物品,某一物品的总量等于每一消费者拥有或消费的数量之和;对于公共物品,某一物品的总量等于某一个消费者拥有或消费的数量。
以上是就纯粹的公共物品而言的。
事实上,纯粹的公共物品和纯粹的私人物品只是物品中极端的两类,而许多物品是兼有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的双重性质,称之为混合物品或准公共物品。
3.混合物品。
混合物品即兼有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的双重性质的物品。
其大致有以下两类:
第一类是非排他性、非竞争性不完全、不充分的物品。
其又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具有非竞争性但可以排他的,如不拥挤的桥梁;二是非竞争性不充分且可以排他的,如拥挤的桥梁;三是排他性不充分的,如带有围墙的花园。
第二类具有正的外部性的物品,如水力发电设施。
最后需要指出,随着条件的变化,特别是科学技术的进步,有些公认的纯粹的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日益变的淡化,即排除日益从技术上变的可能或排除的成本降低了,以至具有了私人物品的性质。
如有线电视就是典型的例子。
(二)社会公共需要的基本特征
1.社会公共需要是社会公众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的共同需要,它不是普通意义上人人有份的个人需要或个别需要的数学加总,而是就整个社会而言的,具有不可分割性,必须由政府集中组织来满足。
2.社会公共需要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可以无差别共同享用的需要,一社会成员享用并不排斥其他社会成员享用。
3.社会成员在满足公共需要是也要付出代价(如交税或付费,因此西方财税理论将税收称为公共物品的价格),但其规则不是等价交换,付出与所得是不对称的。
4.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质手段只能是来自社会产品的剩余部分。
(三)社会公共需要的历史性和特殊性
社会公共需要具有一般性、共同性,又具有历史性、特殊性。
社会公共需要的一般性、共同性,一是指社会公共需要在任何社会发展阶段和任何社会形态下都是存在的,二是指有些需要项目,如国防、行政管理等,在任何社会发展阶段和任何社会形态下都属公共需要的范畴。
社会公共需要的历史性、特殊性是指,社会公共需要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逐步发展变化,具体地存在于特定的社会形态之中。
对社会公共需要的历史性、特殊性可沿着两条线索去分析:
第一,社会生产力或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上,社会公共需要的具体内容及结构有所不同。
第二,社会生产关系发展的不同阶段上,社会公共需要的认定及内容也存在差异。
(四)社会公共需要的范围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共需要的范围很广,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行使其政治职能,保障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稳定及正常运转的需要。
如行政、国防、公检司法、外交等。
这些都属于纯粹的社会公共需要。
2.国家行使其社会职能,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及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的一些公益性、基础性条件的需要。
如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高风险产业等。
这些有的属纯粹的公共需要,更多是属于介于公共需要和私人需要之间的准社会公共需要。
3.保障市场经济顺利高效运行所必需的各种调控措施、政策及服务等方面的需要。
四、财政的基本特征
(一)阶级性与公共性
由财政与国家或政府的关系,产生了财政并存的两个鲜明特征,即阶级性与公共性。
1.国家历来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政府则是执行统治阶级意志的权力机构,财政具有阶级性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国家又是一个公共权力中心,并且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前提的。
这就决定了财政既具有阶级性,又具有公共性,是两者相统一的一种分配形式。
其公共性是指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基本属性,阶级性是指政府财政在履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责时总是优先考虑统治阶级的利益。
2.公与私是相对应的。
政府财政历来就是履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责或办“公事”的一种分配形式,公共性是其天生的特质。
在我国过去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尽管政府包揽的事务过多过宽,但也没有包揽私人的全部事务,如没有包揽家庭理财,没有包揽企业财务,甚至国有企业财务也不是完全属于财政范围。
在市场经济下,财政的公共性仍包含了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一般公共特质,但更重要的是体现了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其满足的社会公共需要是以市场失灵为出发点的,有其特定的内容,范围更广泛。
这种市场经济下特有的财政模式即“公共财政”。
因此,在财政的公共性与公共财政的关系上应特别强调两点:
①财政的公共性是其天生的,不是因冠以“公共财政”的名称而存在。
②财政天生就具有公共性,但其天生的公共性不等于“公共财政”。
(二)强制性与无直接偿还性
财政的强制性是指财政这种经济行为及其运行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令来实施的。
财政的强制性是由政府作为一个公共权力中心和政治统治机构的身份决定的。
首先,财政收入具有强制性。
税收就是典型的强制性收入形式。
其次,财政支出也具有强制性。
在财政支出规模和用途的安排中,众多的公民可能有不同的主张,但财政支出不能按某一公民的意愿进行决策。
即使在民主政治下,也必须通过一定的政治程序作出决策并依法强制执行。
由此而言,财政本质上是一种超经济的分配形式。
财政的无直接偿还性说明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从整个财政收支过程来看,财政是具有偿还性的。
因为财政从公众手里取得收入,还用于为公众提供公共物品。
其次,这种偿还不是直接的,即每一个纳税人都无权要求从公共支出中享受与其纳税额等值的福利。
由于国家征税筹集的是提供公共物品的费用,因此,就直接的税收征纳关系来讲,是无偿的。
财政的强制性和无直接偿还性是一致或相互依存的。
强制的重要原因就是其是无偿或不直接偿还的。
强制性和无直接偿还性是财政区别于一般经济分配形式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三)收支的对称性或平衡性
财政运行的基本过程就是收入和支出,因而收支的对称性构成财政运行的一个重要特征。
在处理财政收支的关系上,虽然久有“以收定支”和“以支定收”的争论,但这都说明收支是财政运行过程中相互制约的两方,收支是否平衡是财政运行的主要矛盾,收支平衡是财政运行本身的内在的客观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财政收支平衡对经济的影响是中性的。
要发挥财政的某种政策功能就需要打破财政收支的平衡状态,但这种失衡性的政策操作也必须围绕收支平衡这个轴心,不能过度和失控。
有的国家规定财政赤字和国债发行的上限,或通过立法来制约公债的发行,就是这个道理。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公共财政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模式。
因此,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
1.按照现代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精神,重新认识财政概念。
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
从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重新认识财政,是重新认识财政概念的基本立足点。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主要运用集中统一的指令性计划配置资源,财政则是统收统支。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础,财政是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弥补和克服市场缺陷,二不能喧宾夺主。
传统体制下的财政理论认为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
现在对“分配”这个概念必须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发给予重新界定。
分配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分配包括生产成果的分配和生产要素的分配,而生产要素分配即资源配置。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指令性计划决定一切,区分配置和分配两个概念无实质性意义。
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是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所以研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问题就须将两个概念加以区分,明确确立“资源配置”概念及其在财政概念含义中的地位。
2.澄清对公共财政认识的若干误区。
一是不能将公共财政理解为“吃饭财政”,不能笼统地提出财政退出一切生产领域。
二是不可一般地提出财政退出国有企业。
三是防止因强调财政公共性而忽视财政的阶级性或利益冲突。
3.构建公共财政模式的基本要求
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解决过去财政的“缺位”与“越位”问题。
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财政改革,规范财税制度和财政运行,提高财政效率。
第二节市场、政府与财政
本节是通过分析市场与政府和财政的关系来说明现代市场经济下财政存在的必要性。
一、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
这是说明市场与政府及财政的关系的基点。
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和特征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我们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肯定市场的这种基础性作用,肯定市场是一种非常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机制。
但是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和完美无缺的,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缺陷,这就是经济学上所讲的市场失灵或市场失效。
所谓市场失灵,就是说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无法达到社会福利的最佳状态。
它主要包括两重涵义:
其一是单靠市场机制不能达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目的;其二是对那些以社会目标为主的活动市场无能为力。
既然市场存在失灵状况,经济的运行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客观上就需要政府的干预和调控,即通过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来弥补市场缺陷,克服市场失灵,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运行。
这样,政府的介入和干预就有了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而财政正是政府干预和调控的主要工具。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发挥政府和财政的作用,并非意味着要取代或改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或功能,而是为了在弥补市场缺陷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并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
这就意味着政府干预也并非总是有效的。
如果政府干预不仅没有弥补市场失灵,而且干扰了正常的市场规则(或是因为越位,或是因为干预不当),就会导致政府干预失效。
二、市场失灵的主要表现
(一)公共物品
1.首先,纯公共物品市场无法提供。
这是由其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点决定的。
市场要求等价交换、利益边界的精确性和成本与效益的内在化。
产品生产或提供者要负担全部成本,同时全部收益归其所有。
纯公共物品具有严格的排他性,即其存在利益外溢性。
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人人都会希望由别人来提供这些物品而自己免费使用,因此市场无法提供。
纯公共物品具有严格的非竞争性,应免费提供。
由于不能回收成本和赚取利润,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是不会提供的。
2.准公共物品或混合产品市场也不能充分有效地提供。
这主要因为混合物品亦都是有一定程度的非竞争性和一些程度的非排他性(或正的外部效应)。
(二)外部效应。
当存在正的外部效应时,供给者的成本大于收益,得不到应有的效益补偿,因而相应的物品市场不能充分提供,会造成供给不足和效率损失。
当存在负的外部效应时,供给者的成本小于收益,不完全承担自己受益的代价,因而会导致相应的物品供给过度,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损害他人利益。
当出现外部效应时也要求政府干预,以实现对经济主体外溢的补偿和外部成本的内在化。
(三)垄断(即竞争失效)
在规模经济显著(规模递增和成本递减)的行业,特别容易形成垄断,此即自然垄断。
市场效率是以完全自由竞争为前提的,然而现实的市场并不具备这种充分条件,此即市场竞争失效。
自然垄断是竞争失效的重要表现之一。
在自然垄断行业(如电话、供水、供电等)中,存在规模经济要求与保持合理的价格、利润水平的矛盾,市场无法解决,需要政府干预。
为了对付垄断,政府可以实行公共管制,或在垄断部门建立公共生产,并从效率和社会福利角度规定价格。
(四)信息不充分
私人市场的所提供的信息往往不足,特别是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信息越来越分散、复杂,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不能充分掌握必要信息,从而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非理性决策,影响到竞争的充分性,因此也会影响到市场机制的效率,这就需要政府来提供信息。
政府提供充分的信息,是一种社会性服务,也属于一种公共物品。
(五)市场不完全
市场无法有效提供的物品不仅仅是公共物品和有外在效益的物品,还有许多物品市场也无法提供或无法充分提供。
此时则存在市场不完全的问题。
如在保险方面,很多重要的风险保险及由政府行为引起的风险的保险(如失业会受到政府宏观政策的影响),市场不能提供或不能充分提供。
有些投资巨大、获益周期长及高风险的产业,私人部门不敢贸然经营(为大规模钢铁企业、某些高新技术产业等)。
这些领域也是需要政府介入的。
(六)偏好不合理(优值品、劣值品或优效品、劣效品问题)
个人偏好的合理性是市场竞争结果合理性的前提条件。
但在现实市场中,并不是每个人的要求、愿望都是合理的。
可能某种产品给个人带来的利益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