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工作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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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工作的说明
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工作的说明
流程:
一、1999年1月1日后毕业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称为:
新职工)需要准备的材料:
1.《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补缴申请汇总表》(可向党政办2梅林领取,复印有效),参加工作满三年的为一式6份,参加工作满六年的为一式12份,以此类推;表格中只需要填写:
学校名称,学校公积金帐号,编号,姓名,公积金帐号,参加工作年月,其它空着不要镇;
2.《宁波市海曙区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补缴汇总表》一式6份;
3.《宁波市海曙区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每个申请人一式2份,已婚的需要配偶单位盖章,其中的联系电话需要可随时能联系的有效手机号码,申请人单位盖章,左下角申请人签字这里,一定要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字;
4.户口本复印件1份(需户口本带地址的第1页,本人页,有配偶的还包括配偶那一页);集体户口的需要复印本人页1份;
5.本人(有配偶的还包括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正反面同页复印件;
6.本人(有配偶的还包括配偶)已经享受过福利性分房,或村里的批地建房子,或集资房子情况的,具体按情况咨询办理。
7.公积金基数证明,从申请人缴纳公积金开始之日起,到申请之日为止,所有工作过的单位都要提供《公积金基数证明》1分,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
8.房产证明:
与本人相关的户口本、身份证(有配偶的还包括配偶户口本、身份证)上出现的任何地址和房产地址,均需要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明,说明如下:
(1)户口本第1页所在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即房产证内容页的复印件,房屋结构图无需复印),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出示《集体户口证明》一份,学校集体户口的,由学校统一提供集体户口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本人所在页内如有出现其它地址,如“从XX地迁入”等情况的,需出示此地址的房产证明一份(即房产证内容页的复印件,房屋结构图无需复印);
(3)身份证上地址所在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即房产证内容页的复印件,房屋结构图无需复印),如果身份证上地址为学校或院校地址,请出示《院校地址证明》一份,格式见附件;
(4)《宁波市海曙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中“现居住地址”中出现的地址的房产证明一份(即房产证内容页的复印件,房屋结构图无需复印);
(5)注意:
如果以上所涉及地址的房产已经卖出或拆迁的,所在地址的房产已经不存在或者不归本人所有的,请出示《售房合同》或者《拆迁证明》的复印件一份;如果涉及租用的房产,需要出示《房屋租用合同》的复印件一份;
9.除宁波海曙,江东,江北三区以外,户口记录涉及农村户口的需要由村里提供《未享受住房补贴证明》,涉及城镇户口的需要由当地住房委或房管处提供《未享受住房补贴证明》,户口本上存在多个迁入迁出地方的,每个地方都需要以上证明;格式见附件。
二、1998年12月31日前毕业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称为:
老职工),之前未享受过住房补贴的,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只是职称提高且婚姻状况未发生变化的,需要准备的材料:
1.《宁波市海曙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可向党政办2梅林领取,复印有效)一式二份,其中的联系电话需要可随时能联系的有效手机号码,申请人单位盖章,左下角申请人签字这里,一定要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字,已婚的右下角需要配偶单位盖章;
2.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需户口本带地址的第1页,本人页,有配偶的还包括配偶那一页);集体户口的需要复印本人页一份;
3.申请人(有配偶的还包括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正反面同页复印件;
4.申请人单位的聘书一份,需要单位盖章;
5.申请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6.软件新建数据录入和审批表(一式五联大表)打印请参照以下老职工职称晋升的使用方法。
7.申请人(有配偶的还包括配偶)已经享受过福利性分房,或村里的批地建房子,或集资房子情况的,具体按情况咨询办理。
8.房产证明:
与申请人(有配偶的还包括配偶)相关的户口本、身份证、申请表上出现的任何地址和房产地址,均需要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明,说明如下:
(1)户口本第1页所在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即房产证内容页的复印件,房屋结构图无需复印),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出示《集体户口证明》一份,学校集体户口的,由学校统一提供集体户口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本人所在页内如有出现其它地址,如“从XX地迁入”等情况的,需出示此地址的房产证明一份(即房产证内容页的复印件,房屋结构图无需复印);
(3)身份证上地址所在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即房产证内容页的复印件,房屋结构图无需复印),如果身份证上地址为学校或院校地址,请出示《院校地址证明》一份,格式见附件;
(4)《宁波市海曙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中“现居住地址”中出现的地址的房产证明一份(即房产证内容页的复印件,房屋结构图无需复印);
(5)注意:
如果以上所涉及地址的房产已经卖出或拆迁的,所在地址的房产已经不存在或者不归本人所有的,请出示《售房合同》或者《拆迁证明》的复印件一份;如果涉及租用的房产,需要出示《房屋租用合同》的复印件一份;
9.除宁波海曙,江东,江北三区以外,户口记录涉及农村户口的需要由村里提供《未享受住房补贴证明》,涉及城镇户口的需要由当地住房委或房管处提供《未享受住房补贴证明》,户口本上存在多个迁入迁出地方的,每个地方都需要以上证明;格式见附件。
三、老职工的职称晋升(即每年在办理的“职称提高”),具体办法如下:
1)《宁波市海曙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单位盖章;
2)申请人(有配偶的还包括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正反面同页复印件;
3)户口本(有配偶的还包括配偶)复印件一份(需户口本带地址的第1页,户主的1页,本人的1页);集体户口的需要复印本人页一份;
4)申请人单位的聘书一份;
5)申请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6)工资变动审批表(证明职称评上后工资实际产生变化的几个月工资单,个人档案内有)复印件一份;
7)原审批表(老的一式五联审批大表)复印件一份;
8)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参照方法二办理(增加所有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a)较上一次办理,申请人及配偶期间享受过福利性分房或补贴的;
b)较上一次办理,申请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如:
之前未婚,现已结婚);
9)软件新建数据录入过程中,与以前不一样的地方是:
a)“新建”数据,“职工编号“为“补贴审批表.dbf”文件打开后查看该校之前最后一个人的编号+1开始;
b)如下图所示,在“职工情况”页中,修改成现在的“现职务”;
c)如下图所示,在“房屋情况”页中,“建筑面积”第一行和“合计面积”中填入现在享受的面积;
d)如下图所示,在“计算情况”页中,“一次性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中即可以看到系统自动生成的计算公工和此次需要补贴的总金额。
e)输入完成后用专用纸张(一式六联)打印,如果没有打印条件的,可以到教育局办公室输入打印;
f)数据库文件需要拷出来一并上交(上交“安装盘:
/住房补贴/数据库/”下的“cord.dbf”,“补贴审批表.dbf”,“补贴审批表.fpt”,3个文件用拷出来后,压缩成一个包通过网上办公平台上报,也可以用U盘拷来)。
四、幼儿园考编考入的职工,是针对幼儿园的,具体办法如下:
1)碰到人员借用情况,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统一办理(如果人事关系在A幼儿园,人员在B幼儿园上班的,也由A幼儿园统一办理)。
2)需要注意的是:
公积金基数调整日期除每年7月之外,还存在于转正当年的2月。
3)新职工的,参照以上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工作办理。
4)老职工的,参照以上老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工作办理。
五、外区调入的职工,具体办法如下:
1)新职工的,参照以上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工作办理。
2)老职工的,参照以上老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工作办理。
以上所涉及的《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补缴申请汇总表》,《宁波市海曙区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补缴汇总表》,《宁波市海曙区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宁波市海曙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若学校经办人手头上没有的,请到区教育局党政办梅林处领取样表,样表可复印使用。
学校把以上材料收集齐后,以职工为单位装订好后,加上《汇总表》,按批次装信封,外面写上批次名称,学校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联系电话,交区教育局党政办。
审批流程如下:
职工申请→学校汇总→区教育局审核→房管处审核→财政局审批→区教育局计财科向财政局审请指标→资金拔到学校→学校向职工发放补贴
以上流程中,任何一个审批节点上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材料有误或缺少,都将退回补交,从而会影响到整批所有人的申请速度,所以请申请人及学校在填写和汇总时,务必认真仔细,如果有任何不确定的地方,宁可先空着不填写,等汇总后上交时,带上公章到教育局党政办再补充完整。
谢谢配合!
联系人:
梅林
联系电话:
87193693,662468
海曙区教育局党政办
2011-12-8
纸质附件如下:
1.《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补缴申请汇总表》
2.《宁波市海曙区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补缴汇总表》
3.《宁波市海曙区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
4.《宁波市海曙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电子版附件如下:
1、《学校集体户口证明》
2、《未享受住房补贴证明》
3、《要求填报相关数据的函》
4、《院校地址证明》
5、《幼儿园考编人员公积金基数汇总表》
6、《公积金基数证明》
以上范本文件见后,也可以到教育局网站上自行下载:
聘书
兹聘XXX同志自2010年8月1日起至2013年8月1日(要包含当年)担任小学中学高级老师职务。
单位:
XXXXXXXX(盖章)
XX年XX月XX日(要包含当年)
公基金基数证明
兹证明,XXX同志于XXXX年XX月~XXXX年XX月XXX县/市XXX单位工作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表,特此证明。
时间
基数(元)
年9月~年6月
年7月~年6月
年7月~年6月
年7月~年6月
年7月~年6月
年7月~年6月
本人签字:
_________
XXX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证明
兹证明,XX同志(身份证:
XXXXX)于XXXX年X月——XXXX年X月在XXXX工作期间/在XX市XX县XX村XX号居住期间,未享受(新职工)住房补贴,无福利性住房,无批地建房,特此证明。
XXX村/XXX住房委/XXX房管处
XXXX年X月X日
集体户口证明
兹证明,XXX市XXX区XXX路XXX号为XXX学校集体户口地址,特此证明。
XXX学校或XXX单位(盖章)
XXXX年X月X日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函
XXX单位名(现名):
目前我区教育系统下属学校:
宁波市海曙区XXX学校XXX(姓名)同志(身份证号:
XXX),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时,在房产资料审批时需要提供其本人原出生/工作所在地址:
XXX省XXX市XXX区,从未享受过住房补贴、福利分房、批地建房证明。
单位名称:
XXXXX本单位(盖章)
2011年1月11日
(以下为回执)
证明
兹证明,在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XXX省XXX市XXX区(镇),姓名XXX(身份证号:
XXX)从未享受过住房补贴、福利分房、批地建房,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当地住房委)(盖章)
年月日
院校地址证明
兹证明,XX省XX市XX路XX号为XXXXXXXX大学(院校名)地址,特此证明。
院校名称(院校或者学院盖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