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FA Management System Policy Chinese.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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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FAManagementSystemPolicyChinese
FAManagementSystemPolicy(Chinese)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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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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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arsson,Ann-Charlotte
财务
2
Iris,Liu
财务
3
Li,Ying
财务
4
CCOwner
CC
文档控制2
更改记录2
审批2
目录3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1.制度目的及范围4
2.定义和分类4
3.固定资产管理职责4
4.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细则6
5.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8
6.固定资产相关的保险事项9
7.固定资产保管不善的处罚规定9
8.代管资产的管理9
9.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厂外维修的管理9
10.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9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制度目的及范围
1.1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从而确保公司财产管理的有效性,特制订和实施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索爱普天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MC)所拥有和实际控制的全部固定资产的管理。
1.3本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固定资产管理职责;日常管理细则;维修和保养制度;各项相关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方法。
2.定义和分类
2.1BMC的固定资产确认根据不同目的遵从不同的确认标准。
2.1.1出于企业内部管理目的,凡符合BMC外方股东的相关确认标准的资产应当在管理账套内被确认为固定资产;
2.2.2同时在相应账套内按照中国相关法规要求和管理层职业判断确认为固定资产。
2.2固定资产的分类:
2.3BMC对固定资产划分为:
生产设备、办公设备、IT设备、厂房、车辆。
2.4生产设备:
是指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测试、组装、动力、输送和传导设备;其中包括通用生产设备,专用生产设备以及SMA设备。
2.5办公设备:
是指复印机、投影仪、单位价值较大的耐用办公家具等;
2.6IT设备:
是指办公电脑、服务器、打印机等用于IT服务目的的设备;
2.7厂房:
是指厂房和其他相关附属基础设施等;
2.8车辆:
是指汽车、摩托车等。
3.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3.1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规定了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人员与部门的责任,包括:
固定资产责任人;固定资产协调员;设备管理部(EMG)与资产会计。
3.2固定资产责任人管理职责
3.2.1根据在BMCPROD系统固定资产模块中的隶属成本中心登记的信息为依据,对一项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进行判定。
3.2.2各部门的经理为各部门固定资产的责任人,对属于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有总体管理责任。
各部门的经理应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与准确性负责。
3.2.3固定资产责任人基本职责:
1.审批职责
固定资产责任人应对本部门固定资产领用,转移和报废进行审批并在相关固定资产单据上签字;
2.通知职责
固定资产责任人在本部门固定资产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财务部业务控制的保险处理人员并配合其调查工作;
3.授权职责
固定资产责任人在本人无法行使其执行权时,有责任指定并授权本部门人员代其行使本制度所规定的权责;
4.监督职责
固定资产责任人应负责监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态,并指派固定资产协调员进行资产的定期核查并与财务部发出的资产清单进行核对;
5.业绩考核
固定资产责任人应对公司规定的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业绩考核指标(KPI)负责。
业绩考核指标由公司管理层在预算时确定。
3.3固定资产协调员的管理职责
3.3.1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协调员亦为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信息记录人与核查人,固定资产协调员必须熟悉所负责的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并负责报告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任何变动。
3.3.2固定资产协调员由本部门或成本中心指派负责日常固定资产的管理,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协调员要在(人事部)和在财部备案。
固定资产协调员的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备案。
3.3.3固定资产协调员应当以主动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对所负责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报告与核查,执行盘点并关注维修和保养工作。
3.3.4固定资产协调员基本职责:
1.接收本部门收到的固定资产并及时填写、审核与签收文件;
2.负责报告并核查本部门的内部转移(包括使用部门和/或生产产品/或放置位置的变动);在外维修保养;出售;报废;退出使用等的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3.确保固定资产相关文件的正确性及完整性,(并及时送交设备管理部)妥善保管资产转移单等原始单据;
4.执行本部门固定资产盘点并与监盘人员共同填写盘点清单,就盘盈\盘亏\毁损等异常情况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报告;
5.在本部门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在第一时间通知部门固定资产负责人;
6.负责组织对于本部门人员固定资产管理条例的培训;
3.3.5固定资产协调员的日常管理细则请参阅附件文件1“固定资产协调员的基本职责”
3.4设备管理部的管理职责
3.4.1设备管理部负责BMC生产设备与仪器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校准、维修、销售,盘点及系统记录与清单的更新
3.4.2设备管理部的基本职责:
11.在采购时,设备管理部应负责核查现有设备的在用与库存情况,提供设备报价,并在BMCPROD系统中提出采购申请。
在设备到达时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接收单;
12.设备管理部应对其设备库房的仪器与设备的安全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
13.设备管理部应按BMC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发放设备;
14.设备管理部应协调BMC生产设备与仪器的整个校准过程顺利进行;
15.设备管理部应组织BMC生产设备与仪器检验,反馈、设备替换及损坏物件的维修,并尽力支持生产的顺利进行;
16.设备管理部应对待出售的固定资产的状态与计划进行核查,提供报价并变更系统信息
17.设备管理部应及时更新系统记录与清单并确保记录与实物的一致性;
18.(设备管理部应组织生产设备及仪器的盘点;)
19.设备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海关监管设备,确保在监管期限5年内不得处置(转让处理除外)。
3.5资产会计的管理职责
3.5.1确保新增固定资产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
3.5.2核实报废资产财务信息,及时准确的处理报废资产。
3.5.3通过与资产协调员的沟通,及时处理资产相关信息的变动。
3.5.4组织协调固定资产年度盘点,并对盘点结果进行系统处理。
3.5.5每月负责固定资产会计帐套及税务帐套的结帐工作,以及对固定资产相关报表的维护,分析。
4.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细则
4.1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范围
4.1.1行政部负责办公设备类和厂房设施类固定资产的采购、维护、调剂以及与使用部门的共同盘点;全部固定资产的报废实施。
4.1.2ISIT部门负责全公司IT设备类固定资产的申购审批、采购执行、维护和调剂。
4.1.3生产部和工业化部负责各自使用和保管下的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状态变更的及时通知。
4.1.4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维护与会计账务核算(有关规则细节见10款),监督有关部门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汇集固定资产的盘点报告并提交管理层审批。
4.2固定资产的申请与采购(自建、受赠转入参照执行)
4.2.1新增固定资产的申请程序按照BMC有关制度办理。
(在购进前需填写用户申请单,按照《固定资产审批限》逐级审批后,方可通过采购部购买(IT设备由IS/IT部门负责采购和直接验收、贴签);经过审批后的采购申请表,需报部门固定资产责任人存档。
)各部门由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申请,汇集采购信息后在系统提交采购申请,采购申请经系统预先设置的审批人审批后,采购部负责在系统内生成采购订单,采购订单需经系统预先设置的审批人审批后正式生效。
4.2.2办公电脑的申请表,在购进前需填写用户申请单,经审批后提交ISIT,由IS/IT汇总后,统一填写采购申请表。
4.2.3生产设备的采购订单中必须注明所购设备隶属的项目代码,成本中心等信息。
4.3固定资产的验收和贴签
4.3.1任何固定资产的验收都必须有(库房)专职人员参与并记录收货,除IS/IT外任何部门禁止单独验收货物(IT类固定资产由IS/IT直接验收并向财务部及时书面确认)。
购入或完工的固定资产通过验收后,有关接收部门应在资产的适当部位粘贴事先从设备管理部(EMG)领取的固定资产标签,之后填写、签认《固定资产接收单》一式两联,经资产会计接收签字后一联接收部门留存,一联交财务部门作为资产登记凭证存档。
4.4固定资产的安装和测试
4.4.1行政部负责办公和厂房基础设施类固定资产的安装和调试;
4.4.2IS/IT负责IT类固定资产的安装和调试;
4.4.3工业化部负责生产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安装和调试,调试完毕后经过正式移交手续转至生产等部门使用。
4.5固定资产的变动
4.5.1固定资产的变动包括:
内部转移(包括使用部门和/或生产产品和/或放置位置的变动);出租出借;在外维修保养;出售、投资、赠送、报废;退出使用(等待处置决定)和退出使用资产被处置。
∙内部转移:
分为不同成本中心之间的转移、不同用户之间的转移、隶属的产品线、放置位置的转换四类情形。
∙不同成本中心之间的转移:
(例如:
一台电脑原属行政部,转移到人事部使用;一项测试设备由工业化部转移至生产部用于生产);
∙同一成本中心内部不同用户之间的转移;
∙隶属的产品线转换:
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如果在不同的产品生产线之间的调转(例如原用于A型号产品的生产设备被调转到B型号产品的生产线投入使用),(必须填写固定资产变更通知单并及时转交财务部资产会计;)
∙放置位置转换:
原先放置在一区域的固定资产被移动到另一区域存放(无论使用部门是否同时发生了变化)。
∙出售:
指对集团内外出售本公司现有的已使用或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果是进口设备的出售还需要有海关等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报废:
固定资产遵照有关制度经过技术工程师确认和管理层审批后,申请报废固定资产时需先提交“固定资产报废单”(并填写《固定资产变更单》),负责报废资产技术核准的工程技术人员在报废申请单上签字核准后按照固定资产报废单的审批级次逐级签字,最后交至财务部税务经理处确认是否可以处置。
上述所有程序完成后行政部应当及时执行报废处置,同时对被处置资产进行拍照(整体照和资产标签近照各一张),照片应当在拍摄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本形式提交给(财务部税务经理),税务会计,资产会计。
∙投资:
指对集团以外的企业投入固定资产,作为投资使用;
∙赠送:
指将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偿赠送集团以外的企业或慈善机构。
如果是慈善捐赠,有关经办部门应在固定资产移出厂区的当月内向财务部提交慈善机构开具的注有资产编号和简述的捐赠证明;
∙出租、出借、厂外维修:
指BMC将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由于维修保养等原因移出公司予其他机构;
∙退出使用:
指现有固定资产因物理损耗、技术性能落后、相应产品停产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或被暂时性停止使用等待最终处置决定。
∙退出使用资产处置:
指上述退出使用的固定资产重新被启用或被处置。
4.4.2所有企业固定资产变动时,需首先填写适用的固定资产变更文件(详细格式见有关附件)并按照固定资产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移动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到达新地点后,原部门和接收方的固定资产协调员以及有关部门主管(如果需要),将《固定资产变更单》及出售所得款项交财务部,作为入账和变更固定资产登记信息的依据。
鉴于固定资产外送维修的频繁性,有关部门可以在每次固定资产盘点之前一次性将所有在厂外维修的资产清单及所有出门单原件附属在后,交资产会计更新系统内登记,任何与实际盘点差异有关部门需要提供解释。
4.5固定资产的盘点
4.5.1BMC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盘点,保管部门、行政和财务部门共同参加这项工作。
财务人员负责组织、监督、抽查;具体清点由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协调员执行,并且要对盘点差异做出及时的解释。
(行政部人员负责盘点办公设备和厂房基础设施资产;IS/IT负责所有IT类固定资产的盘点;生产部和工业化部在资产会计监督下对各自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所有盘点记录和盘盈、盘亏、毁损等明细清单由财务人员汇总,并出具有关盘点报告。
4.5.2固定资产各保管部门的管理员应就其部门保管、使用下的固定资产的任何盘亏、毁损进行书面写明原因和处理建议并签字,再经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确认,并转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5.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
5.1为了保障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保管部门应对全部固定资产分类,建立修理保养制度并对各类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