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开发区各街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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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开发区各街道
2008年度开发区、各街道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目标
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全区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各项奋斗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2008年度街道、开发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千分制考核目标如下:
考核部门:
团委(25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25分)
1、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和“推优入党、推优荐才”等基础工作能完成团区委下达的任务。
(2分)
2、基层团支部按期换届,实行支部班子海选制度。
(2分)
3、成立青年中心,机构设置完备,活动开展有序。
(2分)
4、建立希望工程或外来工子女社区援助站,全年开展帮扶活动不少于3次。
(2分)
5、服务“生态雨花”建设,积极参加捐资种树活动,完成指标任务。
(3分)
6、做好注册志愿者的规范化管理,完成团区委下达的注册数量。
做好志愿者交通协勤工作。
全年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场,参加人数不少于100人次。
至少成立1支志愿者专业服务队,确立不少于1家志愿服务基地。
(3分)
7、通过举办青年文化艺术节等形式,全年青年文体活动不少于4次。
(2分)
8、制定并落实本街道为青少年办实事项目3件以上。
筹集资金不少于3000元,用于贫困青少年的帮扶(2分)
9、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有计划、总结,台帐齐全。
(3分)
10、服务青年创业,掌握辖区内失业、下岗青年情况,为10名失业青年推荐就业岗位。
(2分)
11、有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全年上报团区委调研文章不少于3篇。
全年在团内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上发表、报道的信息不少于6篇(次)。
(2分)
考核部门:
计生局(9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领导责
任制
(20分)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决定》,坚持依法行政,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目标,街道出台政策要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分)
2、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每年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村(社)撤、扩、并中确保计生干部队伍稳定,村(社)计生专干报酬足额兑现。
(5分)
3、明确各科室和驻地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任务,加强工作指导,督促计生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的落实,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做到奖惩兑现,加强协调,基本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格局。
(3分)
4、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依法维护育龄群众合法权益。
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率100%,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经费落实率100%。
“五网”优助工程落实率100%。
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
服务阵地建设经费投入到位。
(10分)
完成考
核指标
(70分)
1、计划生育率达到99%。
(15分)
2、知识普及率达到90%。
(5分)
3、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率达到90%。
(5分)
4、政策兑现率达到100%。
(10分)
5、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到90%。
(10分)
6、信息准确率达到98%。
(10分)
7、避孕药具应用率达97%,发放率达100%。
(5分)
8、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率和行政执法规范落实率达100%。
(5分)
9、按照市“和谐家园”工程建设要求,完成相应数量的环境宣传阵地建设和社区“世代服务”室的改造,开展低保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
(5分)
10、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严格控制越级上访。
因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
11、坚持重大信息及时通报制度,对造成工作被动,产生恶劣影响的扣5分。
考核部门:
教育局(9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90分)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98%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6%以上。
(10分)
2、制定并落实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措施,初中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0.1%以内。
(10分)
3、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机制。
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建有青少年服务平台和工作网络。
(8分)
4、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系列活动。
依托社区德育中心开展法制教育。
广泛开展体育、文艺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分)
5、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学习、生活困难。
面向弱势群体,建立资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
(8分)
6、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加强对网吧等文化场所管理,严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加强地区治安和交通秩序管理,开展“平安家庭、平安社区”等活动,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0分)
7、加强社区教育基层网络建设,重点建设并发挥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功能作用。
(10分)
8、按街道人口年人均1元的标准拨付成人教育、社区教育事业经费。
(8分)
9、主动适应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完成各类教育培训任务,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50%以上。
(10分)
10、积极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广普通话、用好规范字。
(8分)
考核部门:
文化局(5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文化工作
(18分)
积极争创1个基层文化建设星级站。
(3分)
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
阵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内部设施完善,阵地活动8项以上。
新增社区室内活动阵地:
200平方米。
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
(3分)
藏书量10000册以上,新购图书300册以上。
有专人管理,图书室坚持每周开放20小时以上。
积极开展各类读书征文活动,年上报征文3篇以上。
(3分)
组织大型文化活动4次以上(其中观众千人以上的不少于2次),档案资料完善。
配合区文化馆做好基层电影放映工作。
(5分)
5、 建8个文化服务精品社区、建10个书香雨花人家、建10个特色文化家庭、建1支特色文化队伍。
积极开展2008年和谐文化社区行以及南京市文化惠民工程“收获幸福”百场公益演出广场行活动。
(4分)
文物工作
(5分)
地面文物保护完好率100%,地下文物发现上报率100%。
(2分)
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文物征集和古墓葬发掘工作。
(1分)
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举办浡泥国王客逝600周年纪念活动。
(1分)
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
(1分)
文化市场
(5分)
1、完善辖区内文化市场经营户台帐,每月对辖区文化市场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1分)
2、每半年会同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检查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及遵章守法情况。
(1分)
3、对违规经营、重大安全隐患有效监控,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做到全年安全无事故、无违法经营案件。
(2分)
4、对违规安装卫星接收设施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处理,巩固省无“小耳朵”社区先进区成果。
(1分)
广电事业
(10分)
1、各项制度完备、软件资料齐全。
(2分)
2、履职到位、管理规范,建立安全工作台帐,确保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安全。
(2分)
3、增加网改投入,提高传输质量,做好有线电视数字转换工作。
(2分)
4、发展有线电视5500户:
西善桥街道1200户;板桥街道:
1800户;铁心桥街道:
2500户。
(2分)
5、新建地下管道8公里。
(2分)
新闻宣传
(12分)
1、年报送电视新闻稿件120条(每月10条);广播新闻稿件144条(每月12条)。
按季考核,少一条扣0.5分;获区级以上优秀稿件2条,少一条扣0.2分;漏报街道重大新闻,每条扣0.5分。
(10分)
2、积极配合区台的新闻宣传采访工作、筹办新闻例会,并争创市新闻宣传先进区。
(2分)
考核部门:
综治办(10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1、切实把平安建设纳入总体工作目标(4分)
1、开发区工委、管委会,街道工委、办事处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列入党政综合考核(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10%),不达标扣2分。
2、制定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平安建设整体规划,制定“三大建设”实施方案,有一项未制定的扣1分。
3、制定综治创建工作年度实施方案,未制定的扣1分。
2、定期研究平安建设工作
(2分)
开发区、街道工委每年召开两次工委会专题研究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
3、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局面(3分)
1、开发区、街道综治委(平安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三次以上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并选树2个以上创安工作先进典型并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2、开发区、街道综治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行综治职责,对本系统参与开展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及相关系列平安建设做出部署,建立并实行开发区、街道领导与社区(村)挂钩的联系点共建制度,并指导不少于2次,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4、建立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奖惩激励机制
(2分)
制定平安建设考评表彰办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得到落实。
有一项不落实扣1分。
5、加强督查督办(2分)
开发区、街道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开展4次专项检查或明查暗访,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在辖区范围内通报并落实整改。
对上级综治委通报要求整改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有一项不达标的扣1分。
6、建立维护稳定工作机制
(3分)
开发区、街道建立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形势定期分析制度,每月对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定期排查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
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7、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
(4分)
1、开发区、街道、社区(村)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未建立的扣2分。
开发区、街道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运转正常,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2、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致人死亡、重伤等民转刑重大刑事案件(尚不足取消考评资格)的每起扣2分。
8、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4分)
1、群体性事件发生数较上年上升10%以上的扣2分;
2、发生参与人数达300人以上的严重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1分;
3、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不及时上报的,每起扣2分。
9、对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发现得了、控制得住
(3分)
1、发生境内外敌对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并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事件)或公开挑头组党,暴力恐怖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组织的颠覆渗透、捣乱破坏或公开聚集等非法活动事件及“法轮功”人员去省赴京或赴外地从事非法活动事件的扣3分;
10、制定防控体系建设规划(2分)
按照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基层科技防范建设的意见》的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地区加快推进街道、道路治安卡口、重点单位、公共复杂场所、居民居住区等“五大技防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并纳入本辖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有关经费保障。
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11、加快公共区域监控系统建设
(3分)
辖区主要道路街面、公共复杂场所、党政首脑机关、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要路口均应安装监控系统,并配备专门的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安装不到位的扣2分,运行不正常的扣2分。
12、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工作和防范措施落落实到位
(4分)
1、加强与辖区内金融系统的联系,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基层营业网点以及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人防、技防、设施防要到位,有一项不落实的扣1分;
2、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室、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防要到位,有一项不落实的扣1分;
3、金融单位内部发生被盗抢案件损失10万元以上或造成人员伤亡的,每起扣2分。
13、加强居(村)民居住区防范
(5分)
年内技防小区达到90%以上,技防社区(村)达到50%以上。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专职保安、技防、设施防建设一步到位。
辖区内老居民住宅小区治安防范设施改造列入政府规划,明确改造范围、落实经费保障,完成应改造数的70%,散居居民住宅楼院由政府牵头安装电控防盗门。
农村地区组织安装家庭小技防和防盗门等防范设施,农户使用家庭小技防达到30%以上,在所有自然村设立电子巡更点或巡逻签到箱。
有一项不落实的扣2分。
14、加强对社会面巡逻防范(3分)
1、由民警带队巡逻的专职巡防队伍,对主要街面路面实行24小时巡逻,不达标的扣2分;
2、所有居民住宅小区有保安或其他专职治安人员24小时巡逻守护;农村地区有村级专职保安联防和群防群治组织开展夜间巡逻,有一项不达标的扣2分。
15、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4分)
1、公共场所、学校、企业周边和文化市场治安秩序良好,出现严重治安秩序混乱或存在明显治安隐患的分别扣1分;
2、不认真组织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扣2分;
3、发生在全省有重大影响或被上级部门直接查处的突出治安问题的扣2分。
16、开发区、街道综治办人员(行政编制)配备到位
(2分)
常住人口5万人以下的配备1至2名,5万人至10万人的配备2名综治专职工作人员,不达标的扣2分。
治安情况复杂、外来人口多的地方,还应配备一定的地方事业编制人员。
17、专职保安配备到位
(4分)
开发区、街道积极筹资组建专职保安联防,应按照辖区实有人口万分之十五计算配备专职保安。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18、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6分)
1、开发区、街道、村(社区)认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未开展的扣3分;
2、建立基层平安创建考评奖惩机制,未建立的扣2分;
3、开发区、街道综治委各相关成员单位都要分别制定本系统基层系列平安创建的意见,广泛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工地、平安交通、平安家庭、平安场所、平安景区、平安铁路区段、平安拆迁、平安金融(网点)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对系列平安建设进行部署,并有检查、有考核、有表彰,有一项没有认真开展或达不到工作规范要求的扣2分。
4、辖区单位创安覆盖率达100%,群众对创安的知晓率达80%以上。
不达标的扣2分。
19、重视重点人群教育管理工作
(4分)
开发区、街道、村(社区)成立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禁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2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5分)
1、开发区、街道外来人口达1000人以上的成立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不达标的分别扣2分;
2、按外来人口500:
1的标准配备专职协管员,达不到要求的扣3分;
3、私房出租户责任书签订率达95%以上,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21、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3分)
1、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学校全部建立警务站(室)、配备专职保卫人员2名,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良好,中小学选配好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每月至少到学校工作一次,要有工作开展记录,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法制教育,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2、刑事作案人员中在校生比例在4%以上的扣1分;
3、发生在校生杀人或有重大影响的暴力犯罪案件的扣2分;
22、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3分)
开发区、各街道、各社区、村成立戒毒办公室,社区设立戒毒工作站,配备专职禁毒社工。
开发区、街道、居村、学校无毒创建工作覆盖率达100%,达标率达80%以上,街道、居村、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有一项不达标的扣1分。
23、消防安全措施得到落实(2分)
1、火灾事故数、财物损失数、人员伤亡数高于上年的扣1分;
2、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每起扣1分;
24、危险物品得到依法严格管理
(2分)
1、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治安防范达标率达100%,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2、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剧毒、爆炸、放射等危险物品丢失、被盗或致人伤亡的刑事案件或事故的扣1分。
25、平安建设(综治)经费得到保障
(2分)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每年有所增长,开发区、街道每年按辖区人均不少于4元。
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26、日常经费得到保障
(2分)
综治干部的工资、特岗津贴得到及时足额发放。
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27、基建及装备经费保障到位(2分)
开发区、街道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列入发展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装备经费与年度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开发区、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均应有专门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装备设备,人民法庭、派出所必须配备汽车。
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28、专项经费得到保障
(2分)
开发区、街道维护稳定、“大调解”工作、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防范处理邪教等专项经费以及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资金列入街道财政预算,并实际支付到位,上述经费合计不少于20万元。
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29、落实群防群治队伍经费(2分)
落实专职保安、流动人口协管员等队伍的经费,并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开发区、街道财政每年应安排保安联防、消防队日常运转经费,村(居)治保会、调委会人员的工资报酬得到落实。
有一项不落实扣2分。
30、落实老小区治安防范设施改造经费(2分)
开发区、街道对老居民住宅小区和散居居民楼院的治安防护设施改造经费有明文规定,并按规定的改造进度落实到位。
不达标的扣2分。
31、公众安全感达93%以上(5分)
本地区公众安全感每低0.5个百分点扣1分。
32、深入开展基层创建活动(4分)
1、“五队联动”、“两队互动”组织协调机构健全、部门责任明确、工作机制规范、运行正常,建立并坚持社区治安状况公告制度,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2、建立治安志愿者队伍,按总人口数的千分之二十五配备治安志愿者,并实行规范管理、定期开展活动;组织开展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参加治安防范工作。
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3、创建“无刑事案件社区(村)”达10%以上,“平安社区(村)”(含“无刑事案件社区(村)”)达40%以上,每一项每低3个百分点扣0.5分。
考核部门:
依法治区办(1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法治建设
(10分)
1.街道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工作、法治创建活动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党政年度综合考核,并制定法治创建活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半年、年终有总结。
(3分)
2.街道工委每年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以上,并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2分)
3.依法治街领导机构和制度健全,组织保障有力。
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不少于2次。
依法治街办有专门办公场所,人员到位,制度落实。
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24篇。
(3分)
4.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当地法治建设和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达85%以上。
(2分)
考核部门:
总工会(25分)
考核目标
考核内容
组织领导
(10分)
1.党委重视,每年研究工会工作不少于2次,帮助工会解决实际问题。
工会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3分)
2.完成工会组建任务,职工之家合格率达90%以上,独立基层工会建立会员评家机制面达90%。
(5分)
3.积极发挥劳调会作用,全年参与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2分)
基础工作
(15分)
1.开展“两争一树”、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达80%。
(1分)
2.完善职代会制度、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达90%。
(2分)
3.广泛开展女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面达75%,完成“双争”目标任务。
实现基层女工委组织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协商签订报批,签订率达95%以上。
(2分)
4.开展“送温暖工程”,建立帮扶长效机制,积极介绍和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2分)
5.建立职工技能等级档案,继续开展“职工技能等级进位5个点”行动,加强职工技能培训,生产型企业推广“一法三卡”达100%,“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零点目标”竞赛达标率达95%以上。
(2分)
6.完成工会干部培训任务和职工短期疗休养目标任务。
(2分)
7.加大经费审查力度,经费审查面达90%。
(1分)
8.受到上级工会表彰或工作有创新、有特色的。
(3分)
考核部门:
人武部(25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军事工作
(12.5分)
1、认真落实年度民兵军事训练任务,确保训练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60%以上。
(2分)
2、抓好民兵干部队伍建设,民兵干部思想好、业务精、责任心强、工作业绩突出,民兵营长进“两委”达90%。
(2分)
3、加强民兵组织建设,工作制度落实、结构合理、人员精干、活动经常、民兵有活动场所。
(2分)
4、人武部民兵营部正规化建设达标。
(2分)
5、围绕经济建设发挥民兵“三兵”作用,能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
(1.5分)
6、民兵活动经费、物资、器材落实、保障有力。
(1.5分)
7、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双合格率达50%以上,无责任退兵。
(1.5分)
政治工作
(12.5分)
1、强化党管武装,当年不少于一次议武会,为人武工作办实事,确保帮助人武工作难题的解决。
(3分)
2、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做到有基金、有计划、有安排、有特色、有成效。
(2分)
3、大力加强民兵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完成民兵十六课时教育。
(1.5分)
4、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兵工作的新思路,认真组织民兵开展争当“三兵”活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双拥共建。
(2分)
5、积极组织民兵开展“双带双扶”活动,做到活动经常、效果明显、事迹突出。
(1.5分)
6、建立新闻报道骨干队伍,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报道,及时总结宣传重大典型,宣传报导文章和报道线索每季分别不少于一篇。
(2.5分)
考核部门:
信访局(5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领导重视
(18)
1、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信访工作机制(1分)。
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与奖惩机制挂钩(1分)。
2、领导班子听取信访工作汇报或研究信访工作全年不少于四次(以会议记录为准)。
(4分)
3、落实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有年度或月度计划(1分)。
按规定时间参与接待来访群众(以文字记载为准,每少一次扣0.1分)(4分)。
4、有争先创优计划(创建“四无”街道等)。
(1分)
5、信访工作机构健全,街道、社区(村)“三会一制”配套齐全(4分),有专(兼)职信访干部(员)(1分),信访补贴到位(1分)。
制度建设
(18)
1、国务院《信访条例》、《来访人员须知》、《信访工作人员守则》等相关制度张贴上墙。
(3分)
2、按时完成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相关工作文书,并报送及时。
(2分)
3、定期(每季一次,以会议记录为准)召开信访形势分析会,预测、排查信访矛盾,并制定应对预案。
(4分)
4、按月(以每月20日为基准日)上报本单位信访情况(含数据)。
(3分)
5、接待登记、工作台帐、会议记录及应备资料齐全。
(2分)
6、及时上报突发不稳定因素,并配有相应预案。
(2分)
7、接待室基本条件具备,卫生清洁(1分),接访员在位,接待工作正规、有序(1分)。
信访问
题处理
(14)
1、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从源头上管控信访矛盾的产生,减控越级上访量。
(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