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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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促进义务教育巩固,小学辍学率努力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努力控制在1.8%以下;

促进教育信息化,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缩小区域、校际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到2018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要达到国家三部委提出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项底线要求(见附件1)。

三、实施原则

(一)保障基本,补齐短板。

从困难学校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对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基本原则,补齐学校所缺短板,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运转,切实缩小县域差距和校际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我市“全面改薄”工作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相衔接,与中省各类义务教育项目相统筹,与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合格县要求相适应,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分年度、分步骤推进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勤俭办学,提高效益。

按照“安全、节俭、实用”的原则,规模较小学校特别是村小(教学点)主要配置适当的教学设施设备等,以及改造教室、调整闲置房舍使用功能,满足基本教学和学生生活需要;

规模较大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对照办学标准逐步完善。

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重点任务

(一)保障基本教学条件。

保障教室坚固、适用、通风,符合抗震、消防安全要求。

自然采光、室内照明和黑板材料符合规范要求。

按照学校规模和教育教学要求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

配备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图书,激发和培养学生阅读兴趣,逐步达到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初中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

每个学生都有合格的课桌椅。

因地制宜地建设运动场地和配备体育设施,保障学生活动锻炼的空间和条件。

(二)改善学校生活设施。

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洗浴设施和条件。

食堂或伙房洁净卫生,满足学生就餐需要。

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确保学生饮水安全便捷。

厕所有足够厕位。

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障师生安全。

(三)办好农村完小和必要的教学点。

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和教学点的布局。

对确需保留的教学点配备必要设施,满足教学和生活基本需求。

中心学校统筹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保障教学点教学质量。

优先安排特岗教师到教学点任教。

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

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使用要优先考虑教学点教师需要。

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的标准足额核拨国家基准定额公用经费。

(四)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

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区域内学生流动、人口出生和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布局和统筹实施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

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旧城区的中小学建设以现有学校改扩建和加强内涵建设为主,扩充优质教育资源;

新城区、新建居民小区和开发区的中小学建设在城区规划建设中,以新建为主同步规划设施,增加教育资源供应。

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探索通过大学区制、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破解城区教育资源紧张问题。

(五)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

逐步改善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为确需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为教师和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提供环境支撑,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推进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和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各级各类管理应用系统互连和基础数据共享。

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

认真落实省级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逐步实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面向乡镇以下农村学校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

结合实际制定农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程序和办法,农村学校教师职称晋升比例应不低于当地城区教师。

实施“骨干体系建设计划”和“全员素质提升计划”教师培训项目。

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

积极落实在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政策。

五、实施步骤

按照省上关于“全面改薄”建设规划编制的原则和要求,对照基本办学标准,摸清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学点的底数和办学条件缺口,经市县区反复审核论证,并经省上多次审定同意,制定全市“全面改薄”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014年至2018年,全市共规划建设义务教育学校1012所(其中,教学点296个,小学542所,初中106所,九年制68所),规划总投资27.82亿元,其中:

申请中省资金20亿元,县区投资7.82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96.38万平方米,改造体育运动场地109万平方米,并购置教学仪器装备、生活和安保设施设备。

2014年,规划建设197所学校,总投资7.36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27.5万平方米,改造体育运动场地28.4万平方米,并购置教学仪器装备、生活和安保设施设备。

2015年,规划建设198所学校,总投资6.37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21.3万平方米,改造体育运动场地23.2万平方米,并购置教学仪器装备、生活和安保设施设备。

2016年,规划建设239所学校,总投资5.51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18.2万平方米,改造体育运动场地23.9万平方米,并购置教学仪器装备、生活和安保设施设备。

2017年,规划建设209所学校,总投资4.93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17.2万平方米,改造体育运动场地19.6万平方米,并购置教学仪器装备、生活和安保设施设备。

2018年,规划建设169所学校,总投资3.65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12.2万平方米,改造体育运动场地13.9万平方米,并购置教学仪器装备、生活和安保设施设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全面改薄”省级统筹安排、市级协调指导、县级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市、县区分别成立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研究确定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部门协调、督促指导。

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

进一步强化学校建设用地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城镇建设规划中确定的义务教育用地由政府统一储备。

盘活用好现有国有土地、城镇建设用地,优先支持学校建设;

充分利用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支持校内教职工住宅的迁出改造;

新开发区、新建居民小区的义务教育配套用地,规划部门在审批建设规划时足额预留,并确保学校与住宅小区、开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土地出让金收益的10%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政策。

(三)加大资金保障。

“全面改薄”学校建设所需资金按照“中央奖补,省级统筹,市县共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分类安排使用。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重点保障学校基本运行需要和校舍维修;

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中央资金,重点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教师周转宿舍的校舍建设;

省级资金重点用于校舍改造和体育场地硬化,支持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

在积极争取中省资金的同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力度,主要用于中省资金未安排的校舍建设、教学设施设备和附属设施建设等。

(四)加强项目管理。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确保工程建设手续齐全、符合要求。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防止发生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定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制定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审计监督和效益评估。

(五)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把“补短板”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坚持勤俭办学,杜绝超标准建设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举债建设学校。

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年初下达任务指标,年中开展督促检查,年底进行考核总结,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对工作推进有力、实施成效显著的,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奖励和倾斜;

对工作推进不力、规划执行出现重大纰漏导致无法实施或按期完成的,严肃责任追究。

(六)均衡资源配置。

把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作为破解县城以上城区“择校热”和“大班额”等问题的重要举措。

紧紧抓住教师资源配置在促进均衡发展中的根本作用,建立长效稳定的教师调配机制,按照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城区中小学教师编制一次核定到位、分年度安排使用;

建立城区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实现城区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继续深入推进大学区、督学责任区和教研协作区“三区一体化”改革,严格落实城区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全面推进学校宽带网络、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完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和教育教学交流平台,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校际之间教学质量差距,推进城区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

1.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

2.安康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规划分县区汇总表

3.安康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规划分年度汇总表

附件1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

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

1.消除D级危房。

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

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4.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5.学生1人1桌1椅(凳)。

6.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需求的黑板。

7.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8校舍14依据相关+++++++++++++++++++++++++++++++999.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9.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10.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11.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

12.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3.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14.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

15.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16.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

厕位够用,按1:

3设置男女蹲位。

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17.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18.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

19.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

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20.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安康市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实施方案

(2014-2017年)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4〕46号)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了顺应不断加快推进的城镇化进程,切实加强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着力解决城区学校建设滞后于城乡发展需要的问题,增加县城以上城区教育资源供应,推动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顺应不断加快推进的城镇化进程,结合全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统筹规划,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和就学需要为导向,以增加城区教育资源供应、切实解决“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为目标,以新增学校布点、实施扩容改造为主要方式,以扩充城区教育资源总量和推进城区学校均衡发展为着力点,立足当前城区中小学校的布局、规模、结构,着眼城镇化趋势下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科学测算入学需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分期分批安排建设项目,有计划地推进城区中小学建设,并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教师调配交流等长效机制,保障城区中小学建设顺利推进,力争用3至4年时间,基本破解县城以上城区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有效满足城镇化趋势下人民群众教育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预测城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适龄学生入学需求,顺应城镇化进程出现的人口向城镇聚集、农村生源减少、城镇学生增加的趋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

城区中小学的规划布局坚持着眼长远、满足需求、因地制宜的原则,一般居住区1500户以上,规划建设1所幼儿园;

居住区3000户以上的,规划建设1所小学;

居住区3万人以上的区域,规划建设1所初中;

居住区10万人口以上的区域,规划建设1所高中;

市区及30万人口以上县区,规划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人口不足30万的县,根据实际入学需求统筹规划建设。

(二)突出建设重点。

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以城区居民集中居住区、以及新建居民小区和开发区等新增人口聚集区为重点,并统筹考虑城区周边和重点示范镇建设对于中小学建设的需求。

旧城区的中小学建设以现有学校扩容改造和加强内涵建设为主,新城区、新建居民小区和开发区的中小学建设以新建为主新增学校布点,并与城区建设同步规划实施。

对于旧城区拟扩容改造的学校,逐校核查办学条件缺口,全面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对于新城区拟新建的学校,科学测算服务区内适龄学生入学需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一次规划到位,分步推进实施。

(三)均衡资源配置。

把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作为破解城区中小学“择校热”和“大班额”等问题的重要举措。

紧紧抓住教师资源配置在促进均衡发展中的根本作用,建立长效稳定的教师调配机制。

按照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城区中小学教师编制一次核定到位、分年度安排使用。

三、建设方案

全市计划在2014至2017年期间,建设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89所,其中新建10所,迁建5所,改扩建74所,新建教学用房42.3万平方米,投资概算84362万元,其中申请中省补助42400万元,市县及自筹资金41962万元。

项目完成后预计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10.3万个。

分年度建设方案是:

2014年规划建设19所学校,其中新建2所,迁建3所,改扩建14所,新建教学用房11.7万平方米,总投资23450万元,其中申请中省补助9200万元,市县及自筹资金14250万元。

建成后预计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2.8万个。

2015年规划建设30所学校,其中新建1所,迁建1所,改扩建28所,新建教学用房13.2万平方米,总投资26168万元,其中申请中省补助14000万元,市县及自筹资金12168万元。

建成后预计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3.3万个。

2016年规划建设22所学校,其中新建4所,改扩建18所,新建教学用房10万平方米,总投资20041万元,其中申请中省补助10400万元,市县及自筹资金9641万元。

建成后预计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2.4万个。

2017年规划建设18所学校,其中新建3所,迁建1所,改扩建14所,新建教学用房7.4万平方米,总投资14703万元,其中申请中省补助8800万元,市县及自筹资金5903万元。

建成后预计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1.8万个。

四、保障措施

建立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省级统筹部署、市级指导协调、县级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市县分别成立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政府领导任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研究确定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把城区中小学建设作为当地城镇建设规划中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规划控制、建设用地等政策支持。

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所需资金以市县为主、省级补助。

进一步优化市县财政支出结构,整合现有基础教育项目和资金,向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倾斜;

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城市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收益计提教育资金,并确保足额、及时用于教育。

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建设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同步推进实施,根据新增学位、建设规模等情况,按照平均每所小学400万元、初中600万元的标准申请中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等教学设施建设。

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防止发生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定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强化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切实提高项目效益,对项目建设完成后达不到预期效益、造成资金浪费的,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把“补短板”、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坚持勤俭办学,杜绝超标准建设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举债建设义务教育学校。

安康市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方案(201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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