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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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整座桥在分左、右幅单位工程的基础上,其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桥梁总体及桥面等也要求按左、右幅分别进行分部工程的划分。

例:

XX桥左幅桥基础及下部构造

XX桥左幅桥上部构造

XX桥左幅桥桥梁总体及桥面

XX桥右幅桥基础及下部构造

XX桥右幅桥上部构造

XX桥右幅桥桥梁总体及桥面

◆非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及互通式立交匝道桥则无需分左、右幅来划分分部工程。

◆每座桥的防护工程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

c)互通立交工程(不包括主线路基和主线桥)

◆路桥工程:

每座匝道桥为一个分部工程,每条匝道为一个分部工程。

◆路面工程:

每条匝道所有工程为一个分部工程。

d)隧道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

原则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划分,但在执行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再进行细划分。

c、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a)路基、路面工程(包括互通立交主线工程)中各分项工程(除小桥外)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相应分项工程划分的规定进行划分。

其中路基排水工程所包括的各分项工程应增加边沟等其它应涉及项目,砌筑工程所包括的各分项工程应增加护面墙等其它应涉及项目,涵洞及通道应每座划分为一个分项工程。

b)桥梁工程(大中桥)(包括互通立交主线桥)在各分部工程划分的基础上,分项工程原则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应规定进行划分,也可根据现场及管理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c)互通立交工程(不包括主线工程部分)中的匝道工程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附录A中路基、路面工程所包括的各分项工程的划分规定进行划分,但每个涵洞及通道为一个分项工程。

(注意:

互通式立交部分每个分项工程应不同程度包含相关子项)

d)路基工程(包括互通立交主线路基工程)中的分部工程“小桥”和互通立交工程(不包括主线路基工程和主线桥)中的分部工程“匝道桥”的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附录A中桥梁工程(大、中桥)所包括的各分项工程的划分规定进行划分,也可根据现场及管理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e)交通安全设施部分原则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附录A进行划分,也可根据现场及管理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f)考虑到桥、涵背回填质量控制等方面因素,特别要求所有桥、涵背回填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分项工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合理进行质量检测及评定。

2、非公路工程

有关供配电、消防、管道安装、通风、照明及收费站房建工程等,其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参照当地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规定进行合理划分。

1)分项工程编号

根据公司项目管理模式,公司范围内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分项工程的划分及编号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参照如下规定确定。

如代号XX0301-01-01

高速公路合同段号单位工程号分部工程号分项工程号

就表示“XX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路基工程填土路基”分项工程。

如果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同一级别有两个以上单元时,编号方法要求在同级别的编号后增加(N),其中N表示同级别的单元号,从1开始。

如XX0301

(1)—04(3)—02

(2),此编号表示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第一段路基单位工程第三段涵洞分部工程第二个盖板涵分项工程。

2)工程质量评定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应严格遵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尚未涉及的分项工程,监理办应及时商承包人确定检测及评分项目,对此类分项工程作出合理评分或等级评定。

对于结构物分项工程中包含钢筋制安等子项的分项工程,该分项工程的评定应是所有子项的加权得分,如桩基、承台、墩柱等分项评分均应由两个子项组成。

同样,互通式立交部分分项工程评分也应是几个子项加权评分,如互通式立交路基分项工程,评分基本应包含路基土方、路基排水、路基防护等子项。

同一分部工程中,相同类型的排水及砌筑工程应划分为一个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应分不同处进行填报,但评定时只能作为一个分项工程。

若一个分项工程评定时涉及几个子项,则应参照检评标准中的“万能表”(单位、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对该分项工程进行综合评定。

非公路工程项目的评定,应遵循相关行业规定进行质量评分或等级评定。

3)施工技术文件材料的整理

(1)合同段标准试验及原材料出厂三证、质保书、质量检验报告,外购件成品的合格证及成品制造过程的检验资料等均要求施工单位按单位工程或合同段以时间顺序分类别组通用卷。

(2)合同段单位、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组专卷。

(3)其他技术资料应在遵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的基础上,以分项工程为单位依次整理立卷。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由承包人负责完成,其基本应包含下述内容:

a、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b、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c、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开工令;

d、工程变更类(含变更申请单、变更令、变更通知书及其它有关变更的文件);

e、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技术方案,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f、质量检测资料(含测量资料,各种原材料检验及试验资料,工序质量检验资料、原始记录等,其中工序质量检验资料应与工序质量检验单配套整理);

g、分项工程竣工图纸;

h、其它(如会议纪要、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若有试验段,则试验段资料组卷时应排列在所有同类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前。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中所包含内容,不同类型的分项工程检验报表不同(其中分项工程中所涉及到的原材料及标准试验报告等均为复印件,供审查、签发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所用,竣工资料组卷时一律抽出)。

4)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

合同段项目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签发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格式见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附件3。

5)竣工图编制

有关施工资料中竣工图的编制方法,具体规定以省交通厅或深圳市档案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可参如下规定编制:

(1)竣工图编制基本规定

a、竣工图基本概念

竣工图(纸质竣工图和竣工图磁盘数据文件)是建筑工程在施工中所绘制的一种“定型”图样。

它是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施工结果在图纸(或图形数据)上的反映,是最真实的记录,是竣工档案的核心。

b、竣工图编制职责范围

竣工图编制组织和汇总由管理处(组)负责,管理处(组)在招标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对竣工图的编制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工程承包合同中未予明确的可按下列办法处理:

竣工图原则上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因重大(特大)设计变更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要分清原因,由责任方负责。

c、竣工图编制方法

在各分项(或相对独立的单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编制工程竣工图。

即竣工图编制是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进行,而非所有工程竣工以后才进行。

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后,合同段竣工图纸应在各分项工程竣工图的基础上,遵照原设计图卷册组合原则,按照原设计图基本顺序整理合同段工程竣工图。

竣工图编制办法如下:

a)编制竣工图时,竣工图图面必须盖有设计部门出图章,竣工图必须逐张加盖“竣工图标志章”。

“竣工图标志章”按广东省或深圳市档案局统一要求规格尺寸刻制,“竣工图”标志章盖在图纸右下脚图标上方空白处,使用不褪色红印泥。

b)凡按原施工图进行施工而没有变更的工程,则由承包人负责在原设计施工图上逐张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

c)凡在施工中有一般性变更,能够在原设计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的,可不重新绘制竣工图,由承包人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图)在修改部位上杠改,并在修改部位附近空白处引线指示,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注变更依据(如变更令、变更通知单或会议纪要等),然后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

当页修改的竣工图,图标中图号除应在原图号前加“修”字,以“修XXX”形式表示外,原设计单位名称应改为竣工图绘制单位名称,绘图人、审核人等签名应如实填写俱全。

d)凡因下列因素,则需作较大幅度的改变:

◆项目改变、结构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发生其它重大改变而不宜在原施工设计图上进行修改补充的;

◆图面变更面积超过10%的;

◆因图面修改较大,在原图上杠改后可能出现图面不清、辨认困难等。

由于以上任何原因,则须将修改部位框出在本张图的空白处局部或增页重新绘制竣工图。

增页重绘图应在重绘图适当部位注明重绘依据,是关于某某图号、某某页码以及某某部位的修改等文字说明。

图号可在原图号“XXX”的基础上编制,如可编制为“修XXX”或“XXX—修增01(02、…)”等形式表示,图标中原设计单位名称应改为竣工图绘制单位名称,绘图人、审核人等签名应如实填写俱全。

e)若因工程实际需要,因施工内容增加而导致图纸整页增加且有完整变更手续,则此部分图纸图号编制采用“新增-XX-YY”形式编写,“XX”表示合同段编号,“YY”表示新增图纸流水号,从“01”开始。

新增工程内容应在竣工说明中重点说明。

f)在施工过程中,在变更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经批准后,以设计院或其他单位名义下发的工程变更图可作为竣工图直接加盖“竣工图”标志章。

g)竣工图要如实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况,如同一结构部位经多次变更,且每次变更均涉及到计量支付,则变更过程中的所有图纸均应作为原设计图纸依次保留,翻晒成蓝图但不加盖“竣工图”标志章。

“竣工图”标志章只在最终的竣工图纸上加盖。

h)凡图形、标高等没有变化,但竣工工程数量与原设计工程数量有出入时,需重新绘列竣工工程数量,原设计工程数量表仍应保留。

i)重复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必须在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j)路基工程若未涉及工程变更,则横断面图只绘制标准横断面及一般横断面(典型横断面)图,涉及变更或由于联测与原地面标高有出入,导致断面变化,则此部分断面均要求全部绘制横断面竣工图。

k)所有竣工图完成后,每册应编制竣工说明(具体要求详见后续各单项工程竣工图编制要求)及竣工图目录。

d、竣工图绘制要求

a)竣工图的绘制工作,由绘制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签字,并承担技术责任。

b)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依照在施工过程中确已实施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变更令、工程洽商联系单以及隐蔽工程验收或工程进行的实测实量等形成的有效记录进行编制,确保图、物相符。

c)竣工图的绘制(包括新绘和改绘)必须符合国家绘图标准,使用国家规定的法定单位和文字,深度及表达方式应与原设计图相一致。

坐标高程系统应采用设计标准的参照高程,否则,应提供与之换算的公式。

d)在原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的,要求图面整洁,线条清晰,字迹工整,使用绘图墨水进行绘制,严禁用圆珠笔或其它易退色的墨水绘制或更改注记。

所有的竣工图必须是新蓝图。

e)各种管线、公路、桥、涵、隧道工程竣工图,应有严格按比例绘制的平面图和纵断面图。

平面图应标明工程中线起始点、转角点、交叉点等平面要素的位置坐标及高程。

f)竣工图中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工程、挡墙工程、涵洞工程等工程数量汇总表严格遵照原设计图纸指定格式如实汇总填写。

g)竣工图可以按297mm*210mm或297mm*420mm折叠。

底图不折叠,平放在专用底图柜内,大于A3的底图也可卷放装筒。

e、竣工图的汇总

工程竣工后,竣工图的汇总整理工作,可按下列要求进行:

a)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所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

总承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

总承包单位在工程交工时,应向管理处(组)提交总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b)建设项目按合同段承包施工的,各合同段承包人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范围的竣工图绘制,管理处(组)负责汇总整理。

c)为了便于全线工程量的汇总,掌握路桥及管道工程竣工后线型基本要素,要求各合同段承包人按本手册《工程管理用表》第一册《工程管理程序用表》之“工程技术要素及统计”的表格格式对本合同段工程量进行准确统计填写,作为竣工图或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2)单项工程竣工图编制规定

a、路线平面、纵面竣工图

a)封面

b)本册目录

c)竣工说明

◆平、纵面线型总体布置概况说明;

◆长、短链情况;

◆平面线型及平曲线要素、纵坡变更情况说明,变更原因及依据;

◆竣工后平面线型及纵坡是否符合原设计和变更设计的要求。

d)竣工图表

◆路线平面竣工图

◆路线纵断面竣工图

b、路基工程竣工图

a)封面

b)本册目录

c)竣工说明

◆简述施工段路基施工范围(起讫桩号),路基横断面几何尺寸等;

◆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施工过程中执行原设计情况;

◆说明对不良地质处理情况,说明时必须注明路段桩号(Kx+xxx—Kx+xxx);

◆工程变更情况说明;

◆路基质量控制情况,尤其是压实度控制情况的说明;

◆防护及排水工程执行原设计情况说明。

d)竣工图表

◆竣工图中的工程数量表,一律按施工中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填写。

◆在路线平面设计图和路基排水系统布置图中的桥梁、通道、涵洞和其他构造物的位置、走向按实际标出,并按照变更单注明变更的依据。

如果在施工中增加或取消某个构造物,也必须按照变更单注明变更的依据。

◆路线纵断面图上的桥梁、通道、涵洞位置、结构、类型、孔径(或跨径)、长度的变更或增加、取消均要重新标出,并按照变更单注明变更的依据。

◆线平面图、平面设计图和排水系统布置图中的路线走向,若在施工中产生变化,当变化不大时,可利用蓝图进行修改的,但必须注明修改的依据;

如果变化大,不能利用蓝图修改的,必须重画。

◆路线纵断面图中设计里程、设计标高、竖曲线、坡度、坡长等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是变更的要注明修改依据。

◆软土地基处理和路基防护工程设计图,按实际情况进行绘制。

◆路基、路面工程中除桥梁、路基土石方数量计算表和筑路材料图表可不做竣工图外,其余图表均作为竣工图。

其中,路基横断面图中,除路基标准(一般)横断面图、部分特殊断面图、超高方式图归档外,其余均不归档。

但横断面若涉及变更,则变更部分的横断面均应按实际变更情况归档。

◆路基防护、排水工程(含护坡、挡墙、各种水沟)竣工图。

e)竣工一览表

◆每公里土石方数量一览表

◆防护工程一览表

◆排水工程一览表

◆软土路基处理一览表

◆主要工程(材料)数量表简述

c、路面工程竣工图

◆简述施工段路面施工范围(起讫桩号),路面各结构层的构成及厚度等;

◆施工过程中执行原设计路面结构的情况;

◆路面个别部位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路面主要材料的来源及其质量;

◆路面施工采用哪些先进的施工机械;

◆控制路面施工质量采用哪些有效措施(或施工工艺);

◆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方法等情况。

d)工程竣工数量一览表

◆路面工程竣工数量一览表

◆路面排水工程竣工数量一览表

e)路面竣工图

◆路面结构竣工图。

◆中央分隔带及中央分隔带开口设计图。

如有变化,必须按变更的重画,并指明地段,如Kx+xxx—Kx+xxx。

◆路面排水工程竣工图。

雨水井座、井盖和排水管采用厂家生产的,必须按厂方提供实物的实际尺寸和配筋重新绘制竣工图。

◆其它应编制的竣工图。

d、大、中桥梁工程竣工图

◆对桥梁的开、完工日期及桥梁整体情况简要说明;

◆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上、下部构造的施工工艺及新的施工方法、检测手段等情况;

◆施工中主要材料来源及其材质,采用新材料情况;

◆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方法等情况;

◆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地质以及对不良地质的处理情况;

◆桥台台背填土的施工情况,技术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图表均作为竣工图。

◆“桥型布置图”的后面增加一张“桩位布置竣工图”(可参照墩台基桩中心坐标表中各桩位置图),每个桩位画一个圈,并以分子表示为桩顶竣工标高,分母表示为桩底竣工标高,

桩顶30.03

如:

桩底12.58

各桩位都应编成与墩、台基桩设计中心坐标表中相同的编号。

◆竣工图中原有“全桥工程及材料数量汇总表”保持不变(不盖“竣工图”标志章),在其后增加一张“全桥工程及材料数量竣工汇总表”并加盖“竣工图”标志章。

◆凡施工图中涉及设计标高或工程数量变化的,则在竣工图中除保留原设计标高或工程数量表,另行增加一个竣工标高或工程数量表。

◆凡施工图中有变更时,如构造、配筋、规格、尺寸、标高等,须在竣工图中根据变更单说明变更的依据。

e、小桥、涵洞、通道竣工图

◆主要施工概况;

◆本段小桥、涵洞、通道的概况;

◆在施工中遇到的不良地质的处理情况;

◆工程变更情况;

◆各种工程数量表应按实际竣工的涵洞、通道、桩号、交角、结构、类型、孔数(孔径)、长度、进出口型式,正确反映包括增加的所有涵洞、通道工程竣工情况。

◆按实际施工的涵洞、通道做一涵(一通道)一图的竣工图,不得共用。

例如,两座直径相同的圆管涵,管涵的构造图应分别放到两座圆管涵中去。

◆涵洞、通道的长度以及进出口标高按实际施工情况进行修改,如果因变更原因必须注明变更依据。

◆新增加的涵洞(或通道)一律重新绘制竣工图(图标用竣工图格式)。

图中的涵(或通道)位,孔径、长度、进出口标高等必须标明。

◆圆管涵采用圆管为外购成品的,应在竣工图中加以说明,并把工程数量表中钢筋和砼项换成管节、规格。

◆小桥各特征点的竣工标高和全桥竣工工程数量表应如实反映实际标高。

可对原设计工程数量表保持不动,在图纸适当位置增加一个竣工数量表。

◆在桥型布置竣工图后增加“桩位布置竣工图”。

f、互通式立交工程竣工图

◆本施工段工程概况;

◆上部构造和下部构造的施工工艺以及新的施工方法,检测手段等情况;

◆施工中采用新材料情况;

◆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互通立交工程应分路基、大、中桥梁、及小桥、涵洞、通道等按上述编制办法分主线及匝道分别分类整理。

◆互通立交线位数据图,因主线与匝道等相互关系复杂,应仔细记录实际施工中发现的误差,然后纠正后作为竣工图表。

◆互通立交纵断面竣工图:

主线与被交叉公路及匝道路基、路面、横断面、连接部竣工图等均须按实际施工后的标高进行标注、绘制。

◆设计图中“路基土石方数量计算表”不作竣工图表,应按实际竣工数量重新绘制“路基土石方竣工工程数量表”,形式如下:

主线或匝道名称

单位

填方

挖方

备注

……

g、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竣工图

◆工程概况;

◆交通安全设施包括哪些内容及工程主要概况;

◆施工中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情况;

◆所有设计内容均作为竣工图归档。

◆竣工图中的工程数量及标高等,一律按竣工实际情况来填写。

◆各图中的起讫桩号和工程数量均应以竣工时的实际情况来填写。

h、监控和通信工程竣工图

◆通信管道施工图,按实际施工的人井等位置修正后,即可作为通信管道竣工图。

◆竣工图中必须注明两个井之间的距离,几孔管道,孔径,用什么材料。

例如:

井与井之间距离80m,2孔管道,孔径Ф114,PI塑料管,可在图中管道上写:

2Ф114.PI。

80m

◆通信工程竣工数量一览表。

◆监控及通信设备一览表。

i、供电照明系统竣工图

◆扼要说明主线收费站和匝道收费站供电、照明系统的基本情况;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情况。

◆图中的工程数量表,分设计和竣工两栏填写。

◆隐蔽工程均需注明竣工标高和各部尺寸。

j、服务区土建工程竣工图

◆工程概况简介;

◆服务区和房屋建筑土建工程的内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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