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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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营区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Word文档格式.docx

取缔无证办园执法困难。

4、部分幼儿园存在“小学化”倾向,保育教育水平不高。

看到差距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良好机遇。

国家和省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高度关注农村教育。

百姓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开发及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促进了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逐步扩大,适龄儿童数量的逐年减少使现有的教育资源逐渐能够满足基本的学前教育需求,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因此,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科学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全面普及学前教育为目标,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主导下的多方资源整合,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完善新形势下以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园及农村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努力提高全区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二)发展原则

1、坚持“保基本、全覆盖、有质量”。

将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实行全区统筹管理,逐年增加财政投入,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2、坚持公办民办共同发展。

坚持政府投入、社会力量参与、家长交费,合理分担教育成本,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形成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3、坚持科学测算,合理布局。

根据我区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变化情况,科学测算学龄前儿童数量分布,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加快教办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高质量普及城区学前一年教育,提高学前三年入园率,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4、坚持规模发展与质量提升并重。

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提高,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强化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激发办园活力,提高办园效益,努力让更多的学前儿童接受更好的学前教育。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教育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城乡统筹、整体推进”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扶持并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思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办园规范、师资达标、保教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网络。

至2013年底,全区新增1000个公办幼儿教育学位,充分发挥省市示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建设以教办幼儿园为中心、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为重点、以校带园及民办园为主体、以村级办园为基础的规范化标准化幼儿园,高质量普及城区学前一年教育。

完成农村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建设,有效利用布局调整后的空置校舍办好学前班、幼儿园,改善村小幼儿园办园条件,使农村学前一年教育入园率达到100%,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全区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

严格审批和年检制度,杜绝无证办园。

建立并完善幼儿教师队伍补充机制,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质,教师资质合格率达到100%,学历合格率达到100%,专科以上学历达到70%以上,公办幼儿园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逐步完善区域协作的教研模式,坚持以人为本,提升保育教育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年度目标:

2011年,新建教办幼儿园1所,乡镇标准化中心园1所,新增幼儿学位300个,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

2012年,新建乡镇标准化中心园2所,校带园1所,教办幼儿园1所;

新增幼儿学位400个,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7%,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7%;

2013年,结合城市开发项目,新建幼儿园2所,新建校带园2所,其中民族幼儿园1所,新增学位300个,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100%,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

(具体建设项目详见“船营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规划建设项目表”)

船营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规划建设项目表

项目名称

规划在园幼儿数

规划教工人数

建设类型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新建平方米)

规划班型

建设年限

规划总投资万元

教学装备资金万元

教育二园

360

41

异地新建(动迁)

4860

3182

12

2011

540

20

大绥河中心校附设独立幼儿园

原地新建

3382

580

小计

720

82

 

9720

6564

24

1120

40

越北镇中心校幼儿园

270

31

3780

2481

9

2012

420

15

欢喜乡中心校幼儿园

中凯幼儿园

新建

十四小

1170

134

16200

10625

39

1800

65

越秀幼儿园

2013

回小

630

72

8640

5663

21

960

35

合计

2520

288

48772

22852

84

3880

140

四、工作任务

1、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大力度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扩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规模,从而扩大优质幼儿教育资源。

结合城镇化建设及城市改造开发建设项目,根据我区人口分布情况和流动趋势、适龄幼儿数量预测及分布,科学设置并调整幼儿园布局,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城乡幼儿园布局更加合理科学。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通过新建教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设设一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改建或扩建学校附设幼儿园、结合城市规划和城乡小学撤并后留下的校舍和小学富余校舍举办幼儿园或学前班等办法,推进公办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

2011—2013年,全区拟新建公办幼儿园4所,其中民族幼儿园1所,新建校带园1所,新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3所,总建设面积22852平方米,建设投资4020万元。

扩大民办幼儿园办园规模。

2011年,对我区公民办幼儿园进行合理布局规划,适当撤并规模过小的民办园,取缔关闭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幼儿园;

2012年,积极引导扶持民办园办学,鼓励优秀民办幼儿园举办分园;

与城市小区开发项目有机结合,兴建1—2所成规模上档次的民办园;

对民办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创建一批区级优质园;

2013年,进一步优化我区幼儿教育办学格局,并采取奖励措施,激励创建首批民办示范幼儿园。

2、实施幼儿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工程,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按照区学前教育三年建设规划及学校附设独立幼儿园计算编制,以及三年来教职工正常减员的需求,我区将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科学的幼儿教师补充机制,拓宽选拔、引进教师的渠道,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程序化,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幼儿专任教师不足问题,形成幼儿教师年龄结构、学历层次、性别比例科学合理的教师队伍。

进一步加大幼儿教师队伍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素质,促进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

3、深入开展“幼儿园绿色教育行动计划”,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决防止“小学化”“成人化”倾向,坚持科学保教方法,提高保育教育水平,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强化对各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安全、卫生、收费等管理,不断提高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培养幼儿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管理。

1、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

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扩大资源,加快普及,坚持政府主导,完善体制,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建设和谐船营、宜居船营奠定良好的基础。

2、明确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责。

区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订并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保证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鼓励并扶持社会各界参与举办各类学前教育机构;

教育部门加强幼儿园审批与管理,科学布局,努力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充分调动社区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多渠道筹资发展学前教育,不断扩大学前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百姓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各乡(镇)政府负责统一规划本乡(镇)的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办好中心幼儿园,有效利用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办好村办幼儿园,普及农村学前一年教育,提高学前三年入园率。

3、建立有效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

成立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发改、人事、公安、消防、卫生、计生、建设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通力协作,统筹管理全区的学前教育。

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学前教育建设、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各成员单位精选执法骨干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规办园行为,取缔无证办园。

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教育局成立幼儿教育科,充实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完善审批及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

编办要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师资;

发改局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物价局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

财政局要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建设局和国土局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

卫生局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防疫、膳食营养与卫生保健工作;

综治办、公安局要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其他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学前教育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4、完善督导评估机制。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建设、整治无证办园、规范办园行为等内容作为教育督导重点,纳入“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指标体系。

教育部门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目标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并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同时对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加大投入,多渠道发展学前教育。

1、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应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举办者筹措、社会广泛捐助和学前教育机构自筹等多种渠道解决。

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积极补助扶持;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低保户)和残疾幼儿给予减免保教费。

2、优先保障学前教育建设用地、用房。

对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校舍和教育资源按规划需要,由教育部门组织兴建或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在城市开发项目中,按照人口分布情况应安排配套幼儿园用地,按照标准建设幼儿园,与住宅小区项目同期竣工验收,建成后将房产产权交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通过组织竞标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3、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异地新建教育二园、越北镇和欢喜乡中心幼儿园、14小学校带幼儿园,原地新建回族幼儿园,大绥河镇中心幼儿园,在越秀开发区内新建1所幼儿园,配合城市建设开发项目新建中凯幼儿园,改扩建一批校带幼儿园,把部分学校学前班用房纳入校安工程建设规划,改善办园条件,扩大办学规模,增加幼儿学位,提升办园水平,满足百姓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4、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教学和管理的指导,以教办园、示范园为核心,建立区域协作教研管理机制及对口帮扶机制,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交流方式,促进民办幼儿园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

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园,对幼儿园提供资助,对优质示范幼儿园给予适当的奖励。

5、多渠道发展学前教育。

积极引进集团化办园,提升办园档次,在新建和改造的小区内建设具备较高办学水平的民办园;

合理整合、优化办学资源,扩大民办园办学规模。

鼓励集体和企事业单位兴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村办幼儿园,区、镇给予适当补助。

(三)规范管理,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规范办园行为。

严格准入制度。

所有幼儿园必须获得办学许可,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审批及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治理无证办园。

实行分类管理。

按照幼儿园目标管理督导评估标准对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定期实行分类定级评估,民办园按优质园、标准园、合格园;

公办园按省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区级示范园建立健全分类定级管理办法,鼓励创建具有特色与品牌的民办幼儿园。

加强安防措施。

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配备安保人员和安防设施设备,切实保障幼儿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

规范收费行为。

按照幼儿园类别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照标准规范收费。

开设兴趣小组的需到教育、物价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能收费。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管理。

2、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坚持科学保教。

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学前儿童抓起。

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保教结合,为学前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学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

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不得使用省幼儿园教材配备目录之外的教材。

开展学前教育课题研究。

建立覆盖全区公民办幼儿园的区域教研网络,大力开展园本教研,提高幼儿教师的保教技能和专业素质,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3、拓展服务功能。

在区教育幼儿园开展面向社区家长的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两个教办幼儿园和各镇中心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网络,为儿童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指导,帮助家长提高科学育儿能力。

(四)加强师资建设,努力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1、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

我区现有教育公办独立幼儿园2所,编制69个,在职教职工45人,缺编24人。

各小学校带幼儿园均无正式教师编制。

为满足我区学前教育未来三年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办幼儿园每班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行政、教辅及后勤人员按1:

20比例配备”的标准,重新核定公办幼儿园及学校附设独立幼儿园教师编制,建立并完善幼儿教师补充机制,具体有以下途径:

有计划地公开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的非幼教专业高校毕业生;

将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在小学任教的教师有计划地调整到小学附设学前班或附设幼儿园任教,或由所在小学在富余学科教师中选择适合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教师经转岗培训后从事幼教工作;

返聘离退休幼儿教师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等,从而满足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对师资的需求。

2、加强幼儿教师专业培训。

实施幼儿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工程,制订和完善幼儿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规划,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园教职工队伍。

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建立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加强园长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提升园长的专业化管理水平。

3、保障幼儿教师待遇。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幼儿教师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保育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专业培训。

幼儿园公办教师的工资及其它待遇要与中小学公办教师一样,列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

对长期工作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

参照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教师的最低工资水平。

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兑现教职工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主题词:

教育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通知

抄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月26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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