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落实中央市委及县委专项整治任务工作分解表模板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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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
2014年9月
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
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
杨宝良
县监察局(★)、县政研室、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
2
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
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
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
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
切实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
王智华
县机关作风建设联席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纠风办、各有关单位
2014年12月
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马乐声
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
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
郝炳权
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文化执法大队
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
顾春源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
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
薛红
县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机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
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县纪委(★)、县机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委
4
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
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
县监察局(★)、县发改委、县机管局
5
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县纪委(★)、县委办、县府办
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
县财政局(★)、县纪委、县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县机管局(★)、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县外办(★)、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6
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
县委组织部(★)
7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顾军
县规土局(★)、县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县房管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办、各乡镇
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
冯志勇
县农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梅云平
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
唐海龙
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工商崇明分局
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王菁
食药监崇明分局(★)、县监察局、县卫计委、县经委、县农委、县绿化市容局、县质监局、各乡镇
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县环保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委、县经委、县规土局、工商崇明分局、各乡镇、园区
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县卫计委(★)、县监察局、县物价局、食药监崇明分局、县纠风办
二、中央“4条严肃”整治
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
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
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
坚决纠正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
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县机关作风建设联席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纠风办、县编办、各有关单位
集中治理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各相关执法单位
严肃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
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
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
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
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严肃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
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全等问题
县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
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各乡镇
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
县建交委(★)、县房管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各乡镇
严肃查处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坚决纠正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
严肃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
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
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
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
县规土局(★)、县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办、各乡镇
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三、中央“10项专项整治”
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县纪委(★)、县文广局、县绿化市容局、县旅游局
整治培训中心腐败浪费
县纪委(★)、县检察院
整治举债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
县发改委(★)、县建交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整治“裸官”问题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整治干部“走读”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整治干部“吃空饷”
整治干部收“红包”、购物卡
县纪委(★)
8
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
9
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
10
整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察局
四、市委“3项重点整治”
清理居(村)委会台账,减轻居(村)委会负担工作
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农委、各相关单位
精简市级机关行政编制,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工作
县编办(★)、县人社局
严格干部人事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
五、县委“1项专项整治”
整治农村乱埋乱葬问题
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各乡镇
说明:
标示“★”为整治工作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