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黔北状元堂高考语文文学类文本阅读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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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慢慢体会吧。

”这么多年的世道,把我的思路导入了对《史记》新的反应——太史公文中有我,把后人写活了。

⑥这种体会却又引出了一个难解的困惑。

2000年的时间丢到哪里去了呢?

我似乎见到了一个时间的空洞。

我在“喜读”这部书的感情里,插入了一种“惶悚”的心理。

如果真的是岁寒而知松柏之后凋,举世混浊乃见清士——这不是一个令人心寒的世界么?

我生来是个软心人,盼望着在时间的推移中世界是会越来越好的。

如果时间真是有空洞,人不能在时间过程中不断进步,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⑦又过了30年。

我已入耄耋之龄。

在写这篇“说史记”的短文时,突然发现我连太史公的生卒年代都不知道。

查了一些工具书,对太史公哪年去世都用“?

”号,存疑不写。

后来我在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3321页注16下找到《集解》①说:

“案:

卫宏《汉书旧仪注》曰:

”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

后坐举李陵,陵降匈奴,故下迁蚕室(古代施宫刑的牢狱)。

有怨言,下狱死。

“关于太史公保李陵、下蚕室的事,在《报任安书》中言之甚详,也是后世所熟知的。

裴引卫宏的注,我是第一次读到。

似乎是隐约地说,司马迁下蚕室的真实原因是笔下无忌,得罪了皇上,保李陵何至于下蚕室?

结果是死在狱中,年月不详。

这个下场,历代史书一般是隐讳不提的。

⑧太史公不是个贪生怕死的人,更不会不知道自己的落场。

他忍辱偷生写完这部《史记》,最后在自序中还明白写出:

“藏之名山,副在京师。

俟后世圣人君子。

”在京师的那本是公开的,自然难免被削改。

他似已防止这一手而把正本安放在下落不明之处。

《索隐》②作者司马贞还故作谜语,引《穆天子传》说名山在“群玉之山,河平无险,四彻中绳”之处;

又在《述赞》中告诉读者副本是受到篡改的,所以说“惜哉残缺,非才妄续”。

但是正本究竟何在呢?

⑨半夜不寐,似有所悟。

我真是个太史公所说的浅见寡闻的俗人。

怎么不领会有生无卒的妙笔?

太史公的生命早已化入历史。

历史本身谁知道它卒于何时?

《史记》所述正是这生生不息、难言止境、永不落幕的人世。

正是这台上的悲喜啼笑构成了不朽的人类心态。

这就是它的正本,也是它的名山。

让这台戏演下去吧,留个问号给它的结束不是更恰当、更好些么?

⑩“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

”这是60多年前老师临别时的话,不寐之夜又在耳边叮咛。

时乎,时乎,怎样分辨今昔呢?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节,作者费孝通。

注释:

①《集解》:

南朝裴注释《史记》的著作。

②《索隐》:

唐代司马贞注释《史记》的著作,《述赞》是其中的一篇。

1.文章第1段既写满地的书,又写心头的书,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4分)

 

2.文章第3段和第10段前后两次出现“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这句话,含义有何不同请简要回答。

(4分)

3.文章第3段说“太史公文中有我,把古人写活了”,第5段说“太史公文中有我,把后人写活了”;

这前后两次出现的相似性的话语,所指与含义有何不同?

请作阐述。

(6分)

4.综观全文,概括本文作者所要表达的、流露在字里行间的历史观。

二、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1~5题。

人畜共居的村庄刘亮程

①有时想想,在黄沙梁做一头驴,也是不错的。

只要不年纪轻轻就被人宰掉,拉拉车,吃吃草,亢奋时叫两声,平常的时候就沉默,心怀驴胎,想想眼前嘴前的事儿。

只要不懒,一辈子也挨不了几鞭。

况且现在机器多了,驴活得比人悠闲,整日在村里村外溜达,调情撒欢。

不过,闲得没事对一头驴来说是最最危险的事。

好在做了驴就不想这些了,活一日乐一日,这句人话,用在驴身上才再合适不过。

  ②做一条小虫呢,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间,无忧无虑把自己短暂快乐的一生蹦跶完。

虽然只看见漫长岁月悠悠人世间某一年的光景,却也无憾。

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黄,黄了青,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

  ③或者做一棵树,长在村前村后都没关系,只要不开花,不是长得很直,便不会挨斧头。

一年一年地活着,叶落归根,一层又一层,最后埋在自己一生的落叶里,死和活都是一番境界。

  ④如此看来,在黄沙梁做一个人,倒是件极普通平凡的事。

大不必因为你是人就趾高气扬,是狗就垂头丧气。

在黄沙梁,每个人都是名人,每个人都默默无闻。

每个牲口也一样,就这么小小的一个村庄,谁还能不认识谁呢。

谁和谁多少不发生点关系,人也罢牲口也罢。

  ⑤你敢说张三家的狗不认识你李四。

它只叫不上你的名字——它的叫声中有一句可能就是叫你的,只是你听不懂。

也从不想去弄懂一头驴子,见面更懒得抬头和它打招呼。

可那驴却一直惦记着你,那年它在你家地头吃草,挨过你一锨。

好狠毒的一锨,你硬是让这头爱面子的驴死后不能留一张完整的好皮。

这么多年它一直在瞅机会给你一蹄子呢。

还有路边泥塘中的那两头猪,一上午哼哼唧唧,你敢保证它们不是在议论你们家的事。

猪夜夜卧在窗根,你家啥事它不清楚。

  ⑥对于黄沙梁,其实你不比一只盘旋其上的鹰看得全面,也不会比一匹老马更熟悉它的路。

人和牲畜相处几千年,竟没找到一种共同语言,有朝一日坐下来好好谈谈。

想必牲口肯定有许多话要对人说,尤其人之间的是是非非,牲口肯定比人看得清楚。

而人,除了要告诉牲口“你必须顺从”外,肯定再不愿与牲口多说半句。

  ⑦人畜共居在一个小村庄里,人出生时牲口也出世,傍晚人回家牲口也归圈。

弯曲的黄土路上,不是人跟着牲口走便是牲口跟着人走。

人踩起的尘土落在牲口身上。

牲口踩起的尘土落在人身上。

  ⑧家和牲口棚是一样的土房,墙连墙窗挨窗。

人忙急了会不小心钻进牲口棚,牲口也会偶尔装糊涂走进人的居室。

看上去似亲戚如邻居,却又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⑨数年前的一个冬天,你觉得一匹马在某个黑暗角落盯你。

你有点怕,它做了一辈子牲口,是不是后悔了,开始揣摸人。

那时你的孤独和无助确实被一匹马看见了。

周围的人,却总以为你是快乐的,像一只无忧无虑的夏虫,一头乐不知死的驴子、猪……

⑩其实这些活物,都是从人的灵魂里跑出来的。

它们没有走远,永远和人呆在一起,让人从这些动物身上看清自己。

(选自《一个人的村庄》,有删改)

1.结合前四段,你认为在作者看来生命应该是怎样的?

请用几个词语进行概括。

(3分)

2.指出本文运用的一种主要的表现手法,结合具体语句,简要分析它的表达效果。

3.研读末句“让人从这些动物身上看清自己”,根据文意,说说你认为“人”要在动物身上“看清自己”什么?

4.作者在对“村庄”的描述中表露出怎样的情感?

5.你对作者笔下“人畜共居的村庄”有何看法?

请简述理由。

三、阅读下面一篇小小说,完成1~5题。

打不碎的鸡蛋

(意)马莱巴

一只帕多瓦种的母鸡,在靠近帕尔玛城的一所农庄里出生长大,它有个毛病:

生出的鸡蛋的蛋壳很容易碎。

原因在于其它的母鸡都吃小石块和石灰微粒,所以:

它们生下的鸡蛋壳都结实;

而它只吃小麦、高粱和玉米粒,或者吃小虫子,它吃的虫子有玫瑰色的、黑色的和其它各种颜色的,它从来不吃小石子和石灰微粒,因为它消化不了。

要是偶然吃下去一颗石子,那石子就整天呆在它的胃里了,而且使它整夜合不上眼,所以,它生的鸡蛋壳很容易破碎。

一天,帕多瓦母鸡听到一位卖鸡蛋的商人对农庄的女主人抱怨说,有一只母鸡生的蛋太容易破了,每次运输途中都得碎。

母鸡听了十分担心,因为它知道,一旦女主人发现了那些蛋壳易破碎的鸡蛋都是它生的话,那么很可能就会把它宰了。

农庄附近有一家大理石匠铺。

一天,母鸡试着去尝大理石粉末。

石粉既不好吃也不难吃,但跟小石子和石灰微粒一样难消化。

第二天,它生下的鸡蛋蛋壳呈大理石的颜色,外表十分好看,但还是很容易破碎。

另有一天母鸡从石匠铺面前走过时,看到有一桶罐子打开着,上面写有“硬化剂”的字样。

“但愿这东西从来没有毒。

”可怜的母鸡自言自语道。

母鸡在那白色的糊状物上啄了两三下,原来那是石匠用来粘大理石的粘胶。

它随后跑回到鸡舍去,因为要是吃了那东西要死的话,它情愿死在自己的窝里也不能死在马路上。

它久久地睁着眼睛等着肚子作疼,最后它睡着了,它一夜睡到大天亮,黎明时它生了蛋。

它不像往常那样啼叫以通知女主人来取蛋,它拿了鸡蛋到一片树丛后面去。

母鸡先用嘴啄,然后拿一块石子敲:

这一回,它生的蛋可真硬,于是,它就把鸡蛋放回鸡舍去。

帕多瓦母鸡生下的蛋在运输途中没有破碎,它被放在市场的货摊上,让一位工人的妻子煎鸡蛋吃。

女人回到家,把所有鸡蛋都放在碗边,她拿起帕多瓦母鸡生的这个鸡蛋在碗边一敲,但鸡蛋没有打碎,碗却打碎了。

“咦,真怪!

”女人自言自语,她拿起鸡蛋,在大理石做的桌子角上敲。

大理石被敲掉了一角。

她拿来了锤子,试着用锤子敲鸡蛋,还是敲不碎。

于是她把那只蛋放在一边,因为她不好意思对丈夫和儿子说自己连一只鸡蛋也敲不碎。

丈夫与儿子吃了用三只鸡蛋煎的蛋,而不是四只。

妻子说人家卖给她一只不新鲜的鸡蛋,也许已经坏了,所以她故意没煎进去。

第二天,她那个大学生儿子把几只烂西红柿和那只鸡蛋放进包里,因为那天有部长来参观。

那个部长诡计多端,他想与大学生们见面,让他们鼓掌欢迎。

大学生们商议好给予他应有的欢迎。

当那位部长一出现在学校门口时,烂西红柿和臭鸡蛋朝他的前额扔过去。

只听见“啪”,像是打过去一块石头似的,部长应声倒地。

大家把他抬出去,用冰水袋敷在他的额头上,因为部长的前额正中长出一个大鼓包。

尽管用冰水敷,他那个肿包越来越大,活像犀牛的角。

打从那天以后,部长再也不接见大学生了,也不再去参观什么开幕式了,因为不管怎么冷敷和治疗,部长额头上的那块包怎么也消不下去了。

1.小说采用的主要写作手法是。

(1分)

2.第二自然段中的画线句在文中有怎样的作用?

3.本文在情节设置上颇具匠心,请任选两点作赏析。

4.从文章看,你认为作者对这只帕多瓦种的母鸡持怎样的态度?

结合小说阐明理由。

(5分)

5.小说中,这只不碎的鸡蛋给“工人的妻子”与“部长”惹了麻烦,请从小说主题表达的角度简析这两个情节。

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留得秋蛩听秋声

金杏宝

金蛉、黄蛉、墨蛉、马蛉、青蛉、松蛉、宝塔蛉、纺织娘……这些“草蜢歌手”,古称秋蛩。

这些鸣虫对于现代大都市,有着特别的意义。

晨曦初露,可以听到一声声轻悠委婉的“唧呂呂呂呂”声,从庭院的草丛中倾泻而出,如歌如诉,动人心弦。

蟋蟀们似久别相逢的恋人,经过彻夜的倾诉,仍不尽衷肠。

这是一段美妙的晨曲,通常由栖息在裸露地表的常见蟋蟀种类所演奏。

它们会抓紧在太阳未出、露珠未干的宁静时刻,继续寻觅知音,完成使命。

无论在郊外残存的荒野中,还是在城区喧闹的行道树旁,瓦砾堆下,只要地表尚未被水泥彻底覆盖,有点杂草作隐蔽,它们就有可能在土中挖洞安家;

只要没有杀虫剂的威胁,它们就会产卵繁衍。

午后的树荫下,从低矮灌木丛和草丛中,也会飘逸出绵绵秋声,其中有清脆嘹亮的金蛉子的“铃铃铃铃”声,和黑牡丹墨蛉“嘀嘀”不休的喃喃细语。

有更娇小的斑腿针蟋“吱-吱-吱-吱-”的低吟,及多种针蟋“咝-咝-咝-咝”的浅唱。

夕阳西下之时,落日的余晖将繁华的都市抹上了迷人的色彩,撒满晚霞的科技馆小池塘,尽管处于摩天群楼的包围之中,仍是秋声回荡的浪漫之处。

小黄蛉轻盈悠然的“齐齐齐齐”声,夹带着芦苇、菖蒲和野茭白的清新气息,不时从水边荡漾出来。

水中有植物,哪怕是残荷疏枝、水花生,都是小黄蛉的宜居环境。

只要居有定所,从早春二月到寒冬腊月,都可以听到零星小黄蛉的独唱,秋天则是它们集结联唱的时节。

入夜,明月当空,四周的虫鸣声也愈加多样起来。

清澈的“句,句,句,句”声,节奏强劲,铿锵有力。

注意了,它不是来自地面的斗蟋,而是来自灌丛中的中华树蟋,又叫竹蛉,它们翠绿的身体上竖立的两对晶莹剔透的翅膀急速地摩擦,呼唤着至爱亲朋。

它们借助于植物叶片产生喇叭筒式的扩音效果,发出与其娇柔虫体极不相称的天籁之音。

夜深人静时,乡间稀疏的林灌中会传出细柔的“丝-扎,丝-扎”声,恰似农家女在调试新启用的纺车。

如你停步静听,顷刻之间,这零星的“轧织”声便连成一片急速的“织织织织”声,犹如几十台织布机齐声轰鸣。

在乡村或城镇,只要有树林,在密不透光的树荫庇护下,纺织娘家族便得以子孙满堂。

浦东张家浜岸边的一个三千平方米面积的小型林地——宫胁林,经过八年的生长,如今已成一个茂密的小森林。

在这里,春天是多种鸟类的家园,秋天便成了纺织娘和其他鸣虫的天下。

这是一片由实生苗长成的近自然林,是日本生态学家宫胁昭先生和上海某大学生态学家在上海建设城市生态型绿地的一个成功示范。

它的成功不仅在于造价低廉、成活率高、地带性植物群落结构完整,更在于它是完全模拟自然演替规律的,人为干扰程度是最低的。

这样做的结果,是适宜的动物群落随之出现。

令人费解的是,这样一个成功的案例,在上海的推广似乎并不成功。

但愿不是由于它的低廉造价无法带动各方的经济效益所致。

海纳百川的城市精神,是否也应地容万物,让原本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野生物种尽可能地回归呢?

留得青山在,何愁无秋蛩?

城中多秋蛩,方得秋声浓。

1、文章是以什么为线索来描写秋虫的秋声的?

为什么这样安排?

答:

2、“但愿不是由于它的低廉造价无法带动各方的经济效益所致”一句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3、文章第四段描写了摩天群楼包围之中的科技馆小池塘畔的迷人景色,请分析它的表达特色。

4、作者在文中多处使用了拟声词,试分析这样的好处。

5、宫胁林的成功给我们恢复城市野生鸣虫带来什么启示?

请你结合作者在文中流露的情思加以探究。

五、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田埂上的精神

麦子把田野的纽扣一粒一粒扣齐。

但是,有一粒麦子被人们遗忘了,落在了田埂上,像一只浇了水后丢在堤上的桶。

秋天继续深入。

在清寒的晨气中,秋天的阳光抹在田野上,也抹在这一粒麦子上。

它穿透土壤的黑暗,长出如针的小苗。

来地里除草施肥的人们,自远方踏步而来,这一株麦苗兴奋地在微风中晃动着绿色的身子,似蝴蝶抖动金色的翅膀。

然而,没有人的脚步在走近它时停下来,甚至没有闲暇望它一眼。

因为田野里有大片的麦子,在等待着它们。

本来它也应该生长在平整如砖的麦地呀!

那儿有着它许许多多的兄妹,它们被调理得丰腴而肥硕。

远远望去,它们宏大而又壮观。

它们手挽手一起生长,一起成熟,一起走进农家的粮仓,与那些农民一起体验丰收的喜悦。

田埂上只有一株孤零零的麦子,一株长错了地方的麦子。

它很无奈。

尽管这株麦子非常纤弱,但它长得非常卖力。

它比田地里任何一株麦子都活得用力;

它不想放弃自已生长的权利;

它甚至还想用它那一片特别的绿,来引起人们的关注,从而获取生长所必须的元素。

它大声地对每一位从它身边经过的人呐喊:

“你们睁大眼睛瞧瞧!

我不是一棵小草,我是麦子,我是一株麦子啊!

”但是,没有人理会它。

例外的一天,有个人偶然歇息时坐在他身边的田埂上,抽了一根烟,扔下烟蒂时瞅了它一眼,这时才突然记起来似的说:

“噢,这儿还有一株麦子!

”这时,麦子为有人记起它而高兴,它显得异常兴奋,甚至还有意地直了下它的身子,以便能让人看到它健康向上的样子。

它不愿意让人笑话它,或者可怜它。

那人只留下了些烟灰,拍了拍沾在裤子上的泥土,走了,后来就不再有踪影。

这一株麦子已彻底为人们所遗忘,偶尔有小鸟落在它的身边,望着这深秋的大地一动不动。

风吹,雨淋,日晒,它在孤独寂寞和无望中艰难地生长。

它必须要生长,因为它是一粒落进泥土获得生命的麦子。

它的存在属于大地,还有白云和高空飞翔的鸟儿,以及美好的黎明和黄昏。

太阳格外地偏爱它,总是用暖暖的光芒映照着它的身子。

尽管它是一株长在田埂上的麦子,被人们忽略,但它依然挚爱着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人们。

它能体会到他们泥一脚水一脚跋涉于齐膝的泥淖中的滋味;

它能感受到他们担着百余斤的担子压在肩上走上三四里地的分量。

抢收抢种的季节,他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顶着最毒的太阳,干着最繁重的活。

他们受苦受累似乎是注定的。

谁也没觉得不应该。

想到此,它的身子一沉,似乎想把自己的根系伸进更深的土壤中,汲取更多的营养,使自己长得更健壮一些。

冬去春来,它终于开始抽穗,并且呈现出金黄的颜色。

当一位农人收割了无数麦子后,发现了它,欢喜得了不得,小心翼翼地割下这株麦子,把它捧在手心,喃喃地自言自语:

“麦子,田埂上也能长出这么好的麦子,它承得是天惠呀!

一颗明亮而智慧的种子,只要根植于泥土,它就能结出果实,正如这田埂上的一株麦子。

它生长的是田埂上的精神。

1、从全文结构来看,开头一段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2、结合原文回答:

田埂上为什么能长出这么好的麦子?

3、本文多处运用对比,请举例并分析其作用。

4、4、根据文本,分析“田埂上的精神”包含了哪些精神。

5、请结合文本探究作者写作本文的目的。

六、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骆驼刺、胡杨树、红柳木

  王祖远

  汽车窗外那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难觅生命的迹象,只有偶尔出现的一蓬蓬骆驼刺、一株株胡杨树和一丛丛红柳木。

我心血来潮,给他们封了个绰号,叫抗旱防沙的“戈壁三杰”。

为了揭开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若羌县以东120公里的米兰故城之谜,我从天山南麓的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首府库尔勒起身,沿一路沙尘,把自己交给了一辆全身散了架似的陈旧的老爷汽车。

右边是“死亡之海”进去出不来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左边是充满神话色彩的罗布泊。

一只脚踏着“死亡”,另一只脚踩着“神话”,在天堂与地狱的交界处旅行,除了对意志和信念的考验之外,时时刻刻都充满着刺激与惊险。

 九月的南疆,天地间干焦欲灼,或许一根火柴足可以把大自然烧为灰烬。

这里年降水量不足三毫米。

在这样一种人类难以想象的环境里,我所敬慕的“戈壁三杰”却依然生存,是它们在我来回1200里的行程中,不时地在路边闪现,安慰和鼓励我这位自南国入疆的远游人。

 “戈壁三杰”个个可称为大西北的英雄好汉,它们给了大西北一身豪气和阳刚,顽强地表现着高原上的力量和希望,世世代代向人类传递着大自然内心的激情与信息。

别看那些骆驼刺矮趴趴的,但每枝每叶都坚挺地刺向天空,在飞沙走石的狂风之夜也从不低头屈服。

骆驼刺遍布大漠戈壁,若是没有这些小生命的存在,缺少了这一抹抹绿色的点缀,大西北会增加更多的一片片的和尚头和招来更多伤感的泪水。

  汽车在南疆一段死寂寂的沙地上行驶。

车行的左方闪过了上千亩的胡杨林,但早已全部死亡而干枯。

高矮错落,几乎望不透哪里是林子的尽头。

其中一株高挺伟岸,顶尖微微后仰,两根一样粗细的枝桠分别向左右前方伸出,形成了历史的定格。

它在仰天长啸,倾吐悲愤与不平。

显而易见,数百千年以前,这里一定进行过一场自然界与历史岁月之间惨烈的旷日持久的大搏斗,最终,在“适者生存”的历史进行曲中,这片胡杨悲壮地倒下了,给大自然留下了一片珍贵的遗迹。

站着的,仍然那么英武;

即便倒下,依旧保留着自己的尊严。

人类从这里看到的是“死亦为鬼雄”的豪迈。

遥想若干年前,这片胡杨林曾给无边的沙漠戈壁带来多大的一片绿荫!

它们头上的枝叶呼唤着云雾,脚下的根系滋生出清泉,紧紧傍在古丝路的一侧。

西行的驼队在此歇脚,东进的商旅树下炊饮,凡是跋涉丝路在此受过荫护的人谁能忘记那大漠中的绿荫之梦!

然而,我的这次西行考察,印象最深的还数红柳木。

这些红柳,有的一丛只有巴掌那么大,零散地趴伏在平坦的沙地上,如镶嵌在黄褐色古老大漠身上的绿斑,为干焦焦的大地带来一丝生气。

稍大一点的,细枝底下便有一堆沙。

我远近细看了一下,发现哪里有沙堆,那上面必有一丛红柳,二者之间有着这样一种不可分割的缘分。

在有些区域,二者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凝聚与表现。

沙向红柳聚拢,红柳又依沙堆成长增高。

路经一片望不到边际的沙包,个个圆溜溜的,高一二十米,周长三四十米,上面均有一丛挺直腰杆儿、成了气候的红柳木,二者都是日积月累、点点滴滴长大成型的。

它们这种自然而默契的配合,也正是人类在艰苦的生存条件下挣扎奋斗的写照。

为了生存,地球上还有许许多多令人感叹的奇妙现象。

  红柳能在沙漠里繁衍生存,当然也依靠自己的本能与特性。

我特意留神了一下:

若朝着西南方向望去,沙海里全是蓬蓬松松的绿滩;

倘若再掉头向东北方向看,那些沙丘全是秃秃的半边光头。

红柳避开了沙丘承受烈日的西南面,牢牢地占据着稍稍背阴的东北侧。

向下,拼命地把跟扎向深处,这是存活的根本;

向上,勇敢地与烈日进行抗争,这是与生俱来的品德。

日日夜夜,岁岁年年,红柳就是这样生活着。

即便是在倒下的千亩胡杨林的身旁,又有一丛丛红柳木成长起来。

红柳不是花,但每一丛的上半截,均呈紫红色,远望,如一顶顶紫红漂亮的花冠,点缀美化着这灼烤人肤的戈壁滩。

辗转大漠一个多月,红柳作为生物界的奇迹,偶像般地把一种巨大的力量注入到我的人生世界。

人的生命不长,也就是那么一段外出的旅程。

如果我们能像红柳那样,永不放弃,人生在艰苦的逆境中也能增添无限风光与意义。

1、文章开篇描写的自然环境有什么特征?

这样描写有什么作用?

2、“然而,我的这次西行考察,印象最深的还数红柳木”在整篇文章中起什么作用?

“还”字有何表达效果?

答。

3、从修辞角度对文章第五自然段进行赏析。

4、从全文看,作者赞扬的是什么精神?

(不超过30字)(3分)

5、结合文本,谈谈你从文本中得到的人生启示。

七、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哲学家的小木屋

一直心仪海德格尔的小木屋!

1922年,在弗莱堡大学任讲师和胡塞尔的助教的海德格尔在托特瑙山购得一小块地,请人并且自己也亲自动手在那里修建了一个十分简陋的小木屋。

从那时起,“托特瑙山就成了他退身于世界之外时的居所,也是他哲学思考的冲锋高地”(萨弗兰斯基语)。

每当有空闲时,海德格尔就到他的小木屋去思考和工作,他的许多重要著作就是在这个小木屋里写就的。

不曾有机会亲眼见见这个神奇的小木屋,但看过这个小木屋的照片。

诗人王家新描述:

“小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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