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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方案:

重交道路沥青230万吨/年,蜡油万吨/年、燃料油万吨/年、轻质油万吨/年。

建设内容:

以常减压渣油为原料,新建一套渣油年加工能力为350万吨/年的重交道路沥青装置。

并配套建设9座容积为20000m3和1座10000m3的渣油罐。

项目投资:

总投资43156万元。

配备人员及工作时间:

劳动定员20人,四班三运转,年有效工作时间8000小时。

建设进度:

厂内加热炉、预加热炉、蒸馏塔、精馏塔等于2011年2月开始开工建设,截止2011年6月24日已建设完毕,装置区的储罐及管线安装过程中,渣油罐正在建设中,拟建项目属于未批先建,莒县环保局已经对该公司进行了环保处罚。

17.1.3项目建设政策符合性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的高等级重交沥青装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莒县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日照临港工业莒县配套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鲁政办[2008]6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符合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日照市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符合山东省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

17.1.4环境敏感目标情况

拟建项目所在厂区内现有及在建项目酸性水汽提、硫回收装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700米,延迟焦化装置和污水处理厂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

各装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敏感保护目标有草岭、唐家湖、李家官庄三个村庄居民,根据环评批复要求,现有及在建项目装置运行前,这三个村庄居民须全部整体搬迁,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莒县人民政府以莒证函【2009】189号《莒县人民政府关于唐家湖、李家官庄、草岭村住户搬迁的批复》同意这三个村庄的搬迁,并要求妥善安置好搬迁村民。

山东晨曦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这三个村庄居民的搬迁安置,搬迁村民均安置在晨曦化工建设的安置小区内。

安置小区选址位于山东晨曦化工有限公司东(国道206东),通过现场测量,本小区距离厂内东厂界280m,距离重交沥青装置区500m,距离酸性水汽提、硫回收装置800m,距离延迟焦化装置1200m,距离厂内污水处理站1300m,不在所有卫生防护距离包络范围内,满足环保要求。

本次环评期间通过对这三个村庄搬迁及安置小区建设情况现场调查,目前安置小区目前正在建设,安置小区建成后,村庄将分批次进行搬迁。

17.1.5主要污染因素、治理与排放情况

17.1.5.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

轻烃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塔顶不凝气,流程设计中送至加热炉烧掉,既节省燃料,又减少轻烃气污染。

烟气主要是来自加热炉燃烧产生的烟气,拟建项目设两座加热炉,一台预加热炉G1、一台加热炉G2,烟气主要为CO2、CO、SO2、NOx、烟尘等。

硫磺回收装置处理拟建项目酸性气增加的焚烧尾气G3,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等。

拟建项目投产后,蒸汽用量增加,厂内现有2台35t/h锅炉满负荷运转,造成燃煤废气增加。

拟建重交沥青预加热炉的燃烧废气经一座50m,内径2.4m烟囱排放,加热炉的燃烧废气经一座53m,内径2.4m烟囱排放。

预加热炉、加热炉SO2、烟尘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中SO2850mg/m3、烟尘200mg/m3标准要求,通过计算,拟建项目投产后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量a、a、烟尘a;

增加锅炉燃煤污染物排放量a、a、烟尘a,拟建项目投产后总增加SO2排放量162t/a、、烟尘a。

(2)无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环节为罐区、装置区、装卸区等;

无组织排放废气G5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等。

通过计算,硫化氢无组织排放量为a,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a。

为有效的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保护环境,本项目采取以防为主,加强管理的方针,定期进行设备、装置的安全性检查,减少无组织排放量;

同时在生产装置区设置安全检测与应急回收系统,减少物料外逸量。

同时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管与相关人员培训。

(3)非正常工况废气

厂内各装置产生的酸性水均送入厂内同一套酸性水汽提及硫磺回收装置进行处理,硫磺回收装置出现问题不能正常运行时,原送入硫磺回收焚烧炉的这部分尾气将不能焚烧处理,事故状况下,这部分废气将通过酸性气管道送火炬系统燃烧后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SO2,其产生量为7.98kg/h。

17.1.5.2废水

拟建项目产生污水包括含油污水、含硫污水、酸碱污水(软水站新增排污)、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污。

含油废水h与生活污水h排入厂内自备200t/h污水处理站,酸性水h排入厂内30万吨/年气分装置资源优化技术改造项目的酸性水汽提装置进行预处理后送入厂内自备污水处理站。

拟建项目外排废水量h(万t/a),拟建项目排入莒县第二污水处理厂COD量为a、NH3-N量为a,经莒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外环境COD量为a、NH3-N量为a

17.1.5.3固废

污水处理厂隔油池产生的污油约为15t/a,含油污泥约50t/a,均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为HW08。

污水处理厂新增的污泥全部送入在建延迟焦化装置综合利用。

新增生活垃圾量为a,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17.1.5.4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声源设备为大功率机泵、加热炉、空冷器及气(汽)体放空口。

拟建工程对噪声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办法,以控制噪声对厂界外声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除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的产品外,还在风机出口处设消声器消声,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隔声,并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

为防止振动产生噪音,对振动较大的设备设置单独基础,以防止振动产生噪音向外传播。

本工程对其噪声源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均为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经济、实用、有效手段,实践表明其控制效果明显。

17.1.6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拟建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中SO2、NO2、苯并芘小时和日均浓度均不超标,CO、NH3、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苯芘小时(一次)浓度均不超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要求;

PM10、TSP监测值高,出现部分超标,超标率较低。

PM10、TSP日均浓度大部分超标原因在于:

一是监测时段为春季,主要是北方春季多风,扬尘较大引起超标。

(2)地表水

现状监测:

本项目纳污河流沭河监测期间水质指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的要求;

污水处理厂纳污河流5#测点COD超标外,其余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的要求,COD最大超标倍数为倍,马沟河超标主要由于规划中的莒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未建成运行,马沟河接纳了上游企业及沿岸村庄排水。

沭河夏庄断面例行监测点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的要求,拟建项目环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水质与例行断面同期数据基本吻合,能够反映地表水的水质状况。

(3)地下水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1#、2#、3#、5#敏感点地下水环境质量除总硬度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的要求;

最大超标倍数为。

4#敏感点地下水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超标外,其他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的要求,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

各测点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与该地区地质条件有关,硝酸盐氮超标主要因为井口为敞开式,井水水质受居民日常生活活动污染所致。

(4)噪声

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1#东厂界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其余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距离厂界最近敏感点(草岭)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17.1.7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通过各污染物SO2、NOx、烟尘、H2S、非甲烷总烃对各敏感点在不同风速、不同稳定度下的预测结果表明:

拟建及在建项目投产后整个评价区域内SO2、NOx小时及日均浓度、烟尘日均浓度均较小,且主要以近距离范围影响为主,均低于标准限值。

对评价区各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仍以现状浓度影响为主。

H2S、非甲烷总烃到厂界浓度都不超标,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大气防护距离为以拟建生产装置区为中心,半径150m范围,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装置区为中心半径200m范围,原料罐区为中心100m范围。

所依托在建酸性水汽提及硫磺回收装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酸性水汽提及硫磺回收装置为中心,半径700m防护距离。

通过调查分析,拟建项目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均在现有及在建项目确定卫生防护距离方围内,通过对现有厂区周围村庄及安置小区调查,村庄搬迁至安置小区后,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其建设满足GB/T13201-91标准要求。

从污染气象条件和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预测结果来看,工程所处位置选址是合理的。

(2)地表水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属沭河流域,本项目投产后,所有废水都经处理合格后,莒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外排废水入沭河,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马沟河最终入沭河。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表明:

虽然会对沭河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不大,仍以本底为主。

沭河属于南水北调东段工程水系,但不属于南水北调干线汇水区域,对南水北调基本没有影响,符合流域规划目标的要求。

项目完成后,生产装置区建有事故水池,罐区设有围堰,确保厂区内的各类污水、事故水及前期雨水在未处理达标前不外排。

由于该区第四系以冲洪积层为主,上部地层以粉土、砂土为主,潜水含水层为细砂层,渗透性较强,且浅层地下水埋藏较浅,易受生产废水下渗污染。

为防止项目投产后对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企业必须对厂区废水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表明:

减轻或消除项目建设对其附近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结合本工程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环节主要是管道、阀门的跑、冒、滴、漏和污水处理站污水下渗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本工程可能产生渗漏的环节均得到了有效控制,从而使本工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至较低水平。

(4)噪声

现状监测结果:

1#东厂界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超标,夜间超标,超标主要是由于来往车辆所致。

其余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7#监测点草岭村昼、夜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拟建及厂内在建工程投产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对各厂界的贡献不大。

拟建及厂内在建项目投入运行后,东厂界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功能区对应标准的要求,超标原因是来往车辆造成本底值本身超标。

其余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功能区对应标准的要求。

通过对距离厂区较近的敏感点处噪声的预测,拟建及在建项目投产后,草岭村昼、夜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草岭村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5)固体废物

在采取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7.1.8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通过对山东晨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风险应急措施情况调查,山东晨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自建成后,通过制定详细的风险应急预案,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未发生重大风险事故。

企业经过多年的实际生产,具备一定的风险应对能力,能够满足现有厂区内风险防范的需要,对今后生产过程中应对风险事故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风险物质为渣油、沥青、蜡油、轻质油、燃料油、H2S,拟建项目涉及危险物质构成重大危险源,拟建项目最大风险是硫化氢泄漏对外界环境造成的影响。

通过风险预测结果可以看出,硫化氢发生泄漏,半致死浓度最大范围为308.3m,最大风险预测值为×

10-5/a,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

10-5死亡/a。

因此,本项目风险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

厂内现有6000m3风险事故水池,用以事故状态下全厂消防、事故废水收集,确保事故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通过评价总体来看,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确保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的基础上,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建设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以接受的。

17.1.9清洁生产水平结论

本项目所用原料危害性较小,在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后,可保证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本项目所用动力清洁,符合我国的能源政策要求;

单位产品综合物耗、能耗水平较低;

所选用的生产工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总体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17.1.10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山东晨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50万吨/年高等级重交沥青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可以满足莒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已经通过日照市环保局、山东省环保厅总量确认。

17.1.11公众参与结论

在被调查的100人中,有98人赞成项目开工,占被调查人数的98%,2人不表态,占被调查人数的2%。

公众不表态的理由均为担心目前的生活环境受到干扰和破坏,害怕项目建设排放的污染物对自己的居住环境和身心健康带来影响。

针对这种情况,对不表态的被调查公众进行了回访,具体说明了本项目生产的基本过程,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以及在严格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将项目建设的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并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基本上不会对其周围环境质量造成大的影响,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他们赞成项目开工,支持项目的建设。

因此建设单位应协调好与当地政府及附近村民的关系,定期进行回访,与当地居民进行必要的沟通,使其了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的意义,获得当地群众的支持。

17.1.12厂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厂址已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发展规划。

该厂址建厂条件较好,具有交通运输方便、供水供电有保证等诸多有利条件。

本项目投产后,对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投产后厂区污水的跑冒滴漏会对本地区浅层潜水——微承压含水层水质产生影响,本工程通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可对产生渗漏的环节加以有效控制,厂区内的跑冒滴漏现象可以得到避免,该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降至较低水平。

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草岭、唐家湖、李家官庄三个村庄搬迁后,工程建设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基础上,在做好抗震设施的基础上,项目的选址基本可行。

17.1.13评价总结论

山东晨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50万吨/年高等级重交沥青项目符合莒县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日照临港工业莒县配套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鲁政办[2008]6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符合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日照市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符合山东省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

公众对项目选址和建设表示支持;

在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草岭、唐家湖、李家官庄三个村庄搬迁后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基本可行。

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见表17-1。

表17-1本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

污染因素

污染源名称

环保措施及治理效果

装置加热炉

燃烧低硫燃料油,达标排放

依托锅炉

锅炉烟气经“三电场”除尘器(除尘效率%)除尘、“双碱法”脱硫系统(脱硫效率80%)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装置开停工或事故时排气

事故时的排气送火炬系统经燃烧后高空排放。

 

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

含硫含氨废水进酸性水汽提装置回收硫化氢、氨,含油废水隔油处理,汽提后的废水、隔油后的废水与生活水进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

消防水、前期雨水

利用6000m3事故水池收集消防水、前期雨水,集中收集后通过管道送污水处理场处理。

生产装置、储罐区

生产装置、储罐区地坪及基础进行防渗处理,储罐区建围堰防止废水及物料向土壤渗漏。

噪声

流动噪声

东、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其余3类。

固定噪声

一般工业废物

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交给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危险固体废物

由青岛新天地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

建议

1、严格执行设计确定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充分重视和加强厂内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污染物排放管理的监控制度。

2、针对厂区生产设施、管道可能产生的跑、冒、滴、漏、渗会对本地区浅层地下水产生影响的情况,要做好厂区生产设施、管道及地坪的防渗,这是本项目投产后保护地下水的唯一有效手段。

同时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控制管理,减少有害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3、厂内在建工程尽快验收,搬迁安置居住区加快建设进度。

4、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处理效率达到设计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职工责任心,避免或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

6、工程建成投产后,适时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计,核实各车间、工段的水及能耗指标,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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