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进修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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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培训进修制度
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素质的教师队伍,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汨罗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
教师培训工作要以适应学校发展为依据,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目标,以专业现代化建设为核心,以在职为主、注重实践、多种培训形式并举的基本原则,使教师牢固树立持续进修,终身学习的思想,主动适应学校办学层次提高、专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推进教师队伍的职业化进程,加强教师主体地位。
二.主要目的
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培训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党的教育方针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使教师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做到敬业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教师业务素质的培训要以提高教师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主,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提高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的能力。
三.培训对象
培养对象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使全体教师能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尽可能使教师个人意愿与学校需求有机结合,并积极创造条件,及时选拔、重点培养在实际教学、科研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中青年教师,使之成为学术骨干和新的学科带头人。
四.基本要求:
理论教师学历达到本科及以上,其中专业教师需取得相应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实习教师学历专科及以上,并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到“十一五”末,取得研究生学历(力)的教师比例占20%以上,一体化师资占专业教师的60%以上,教龄三年的教师均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五、培训的主要形式:
1、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教育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各项教学工作制度等内容。
毕业分配来校或从非教学单位调入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考核通过,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方能上岗。
2、提高学历和职业资格培训
青年教师能够胜任教师岗位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学历、职业资格未达标教师可申报在职学历进修和职业资格培训,工龄满三年后可以申请报考在职研究生或在职进修研究生课程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
在职提高学历层次应结合本专业和本职工作,学以致用。
3、教学实践及教学能力培训
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各教学系室要为每个青年教师指定一位指导教师。
青年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进行备课、辅导、答疑、带实习等教学环节的实践,并将上述情况填入教师培养手册,使青年教师在实践中熟悉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能力。
对教学效果较差、不能胜任教学需要的教师,学校将逐步采取少排课、不排课的方式,使其集中精力钻研教学业务,提高自身教学能力,达到学校要求。
4、专项培训
根据学校专业现代化建设需要采取假期进修方式参加以专业技能、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内容的短期研讨班、讲习班和培训班。
五、培训的对象及费用:
各系室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及各项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进行在职培训。
各项培训费用报销或奖励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培训申请程序:
1、申报程序为:
由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培训申请表,按申请表要求办理手续后交教务处。
2、培训合格到教务处取回培训申请表,凭培训申请表和相应合格证书,到学校办公室办理相应报销或奖励手续。
3、凡未经学校批准的培训一律不予费用报销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