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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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私营企业要引导资本社会化,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吸收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要素。
二是要找准产品的市场定位,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根据资金、设备、人才、技术、商品的不同,实行垂直分工或水平分工,把产品做精、做细、做专、做深,提高市场竞争力。
同时要不断提高市场开拓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业务创新能力。
三是要约束盲目的投资扩张行为。
中小企业在项目投资前应进行认真的市场调查和分析,多考虑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认真分析自己的竞争力,懂得节制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四是建立规范的企业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中小企业应按国家财会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能充分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制度,加强日常会计记录,定期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增加企业经营及财务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减少银行对企业的信用危机。
五是要加强中小企业经营人才培养,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中小企业高层领导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人才培养政策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内培和外引,真正建立起一支经营管理和技术力量雄厚的人才队伍,满足中小企业在经营方面多元化需求,确保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改革力度,强化银行竞争,促使现有商业银行逐步关注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改革现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及治理结构
银行改革相对于企业改革,已出现很大的滞后性,并已对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造成不利影响。
而银行改革的关键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改革。
从改革过程“先易后能难”的原则出发,我们认为,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相对简单,对宏观面的冲击较小,可以优先进行。
但国有大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中心和支撑,对其改革的政治阻力和风险都比较大,因此国有大银行的产权改革则可以相对滞后。
目前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思路应该是将发展民营银行和改革现有的中小金融机构结合起来,对现有的中小金融机构进行民营化改造,这是我国银行业产权渐进改革的切入点。
对国有大银行应逐步进行股份制改革,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股权结构调整。
适当分散股权,采取将现有国家部门统一所有改为政府分级监管,吸收各类社会保障基金入股,吸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入股,公开发行个人股在境内外上市等方法将政府的绝对控股变为相对控股,将政府持有国家股为主的股权结构逐步变为以法人持股为主的包括个人股、外资股在内的多元化股权结构模式。
真正按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
改进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应改变以行政区域划分为总分行关系的组织模式,以价值链为核心,按不同客户对象进行划分,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贷款机构,实现银行结构扁平化,使商业银行的服务更加贴近中小企业。
健全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部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银行等金融机构应注重约束与激励机制的创新,我们认为目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独立审查人制度。
主要依赖基层信贷经理掌握的各种“软信息”,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紧密型银企关系,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推行客户经理制,并赋予客户经理相应的权限,对200万元以下贷款实行独立审查人制度,操作程序比照个人贷款。
二是推行中小企业综合授信额度,允许企业在有效期和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随借随还,加速资金周转。
三是专门对中小企业贷款设定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率,以盈利补亏,增加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原始动力。
四是在现有基础上合理下放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权限,下放全额存单质押贷款、全额保证金的承兑汇票签发权。
五是合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
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监管体系
为了了解掌握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应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监管体系,增设中小企业监管部门,实行不同于大企业金融业务的监管。
在合法与合理的范围内鼓励商业银行调整战略,根据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积极鼓励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民营小额信贷机构
民营小额信贷机构的成立,可以打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垄断的银行业格局,促使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调整市场定位,增加金融市场竞争力,强化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改善。
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评分系统及银企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
根据中小企业特点,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评分系统,广泛搜集企业各类信息,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综合全面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
同时应建立银企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较好地解决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企业实行较好的监控。
三、政府部门应积极扶持与引导,营造一个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的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司法环境
从构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及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看,虽然目前有关部门已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担保法》等法规,但相配套的法律、政策缺失,整个政策法律体系显得原则而又单薄,执行时遇到了许多障碍和空白点。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细则,解决中小企业整体重要性和个体弱势的矛盾。
二是修改完善《担保法》,引入动产抵押担保制度,扩大动产担保物范围,允许应收账款和存货作为担保物,允许在普通债权上设立担保,引入浮动担保制度,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通过引入新的担保方式,如所有权保留、信托收据、债权担保,浮动抵押、让与担保、集合抵押等,也有利于商业银行利用这些担保措施或担保品种,开拓业务,保障权利。
同时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公示性动产担保权登记制度,低成本、高效率地保护动产担保权人以及信贷交易各方的利益,增强信贷人放贷积极性,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健康有序地进行。
三是及时出台《担保公司条例》,规范担保公司行为。
对担保运行等关键内容、担保公司的定位、准入退出、行业标准、担保人员的资质以及担保实施形式、担保比例、担保倍数、损失理赔等作出统一的规定。
四是建立再担保制度,积极营造债权流动化的环境。
再担保制度有利于分散担保结构的经营风险,从而激励信用担保机构更加主动地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
五是修改或撤消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会计、统计、财政及税收等制度。
构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
中小企业的先天不足,特别是其较高程度的不确定性,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以及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理念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这一矛盾阻碍了银行贷款这种融资方式的有效利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能对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有限度的政策性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且这种方式效果明显。
借鉴发达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经验,我们认为目前我国政府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应成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有效实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一目的。
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应在完成政府任务和目标的前提下,保证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最大化。
二是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建立政策性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
政策性投资机构,应以财政出资为主,也可由现已成立的省地两级国资管理机构通过出售其拥有的国有资产而出资。
四是建立法制化与制度化财政弥补机制。
向信用担保机构及再担保机构提供资金援助,担保机构或再担保机构先可用其预提的风险准备金进行自我补偿每年的担保或再担保损失,不足部分由财政弥补。
目前,需要考虑的是,要将财政弥补款列入每年的中央与地方政府预算,设立风险有限补偿基金。
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一是建立多层次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资本市场体系。
它主要应包括二板市场和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二板市场主要解决处于创业中后期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则主要为达不到进入二板市场资格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更需要发展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
二是积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长期票据市场、租赁、典当等融资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渠道的融资服务。
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征信系统
目前迫切需要国务院协调和整合各方信用资源系统,加强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建立一套全国性的、有别于大企业的中小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个人消费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为各种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评级提供基础条件。
当务之急是进一步改进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办法,制定科学、切合实际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实事求是地界定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特别是要建立法人代表、控股大股东的信用等级评定,这是影响银行资金安全的关键。
中小企业信用征信系统的建立,一方面可使信贷部门更加快速、便捷、高效地获取中小企业以及企业主的各种定性定量信息,进行准确有效的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估及贷款风险评估,降低贷款成本;
同时可促使企业主和中小企业重视自身的信用积累,形成良好的企业信用文化。
成立专门机构全面负责中小企业事务
目前履行该项职责的全国最高政府部门是发改委的中小企业司,这样的设置与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重要贡献极不对称。
建议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部级单位,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相对独立于政府,有效行使其权限,并授权其监督其他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政府应加强对中小企业人才培养服务
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应加强以提高中小企业经营能力为目的人才培养服务。
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委托高校对中小企业的高层领导、经营管理人员有目的地分期分批地组织培训学习,学习现代经营理念、经营策略、经济法规政策等。
比如,最近浙江省人事厅在清华大学首次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人才培训基地,专门针对“草根浙商”量身定制培训课程,学费都有浙江省政府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政府对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培养服务,可有效地扶持中小企业获得管理资源,使中小企业在管理现代化和合理化等方面得到明显提高,也可解决中小企业人才培养资金和人力不足问题。
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商业服务体系
中小企业应将一部分管理工作社会化,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产品选择、管理咨询、财务分析、融资需求、人员流动等提供全方位的商业化服务。
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致可包括以下几类服务机构:
技术咨询和推广机构、创业服务机构、管理咨询和培训机构、信息服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
从目前来看,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采取政府兴办为主,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功能的方法联合共建,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服务体系。
:
高正平。
中小企业融资新论[M]。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4
2、朱琳。
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思考[J]。
企业科技开发。
2005,
3、林毅夫,李永军。
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
经济研究,2001,
4、谷永芬。
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优化研究[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