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版国贸作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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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磋商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必需阶段和法定程序。
( )
2.询盘与发盘一样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的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具有法律约束力。
3.在订约建议中如果没有提到交货时间、地点和付款时间、地点,是不能构成一项有效的发盘的,也会妨碍合同的成立。
4.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发盘生效后但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之前,发盘人及时将撤销通告送达受盘人一般可将其发盘撤销。
5.迟到接受是否有效完全取决于发盘人的态度。
6.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
7.在国际贸易中,订立合同只能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表示,否则无效。
8.受盘人如果在实质上变更了发盘条件,其法律后果是否定了原发盘,原发盘即告失效,原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三)案例分析
1、我出口企业对意大利某商发盘,限3月10日复到有效,3月9日意商用电报通知我方:
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而我方在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前已获悉:
市场价格急升。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
中国与意大利均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
该案双方洽谈过程中,对《公约》的适用均未排除或作出任何保留,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应受《公约》约束。
按《公约》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传送到发盘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效力,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他认为该发盘已经失效。
据此,我方于11日收到意商的接受电报属因传递延误而造成的“逾期接受”。
因此,如我方不能同意此项交易,应即复电通知对方:
我方原发盘已经失效。
如我方鉴于其他原因,愿按原发盘达成交易,订立合同,可回电确认,也可不予答复,予以默认。
2、某星期二上午我方用书信向德国某进口商发盘报供某种大众商品有效期定了本周星期五(我方时间),复到有效。
但发出后两小时,我发现计算错误,报价过低,于是立即用加急电报通知客户撤回前电。
然而到了星期五上午却又收到了客户复电,表示接受我星期二上午发盘。
在这段时间内双方电讯联络一切情况正常。
试问:
应如何处理客户复电,为什么?
1、我方应立即通知德国进口商其接受无效,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未成立。
2、此案例涉及发盘撤回的问题所谓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在发盘兼而有之受盘人之前,由发盘人将其撤回,以阻止其生效。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条件是:
发盘人以更迅捷的通讯方式,使撤回通知比原发盘先行或同时到达受盘人。
3、结合本案例:
我方周二上午用书信电报发盘需24小时到达(即次日上午到达);
但已于当天发加急电报撤回,加急电报7小时到达(即当日下午到达),可见撤回的通知是早于发盘到达德国进口商的,撤回有效,而德国进口商的接受无效。
3、法商于9月5日向我某外贸公司发盘,供售某商品一批,有效期到9月10日,我公司于9月6日收到该项发盘,法商在发出发盘后,发现该项商品行情趋涨,遂于9月6日以加急电报致辞电我公司要求撤销其要约。
我公司于9月7日收到其撤销通知,认为不能同意其撤销发盘的要求,2小时后,我公司回电法商,完全同意其9月5日发盘内容,法商收到我接受通知的时间是9月8日,请问:
买卖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简述理由。
1、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法商撤销其要约无效。
2、此案例涉及发盘撤销问题发盘的撤销是指发盘已送达受盘人即发盘生效之后将发盘取消,使其失去效力。
《联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公约》规定:
发盘送达受盘人即发盘生效后,受盘人表示接受前发盘人可以将发盘撤销,但有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1、发盘规定了有效期或以其它方式表明此发盘是不可以撤销的;
2、受盘人本着对发盘人的信任已对该项发盘采取了行动则发盘不能撤销。
法商向某外贸公司发盘时规定了有效期,所以在有效期内,法商是不能撤销其发盘的,而我某外贸公司表示接受的通知是在法商规定的发盘有效期内到达法商的,所以双方合同关系成立。
第四章国际贸易术语
1.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卖方欲不负担装船费用,可采用( )。
A.FOBLinerTermsB.FOBStowed
C.FOBTrimmedD.FOBST
2.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采用( )术语成交时,卖方要负责订立运输合同,但不负责货物从交货地点至目的地的风险。
A.EXWB.FOBC.CPTD.DAT
3.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下列贸易术语中,由买方负责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的是( )。
A.EXWB.CPTC.FCAD.DAP
4.下列有关D组贸易术语的说明中,与《2010通则》的规定不符的是( )。
A.采用D组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B.采用D组术语成交时,卖方无义务办理货运保险
C.采用D组术语成交时,均由卖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D.采用D组术语成交时,均由买方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5.按照《2010通则》的解释,CIP、CPT与FCA的相同之处表现在( )。
A.交货方式相同B.风险划分界限相同
C.当事人的责任相同D.适用的运输方式相同
6.按照《2010通则》的解释,FOB、CFR和CIF的共同点表现为( )。
A.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B.均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C.风险划分都是以船舷为界D.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义务相同
7.按照《2010通则》的解释,下列贸易术语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是( )。
A.DAP B.EXWC.CIF D.FAS
8.按照《2010通则》的解释,下列贸易术语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是()。
A.DAPB.EXWC.CIFD.FAS
1.根据《2010通则》,当使用DAP术语时,卖方没有办理保险的义务。
所以,即使买卖合同中规定卖方要办理保险,卖方也可以拒绝办理。
( )
2.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采用FCA术语成交,如果交货地点在卖方所在地,卖方要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才算完成交货义务。
3.在FOB、CFR和CIF之后加注的港口名称有的是装运港,有的是目的港,但其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
4.买卖合同的交货条件中使用了FOBLinerTerms并不是要求买方安排班轮运输。
5.根据《2010通则》的规定,DDP的卖方必须办理进口和出口手续。
6.根据《2010通则》,CIF的卖方必须办理运输,所以,卖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
7.根据《2010通则》,按EXW条件成交时,当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提走后,卖方的交货任务就完成了。
8.根据《2010通则》,按DAT条件成交时,卖方除了要将货物从运输终端卸下,还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的进口通关手续。
9.根据《2010通则》,在所有的贸易术语下,出口强制检验的费用都由卖方承担。
1、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就某商品按CIF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一项数量较大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11月装运,但未规定具体开证日期,后来因该商品市场价格趋降,外商便拖延开证。
我方为防止延误装运期,从10月中旬起多次电催开证,终于使外商在11月16日开来了信用证。
但由该商品开证太晚,使我方安排装运发生困难,遂要求对方对信用证的装运期和有效期进行修改,分别推迟一个月,但外商拒不同意,并以我方未能按期装运为由,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我方也就此作罢,试分析:
我方如此处理是否得当?
我方处理不恰当。
应吸取的教训有:
(1)在合同中未规定信用证开到日期不妥;
(2)按惯例即使合同未规定开证期限,买方也应于装运月前开到信用证,买方未及时开到信用证,我方应保留索赔权;
(3)对于外商以我方未能按时装运为由,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我方不能就此作罢。
2、某公司以CFR术语进口一批面粉,国外卖方按期租船将货物发往我方目的港。
货到目的港后,发现该批面粉严重霉变,经调查,原因是船舶是艘超龄服役的船,设备老化、航行速度慢,且船方又沿途招揽货物,致使航期延长了一个多月,由于是高温潮湿季节,长时间在船舱中面粉因此发生霉变。
对此损失,我方应向谁索赔?
以CFR方式成交的,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买方负责投保,风险划分的界线是装运港船舷,越过船舷发生的事故由买方负责。
这是在航行中发生的霉变,买方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向卖方索赔(因卖方用的是一超龄服役的船,又因为船方在途中私自招揽货物,卖方又可以向船方索赔)。
3、我某公司按FCA条件进口一批化工原料,合同中规定由卖方代办运输事项。
结果在装运期满时,国外卖方来函通知,无法租到船,不能按期交货。
因此我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10万元违约金,问:
对我公司的这10万元损失,可否向国外的卖方索赔?
1、我方的10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不能向国外公司索赔,应由自己承担。
2、这个案例涉及FCA术语问题,买方负责订立运输契约,指定承运人到装运地点接货,买方可以委托卖方代办运输事项,但此项活动的风险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3、结合本案例,FCA术语应由我公司负责租船订舱,但我公司在自己承担风险的责任下由卖方代办运输,所以卖方租不到船、订不到舱的风险应由我公司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对国内企业的违约金的损失也应由我公司承担。
4、我出口大米一批,价格条件是FOBS广州,当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后,发现相当部分货物因舱不清洁而发生严重污损,为此,客户向我方提出索赔。
客户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客户的要求不合理,因为我出口大米的价格条件是FOBS广州,即FOB船上交货并理仓,买方承担租船订舱的义务,买方租的船应该适航、适货,我方的责任就是将大米装船并理舱,并无清洁船舱的责任。
所以因船舱不洁所致的货物污损,责任不在我方,在买方。
5、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一批罐头。
1、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函,声称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口最近经常发生暴乱,要求我方在办理保险时加保战争险。
对此,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2、这批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我方接到买方支付货款的通知,声明:
因货物在运输途中躲避风暴而增加的运费已代我公司支付给船公司,故此,所付的货款中已将此项费用扣除。
(1)可以帮助办理。
按《2000通则》规定,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应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投保战争、罢工、暴动和民变险。
(2)应要求买方将扣除的费用退还卖方。
CIF术语中卖方只负担正常的运费,额外的费用并不负担。
第五章标的物及相关条款
1.在国际贸易中,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征的商品适合于( )。
A凭样品买卖 B凭规格买卖
C凭等级买卖 D凭产地名称买卖
2.我国现行的法定计量单位是( )。
A公制B国际单位制
C英制D美制
3.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合同中使用“大约”、“近似”等约量字眼,可解释为交货数量的增减幅度为( )。
A不超过5%B不超过10%
C不超过15%D由卖方自行决定
4.凡货样难以达到完全一致的,不宜采用( )。
A凭说明买卖B凭样品买卖
C凭等级买卖D凭规格买卖
5.包装标志按其用途,可分为( )。
A运输标志B指示性标志
C警告性标志D识别标志
E条形码标志
6.在众多检验商品品质的方法中,最常用的是( )。
A装运港检验B目的港检验
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D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
7.表示品质方法的分类是( )。
A凭样品表示商品的品质B凭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C凭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D凭商标表示商品的品质
8.“离岸重量,到岸品质”是指( )。
1.在出口贸易中,表示品质的方法多种多样,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
2.在约定的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范围内的品质差异,除非另有规定,一般不另行增减价格。
3.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就是指运输标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唛头。
4.进出口商品包装上的包装标志,都要在运输单据上标明。
5.根据各国法律和有关公约的规定,买方对货物具有强制性的检验权。
6.在使用EXW和DEQ贸易术语时,买方一般在出口地检验货物。
1、有一份出售一级大米300吨的合同,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经公主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应否负责?
①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负责?
为什么?
②对于这项损失,买方应该如何处理?
、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不需负责。
2、这个案例涉及FOB术语问题。
根据FOB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的船舷,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卖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买方承担,在本案例中,卖方已完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将货在装运港装船时及时发出了装船通知。
3、结合本案例。
这一批一级大米在在装运港已经公证人检验品质合格,说明卖方交货时,货物的品质是良好的。
大米之所以发生变化,完全是由于运输途中被海水浸泡的结果,而这个风险已经越过装运港的船舷,应该由买方自己承担,卖方对该项损失不需负责。
2、有一份CIF合同,日本公司出售450公吨洋葱给澳大利亚公司,洋葱在日本港口装船时,经公证行验明:
完全符合商销品质,并出具了合格证明。
但该批货物运抵澳大利亚时,洋葱已全部腐烂变质,不适合人类食用,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已付清的货款。
问:
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和要求卖方退回货款的权利?
解析:
此案例涉及CIF术语,CIF术语条件下成交时,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船舷,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CIF合同典型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只要卖方所提交的单据是齐全的、正确的,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买方仍需付款,不得拒付。
1、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无拒收货物和要求卖方退回货款的权利。
2、此案例涉及CIF术语,CIF术语条件下成交时,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船舷,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3、结合本案例,这一批洋葱在装运港装船时,经公证行验证符合商销品质,很显然洋葱的腐烂变质完全发生在货物装船的运输途中,而这个风险已经越过装运港船舷,理应由买方承担,此为其一;
其二,CIF合同为象征性交货,现日本方提供的单据齐全、正确,买方仍需付款,故,买方是无权利拒收货物和要求卖方退回货款的权利的。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
1.在班轮运价表中用字母“M”表示的计收标准为( )。
A按货物毛重计收B按货物体积计收
C按商品价格计收D按货物件数计收
2.在国际买卖合同中,使用较普遍的装运期规定办法是( )。
A明确规定具体的装运时间
B规定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
C收到信汇、电汇或票汇后若干天装运
D笼统规定近期装运
3.在进出口业务中,经过背书能够转让的单据有( )。
A铁路运单B海运提单
C航空运单D邮包收据
4.我国内地经由铁路供应港澳地区的货物,向银行收汇的凭证是( )。
A国际铁路联运单B国内铁路联运单
C承运货物收据D多式联运单
5.在定程租船方式下,对装卸费的收取办法有( )。
A船方不负担装卸费B船方负担装卸费
C船方只负担装货费,而不负担卸货费
D船方只负担卸货费,而不负担装货费
E船方只负担租期内一定时期的装卸费
6.在国际贸易中,开展以集装箱运输的国际多式联运,有利于( )。
A简化发运手续B加快货运速度
C降低运输成本D节省运杂费用
E提高运输费用
7.为了统一提单背面条款的内容,国际上先后签署的国际公约有( )。
A《海牙规则》B《维斯比规则》
C《汉堡规则》D《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
E国际货约
1.在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货,船货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
2.装运期就是交货期。
3.航空运费通常按重量或体积计算,以其中收费较高者为准。
4.国际商会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可以使用“迅速”装运,“立即”装运等类似词语,银行对此应给予结汇。
5.一般来说,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对卖方来说较主动。
6.《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分批装运中任何一批未按规定装运,则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7.记名提单比不记名提单风险大,故很少使用。
8.多式联运单据依发货人选择可以转让,转让后,签发这种单据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即不对下一程运输负责。
1、天津某公司与日本商人成交出口某商品2000公吨,合同规定货物从6到10月分5批装运,日商于5月20日电报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
“最迟装运期为10月份,允许分批,其它条件详见合同。
”天津某公司收到信用证后即时与船公司联系洽订船舱,洽逢6月份有两班轮驶进日本港口,天津公司为了早日收汇,于是将货物2000公吨分装两船运往日本,并向银行议付了货款。
7月初日商来函称:
货物即2000公吨已收到并提出索赔1600公吨货物仓租费资金及利息损失5.6万美元。
天津公司应作如何处理,为什么?
(1)天津公司应赔偿日本公司1600公吨货物的仓租费资金及利息损失5.6万美元。
(2)本案例涉及信用证问题,所谓信用证是指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也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
信用证有三个特点,根据其特点二:
信用证是一份独立的文件,他以合同为基础而开立,但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银行只受信用证条款约束,不受合同约束;
而进出口公司双方既要受信用证的约束,也要受合同约束。
(3)结合本案例,天津公司与日本公司是买卖关系,故买卖双方的契约是买卖合同,双方交易时应按合同办理,而银行只受信用证约束,故银行支付货款是无误的。
在本安全中,有误之处是日本和天津公司受合同及信用证双约束,天津公司违反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装运规定,导致了日本公司的损失,故应赔偿日本公司的损失,如若不然,日本公司必然提起诉讼,根据本安全我方必然会败诉,故对于日文提出的索偿,天津公司应予以接受。
2、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前装船,但在同年8月20日,卖方所在地发生地震,由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重损失,仅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
但事后,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买方不同意。
试分析:
卖方的主张对否?
1.
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的主张是不对的。
2.
本案例涉及不可抗力问题,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
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另一种是解除合同:
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严重,完全排除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规定:
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订约时无法预见和事后不能控制的障碍,以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可免除责任。
3.
结合本案例:
卖方存货仓库距震中远而未受严重损失,只能影响对合同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尚不至于达到使合同完全履行的程度,只是暂时对合同履行造成一定影响,故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而只能同买方协商将合同延期履行。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一船舶搁浅时,为使船舶脱险而雇用拖驳强行脱浅所支出的费用,属于( )。
A实际全损B推定全损
C共同海损D单独海损
2.某外贸公司出口茶叶5公吨,在海运途中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舱内,致使一部分茶叶发霉变质,这种损失属于( )。
3.保险公司索赔的时限,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为货物在全部卸离海轮后( )。
A3年B2年
C60天D1年
4.在海上保险业务中,一般属于意外事故的情况有( )。
A搁浅B触礁
C沉没D碰撞
E失踪、失火、爆炸
5.根据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协会货物险条款”规定,ICC(A)险的除外责任包括( )。
A一般除外责任B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
C战争除外责任D罢工除外责任
E自然灾害除外责任
6.以下险种中,可以单独投保的是( )。
AICC(A)、ICC(B)和ICC(C)B协会战争险
C协会罢工险D恶意损害险
7.在海上保险业务中,构成被保险货物“实际全损”的情况有( )。
A保险标的完全灭失
B保险标的丧失已无法挽回
C保险标的发生变质,失去原有使用价值
D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E收回保险标的所有权花费的费用将超过收回后的标的价值
1.被保险货物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在任何情况下平安险都不保。
2.战争险的责任起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