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暖地板铺装以及验收注意事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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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系统符合的基本供热条件是:
封闭、绝缘等。
有地热供暖系统的地面,严禁在地面上剔凿钉钉、打洞等措施。
5施工工序要求:
整体装饰(墙、顶、门等)基本结束,地板是最后工序。
严禁在木地板铺设时,与其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交叉混合施工。
建议墙体最后一道面漆可在地板竣工后施工,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6产品要求:
所有产品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须满足行业或企业标准。
标准范围内允许的产品缺陷必须在铺装施工时进行调整处理。
7配件要求:
所有配件必须满足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须满足行业或企业标准。
8施工过程要求
8.1悬浮式安装
8.1.1现场检验及施工前处理
a)室内环境、安装条件必须达到要求;
b)地板安装后,门扇离地距离应有3-8mm的缝隙;
c)门套(框)下沿应进行切除处理,地板收口于下边;
d)施工前须对现场进行彻底清洁。
8.1.2垫层铺设
a)垫层铺设方向与地板条方向垂直,要求平整、严密、不重叠,附加薄膜交错搭接,接口处用≥3Omm宽的胶带粘接密封;
b)底楼及潮湿环境安装地板时,可在EPE复合膜及地板之间增设一层防潮薄膜,薄膜幅宽接缝处应重叠200mm。
8.1.3地板铺装:
每安装单间的前三排应进行不施胶试铺
a)铺装方向:
地板走向通常与房间长度方向一致或按客户要求,凹槽向墙,自左向右逐片铺装;
地板与墙之间放入木模,保证伸缩缝≥1Omm(根据房间大小可适当调整);
当墙有弧形时,应按其轮廓切割前排地板;
b)上一排最后一块地板的切割剩余部分长度大于200mm,用于下一排的起始块,以保证一定区域内规律性错缝及相邻块板端头错缝大于200mm,若切割剩余部分长度小于200mm则舍去;
c)每安装2-3排地板后,必须用专业拉紧器紧固,保证板块间的拼缝间隙严密;
d)最后一排地板要采用适当的方法测量其宽度,进行切割后施胶安装,用专业回力锤或拉钩使之严密;
e)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管道、柱脚等情况,应适当进行开孔切割、施胶安装,还要保持适当的间隙。
8.1.4伸缩间隙:
5-12mm,保证四周均有。
8.1.5施胶方法及要求
a)分二至三次,均匀、适量涂于地板企口的凹槽两肩,有适量流入槽内;
无漏涂,有少许挤出、呈线状;
保证\"
悬浮\"
式安装的板块粘接成一个整体,不位移,不漏缝,同时有良好的密封、防潮效果;
b)余胶清洁:
待余胶稍凝固后,用铲刀铲去,同时配合湿布等工具清洁。
8.1.6时效养护:
施工中避免在地板上频繁走动:
安装完毕后,应时效养护24小时后才能使用。
8.2直接胶粘式安装
8.2.1地面要求:
干燥、平滑、净洁。
8.2.2安装方法:
a)将地面彻底清洁,用拖布处理,并待清洁水分蒸发;
b)确定拼装方案、地面上划线、试铺\"
前三排\"
地板;
c)用施点胶或施面胶的方式,按拼装方案将木地板逐块直接粘固于地面上;
d)根据各产品特点,板块之间采用平口、企口、连接条衔接;
e)拼装粘接地板时,须用胶木锤敲击粘实。
8.2.3四周伸缩间隙≥10mm。
8.2.4安装养护时间≥24小时。
8.3铺设注意事项:
a)地面不允许电锤打眼、钉钉,防止破坏加热管;
b)必要时墙角适当位置处或踢脚线上留\"
散湿孔\"
。
8.4使用注意事项
a)铺完后要保养24小时,才能投入使用;
b)在木地板上尽可能不作固定装饰件;
c)避免使用无腿的家具;
d)第一次升温或长久未开启使用地热系统时,须按每小时升温1℃左右,缓慢升温。
9地板附件安装
9.1踢脚线安装
9.1.1固定方法:
专用卡(挂件式)固定、无头钉固定、胶粘(粘贴式)固定。
固定卡、固定钉间距:
≤450mm
9.1.2安装缝隙要求:
a)接地缝:
因地面不平产生踢脚线与地板之间缝隙应≤3mm。
b)接墙缝:
因墙面不直产生踢脚线与墙面之间缝隙,属墙面装饰问题,可补刮腻子处理;
9.1.3踢脚线端头处理要求:
a)长度连接:
接头处应高度一致,表面平整;
b)阴、阳角连接:
应采用45度对碰连接;
c)裸露端头:
应进行修饰处理。
9.1.4特别要求:
a)安装时必须清理伸缩缝中一切杂物;
b)完全遮盖地板伸缩间隙,且保证地板伸缩自如;
c)固定钉眼须补刮腻子处理;
d)不能安装踢脚线,可用15mm小阴角线或专用压条收口。
9.1.5踢脚线安装附件(选择使用):
阴角卡、阳角卡、连接卡、端头卡。
9.2专用压条安装
9.2.1安装位置:
应考虑美观协调,不影响地面装饰的整体性及使用性,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门口处:
位于门扇正下边:
b)过栅处:
单边大于8m(视情况)时,需进行过栅处理。
9.2.2压条安装扣件式:
a)下部组件(底座)安装:
在地板安装之前,按预定位置,用胶粘牢:
b)上部组件(面板)安装:
在地板安装之后,准确下料,对准槽口,用力嵌入:
嵌入敲击时,应垫木块,避免压条变形,损伤。
10验收
10.1木地板竣工验收时限:
安装施工完毕后24小时内验收,逾期视为委托方默认合格。
10.2木地板整体外观效果:
表面应洁净、无余胶,接缝平整无毛刺,附件位置合理、安装牢固、不松动。
四周伸缩间隙预留合理,收口遮盖严密。
11使用要求(规范)与免责条款
11.1使用要求(规范)
11.1.1避免硬物的划伤、砸伤,避免使用尖腿家具,尽可能少安放无腿家具。
避免阳光长期直接曝晒地板,避免水泡。
局部脏迹可用清洁剂清洁、勿用砂纸打磨。
保持地板清洁与必要的打蜡保养等措施都有利于提高地板的使用寿命。
11.1.2铺装完后在胶干透前避免剧烈走动,保持室内的空气流动和适度的空气湿度。
湿度≤20%时,应采取加湿措施;
室内湿度≥90%时应通风排湿。
11.1.3清洁时,切勿用水冲洗,用不滴水的拖布,顺地板方向拖擦,避免含水率剧增。
11.1.4地暖地板在第一次升温或长久未开启使用时应缓慢升温(特别是电暖),建议升温l度/小时。
11.1.5搬动重物、家具等,以抬动为宜,勿拖拽。
11.2免责条款
地板出现以下条款之一的均不属于合同保证范围之列。
但可以上门有偿服务。
11.2.1施工完毕后,长时间(60天以上)无人居住,室内缺少通风换气,造成室内过于干燥或潮湿,引起开裂现象,或发生起拱现象。
11.2.2由于季节干湿变化,地板变形数值在本规定允许范围内。
11.2.3因生活用水、空调、暖气管道滴漏,窗前漂雨等原因,造成地板变形。
11.2.4人为损坏地板、非正常使用划痕、凹坑清洁保养造成地板受损。
11.2.5因用户住宅建筑构件引起的问题。
12保修期(一年)内地板保修规范
地板铺设竣工后,用户方与施工方应三天内进行铺设地板面层验收,并办理签收手续。
铺设施工方应出具《地板保修卡(单)》。
12.1保修期:
保修期为一年,若经营施工企业对保修期有更长的承诺,应以供需双方地板保修合同为准。
12.2保修期地板保修范围界定
12.2.1拼接缝隙允许偏差:
按单片地板宽度百分比计算≤0.5%(最大≤1.2mm)。
检测超标进行维修处理。
12.2.2翘曲变形只寸允许落差:
按单片木地板宽度百分比计算≤0.5%。
检测超标地板局部应更换。
12.2.3起拱:
因漏水或受潮,应待地面基层干燥后,须有偿修复;
因伸缩间隙不足,可进行免费维修处理。
12.2.4蓝变(黑变)、霉变:
按面积计算,每块≤10%,总块数≤5%。
超标地板应更换。
12.2.5虫蛀:
发现虫蛀应更换地板。
若个别地板尚未连片虫蛀,由施工方负责免费更换地板。
若大面积地板虫蛀属维护责任,由用户负责。
有偿更换地板。
12.2.6开裂(含端裂、板面裂):
开裂宽≤0.3mm,开裂长≤地扳长的4%。
超标地板更换。
12.2.7漆面质量:
鼓泡、麻点、龟裂、皱皮等,按板面面积≤5%。
超标地板局部更换。
12.2.8卷边:
接缝边上翘≤0.25mm。
若因受潮或被水浸泡,应由用户负责,须有偿更换地板。
12.2.9板面破损:
局部表皮剥落,板面硬伤(划痕、碰痕、香烟烫灼痕、刀痕等)均属非正常使用。
12.2.10板面泛白:
除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须施工方负责更换外,其他油漆地板皆属正常磨损,用户应加强维护。
12.2.11板面变色:
因阳光长期直接曝晒地板,导致板面变色皆属正常。
12.2.12分层:
所有地板不允许分层,分层须维修,如维修不好局部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