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路全长3.716公里,本项目起止桩号为K0+000-K3+3.716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采用2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5米。
1.4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平面交叉、交安设施建设。
第2章设计说明
2.1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其他有关的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程和规定;
(4)工程施工部署情况;
(5)工程现场勘测资料;
(6)本单位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2现场勘测及布设
(1)现场电源位于工地西北角,工程施工用电在此处建低压配电室。
室内设置
一台PGL-2型配电屏,由4个400A加1个250A开关控制,共5个回路输出供现场用电,其中250A回路单独供办公、照明用电,每个回路均设置总漏电保护器。
(2)变压器至低压配电室选用VV3×
185+2×
95电缆一条,从电源开关柜630A负荷开关输出至现场配电室总配电屏进行配电。
如果电源开关无总漏电保护装置,可选用VV3X185+1X95电缆。
(3)用电设备位置详见平面布置图。
(4)线路配电采用放射式。
2.3配电系统原则
本工程临时用电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三级配电是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中间应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即由总配电箱、经分配电箱(负荷或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到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
而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控制开关箱,且动力与照明分路设置。
三级配电结构示意如图2.3-1所示。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简称TN-S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如图2.3-2所示:
L1
L2
L3
电力变压器低压侧引出5条线,其中除引出三条相线L1、L2、L3外,必须从变压器二次侧中性点(N)接地处同时引出二条线,一条用做工作零线(N线),另一条用做保护零线(PE线)。
其中工作零线(N线)与相线(L1、L2、L3)一起作为三相四线制工作线路使用;
保护零线(PE线)作电气设备接零保护使用,即只用于联接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基座等。
二种零线(N和PE)不得混用,为防止无意识混用,保护零线(PE线)采用具有绿/黄双色绝缘标志的绝缘铜线,以与工作零线和相线相区别。
同时,为保证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可靠,在整个施工现场的PE线上还应作不少于3处(即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的重复接地,且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二级漏电保护是指在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系统,具有以下三个显明的特点:
1)其漏电保护功能可覆盖整个施工现场全部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电焊机、照明器具、电动机械、电动工具、配电装置、配电线路等。
2)设置于开关箱中的漏电开关,一般场所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30mA,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0.1s,潮湿场所,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s≯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0.1s;
而设置于总配电屏(箱)中的漏电开关,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30mA,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0.1s,但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应小于安全界限值30mAS,其具体量值取决于现场配电系统的正常泄漏电流值。
3)采用漏电开关的漏电保护系统主要用于人身间接接触触电的保护,即主要用于人身触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导电部分(如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基座等)时的触电保护,直接接触触电的保护主要依赖于绝缘隔离防护和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例如搭设围栏、遮栏、隔离网等。
第3章负荷计算
3.1主要用电设备表
施工现场主要用电设备见表3.1-1所示。
表3.1-1施工现场主要用电设备表
序
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台
数
额定功率
暂载率
功率因素
(COSΦ)
换算容量
(KW)
1
起重机
F0/23B
64KW
0.4
0.7
81
2
吊车
SC200/200
64KW×
0.25
128
3
砼输送泵
HBT80
110KW
0.8
110
4
电焊机
AT-SS500
24.6KVA×
0.65
0.45
18
5
电动工具
25KW
0.85
25
6
弯钢机
WJ40-1
3KW×
0.88
9
钢筋调直机
9.5KW
0.75
9.5
10
打夯机
WGYAH-1
2.2KW
0.82
2.2
11
切割机
0.86
12
潜水泵
WQK-22-2.2
15
2.2KW×
33
13
加压泵
KDWX40
7.5KW×
14
砂轮机
SJ21
1.1KW
1.1
照明、电脑、空调、开水器
30KW
3.1用电设备计算说明
(1)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或额定容量指铭牌上的数据,对于不同负载持续率(暂载率)下的额定功率或额定容量应换算成统一负载持续下的有功功率,即设备功率PL。
(2)连续工作制电动机的设备功率等于
额定功率。
(3)短时工作制或周期工作制电动机设备功率是指将额定功率换算为统一负载持续率下的有功功率。
采用本次计算的办法(需要系数)计算负荷时,按下式计算:
PS=2Pe·
(4)电焊机的设备功率是将额定容量换算到负载持续率JC为100%下的有功功率:
Pe=Se·
·
COSф(KW)
(5)照明设备功率是指灯泡标出的额定功率,气体放电灯的设备功率为灯管额定功率加镇流器的功率损耗(荧光灯加20%,荧光高压汞灯、钠灯及镝灯加8%)。
3.2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1)按需要系数法分组计算:
1)塔吊、施工电梯
Kx1=0.35 cosф=0.7 tgф=1.021
Pjs1=Kx1Ps1=0.35×
(81+128)=73KW
Qjs1=Pjs1tgф=73×
1.021=75KVar
2)电焊机、竖焊机、对焊机:
Kx2=0.4cosФ=0.45tgФ=1.984
Pjs2=kx2Ps2=0.4×
(34+18+36)=35KW
Qjs2=Pjs2tgФ=35×
1.984=70KVar
3)输送泵
Kx3=0.6cosФ=0.8tgФ=0.75
Pjs3=Kx3Ps3=0.6×
110=66KW
Qjs3=Pjs3tgФ=66×
0.75=50KVar
4)弯钢机、断钢机、打夯机、切割机、调直机、套丝机、台钻、电动工具、圆锯机、砂轮机
Kx4=0.7cosФ=0.88tgФ=0.54
Pjs4=Kx4Ps4=0.7×
(16.5+9+9.5+2.2+2.2+2.2+2.2+7.5+1.1+25)
=54KW
Qjs4=Pjs4tgФ=54×
0.54=29KVar
5)水泵:
Kx5=0.8cosФ=0.8tgФ=0.75
Pjs5=Kx5Ps5=0.8×
(33+15)=38KW
Qjs5=Pjs5tgФ=38×
0.75=29KVar
6)办公、照明:
Kx6=0.9cosФ=1tgФ=0
Pjs6=Kx6Ps6=0.9×
30=27KW
Qjs6=Pjs6tgФ=27×
0=0
(2)计算设备总容量:
PS=Σsjs1-6=73+35+66+54+38+27=293KW
Qs=Σsjs1-6=75+70+50+29+29=253KVar
同期系数Kp=0.9Kq=0.95
Pjs=KqPs=0.9×
293=264KW
Qjs=KqQs=0.95×
253=241KVar
Sjs总=Pjs2+Qjs2=2642+2412=358KVA
(3)无功补偿计算
平均有功功率为264KW,总视在功率为358KVA,自然功率因素为0.737,现将功率因素提高到0.95
补偿容量QC=PjS(tgФ1-tgФ2)=264×
(0.916-0.328)
=155KVar
补偿后无功功率为Qjs=241-155=86KVar
Sjs总=Pjs2+Qjs2=2642+862=278KVA
3.3变压器容量选择
计算总视在功率278KVA,加上变压器损耗可选择SL7-315/10型低损耗电力变压器一台。
总配电室加装电容柜予以补偿,补偿容量为155KVar.或由甲方提供同等容量的240V/400V电源。
第4章电线、电缆选择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从总配电室共输出5条回路,具体各回路电线、电缆及截面计算选择如下:
(1)01回路电流计算及电缆截面选择:
负荷额定功率:
砼输送泵110KW、东北面楼层供电30KW、COSФ=0.75、η=0.86
1)按安全载流量计算:
该线路功率:
P01=110+30=140KW
其工作电流:
取同期系数K=0.65
I01=330×
0.65=215A
查表选择VV3×
70+2×
35mm2电缆。
2)按允许电压损失计算:
P01=140KWL1=45mC=77ε=5%
mm2
综上:
01回路选择VV3×
(2)02回路电流计算及电缆截面选择:
负荷额定功率:
塔吊64KW、西北面楼层供电30KW、COSФ=0.75η=0.86
1)按安全载流量计算:
P02=64+30=94KW
取同期系数K=0.75
I02=222×
0.75=167A
查表选择:
VV3×
50+2×
25mm2电缆。
2)按允许电压器损失计算:
P02=94KWL2=130mC=77ε=5%
综上:
02回路选择VV3×
(3)03回路电流计算及电缆截面选择:
1#施工电梯63KW、2#施工电梯63KW、东南面楼层供电30KW、西南面楼层供电30KW、COSФ=0.75、η=0.86
P03=63+63+30+30=186KW
取同期系数K=0.5
I03=439×
0.5=220A
35mm2电缆。
P03=186KWL3=45mC=77Σ=5%
03回路选择VV3×
35mm2电缆。
(4)04回路电流计算及电缆截面选择:
钢筋车间92KW、木工车间6.4KW、COSФ=0.75、η=0.86
P04=92+6.4=98.4KW
取同期系数K=0.7
I04=232×
0.7=A
P04=98.4KWL4=35mC=77ε=5%
04回路选择VV3×
(5)05回路电流计算及电缆截面选择:
照明、办公30KWCOSФ=0.95η=0.92
P05=30KW
16+2×
10mm2电缆。
P05=30KWL5=80mC=77ε=5%
05选择VV3×
10电缆。
(6)变压器至总配电室电缆截面选择
负荷计算容量278KVA、电源额定电压400V、同期系数0.55
查表选择VV3×
240+2×
120电缆
第5章电箱线路选择
5.1电缆敷设线路走向按以下原则
总配电箱(配电屏)→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
采用放射型配电线路。
电缆线路敷设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采用埋地敷设方式。
现场总配电柜至分配电箱采用电缆直埋方式。
埋设线路上应尽量保证电缆不受机械损伤,远离热源,并尽量避开建、构筑物和交通要道。
电缆埋设于专门开挖的电缆槽内,槽深应不小于0.6m。
埋设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垫不小于50mm厚的细沙,并于地表面处覆盖红砖作保护层。
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应加设防护套管。
分配电箱均布置在内外环道路内,现场总箱至分配电箱穿越道路时,加设套管保护采用焊接钢管DN100。
随建筑主体逐步增高,沿管道井或竖井敷设电缆,以备各层用电。
5.2配电装置设计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不论是总配电箱还是分配电箱,电器安装板上必须设置工作零线(N)端子板和专用保护零线(PE)端子板。
开关箱内必须设置工作零线接线柱和专用保护零线接线柱。
对于配电箱、开关箱的制作,箱内开关电器的设置,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七章的具体规定实施。
如箱体的铁板厚度≥1.5mm(不含油漆层),一律有防雨水的遮檐(用于室内也无碍),还要考虑散热问题,箱门连接的PE线应为两端压接端子(铜线耳)的编织软铜钱。
对于开关电器的接线首先要注意到导线的颜色,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线路L1、L2、L3、工作零线N和保护零线PE的颜色分别是黄、绿、红、淡兰和黄/绿双色。
总配电箱(配电屏)供电系统图如图5.2-1所示,分配电箱接线图如图5.2-2所示:
1、设置原则
5.3配电箱、开关箱位置设置
(1)设置原则
1)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
2)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分级配电。
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如设置在同一箱内,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且有明显区分标识。
4)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开关箱和配电箱均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蒸气、液体等有害介质中,且不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应做特殊防护处理。
(2)配电箱的设置
根据以上设置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现场及实际情况,做以下布置:
1)总配电箱(配电屏)在变压器附近就近设置,设置总配电箱(屏)两台。
总箱由变压器低压柜供电,经配电室进行负荷分配,分别向钢筋加工场地、塔吊和安装场地配电。
随土建主体的施工室内用电,由分配电箱用五芯电缆沿楼内管道或竖井,采用树干式配线从地下室敷设至楼顶层,每层均设分配电箱和开关箱。
2)分配电箱及开关箱的位置。
用电设备集中的加工棚等设置分配电箱,各开关箱均设在用电设备附近(3m以内),以便于控制。
3)配电箱统一购买安监站推荐产品。
其进出线孔均设在箱底,并加护套,箱体方正、牢固、防尘、防晒、严密,并装锁。
4)配电箱的安装必须牢固,并在每处均做可靠的的重复接地和保护接零。
第6章接地及防雷设计
6.1接地设置
(1)在本施工现场,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由配电室的零线端子引出。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使用黄/绿双色线作负荷线。
(2)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重复接地点选在总配电箱、线路中端(分配电箱处)、线路末端(末级开关箱处)或塔吊基础等处,重复接地电阻值小于10Ω。
(3)如做人工接地体,应垂直设置,接地体采用3根镀锌角钢∠40×
4,角钢长度2.5m,间距5m。
接地装置布置如图6.1-1所示:
(4)接地体连线采用-40×
4镀锌扁钢不少长度10m。
(5)扁钢搭接焊时,搭接长度≥80mm。
(6)接地连线距地面-0.8m。
(7)实际操作时,可以按实测值与规范数值比较增减接地装置。
(8)接地线及其连接处如位于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应涂刷防潮防腐油漆。
(9)接地线与接地设备的连接可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用螺栓连接时应设防松螺帽或加防松垫片。
(10)现场严禁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6.2防雷设计
(1)深圳地区平均雷暴日为80-120天,该施工现场两侧虽有高大建筑,但随着建筑物的升高,最终塔吊将高出周边建筑,故须作防雷设计。
(2)在主体工程施工后期,塔吊为最高建筑,而施工电梯均在其保护范围内(见平面图),但由于施工电梯最后退场,故均须作避雷针,用作防直击雷。
(3)避雷针可用直径为20以上的圆钢,其长度为1-2m.避雷针装设于设备的最顶端。
(4)施工现场专用变电所对直击雷和雷电侵入波进行保护。
(5)施工现场的低压配电室的进线和出线处应将架空线绝缘子缘脚与配接地装置相连接,作防雷接地,以防雷电波侵入。
(6)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为防止雷电波沿低压架空线侵入户内,一般在进户处或接户杆上将绝缘子铁肢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接。
(7)防雷电接地引线采用Ф6圆钢,各段之间焊接,保证电气连接或按设备说明书安装。
(8)防雷装置的接地运用接地装置设计。
第7章安全用电保护措施
7.1接地与接零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1)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他用,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黄/绿双色线。
(3)保护零线必须在总配电室配、线路中间、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4)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大于12m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采用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
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5)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作保护接零。
(6)供电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工作接地电阻值和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雷设计”部分的要求。
7.2配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2)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不大于)30mAs。
(3)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接线应与基本保护系统相适应、相配合,在任何情况下,漏电保护器(其剩余电流互感器)只能通过工作线,而不能通过保护线。
(4)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7.3外电防护
施工现场的在建工程应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4配电系统
配电系统除应符合“配电装置设计”部分的要求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2)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3)带电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
(4)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
(5)带电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它物件。
(6)电气装置的电源进线端必须作固定连接。
(7)配电箱与开关相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
(8)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9)电气装置内部及其周围邻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10)电气装置应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停电、验电、设围栏、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线;
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检修人员应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有统一组织和专人负责。
7.5安全教育
对各类用电人员进场前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操作前做好各项安全交底工作。
7.6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完毕后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各用电安全人员在施工任务下达前,应履行安全用电技术交底内容。
(3)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后,每月对其进行检测.主要内容:
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
(4)做好维修记录:
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7.7电气防火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保护电器,严肃查处违章用电。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放置办易燃易爆和强度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设置电气灭火器材,如砂桶、灭火器、水箱等。
(4)设置相应的标志牌。
7.8施工照明要求
(1)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区、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2)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如开启式、防水型。
(3)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高温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楼梯间的照明电压不大于36V。
(4)根据需要设置警示照明、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应急电源。
(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