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供电技术规范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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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1)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2)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3)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宜热备用;
若冷备用,必须保证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正常运行,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
4)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3.2.1.2主要通风机、主提升绞车、主压风机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1)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2)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3)主要通风机高低压电源必须引自同一母线段。
3.2.1.3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地面变电所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每天进行一次模拟试验,并做好记录。
3.2.1.4矿井的主变压器应有事故油池,消防通道符合要求;
高压室、低压室、高低压室之间都必须为防火门;
长度超过7m的地面变配电室必须具有两个出口,安全出口畅通;
安全栅栏、遮拦设置齐全符合规定;
各种安全警示标示牌配备齐全;
有事故排烟设施;
门窗关闭严密,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灭火器材齐全、合格、数量充足(至少4只灭火器和0.2m3以上的灭火砂,并用易碎的砂袋装好,砂袋不得少于20袋,有专用灭火砂锨);
在室外的主变压器,必须配置移动式灭火器;
验电、放电、接地设施及绝缘用具齐全合格,每6个月校验一次。
3.2.1.5矿井变电所电话应能与电力调度及矿调度室直接联系,并有录音功能。
3.2.1.6矿井地面高压配电室和集中控制室必须设有能够自动转换的应急照明设施和便携式照明灯具。
3.2.1.7高压开关柜具备通信功能和“五防”功能(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3.2.1.8直供电机或带有电容器的开关有欠压保护。
3.2.1.9反送电的开关柜加锁并有明显标志。
3.2.1.10变电所应有可靠的操作电源。
3.2.1.11继电保护设置齐全、定值准确、动作灵敏可靠,高压配电系统应装设选择性的接地保护;
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应符合要求,无功补偿应合理可靠。
3.2.1.12矿井主要变电所应实现综合自动化控制。
3.2.1.13应定期检测电网谐波,谐波参数不超过规定。
3.2.1.14应有可靠的防雷设施。
3.2.2井下供电:
3.2.2.1井下变(配)电所〔含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监测监控等设备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3.2.2.2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每天进行一次模拟试验,并做好记录。
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3.2.2.3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校验,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
3.2.2.4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
3.2.2.5低压电机装设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装置。
3.2.2.6电动机控制开关应使用真空磁力启动器,保护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电动机不运行或检修时应断开隔离开关。
3.2.2.7127V供电系统(包括信号、照明等)使用综合保护。
3.2.2.8掘进工作面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3.2.2.9采掘工作面供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及规定地点的风电、瓦斯电闭锁应灵敏可靠,按要求进行试验,并有试验记录。
3.2.2.10动力电缆和各种信号、监控监测电缆应使用阻燃电缆,电缆接头及接线方式和工艺应符合要求。
3.2.2.11低压供电系统,必须装设检漏保护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有记录。
3.2.2.12接地保护符合《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3.2.2.13干式变压器、移动变压站保护应齐全可靠,不超负荷、超温运行。
3.2.2.14各种开关接线工艺应符合要求,有整定卡和入井合格证。
3.3停送电要求
3.3.1停电工作票:
3.3.1.1在下列地点高压电气设备的馈入及馈出电缆、架空线路上进行停电检修、试验工作要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
1)地面变电所、发电厂、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其它主要变电所。
2)采区变电所检修需在井下中央变电所或水平变电所停电。
3)在变配电硐室(包括采区变电所)和机房的高压设备及高压线路(电缆)上进行检修或试验工作。
3.3.1.2正常情况下,工作票应在工作前1日预先送达运行巡检(值班)人员。
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工作许可人。
3.3.1.3工作票必须由生产矿井规定的签发人签发,其他人员签发无效,工作票签发人名单要张贴在变电所内,签发工作票时各栏目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涂改。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3.3.1.4工作票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2份,内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用计算机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带编号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签名后方可执行。
3.3.1.5工作票1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1份由运行巡检(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
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3.3.1.6工作票所列人员基本条件。
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熟悉工作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主管技术领导批准的人员。
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并张贴。
3.3.1.7工作票签发人应明确:
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应正确完备;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应适当和充足等。
3.3.1.8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
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现场,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巡检(值班)员交待所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等,并与运行巡检(值班)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处理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终结。
3.3.1.9停电工作票应保存1年。
3.3.2停送电倒闸操作票:
3.3.2.1停送电倒闸操作票在6KV及以上的变电所执行。
3.3.2.2矿井变、配电所倒闸操作应根据电力调度值班员或挡板运行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定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设备名称和编号,以下同)。
发令人和受令人应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方可执行。
3.3.2.3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3.2.4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员填写,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
用计算机打印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一致,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应根据模拟图板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项操作任务。
3.3.2.5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应确无电压等。
2)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等]后检查设备位置。
3)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4)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6)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
3.3.2.6倒闸操作基本要求
1)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
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2)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操作前应先校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
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
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3)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4)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
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
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5)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6)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的位置指示、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7)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抢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和上级部门。
3.3.2.7各级运行值班人员接受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时,必须全文复诵,核实无误后应正确迅速执行。
3.3.2.8倒闸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高峰负荷、恶劣天气时进行。
3.3.2.9倒闸操作票应保存1年以上。
3.4高压线路(设备)检修、巡视
3.4.1高压线路(设备)检修
3.4.1.1供电设备(线路)季节性检修,春季、秋季应各进行1次。
3.4.1.2高压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操作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35KV及以上供电系统检修要提前1个月向电力调度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3.4.1.3变电所(站)机房、硐室巡检(值班)人员负责本岗位范围内高压设备的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等工作。
地面变电所和井下各水平变电所要建立停送电记录簿,并将停送电联系人、停送电时间、停送电开关、注意事项等内容详细记录在“停送电记录簿”内。
3.4.1.4高压电气设备(线路)检修前,检修人员必须明确工作任务,了解现场情况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可靠等。
检修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人,实行专人监护。
3.4.1.5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负责人会同巡检(值班)员对设备检修质量、工具材料清理、人员撤离等项进行全面检查。
确认无误后,巡检(值班)员在专人监护下,撤除临时地线和警示标志牌,按规定程序操作送电。
3.4.1.6巡检(值班)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范围的高、低压供电系统、控制系统和设备的主要性能。
3.4.1.7所有变配电巡检(值班)员,主要固定设备岗位的维修人员和操作司机,由分管技术员负责,每周不少于1次的技术业务学习,每次不得少于2个小时,并建立技术学习考核制度。
地面高压电工作业人员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应每年考试1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3.4.2高压线路(设备)巡视
3.4.2.1高压线路巡视工作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对线路较熟悉的外线电工担任,巡线应由两人进行。
6KV及以上高压线路应至少每月进行1次正常巡视。
雷雨、大风天气应安排专人对线路进行巡视;
事故巡线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绝缘靴并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大风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并应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
3.4.2.2巡线人员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以免跨步电压伤人,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3.4.2.3对变电所内高压线路(设备)的巡视,值班员必须按照巡回检查图表进行,巡视检查配电设备时,不得越过遮栏。
3.5预防性电气试验
3.5.1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第一、二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录中所规定的预防性电气试验项目要委托有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验。
3.5.2预防性电气试验要制定试验计划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3.5.3参加电气试验工作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电气试验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等措施。
3.5.4预防性电气试验的项目、内容和周期必须符合《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等有关规定,即必须符合表1要求。
表1电气预防性试验周期表
设备
名称
试验项目
运行中
试验周期
备注
交流
电机
1.绝缘电阻和吸收比测定
每年1次
1200V且容量在200KW及以上测吸收比;
备用的每月检查并测量一次绝缘。
2.直流耐压试验并测泄漏电流
泄漏试验
1.1200V且容量在20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定子绕组做此项试验,以下的自行规定。
2.交流耐压不具备试验设备时可做直流耐压。
3.交流耐压试验
根据需要
新装、大修、移设时做此项试验
4.直流电阻测定
5.转子开路电压测定
6.空载试验
直流
电机
1.绝缘电阻测定
2.直流电阻测定
变
压
器
消
弧
线
圈
2.泄漏电流测定
容量在320KVA及以下不做此项试验,但35KV及以上不受容量限制。
3.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测定
容量在500KVA及以下不做此项试验,但35KV及以上不受容量限制。
4.交流耐压试验
新装、大修时做此项试验
5.线圈直流电阻测定
新装、大修和变动分接头位置后做此项试验
6.变压比测定
内部接线变动做
7.组别和极性测定
更换线圈或
8.绝缘油试验
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19章第52条规定
9.油中溶解气体色谱分析
1.35KV及以上1000KVA及以上做,其余根据需要。
2.对有疑问的变压器应缩短试验周期.3.新装、大修的设备投运前做。
10.空载试验
大修时做此项试验,新装根据需要做
11.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试验
干
式
2.线圈直流电阻测定
4.测温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试验
密封良好,指示正确,测温电阻值与出厂值相符,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MΩ。
真
空
断
路
1.交流耐压试验
2.辅助和控制回路交流耐压试验
3.辅助和控制回路交流耐压试验
4.导电回路电阻
5.断路器的合闸分闸时间,分、合闸同期性,触头开距
6.合闸分闸电磁铁的最低动作电压
7.合闸接触器和分、合闸电磁铁线圈的绝缘电阻和直流电组
8.真空灭弧室真空度的测量
有条件时进行
SF6断路器和GIS
1.SF6气体泄漏试验
年漏气率不大于1%或按厂家要求
2.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绝缘电阻
3.主回路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电压为出厂试验电压值的80%
4.辅助和控制回路交流耐压试验
5.断口间并联电容器的绝缘电阻、电容量和tgδ
6.合闸分闸电磁铁最低动作电压
7.导电回路电阻
8.SF6气体密度监视器检验
9.压力表校验
高压
开关柜
1.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绝缘电阻
2.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隔离插头的导电回路电阻
3.绝缘电阻测定
在交流耐压试验前、后分别进行测量
5.检查电压抽取(带电显示)装置
6.五防性能检查
五防是:
①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②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③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开关④防止带接地线(开关)合断路器⑤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互
感
(干式2年)
2.介质损失角正切值测定
20KV及以下不做
二年1次
10KV及以下做。
20KV及以上或井下根据需要进行
4.绝缘油试验
隔离开关
和母线
清扫前后做
2.交流耐压试验
3.检查母线连接部分、隔离开关触头接触情况及弹簧压力
清扫中做
套管
3.充油套管绝缘油试验
橡塑电力电缆
更换接头按6倍额定电压,重做中间盒第一次周期为3个月,以后按正常周期做
3.相位检查
更换接头或更换电缆橡塑电力电缆(乙丙橡皮绝缘、聚氯乙稀绝缘、交联聚乙稀绝缘)的试验项目和试验周期可参照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的规定进行。
电力
电容器
2.电容值测量
4.合闸冲击试验
新装
干式
电抗器
短路后进行检查
3.电感值测量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每年雷雨前
2.直流1mA下电压值(UlmA)
3.75%UlmA电压下泄漏电流值
4.运行电压下的交流泄漏电流
金属
氧化物
避雷器
阀型
2.测量电导电流及非线性系数
每年雷雨前(只限带并联电阻)
3.工频放电电压测定
每年雷雨前(只限不带并联电阻)
架空电力线路
1.测量每个悬式绝缘子的绝缘电阻
2.测量每个悬式绝缘子的绝缘电阻
3.检查相位
新装、线路变动
4.冲击合闸
接地装置
1.地面电气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接地电阻测定
雷雨季节前完成
2.井下接地装置测定
半年检查1次
3.新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
投运前必须测量接地电阻并检查接地装置的可靠性
绝缘用具
1.绝缘棒、绝缘挡板交流耐压
2.验电笔、绝缘手套交流耐压
每半年1次
3.绝缘夹钳、绝缘台、拉杆交流耐压
4.绝缘胶垫、绝缘罩交流耐压
5.绝缘绳、绝缘靴交流耐压
说明:
1.上述要求只限于预防性试验和运行中试验工作。
2.大修和新安装电气试验按规程进行。
3.试验时间按规定时间完成。
4.井下试验应有措施。
5.做破坏性电气试验应经机电副总同意。
6.试验人员应经过培训,人员应固定,认真填写试验单。
3.5.5预防性电气试验必须在每年5月底以前完成,预防性电气试验要执行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制定的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单和试验不合格通知单。
其中地面防雷设施(避雷带、避雷器、避雷针等)的检测工作,必须在每年的3月15日前完成,并由检测单位出据检测报告,每一接地点填写1张,不合格的必须经处理后重新检测。
3.6继电保护
3.6.1每年必须对井上下供电系统进行1次短路电流、继电保护计算,并进行开关遮断容量、保护灵敏度校核。
3.6.2地面变(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