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调解协议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工商调解协议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商调解协议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哈_______(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
___年___月___日晚___时左右,申请人刘_______在被申请人哈_______开办的_______拉丝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_______余元。
哈_______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
刘____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哈_______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_________元;
2.刘_______与哈_______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哈_______一次性支付刘_______现金_______元;
2.在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由哈_______为刘_______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________
调解员(签名)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甲乙双方当事人就***于2018年*月**日上班时意外受伤一事,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此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除甲方已垫付的25000元医疗费外,甲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元(含治疗期间所产生的持号费、住院费、药费及交通费及经济补偿金、工伤待遇等),乙方以后不得在以本次事故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承诺:
对此次工伤事故不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并认可本协议工伤待遇可能与实际的工伤待遇不一致的客观情况。
3、经乙方申请,依其意愿,甲方亦同意,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4、乙方承诺:
乙方不因劳动关系存在的任何问题主张权利。
如乙方违反,则乙方需双倍返回甲方已支付的上述费用外,还需支付上述费用的双倍利息。
5、甲乙双方承诺:
本协议的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等违法行为,双方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刑事和解协议书
甲方(死者家属):
乙方(侵害人):
张xx。
代理人:
年月日,吴仲才因交通事故死亡,乙方被永定区公安局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现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由于乙方的过错行为,已经给甲方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和财产损失,对此,乙方深有悔意。
同时,甲方在咨询律师,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及赔偿金额后,自愿就本案的赔偿相关事宜与乙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甲方予以宽恕。
2、乙方一次性包干赔偿甲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全部财产损失合计人民币15.5万元(其中3.5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前已支付)。
3、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当日付清上述赔偿款项。
乙方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双方因本案纠纷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甲方自愿放弃追究乙方其他民事责任的要求,不再要求乙方给予任何赔偿。
4、甲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乙方的交通肇事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并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作调解处理,不再请求检察机关追究乙方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呈交永定区检察院一份存档一份。
刑事和解协议书
甲方(受害人):
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
xxx
住址:
xx
现关押于xxx
乙方代理人:
x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
xxx,住址:
见证人:
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执业证号:
xxxx,地址:
纠纷事实与主要责任:
2018年3月2日,乙方与甲方发生争执并在争执过程中造成甲方受伤。
2018年3月3日,乙方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深xxxxxx公安局刑事拘留。
由于乙方的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对此,乙方深有悔意。
现双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和解协议:
1、乙方对自己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请求甲方予以宽恕。
2、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各项赔偿金人民币xxxxx万元。
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20号之赔偿项目等所有一切与双方伤害有关的诸如今后的后遗症、并发症等全部损害赔偿费用。
即此赔偿数额为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该次伤害纠纷有关的索赔的最终和全部赔偿数额。
3、双方于____年___月____日在见证人见证下,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向甲方支付各项赔偿金人民币xxxxx万元。
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双方因本案纠纷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也不再以其他任何途径和方法索偿。
4、甲方对乙方的故意伤害行为给予谅解。
在见证人见证下,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后,甲方撤回附带民事诉讼的书面请求,并向法院出具对乙方的谅解书及从宽处理的书面请求。
(乙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甲方的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请求公安机关对本案作调解处理,不再请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5、双方确认本协议内容是双方在公平、自愿原则下共同商议决定,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xxxxx公安局、xxxxx人民检察院、xxxxxx人民法院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捺手印)
签订时间:
乙方签名:
***,男,汉族,*年*月*日生,户籍地及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男,汉族,*年*月*月生,户籍地及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简要案情:
*年*月*日*时左右,在*地因琐事甲方与乙方发生争执和厮打,乙方将甲方打伤,经法医鉴定甲方身上伤已构成轻伤。
因双方当事人请求和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法院)认真听取了甲、乙双方的意见,对双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证明和解系双方自愿并合法,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法院)依法主持了和解。
甲、乙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乙方深感歉意,向甲方赔礼道歉,请求甲方予以谅解。
二、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赔偿甲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损失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三、乙方向甲方切实履行本协议一次性支付上述全部赔偿费用以后,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甲方希望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乙方从宽处理。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持调解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法院)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年月日年月日
主持调解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法院)(印)
核心内容:
第二次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于双方当事人依据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下文将会详细分析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到您。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是指对于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人民调解组织和其他依法成立的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的一种新的案件类型。
也有学者专家称此类案件为司法确认案件。
一、管辖问题
新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司法确认案件的管辖法院为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当然,这种规定并不排除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专属管辖的前提下进行协议管辖。
二、申请及受理问题
1、司法确认案件的申请程序。
主要包括申请主体、申请期限、申请形式、递交材料等内容。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
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另一方表示同意的,视为共同提出申请。
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双方当事人签署的承诺书等。
2、申请确认的调解协议范围。
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除了人民调解法规定可以申请确认的以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中央批准的司法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可以确认的调解协议,均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申请确认范围。
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
3、司法确认案件的受理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对确认申请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不受理司法确认申请的情形包括:
第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第二,确认身份关系的;
第三,确认收养关系的;
第四,确认婚姻关系的;
第五,涉及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纠纷。
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对于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决定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确定案由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
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
一方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该当事人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后再申请确认。
三、司法审查问题
1、关于司法确认案件的审查方式。
法院对调解协议的审查采取的是形式审查和有限的实体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也就是书面审查和庭审结合的审查原则,更符合这一特别程序的性质。
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指定一名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对于案情复杂或者涉案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询问,采取必要的实质审查和证据调查。
2、关于司法确认案件的审查内容。
人民法院在司法确认程序中对调解协议的内容主要审查其是否符合自愿、合法原则:
第一,审查调解协议是否违反自愿原则。
违背自愿原则的情形主要包括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显失公正、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强迫调解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情况等。
第二,审查调解协议是否违法。
违法的情形主要包括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涉及是否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有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等。
第三,审查调解协议是否内容明确。
确认调解协议的目的之一是使调解协议获得现实的强制执行力,如果执行内容不明确,确认调解协议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第四,审查调解协议是否损害社会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