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系统设计及验收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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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镀锌钢管。
公称直径
DN≤250mm
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
不应大于
2.5MPa,公称直径
DN≥300mm
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
压力不应大于
1.6MPa。
1
8.2.5
消防给水系统埋地管道的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的埋深应考虑地面、埋深荷载和冰冻线对消防给水管道
的影响;
2.管道最小埋深不应小于
0.8m;
3.在机动车道下时最小埋深不应小于
0.9m;
4.在寒冷地区管道的埋深最小应在冰冻线以下
0.3m;
5.寒冷地区室外阀门井应设置防冻措施。
8.2.6
塑料管作为埋地消防给水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给水管道用钢丝网
聚乙烯管道的
原材料应是不低
于
PE80;
2.钢丝网
塑料管道的最小强度不应低于
8MPa;
3.连接管件与管材生产厂家应配套,连接方式可靠;
4.钢丝网
塑料管不宜穿越建筑物、构筑物基础;
7.钢丝网
塑料管道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在人行道下不宜小于
0.80m,在轻型车行道下不应小于
1.0m;
在重型汽车道路或铁路、
高速公路下应设置保护套管,套管与钢丝网
塑料管的净距不应小
100mm;
8.钢丝网
塑料管道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应在保证聚乙烯管
道表面温度不超过
40℃的条件下计算确定,但最小净距不得小于
1.5m;
9.管道的合拢时间应选择在温度合适的时间,一般宜经过
1
个
2
夜晚后的第二天早上
10
点以前;
10.钢丝网
塑料管道的结构计算和水锤复核计算应满足标准
《》CJJ101
的有关规定。
8.2.7
室内架空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小于等于
1.2MPa
时,可采用热
浸锌镀锌焊接普通钢管;
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
时,应采用热
浸镀锌焊接加厚钢管或无缝钢管。
8.2.8
室内架空管道的连接宜采用沟槽连接件(卡箍)、螺纹、法兰
和焊接等方式。
当管径
DN≤80mm
时,应采用螺纹和沟槽连接件连接,
DN>
80mm
时,应采用卡箍连接、法兰连接。
当安装空间较少
时应采用沟槽连接件连接。
12.3.13
钢丝网PE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丝网PE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应采用同一品牌的产品;
管
道连接宜采用同种牌号级别,压力等级相同的管材、管件以及管道
附件。
不同牌号的管材以及管道附件之间的连接,应经过试验,判
定连接质量能得到保证后,方可连接;
2
连接应电熔连接(电熔承插连接、电熔鞍形连接)及机械连接
(锁紧型和非锁紧型承插式连接、法兰连接、钢塑过渡连接);
3
钢丝网PE给水管道与金属管道或金属管道附件的连接,应采用
法兰或钢塑过渡接头连接,与直径小于等于DN50的镀锌管道(或内
衬塑镀锌管)的连接,宜采用锁紧型承插式连接;
4管道各种连接应采用相应的专用连接工具;
3
5
钢丝网PE管材、管件与金属管、管道附件的连接,当采用钢制
喷塑或球墨铸铁过渡管件时,其过渡管件的压力等级不得低于管材
公称压力;
6
在寒冷气候(-5℃以下)或大风环境条件下进行热熔或电熔
连接操作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调整连接机具的工艺参数;
7
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存放处与施工现场温差较大时,连接
前应将聚乙烯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在施工现场放置一段时间,
使其温度接近施工现场温度。
8
管道连接时,管材切割应采用专用割刀或切管工具,切割断面
应平整、光滑、无毛刺,且应垂直于管轴线;
9
管道合龙连接的时间宜为常年平均温度,一般在第二天上午的
8~10点钟之间为宜。
管道连接后,应及时检查接头外观质量。
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检查数量:
按数量抽查
30%,不得少于
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12.3.14
钢丝网PE管材、管件电熔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熔连接机具输出电流、电压应稳定,符合电熔连接工艺要求;
电熔连接机具与电熔管件应正确连通,连接时,通电加热的电
压和加热时间应符合电熔连接机具和电熔管件生产企业的规定;
电熔连接冷却期间,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
4
力;
4
电熔承插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量管件承口长度,并在管材插入端标出插入长度标记,用专用
工具刮除插入段表皮;
用洁净棉布擦净管材、管件连接面上的污物;
将管材插入管件承口内,直至长度标记位置;
通电前,应校直两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用整圆
工具保持管材插入端的圆度。
电熔鞍形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熔鞍形连接应采用机械装置固定干管连接部位的管段,使其保
持直线度和圆度;
干管连接部位上的污物应使用洁净棉布擦净,并用专用工具刮除
干管连接部位表皮;
通电前,应将电熔鞍形连接管件用机械装置固定在干管连接部位;
12.3.15
钢丝网PE管材、管件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聚乙烯管端法兰盘(背压松套法兰)连接,应先将法兰盘(背
压松套法兰)套入待连接的聚乙烯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的端部,
再将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平口端与管道按本规程规定的电熔连
接的要求进行连接;
5
两法兰盘上螺孔应对中,法兰面相互平行,螺孔与螺栓直径应
配套,螺栓长短应一致,螺帽应在同一侧;
紧固法兰盘上螺栓时应
按对称顺序分次均匀紧固,螺栓拧紧后宜伸出螺帽1~3丝扣;
法兰垫片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法兰、法兰盖及垫
片》GB9112~9113的规定,松套法兰表面宜采用喷塑防腐处理;
4法兰盘应采用钢质法兰盘且应经过防腐处理。
12.3.16
钢丝网PE管道钢塑过渡接头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塑过渡接头的聚乙烯管端与聚乙烯管道连接应符合本规程相
应的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的规定;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的钢管焊接、
法兰连接或机械连接的规定;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钢管焊按时,应采取降温措施,严格防
止焊接端温度对钢塑过渡接头的聚乙烯端产生影响;
公称外径大于或等于dn110的钢丝网PE管与管径大于或等于
DN100的金属管连接时,可采用人字形柔性接口配件,配件两端的密
封胶圈应分别与聚乙烯管和金属管相配套;
钢丝网PE管聚乙烯管和金属管、阀门相连接时,规格尺寸应相
互配套。
6
12.3.17
室外埋地管采用球墨铸铁时,其施工应符合《给水排水管
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12.3.18
室外埋地管采用钢丝网PE管施工安装时除符合本规范的有
关规定外,还应应符合《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101的有关规定,室内架空管道不得安装使用钢丝网PE管道。
13.2
系统验收
13.2.1
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13.2.2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E
的要
求填写。
13.2.3
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
13.2.4
系统供水水源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消防
水箱和消防水池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采用天然水源作系统的供水水源时,其水量、水质应符合设
7
计要求,并应检查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对照设计资料观察检查。
13.2.5
消防水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防水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
规定。
消防水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13.2.6
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
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
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可靠,并保证全部水被有效利用。
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水流指示器、
压力开关、低压压力开关、屋顶消防水箱消防水位等信号的功能均
符合设计要求。
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
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
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
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额
8
定压力的
1.45
倍。
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通
过压力变化信号应启动稳压泵。
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挡。
8采用固定和移动流量计和压力表测试消防水泵的性能,水泵
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和采用仪表检测。
13.2.7
稳压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3.2.8
报警阀组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报警阀组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打开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放水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
设计要求。
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
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
应小于
0.05MPa,且距水力警铃
3m
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
70dB。
打开手动试水阀或电磁阀时,雨淋阀组动作应可靠。
控制阀均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与空气压缩机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应符合设计要
求。
9
13.2.9
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
应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
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系统中的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排气阀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组、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
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柔性接头、排水管、
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容积不大于
2900L
时,系统允许的最大
充水时间不应大于
3min;
报警阀后的管道上不应安装其他用途的支管或水龙头。
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吊架和防晃支架,
应符合本规范第
5.1.8
条的规定。
本条
款抽查
20%,且不得少于
处。
其他全数抽查。
观察和尺量检查。
13.2.10
消火栓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火栓的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消火栓的安装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消火栓的减压装置和活动部件应灵活可靠。
抽查设计喷头数量
10%,总数不少于
40
个,
合格率
应为
100%。
10
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13.2.11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
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
要求。
使用流量计、压力表和观察检查。
13.2.12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进
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13.2.13
系统应进行系统模拟灭火功能试验,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报警阀动作,水力警铃应鸣响。
水流指示器动作,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压力开关动作,应启动消防水泵及与其联动的相关设备,并应
有反馈信号显示。
电磁阀打开,雨淋阀应开启,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消防水泵启动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加速器动作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启动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13.2.14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
11
系统工程质量缺陷应按本规范附录
F
要求划分为:
严重缺陷项
(A),重缺陷项
(B),轻缺陷项
(C)。
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
A=0,且
B≤2,且
B+C≤6
为合格,
否则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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