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系统设计及验收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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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系统设计及验收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x

用镀锌钢管。

公称直径 

DN≤250mm 

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

不应大于 

2.5MPa,公称直径 

DN≥300mm 

的沟槽式管接头的最大工作

压力不应大于 

1.6MPa。

1

8.2.5 

消防给水系统埋地管道的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的埋深应考虑地面、埋深荷载和冰冻线对消防给水管道

的影响;

2.管道最小埋深不应小于 

0.8m;

3.在机动车道下时最小埋深不应小于 

0.9m;

4.在寒冷地区管道的埋深最小应在冰冻线以下 

0.3m;

5.寒冷地区室外阀门井应设置防冻措施。

8.2.6 

塑料管作为埋地消防给水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给水管道用钢丝网 

聚乙烯管道的 

原材料应是不低

于 

PE80;

2.钢丝网 

塑料管道的最小强度不应低于 

8MPa;

3.连接管件与管材生产厂家应配套,连接方式可靠;

4.钢丝网 

塑料管不宜穿越建筑物、构筑物基础;

7.钢丝网 

塑料管道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在人行道下不宜小于

0.80m,在轻型车行道下不应小于 

1.0m;

在重型汽车道路或铁路、

高速公路下应设置保护套管,套管与钢丝网 

塑料管的净距不应小

100mm;

8.钢丝网 

塑料管道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应在保证聚乙烯管

道表面温度不超过 

40℃的条件下计算确定,但最小净距不得小于

1.5m;

9.管道的合拢时间应选择在温度合适的时间,一般宜经过 

2

夜晚后的第二天早上 

10 

点以前;

10.钢丝网 

塑料管道的结构计算和水锤复核计算应满足标准

《》CJJ101 

的有关规定。

8.2.7 

室内架空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小于等于 

1.2MPa 

时,可采用热

浸锌镀锌焊接普通钢管;

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 

时,应采用热

浸镀锌焊接加厚钢管或无缝钢管。

8.2.8 

室内架空管道的连接宜采用沟槽连接件(卡箍)、螺纹、法兰

和焊接等方式。

当管径 

DN≤80mm 

时,应采用螺纹和沟槽连接件连接,

DN>

80mm 

时,应采用卡箍连接、法兰连接。

当安装空间较少

时应采用沟槽连接件连接。

12.3.13 

钢丝网PE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丝网PE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应采用同一品牌的产品;

道连接宜采用同种牌号级别,压力等级相同的管材、管件以及管道

附件。

不同牌号的管材以及管道附件之间的连接,应经过试验,判

定连接质量能得到保证后,方可连接;

连接应电熔连接(电熔承插连接、电熔鞍形连接)及机械连接

(锁紧型和非锁紧型承插式连接、法兰连接、钢塑过渡连接);

钢丝网PE给水管道与金属管道或金属管道附件的连接,应采用

法兰或钢塑过渡接头连接,与直径小于等于DN50的镀锌管道(或内

衬塑镀锌管)的连接,宜采用锁紧型承插式连接;

4管道各种连接应采用相应的专用连接工具;

3

钢丝网PE管材、管件与金属管、管道附件的连接,当采用钢制

喷塑或球墨铸铁过渡管件时,其过渡管件的压力等级不得低于管材

公称压力;

在寒冷气候(-5℃以下)或大风环境条件下进行热熔或电熔

连接操作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调整连接机具的工艺参数;

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存放处与施工现场温差较大时,连接

前应将聚乙烯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在施工现场放置一段时间,

使其温度接近施工现场温度。

管道连接时,管材切割应采用专用割刀或切管工具,切割断面

应平整、光滑、无毛刺,且应垂直于管轴线;

管道合龙连接的时间宜为常年平均温度,一般在第二天上午的

8~10点钟之间为宜。

管道连接后,应及时检查接头外观质量。

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检查数量:

按数量抽查 

30%,不得少于 

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12.3.14 

钢丝网PE管材、管件电熔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熔连接机具输出电流、电压应稳定,符合电熔连接工艺要求;

电熔连接机具与电熔管件应正确连通,连接时,通电加热的电

压和加热时间应符合电熔连接机具和电熔管件生产企业的规定;

电熔连接冷却期间,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

4

力;

电熔承插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量管件承口长度,并在管材插入端标出插入长度标记,用专用

工具刮除插入段表皮;

用洁净棉布擦净管材、管件连接面上的污物;

将管材插入管件承口内,直至长度标记位置;

通电前,应校直两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用整圆

工具保持管材插入端的圆度。

电熔鞍形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熔鞍形连接应采用机械装置固定干管连接部位的管段,使其保

持直线度和圆度;

干管连接部位上的污物应使用洁净棉布擦净,并用专用工具刮除

干管连接部位表皮;

通电前,应将电熔鞍形连接管件用机械装置固定在干管连接部位;

12.3.15 

钢丝网PE管材、管件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聚乙烯管端法兰盘(背压松套法兰)连接,应先将法兰盘(背

压松套法兰)套入待连接的聚乙烯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的端部,

再将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平口端与管道按本规程规定的电熔连

接的要求进行连接;

5

两法兰盘上螺孔应对中,法兰面相互平行,螺孔与螺栓直径应

配套,螺栓长短应一致,螺帽应在同一侧;

紧固法兰盘上螺栓时应

按对称顺序分次均匀紧固,螺栓拧紧后宜伸出螺帽1~3丝扣;

法兰垫片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法兰、法兰盖及垫

片》GB9112~9113的规定,松套法兰表面宜采用喷塑防腐处理;

4法兰盘应采用钢质法兰盘且应经过防腐处理。

12.3.16 

钢丝网PE管道钢塑过渡接头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塑过渡接头的聚乙烯管端与聚乙烯管道连接应符合本规程相

应的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的规定;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的钢管焊接、

法兰连接或机械连接的规定;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钢管焊按时,应采取降温措施,严格防

止焊接端温度对钢塑过渡接头的聚乙烯端产生影响;

公称外径大于或等于dn110的钢丝网PE管与管径大于或等于

DN100的金属管连接时,可采用人字形柔性接口配件,配件两端的密

封胶圈应分别与聚乙烯管和金属管相配套;

钢丝网PE管聚乙烯管和金属管、阀门相连接时,规格尺寸应相

互配套。

6

12.3.17 

室外埋地管采用球墨铸铁时,其施工应符合《给水排水管

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12.3.18 

室外埋地管采用钢丝网PE管施工安装时除符合本规范的有

关规定外,还应应符合《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101的有关规定,室内架空管道不得安装使用钢丝网PE管道。

13.2 

系统验收

13.2.1 

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13.2.2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的要

求填写。

13.2.3 

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

13.2.4 

系统供水水源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消防

水箱和消防水池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采用天然水源作系统的供水水源时,其水量、水质应符合设

7

计要求,并应检查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对照设计资料观察检查。

13.2.5 

消防水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防水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

规定。

消防水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13.2.6 

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

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

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可靠,并保证全部水被有效利用。

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水流指示器、

压力开关、低压压力开关、屋顶消防水箱消防水位等信号的功能均

符合设计要求。

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

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

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

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额

8

定压力的 

1.45 

倍。

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通

过压力变化信号应启动稳压泵。

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挡。

8采用固定和移动流量计和压力表测试消防水泵的性能,水泵

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和采用仪表检测。

13.2.7 

稳压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3.2.8 

报警阀组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报警阀组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打开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放水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

设计要求。

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

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

应小于 

0.05MPa,且距水力警铃 

3m 

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 

70dB。

打开手动试水阀或电磁阀时,雨淋阀组动作应可靠。

控制阀均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与空气压缩机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应符合设计要

求。

9

13.2.9 

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

应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

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系统中的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排气阀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组、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

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柔性接头、排水管、

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容积不大于 

2900L 

时,系统允许的最大

充水时间不应大于 

3min;

报警阀后的管道上不应安装其他用途的支管或水龙头。

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吊架和防晃支架,

应符合本规范第 

5.1.8 

条的规定。

本条 

款抽查 

20%,且不得少于 

处。

其他全数抽查。

观察和尺量检查。

13.2.10 

消火栓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火栓的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消火栓的安装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消火栓的减压装置和活动部件应灵活可靠。

抽查设计喷头数量 

10%,总数不少于 

40 

个, 

合格率

应为 

100%。

10

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13.2.11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

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

要求。

使用流量计、压力表和观察检查。

13.2.12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进

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13.2.13 

系统应进行系统模拟灭火功能试验,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报警阀动作,水力警铃应鸣响。

水流指示器动作,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压力开关动作,应启动消防水泵及与其联动的相关设备,并应

有反馈信号显示。

电磁阀打开,雨淋阀应开启,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消防水泵启动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加速器动作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启动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13.2.14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

11

系统工程质量缺陷应按本规范附录 

要求划分为:

严重缺陷项

(A),重缺陷项 

(B),轻缺陷项 

(C)。

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

A=0,且 

B≤2,且 

B+C≤6 

为合格,

否则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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