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家庄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及考核办法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2593950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01.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寺家庄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及考核办法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寺家庄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及考核办法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寺家庄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及考核办法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寺家庄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及考核办法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寺家庄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及考核办法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寺家庄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及考核办法Word下载.docx

《寺家庄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及考核办法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寺家庄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及考核办法Word下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寺家庄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及考核办法Word下载.docx

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

notforcommercialuse

3、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4、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项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易燃易爆物品、受压容器、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灾害事故的措施;

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6、参建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紧急救援预案,当遇紧急情况需救援时,按预先规定的程序启动。

发生事故后,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并建立事故档案,按照“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分析、处理。

7、施工单位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8、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否则,不准开工。

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10、在重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标志或安全警示牌。

第二章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筹建处:

1、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四通一平”的安全施工条件,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及隐蔽性障碍物的资料,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2、负责协调下列与施工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并按规定提供施工措施费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1)、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咨询交底,

2)、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勘察设计文件规定的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

3)、负责定期组织矿井建设安全质量大检查,并负责对建井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3、委托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代其履行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的职

责。

4、筹建处是矿井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应组织建立健全矿井建设项目及施工单位以安全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明确制定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并组织检查落实安全工作。

对存在问题或失职行为进行处理或处罚。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四定”处理,检查单位保留“四定”表备查。

6、有权制止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并汇报工地指挥部或调度站,由工地调度站汇报当日值班长撤出人员,组织处理,排查隐患,一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正常后,才能恢复生产。

任何人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7、筹建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或督促施工单位办理下列申请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它情形。

二、施工单位:

1、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工程指挥部或施工项目部都应当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条件和现状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并履行下列职责:

2、在施工开始前,组织施工单位共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上的衔接进行协调。

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交接过程中或者交叉作业时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协调。

3、从事煤矿井下作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遵章操作。

特殊作业环境进行作业时,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以防意外事故。

对井下通风、瓦斯管理要设置专人负责。

4、经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发现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技术措施的,或

违反操作安全操作规程的,及时纠正或予以制止。

5、施工现场周边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实行封闭式作业。

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7、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加强对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8、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施工承包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服从其约定。

9、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单位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制度,经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方可上岗作业。

10、从事提升绞车、瓦斯检查、爆破作业、电工、金属焊接、起吊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1、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2、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是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全面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13、项目经理为所在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配备规定数量的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管理员。

并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范围。

14、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

规模、特点以及施工现场条件,制定和组织落实专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5、凡施工现场的现状不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具备开工所需的安全条件的,不得开工。

建设单位强行开工的,施工单位有权拒绝接受。

16、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1)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2)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场所,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3)根据季节和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4)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专项的公共安全防护设置。

(5)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

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和非施工区域应当隔开。

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17、施工单位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符合规定:

(1)在安装前应当按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检测,经检测合格后,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方可安装。

(2)在使用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在使用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养护,保证其始终处于安全完好状态。

18、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1)保护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使用状态。

(2)确保用火作业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19、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20、施工人员安全作业要求:

(1)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

(2)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监理单位:

1、必须依据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建设行政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设计文件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理。

2、监理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实施日常监理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有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处理不安全隐患的权利和义务。

3、有权制止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并汇报工地调度站,由工地调度站汇报当日值班长撤出人员,组织处理,排查隐患,隐患排除后才能恢复生产。

4、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或者抽查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施工作业,应当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6、对工地发生的各类事故应及时汇报,一般事故在24小时内,

重大特大伤亡事故在2小时内,汇报主管单位或部门。

并配合督促处理。

第三章对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及考核办法

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应按照矿井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的分工,组织建立健全施工单位以安全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机构,必须设置足够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明确制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安全工作。

对存在问题或失职行为进行处理或处罚。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设置原则:

地面建筑、安装项目部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井下开拓、掘进、安装项目部每班必须设置专职安监员,每个安监员负责的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3个。

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或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

专职安监人员设置不到位,扣罚项目经理200元以上;

2、各施工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四定”处理,检查单位保留“四定”表备查。

未进行安全检查的,扣罚项目经理200元以上。

3、有权制止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并汇报工地调度站,由工地调度站汇报当日值班长撤出人员,组织处理,排查隐患,隐患排除后,才能恢复生产。

任何人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如有强令工人违章作业,扣罚责任人200元以上,如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1、所有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工、电氧焊工、高空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遵章操作。

无证不准从事特种作业,否则,每发现一人次,处罚施工单位集体1000元;

并一次性处罚责任人200元。

2、进入施工场地或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佩戴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并能正确使用。

不串岗、不顶岗、不酒后上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好本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每发现一人次不按规定穿劳动保护用品或酒后上岗,处罚施工或责任单位集体1000元;

并一次性处罚责任人200元。

3、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强化围挡作业。

围挡材料应选用选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高度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

出入口应固定并设置大门和有关标志牌,配备门卫人员并建立健全门卫制度。

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现场检查无大门和有关标志的、或不实行封闭管理并强化围挡作业的,处罚施工或责任单位集体1000元;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设计和设施,应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并符合防火、防尘、防洪、防爆、防震、防雷及卫生要求。

现场检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设计和设施,不符合防火、防洪、防爆等规定的,处罚施工或责任单位集体1000元;

5、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应符合总平面布置的布置要求,并符合防火、防洪、防爆等规定要求。

生产与生活用房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必要的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

材料库不准兼作宿舍和办公室。

现场检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设计和设施,不符合防火、防洪、防爆等规定的;

材料库兼作宿舍和办公室的。

处罚施工或责任单位集体1000元;

6、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规定和位置放置。

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类保存,并按规定设置标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并有防倾倒措施。

现场检查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不符合防火、防洪、防爆等规定的;

堆放高度超过1.5m时无防倾倒措施的。

处罚责任单位集体1000元;

7、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规定要求,对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亲自检查,并留有。

现场检查:

无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施工作业的,或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未亲自检查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或无记录的。

处罚责任单位集体1000元;

并一次性处罚责任人200元。

8、施工现场的沟、坑、洞、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悬挂符合规定的种类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危险环境无安全防护设施的,不悬挂安全标志牌的。

9、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通道,代作业人员通行。

安全通道必须时刻保持畅通。

设置规定的安全标志,并提供足够的安全照明。

现场检查:

安全信道堵塞或无信道、无标志,并无照明或照明不足的。

处罚责任单位集体1000元;

10、施工现场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线路等,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安装和拆除,使用时应有专人操作和监护。

严禁临时用电私拉乱接,严防触电伤人。

用电私拉乱接,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

如有违反本规定的,处罚责任单位集体1000元;

11、机电设备的管理要求“定人、定机、”严禁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和电动工具。

每发现一人次无操作证,或违反本规定的,处罚责任单位集体1000元;

12、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设备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

电气设备有可靠保护接地或接零。

每发现一台电气设备无可靠的保护接地或电线绝缘损坏导线裸露的,或违反规定用电的。

处罚责任单位集体1000元;

13、高空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并设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每发现一处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并一次性处罚责任人200元。

14、高空作业应设置围栏防护设施。

所有材料要堆放平稳、严防坠落,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乘人的外用电梯、吊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

除指派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或随同运料吊蓝、吊装物上下。

每发现一处高空作业不设置围栏或防护设施,或违章起重、或吊桶上方不设安全保护装置。

处罚责任单位集体1000元;

15、如果有安全事故发生或上级有关部门查出大的长时间未处理的安全隐患,而监理单位却没有书面整改通知书的,要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扣罚监理单位1000元以上。

16、未按规定培训教育者上岗的或不带安全帽及安全标记上岗的,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每发现一人/次,对所在项目部罚

款1000元,对本人罚款100元。

17、对人身责任事故的考核办法,执行阳煤集团安监局下发的有关安全文件。

18、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试行。

若与上级文件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阳煤集团寺家庄矿筹建处

2005-9-19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

notforcommercialuse.

Nurfü

rdenpers?

nlichenfü

rStudien,Forschung,zukommerziellenZweckenverwendetwerden.

Pourl'

é

tudeetlarechercheuniquementà

desfinspersonnelles;

pasà

desfins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людейко,торыиеспользуюдтлсяоябученияссл,едоваиннией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вкоммерческих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