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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测绘工作的专业性与特殊性,地籍测量的过程与结果必须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地籍测量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规划到验收都是一个联系紧密的工程,每一步的测量成果直接影响到后续的全部内容。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完善、系统的技术设计书是进行地籍测量工作前的必需,是工作中的技术依据,是自检成果是否达标的凭证,同时也为上级验收存档提供资料基础。

为加深对地籍测量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12级测绘工程专业学生在xxx老师的指导下完成郑州市金水区地籍调查与测量的任务。

1、调查区概况:

金水区位于郑州市东北部,因起源于春秋战国时代、从西往东贯穿全区的金水河而得名。

解放前,辖区属郑县管辖。

东临郑东新区,南连管城回族区、二七区,西接中原区,北靠惠济区。

地理位置为东经113°

40'

~113°

47'

北纬34°

50'

~34°

57'

辖区东西最大距离22.9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7.2千米,总面积135.3平方千米。

金水区政府在城区设立了文化路街道、花园路街道、经八路街道、大石桥街道、人民路街道、杜岭街道、南阳路街道、南阳新村街道、丰产路街道、北林路街道、未来路街道、东风路街道、兴达路街道、国基路街道、凤凰台街道、杨金路街道、丰庆路街道等17个街道。

金水区地处北温带和亚热带气候的过渡带,属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时间长,热量充足,自然降水偏少。

处在华北沉降带开封坳陷区西南边缘过渡地带,是黄河冲积扇形平原南翼的顶端。

全区属平原洼地,为黄河冲积平原,局部有盐碱和风成粉细沙丘堆积。

地势西高东低,西南高东北低,最高点为紫荆山公园紫荆阁(海拔109米),最低点为柳园口村(海拔82.4米)。

主要特征是:

春旱多风,冷暖无常;

夏炎多雨,水热同期;

秋凉清爽,日照充足;

冬季干燥,风多雪少。

年平均气温14.8℃,降雨量586.1毫米,无霜期213天,日照2052.6小时,与1951年~1980年间的平均值相比,气温高0.6℃,雨量减少54.8毫米,日照减少332.7小时。

金水区总面积146.89平方公里,主要分为:

(1)耕地6329.9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6.34%。

在耕地面积中,有灌溉水田4568.6公顷,水浇地1253.6公顷,旱地231.8公顷,菜地275.9公顷。

(2)园地524.5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2%。

其中果园434.1公顷,其它园地90.0公顷。

(3)林地264.1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1.1%。

其中林地74.7公顷,灌木地6.1公顷,苗圃183.4公顷。

(4)其它农用地2225.69公顷(含水利设施用地0.29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9.26%。

其中畜禽饲养地10.1公顷,设施农用地26.5公顷,农村道路170.1公顷,坑唐水面1565.1公顷,养殖水面109.7公顷,农用水利用地343.0公顷。

(5)居民及工矿用地12136.4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50.5%。

其中城市用地8888.7公顷,农村居民点1462.9公顷,独立工矿1441.0公顷,特殊用地311.1公顷。

(6)交通用地704.7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93%。

其中铁路用地19.7公顷,公路用地685.0公顷。

(7)未利用土地669.5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79%。

其中荒草地333.3公顷,沙地48.1公顷,其它未利用土地288.1公顷。

(8)其他土地1179.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9%。

其中河流水面积1170.0公顷,苇地0.7公顷,滩涂9.0公顷。

2、作业依据:

1、规范规程

  

(1)《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TD/T1008-2007  

(2)《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TD/T1001-2012

(3)《地籍测量规范》  CH5002-94

(4)《城市测量规范》CJJ8-2011

(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规技术规范》CJJ/T73-2010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8)《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资源部2007年)

2、调查区资料

(1)河南七彩数字制图有限公司出版的郑州市城区图(豫S展登〔2012年〕005号)和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郑州CITY城市地图(豫S〔2012年〕017号)

(2)首级地籍平面控制网的等级,根据城镇地籍调查区域面积大小,首级控制采用四等GPS网测设,加密控制采用一级导线网布设。

本次调查中心位置位于东经113°

43′,北纬37°

54′,将其归算高斯3°

带投影带,则调查中心位于38带,其中央子午线为114°

,并采用1985国家高程系统,建立城市独立坐标系。

第二部分权属调查

一、权属调查的内容

1、权属调查单元

土地权属调查是以宗地为单位,对土地的权利、位置等属性的调查和确认。

宗地是指权力上具有同一性的地块,即同一土地权利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

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

大型单位用地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用地,或被道路、围墙等明显线状地物分割成单一地类的地块应独立分宗。

难以调处的争议土地,以及未确定使用权的土地(如河流、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应按用地范围单独划“宗”,不调查使用权人,仅调查地类。

2、权属调查内容

权属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址和地类等的调查,其中包括如下方面:

(1)土地的权属状况。

包括宗地的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取得土地的时间、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土地使用年限等。

(2)土地的位置。

对所有权宗地,调查核实宗地四至,所在金水区的名称以及宗地预编号及编号。

对土地使用权宗地,调查核实土地坐落,宗地四至,所在区、街道、门牌号、宗地预编号及编号。

(3)土地的行政区划界线。

包括街道界线、区界线以及相关的地理名称等。

(4)对于金水区内的国有土地,调查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

二、确权依据

1、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

土地权属的确认(简称确权)是指依照法律对土地权属状况的认定,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类别、权属主及其身份、土地位置等的认定。

包括土地的历史现状、权源、取得时间、界址及相邻权属主等状况。

确权工作由当地政府授权的土地管理部门的主持,土地权属主(或授权指界人)、相邻土地权属主(或授权指界人)、地籍调查员和其他必要人员都必须到现场。

具体的确认方式是文件确认。

文件确认是根据权属主所出示并被现行法律所认可的文件来确定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归属。

2、城镇土地使用权文件确认方式

城市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权属主只有土地使用权。

城市土地使用权主要按下述文件确认:

(1)用地红线图。

红线图是指在大比例尺的地形图上标绘用单位的用地红线,并注有用地单位名称、用地批文的文件名、批文时间、用地面积、征地时间、经办人和经办单位印章等信息的一种图件。

红线图的形成经过建设立项、上级机关批准、用地所在市县审批、城市规划部门审核选址、地籍管理部门和建设用地部门审定和办理征(拨)地手续、再由城市勘测部门划定红线等一系列法定手续。

红线图是审核土地权属的权威性文件。

在进行地籍调查时,可根据该红线图来判定土地权属,并到实地勘定用地范围的边界。

  

(2)房地产使用证。

包括地产使用证、房地产使用权证或房产所有权证。

1949年以来的几十年中,有的城市曾经核发过地产使用证。

1978年至1986年,城市房地产部门组织过地籍测量,绘制过房产图,并发放过房地产使用权证或房产所有权证。

这些文件可作为确权依据。

  (3)土地使用合同书、协议书、换地书等。

1949年至1986年的几十年中,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调整、变更,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分割、兼并、转产等情况,它们所签订的各种形式的土地使用合同书、协议书、换地书等,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可作为确权文件。

  (4)征(拨)地批准书和合同书。

1949年至1982年,企事业单位建设用地采取征(拨)地制度。

权属主所出示的征(拨)地批准书和合同书,可作为确权文件。

  (5)有偿使用合同书(协议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1986年之后,国家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制度,改无偿使用土地为有偿使用土地。

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为国有土地管理人,以一定的使用期限和审批手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转让或拍卖。

所签订的有偿使用合同书(或协议书)和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使用权确认的文件。

  (6)城市住宅用地确权的文件。

现阶段我国的城市住宅有三种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住宅、集体所有制住宅和个人所有制住宅。

一般情况下,住宅的权属主同时是该住宅所座落的土地的权属主。

单位住宅用地根据其征(拨)地红线图和有关文件确权;

个人住宅用地(含购商品房住宅)根据房产证、契约等文件确权;

奖励、赠与的房屋用地应根据奖励证书、赠与证书和有关文件(如房产证)确认土地使用权。

三、制作工作调查底图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调查底图应选择已有地籍图、大比例尺地形图复制图或大比例尺正射影像图等。

所以,利用

河南七彩数字制图有限公司出版的郑州市城区图(豫S展登〔2012年〕

005号)和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郑州CITY城市地图(豫S〔2012年〕017号),制作金水区基本规划草图。

四、调查区划分、界址点编号方法

1、调查区划分

为满足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测区实际情况,对调查区地块所属地域上的空间层次确定,划分的空间层次应与行政管理系统相一致。

首先按行政区划的管理范围进行划分土地,在街道内划分宗地(地块)。

当街道范围太大时,可在街道的区域内,根据线状地物,如街道、马路、沟渠或河道等为界,划分若干街坊,在街坊内划分宗地(地块)。

完整的土地划分是×

×

省×

市×

区×

街道×

街坊×

宗地(地块)。

2、编号方法

(1)地籍编号以行政区为单位,按街道、宗两级编号,对于较大城市可按街道、街坊、宗三级编号。

即金水区最好采用街道、街坊、宗三级编号。

(2)地籍号统一自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号开始顺序编号。

(3)同一街道、街坊、宗地被两幅以上基本地籍图分割时,应注记同一地籍号。

(4)在已开展或完成地籍调查的地区,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号不再使用。

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的支号顺序编列;

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号加支号表示。

(5)界址点应按街坊或图幅统一编号。

五、界址调查及界标设置

1、界址调查

界线调查时,必须向土地权属主发放指界通知书,明确土地权属主代表到场指界时间、地点和需带的证明与权源材料。

  

(1)界址调查的指界是指确认被调查宗地的界址范围及其界址点、线的具体位置。

现场指界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指界人亲自到场共同指界。

若由单位法人代表指界,则出示法人代表证明。

当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出席指界时,应由委托的代理人指界,并出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由多个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并出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对现场指界无争议的界址点和界址线,要埋设界标,填写宗地界址调查表,各方指界人要在宗地界址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对于不签字盖章的,按违约缺席处理。

  (3)宗地界址调查表的填写应特别注意标明界址线应在的位置,如界址点(线)标志物的中心、内边、外边等。

  对于违约缺席指界的,根据不同情况按下述办法处理:

  如一方违约缺席,其界址线以另一方指定的界址线为准确定;

  如双方违约缺席,其界址线由调查员依据有关图件和文件,结合实地现状决定。

  确定界址线(简称确界)后的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的业主,并在用地现场公告,如有异议的,必须在结果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重新确界申请,并负责重新确界的费用,逾期不申请,确界自动生效。

 (4)权属主不明确的界线调查:

  征地后未确定使用者的剩余土地和法律、法规规定为国有而未明确使用者的土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土地界线。

  暂不确定使用者的国有公路、水域的界线,一般按公路、水域的实际使用范围确界。

  不明确或暂不确定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与相邻权属单位的界线,暂时由相邻权属单位单方指界,并签订《权属界线确认书》,待明确土地使用者并提供权源材料后,再对界线予以正式确认或调整。

2、界标设置

调查人员根据指界认定的土地范围,设置界标。

对于弧形界址线,按弧线的曲率可多设几个界标。

对于弯曲过多的界址线,由于界标过多,太过繁琐,可以采用截弯取直的方法,但对于相邻宗地来说,由取直划进、划出的土地面积应尽量相等。

公路、铁路、河流等界线一般不设置界标。

但对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或权属主有要求和易发争议的地段,应设立界标。

六、地籍调查表的填写与要求

1、地籍调查表样式

编号:

地籍调查表

宗地代码:

土地权利人:

县(区)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基本表

土地权利人

单位性质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通讯地址

土地权属性质

使用权类型

土地坐落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姓名

电话

代理人姓名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预编宗地代码

宗地代码

所在图幅号

比例尺

图幅号

宗地四至

北:

东:

南:

西:

批准用途

实际用途

地类编码

批准面积(㎡)

宗地面积(㎡)

建筑占地

面积(㎡)

建筑面

积(㎡)

使用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共有/共用

权利人情况

说明

界址标示表

界标种类

(m)

界址线类别

界址线

位置

说明

钢钉

水泥桩

喷涂

石灰桩

木桩

道路

沟渠

围墙

围栏

田埂

田坎

河流

界址签章表

邻宗地

本宗地

日期

起点号

中间点号

终点号

相邻宗地权利人

(宗地代码)

指界人姓名

(签章)

年月日

宗地草图

界址点位说明表

界址点位说明

权属界线走向说明表

主要权属界线

走向说明

调查审核表

权属调查记事

调查员签名:

日期:

年月日

地籍测量记事

测量员签名:

地籍调查结果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

县(区)镇(乡、街道)

权利人名称

/

所有权/使用权

独有/独用

面积(㎡)

分摊面积

(㎡)

2、地籍调查表的填写要求

1、地籍调查表由封面、基本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宗地草图、界址说明表、调查审核和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等组成。

2、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每宗地填写一份。

所有宗地的地籍调查都应填写表。

3、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4、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表示,并在划改下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

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5、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

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符号填充。

6、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7、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宗地草图可以附贴。

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8、对面积较大、界线复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宜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并签字盖章。

界址线有争议的土地,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并签字盖。

七、宗地草图的绘制及要求

1、宗地草图的绘制内容

(1)本宗地号和门牌号;

(2)宗地使用者名称;

(3)本宗地界址点(包括相邻宗地落在本宗地界址线上的界址点)、界址点号及界址线,相邻宗地的宗地号、门牌号和使用者名称或相邻地物;

(4)在相应位置注记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和条件距离;

(5)确定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边方位所必须的或者其他需要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6)指北线、丈量者、丈量日期。

2、宗地草图的绘制要求

(1)应选用质量好、适宜长期保存、使用的图纸绘制宗地草图。

草图规程为32开、16开或8开。

宗地过大的可分幅绘制;

(2)宗地草图按约略比例,用2H~4H铅笔绘制,线条字迹要清楚,数字注记字头向北向西书写;

(3)注记过密的部位可移位放大绘出;

(4)宗地草图上应注记界址边长。

边长在200m以内的应用钢尺丈量,并注记实丈边长;

如实地无法丈量,或200m以上的界址边长,可用坐标反算代替。

(5)宗地草图必须在实地绘制,不得涂改,不得复制。

第三部分地籍测量

1、基本控制测量

地籍控制点是进行地籍测量和测绘地籍图的依据。

地籍控制测量必须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由高级到低级分级控制(或越级布网)的原则。

1、布设E级GPS控制网

首级控制采用E级GPS网测设,加密控制采用一级导线网布设。

在146.89平方公里的控制面积内布设六个四等GPS点与已有的国家二等点组成四等平面控制网;

GPS测量采用Trimble7500双频GPS接收机(其标称精度为5mm±

lppmxD),施测前GPS接收机要进行一般检视、通电检验和实测检验;

GPS网观测模式采用快速静态定位技术,作业时的卫星截止高度角应大于15。

,有效卫星个数4~6颗,时段长度5到15分钟;

数据采集完成后,进行数据预处理、基线结算和GPS网平差。

在GPS网平差时,将GPS网与地面网进行联合平差,得到各点的空间直角坐标及大地坐标,然后利用各点的大地坐标进行高斯投影反算,计算出各点在参考椭球面上的平面坐标。

精密平差计算及投影由平差程序自动完成。

2、布设一级导线网

城镇地籍控制测量应以光电测距导线布设,并使用三联脚架法,来减少误差,其布设规格和技术指标见表:

等级

导线

长度/km

平均边长/m

测距

中误差/mm

测角

中误差(″)

全长

相对

闭合差

方位角闭合差

(″)

测角测回数

J2

J6

一级

3.6

300

≤±

15

±

5.0

1/14000

10

2

6

二级

2.4

200

12

8.0

1/10000

16

1

3

  水平角的观测、距离的观测和地籍控制测量成果的检核与整理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TD/T1001-2012和《地籍测量规范》CH5002-94规定执行。

二、图根控制测量

1、图根导线测量

(1)图根导线依据等级控制点,分为两级进行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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