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大教育法学形考作业任务0105网考试题及答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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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方向性

4.《教师资格条例》属于()。

A.行政法规

B.规章

C.法律

D.地方性法规

5.教诲法()是指以一国既有教诲法律法规形成门类齐全、协调一致统一体。

A.原则

B.规范

C.体系

D.渊源

6.教诲法律规范构造普通涉及假定(法定条件)、()和奖惩。

A.解决

B.适应范畴

C.效力级别

D.名称

7.国家教诲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一定教诲目,依法对教诲行使()权力。

A.领导

B.管理

C.监督

D.领导和管理

8.家庭教诲权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方式对被监护人发出教诲方面规定权利。

A.未成年人父母

B.未成年人家庭

C.未成年人父母或其她监护人

D.未成年人代理人

9.社会教诲权是指来自于行使国家教诲权机构以外()以相对自由作为或不作为方式对她人发出教诲方面规定权利。

A.社会组织

B.公民

C.个人

D.社会组织或个人

10.法律赋予一定主体有权享有教诲资格,称作()。

A.学习权

B.受教诲权

C.教诲权

D.人身权

三、多项选取题(共5道试题,共10分。

1.国内教诲法学研究内容重要涉及()。

A.教诲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B.教诲事实规律

C.教诲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

D.教诲法基本理论

2.如下各项中,()属于教诲法渊源。

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政府文献

D.自治条例

3.教诲法效力涉及()。

A.时间效力

B.空间效力

C.对人或组织效力

D.对详细事件效力

4.国内重要对()等弱势群体受教诲权做出了法律保护。

A.老年人

B.流动人口子女

C.小朋友

D.有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

5.教诲权与受教诲权共同特点重要体现于()。

A.两者都是教诲法所赋予一定主体一种资格

B.两者都是法律所赋予一定主体有权承担教诲任务资格

C.两者都是教诲法所确认和保障一定主体所享有利益

D.两者都是教诲法所保障或容许,一定主体可以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规定她人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允许与保障。

四、简答题(共2道试题,共24分。

1.简述教诲法基本原则。

答案:

教诲法基本原则,是所有教诲法所应遵循基本规定和价值准则,是制定和执行教诲法出发点和基本根据。

其重要涉及:

(1)教诲方向性原则:

重要指国内教诲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2)教诲公共性原则:

重要指教诲活动必要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营利为目;

(3)教诲平等性原则:

重要涉及两层含义:

一是指受教诲机会平等;

二是指应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发展教诲事业;

(4)教诲终身制原则:

重要指应适应社会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诲体系。

2.简述教诲权与受教诲权互相依托。

教诲权与受教诲权互相依托重要体当前如下三个方面:

(1)受教诲者存在是教诲权与受教诲权互相依托基本。

在教诲活动中,一定教诲和受教诲主体被分别赋予了教诲权和受教诲权,但若没有受教诲者存在,也就没有受教诲权存在,则教诲权也就犹如虚设。

(2)教诲权主体与受教诲权主体通过一定权利与义务使教诲权与受教诲权互相依托。

无论是教诲权还是受教诲权主体,都享有一定权利,并肩负着一定义务。

而教诲权主体权利往往与受教诲权主体义务相相应;

反之,受教诲权主体权利也往往与教诲权主体义务相相应。

(3)教诲权滥用或不合理设定会导致侵害、限制或剥夺一定主体受教诲权。

教诲权是人民赋予教诲权主体权力,如果教诲权主体滥用权力,则会导致侵害受教诲权主体权利,如果不合理设定教诲权力,则会导致限制甚至剥夺受教诲权主体权利。

五、阐述题(共1道试题,共16分。

1.请结合实际阐明依法治教现实意义。

(1)依法治教,是指国家机关以及关于机构依照国家关于教诲法律法规来管理教诲事业。

依法治教现实意义有各种方面。

其中,比较重要有如下几点:

①明确教诲发展轨道。

依法治教既是依法治国方针在教诲领域体现,也是教诲在社会主义当代化建设中地位和自身不断发展需要,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诲法律关系日趋复杂化必然规定,为此,必要树立依法治教观念,将教诲从重要依政策治教、依人治教转变到依法治教轨道上来。

②保证教诲教学秩序。

在提出依法治教标语之前,国内重要是依托政策,有时重要是依托人治来管理教诲事业。

甚至某个领导人一句话就能决定教诲命运,浮现了以党代政、以人代政、以权代政状况。

这种管理教诲方式导致了诸多错误决策,使教诲秩序混乱,发展受到影响。

实践证明,为使教诲管理更加有效,必要依托法律,以保证学校办学主体地位和正常教诲教学秩序不受干扰。

③规范教诲教学行为。

从事教诲活动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特别是教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以及有关教诲机构,都必要把自己教诲教学行为纳入法律规范之中,养成遵守法律习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例如,学校设立、招收学生、管理学生、教诲教学、教诲经费、教师资格等等,在解决这些有关问题时,必要依照法律规定去做。

如法律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咱们就必要遵守法律,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

对不符合教师资格人,不能聘请为教师,等等。

④保障教诲权利、履行有关义务。

在依法治教进程中,国内教诲法律体系逐渐完善,为国家、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等教诲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供了有效法律保障,与此同步,也进一步明确了有关主体应履行职责和义务,以保证教诲教学质量和水平。

⑤追究法律责任。

当前,教诲领域内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为此,对违法行为要坚决纠正,对违法者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依照情节予以相应惩处。

⑥提供法律救济。

依法治教不但要知法、懂法,并且要守法、护法,同步还要执法、用法,要增强法律保护意识,积极为受害者谋求适当法律救济途径。

(2)在阐述过程中,需结合实际对关于问题进行论证。

六、案例分析题(共1道试题,共20分。

1.

某小学不接受适龄孩子就近入学

【案情简介】

9月3日,某报新闻热线陆续接到几位家长紧急求助电话:

咱们孩子今年已步入学龄了,按就近入学原则应进入本区某小学就读。

可自8月31日以来,该校就是不接受咱们孩子入学,学校有关负责人称,要想入学得找校长签字才行,而校长则主线不露面。

当前,别孩子已在上课了,咱们孩子该怎么办呢?

接到家长们投诉后,记者迅速与该区教诲局联系,教诲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按筹划,该小学今年招收6个班,每班50人,当前招生名额已满,致使某些学生无法入学。

因而,她们想劝这些家长带孩子到邻近十四中(内含小学)就读,但家长们不批准。

当前,该局正在解决此事。

对此答复,家长们很不满意:

十四中并不“邻近”,况且,如果该小学的确是由于学生太多而无法容纳咱们孩子,咱们也就认了,但导致学校招生名额满因素是,该校收纳了某些不属该校接受范畴“关系户”子女入学。

试依法分析这一案例。

(1)本案是一起因学校拒收某些学生入学而引起教诲法律纠纷,当事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诲法》关于规定,侵犯了这些学生受教诲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诲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诲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奉等,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诲机会。

”“受教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诲法》规定:

“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龄小朋友、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奉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诲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诲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小朋友、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由此可知,学生平等接受教诲权利受法律保护,保障适龄孩子就近入学,是国内义务教诲法拟定基本原则。

而本案中,该校如确像家长所言,是因招收了不合规定“关系户”子女入学而占满了招生名额,使得某些符合就近入学规定孩子无法入学话,则违背了教诲平等性和就近入学原则,侵犯了这些孩子受教诲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诲法》规定:

“违背国家关于规定招收学员,由教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学员,退还所收费用;

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她负责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据此,如若的确招收了某些不合规定“关系户”子女入学,则该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相应行政法律责任,本地教诲行政部门应责令该校尽快退回那些不合规定“关系户”子女,而应按照规定接受这些符合就近入学条件孩子入学。

(3)由本案引起某些思考:

①学校应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诲权不受侵犯,应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种孩子,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招收学生,不能因照顾某些不合规定“关系户”子女,而剥夺了那些本应就近入学孩子受教诲权。

②学生及其家长应增强维权意识,当学生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应对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③教诲行政部门应依法对有关学校进行检查与监督,的保证证学生就近入学权利。

02任务

02任务_A

1.教诲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2.国务院所属机构及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具备制定教诲规章权限。

3.在教诲法制监督中,人民政协监督属于国家监督。

“国家实行初等教诲、中档教诲、高等教诲学校教诲制度。

5.扫除文盲教诲对象是所有不识字或识字少公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不满()周岁是无行为能力人。

A.10

B.14

C.16

D.18

2.学生隐私属于教诲法律关系()。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构造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诲法》由()制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教诲部

4.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立法程序可分为如下四个环节:

法律议案提出、()、法律草案通过、法律发布。

A.法律草案受理

B.法律议案受理

C.法律草案审议

D.法律议案审议

5.教诲法律法规解释可以分为()和非正式解释两种。

A.立法解释

B.行政解释

C.司法解释

D.官方解释

6.中档教诲是在初等教诲基本上继续实行中档普通教诲和()。

A.学历教诲

B.专业教诲

C.职业教诲

D.技术教诲

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诲法》规定:

“义务教诲是()统一实行所有适龄小朋友、少年必要接受教诲。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国家、社会、学校

8.职业学校教诲与()并举是国内职业教诲体系一种重要特性。

A.普通学校教诲

B.职业培训

C.其她教诲

D.成人教诲

9.国内学业证书涉及学历证书和()两大方面。

A.学位证书

B.毕业证书

C.职业资格证书

D.非学历证书

10.学位是国家或国家授权教诲机构授予个人一种终身(),表白学位获得者所达到学术或专业技术水平。

A.荣誉称号

B.学术称号

C.名誉称号

D.学历证明

1.教诲法律权利是指教诲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某种利益。

它普通有()等体现形式。

A.行为权

B.规定权

C.祈求权

D.代理权

2.从微观上看,在教诲法律权利和义务之间存在()关系。

A.构造有关

B.数量相称

C.功能互补

D.价值主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诲法》规定:

“()。

A.实行义务教诲,不收学费、杂费

B.适龄小朋友、少年免试入学

C.未经审定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D.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4.国内现行国家教诲考试涉及:

()。

A.按国家规定进行统一入学考试

B.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C.水平考试

D.学历认证考试

5.当前国内所进行教诲评估类型重要涉及:

A.课程评估

B.办学水平评估

C.选优评估

D.合格评估

1.简述教诲法实行含义及方式。

(1)教诲法实行是指教诲法在现实社会中实现。

(2)教诲法实行重要有两种方式,即教诲法合用和教诲法遵守。

①教诲法合用:

普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从广义上讲,教诲法合用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教诲法运用于详细人或组织专门活动。

从狭义上讲,教诲法合用是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运用教诲法解决各种案件专门活动。

②教诲法遵守:

是指教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诲法律规范行事,使教诲法得以实行活动。

2.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诲法》中规定学校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诲法》中规定学校义务可大体分为如下几种方面:

(1)学校应贯彻教诲方针,提高教诲教学质量,增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方面,学校作为实行义务教诲主体,必要贯彻国家教诲方针,提高教诲质量,促使适龄小朋友、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诲法》规定,学校“教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增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按照拟定教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立开展教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基本质量规定。

”与此同步,学校还应“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诲教学之中。

”并应“保证学生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

(2)学校应建立安全机制,保证校园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诲法》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发生事故。

(3)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违规收费、聘任教师、开除学生。

为保证教诲公平和学生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诲法》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违背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不得聘任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她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诲工作人担任工作人员”“对违背学校管理制度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诲,不得开除”,不得“回绝具备普通教诲能力残疾适龄小朋友、少年随班就读”等。

1.请结合实际阐明教诲法律关系含义及其特性。

(1)教诲法律关系是指教诲法律规范在调节教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人们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

在教诲活动中,各教诲主体之间可以结成各种关系,而要使一定教诲社会关系成为一定教诲法律关系,就必要通过一定教诲法律规范来调节,使其在各主体间形成一定权利与义务关系。

而在此之前,其仅仅是一种(个)普通社会关系。

(2)教诲法律关系特性是指教诲法律关系与普通法律关系相比所具备特殊属性。

其重要体现于它所具备综合性特点,而这一特点是由教诲特点决定,它规定教诲法律关系设定必要遵循教诲规律,遵循教诲发展需要。

教诲法律关系设定要体现教诲特点,在教诲活动中重要体现于管理与被管理、教诲与被教诲权利和义务关系设定之中。

详细涉及如下几种方面:

①政府与学校关系。

政府与学校之间存在着垂直行政法律关系。

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在政府部门领导、管理和监督下,根据国家教诲方针和法律法规来举办。

但这种行政法律关系并不排除学校拥有办学自主权,不排除学校可在其权限范畴内对受教诲者行使国家授予教诲权。

②学校与教师关系。

学校与教师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关系,这种关系能直接或间接地对受教诲主体产生影响。

例如,学校对教师权利有:

聘请教师;

组织教师教诲教学活动;

对教师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等等。

教师在学校权利有:

进行教诲教学活动;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

指引学生学习和发展等。

③学校与学生关系。

这里重要指在教诲法学范畴内,学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

这种关系是以法律赋予两者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前提,没有法律规定学校与学生之间关系,不属于学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

例如,学校对学生权利有:

招收学生;

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行奖励或处分;

颁发学业证书等等;

而学生在学校享有权利涉及:

参加教诲教学筹划安排各种活动,使用教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

④教师与学生关系。

教师与学生关系依然是指法律上权利与义务关系。

从法律对教师与学生权利规定来看,教师对学生具备直接作用权利有:

指引学生学习和发展;

评估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或者其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等。

学生对教师具备直接作用权利有:

参加教诲教学筹划安排各种活动;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等。

⑤学校与家庭关系。

家庭在保证学生受教诲权方面具备重要作用,它需要与学校配合,参加和监督学校教诲教学工作。

特别是对未成年学生来说,家庭在保证其受教诲权方面更具备重要作用,其不但应为未成年子女接受教诲提供必要条件,还应配合学校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诲等。

作为学校,不但有权实行教诲教学活动,也有权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诲指引。

同步,还要对受教诲者监护人(家长或其她监护人)履行一定义务,如:

以恰当方式为受教诲者监护人理解受教诲者学业成绩及其她关于状况提供便利;

遵循国家关于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等。

⑥学校与社会关系。

学校作为一种开放系统,与社会之间依法存在着权利和义务关系。

学校教诲权实现需要社会支持,社会发展也需要学校协助。

社会有权参加学校管理,也有义务支持学校教诲教学工作。

学校在享有社会对其教诲教学予以支持基本上,也要履行积极参加本地社会公益活动,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司事业组织、社会团队互相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教诲工作等方面义务。

学生被教师赶出教室案

某中学初二

(1)班学生薛某,因平时学习成绩不太好,上课总是不遵守纪律,教师们都不太喜欢她,特别是语文教师。

这天,语文讨论课上,教师让同窗们自由发言进行争论。

薛某起身回答问题时,由于她观点与教师观点不一致,因而教师很不高兴,并用刻薄语言谴责薛某,说她“笨得像猪”。

薛某听了后来很不服气,就顶了教师一句,说“你才像呢”。

教师一气之下就把薛某赶出了教室,并说,“既然我像猪,后来你就不要再来上我课了!

”。

试分析:

(1)本案中涉案主体重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背了什么法律?

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本案对咱们有哪些启示?

(1)本案中涉案主体重要有教师、学生及其所在学校。

(2)教师言行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规定,侵犯了学生受教诲权和人身权。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关怀、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学校应当关怀、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学生,应当耐心教诲、协助,不得歧视。

”“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受教诲权。

”不得对未成年人实行“侮辱人格尊严行为。

”而本案中,该语文教师却未能尽到教师应当“关怀、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义务,用刻薄语言谴责、辱骂学生薛某,显然是对薛某歧视和人格侮辱,侵犯了该生人身权。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诲法》规定:

”学生享有“参加教诲教学筹划安排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权利。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小朋友、少年接受义务教诲权利。

”而该语文教师将学生薛某赶出教室行为,则违背了上述法律规定,侵犯了学生受教诲权。

为此,教师应承担相应行政与民事法律责任,向学生薛某赔礼道歉,并让其继续听课。

(3)学生薛某行为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诲法》关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诲法》明确规定,学生应当履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义务。

而薛某面对教师谴责与谩骂,也同样辱骂了教师,侵犯了教师人身权。

为此,薛某也应向教师赔礼道歉。

(4)由本案引起思考为:

①教师应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所规定义务,加强自身道德修养;

尊重学生人格以及受教诲权等各项合法权利。

②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

当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学会对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③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和解决个别教师不良行为,保证学生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03任务

一、作品题(共1道试题,共100分。

一、任务类型:

小品文

二、任务发布时间:

第6周。

三、任务最后完毕时间:

学生学完文字教材前10章后,完毕本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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