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贸行业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2552063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249 大小:98.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北省工贸行业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49页
湖北省工贸行业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49页
湖北省工贸行业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49页
湖北省工贸行业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49页
湖北省工贸行业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湖北省工贸行业Word文件下载.docx

《湖北省工贸行业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工贸行业Word文件下载.docx(24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湖北省工贸行业Word文件下载.docx

含有一级释放源的粉尘处理设备的内部。

由一级释放源形成的设备外部场所,其区域的范围受到粉尘量、释放速率、颗粒大小和物料湿度等粉尘参数的限制,并应考虑引起释放的条件。

对于受气候影响的建筑物外部场所可减小21区域范围。

21区的范围应按释放源周围1m的距离确定。

当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的限制时,实体结构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一个位于内部不受实体结构限制的21区应被一个22区包围。

可结合同类企业相似厂房的实践经验和实际因素将整个厂房化为21区。

22区

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由二级释放源形成的场所,其区域的范围应受到粉尘量、释放速度、颗粒大小和物料湿度等粉尘参数的限制,并应考虑引起释放的条件。

对于受气候影响的建构筑外部场所可减小22区范围。

22区的范围应按超出21区3m及二级释放源周围3m的距离确定。

可结合同类企业相似厂房的实践经验和实际的因素将整个厂房化为22区。

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装有良好除尘效果的除尘装置,当该除尘装置停车时,工艺机组能联锁停车。

设有爆炸性粉尘环境服务,并用墙隔绝的送风机室,其通向爆炸性粉尘环境的风道设有能防止爆炸性粉尘混合物侵入的安全装置。

区域内使用爆炸性粉尘的量不大,且在排风柜内或风罩下进行操作。

表4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技术要求

区域

划分

电气设备保护级别(EPL)

电缆配线技术要求

电压为1000v以下的钢管配线

电缆敷设或内敷设配线

的最小截面

移动

电缆

钢管配线用绝缘导线

管子连接要求

电力

照明

控制

Da

铜芯2.5mm2及以上

铜芯1.0mm2及以上

重型

钢管螺纹旋合不应少于5扣

Da或Db

Da、Db或Dc

铜芯1.5mm2及以上,铝芯16mm2及以上

铜芯1.5mm2及以上

中型

表5电气设备保护级别(EPL)与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关系

设备保护级别(EPL)

电气设备防爆结构

防爆形式

本质安全型

“iD”

浇封型

“mD”

外壳保护型

“tD”

Db

正压型

“pD”

Dc

三、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

序号

名称

中位径

(μm)

爆炸下限

(g/m3)

最小点火能

(mJ)

最大爆炸压力

(MPa)

爆炸指数

(MPa·

m/s)

粉尘云引燃

温度(℃)

粉尘层引燃

爆炸危险性级别

一、金属制品加工

1

镁粉

6

25

<

2

35.9

480

>

450

铝粉

23

60

29

1.24

62

560

3

铝铁合金粉

1.06

19.3

820

4

钙铝合金粉

22

1.12

42

600

5

铜硅合金粉

24

250

13.4

690

305

硅粉

21

125

1.08

13.5

850

7

锌粉

31

400

1000

0.81

3.4

510

较高

8

钛粉

375

290

9

镁合金粉

35

0.99

26.7

10

硅铁合金粉

17

210

0.94

16.9

670

二、农副产品加工

11

玉米淀粉

15

1.01

460

435

12

大米淀粉

18

90

19

530

420

13

小麦淀粉

27

520

14

果糖粉

150

0.9

10.2

430

熔化

果胶酶粉

34

180

17.7

16

土豆淀粉

33

0.86

9.1

570

小麦粉

56

0.74

4.2

470

大豆粉

28

11.7

500

大米粉

63

5.7

360

20

奶粉

235

80

0.82

7.5

320

乳糖粉

54

0.76

3.5

饲料

76

0.67

2.8

350

鱼骨粉

0.7

血粉

46

11.5

650

烟叶粉尘

49

0.48

1.2

280

一般

三、木制品/纸制品加工

26

木粉

1.05

19.2

310

纸浆粉

45

9.2

410

四、纺织品加工

聚酯纤维

16.2

甲基纤维

37

30

20.9

亚麻

300

0.6

1.7

440

230

棉花

44

100

0.72

2.4

五、橡胶和塑料制品加工

32

树脂粉

57

17.2

橡胶粉

0.85

13.8

六、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煤粉制备

褐煤粉尘

15.1

380

225

褐煤/无烟煤(80:

20)粉尘

40

4000

10.8

七、其他

36

硫磺

0.68

过氧化物

7.3

38

染料

1.1

28.8

39

静电粉末涂料

17.3

70

0.65

8.6

调色剂

0.88

14.5

41

95

17.8

660

弱防腐剂

43

硬脂酸铅

0.91

11.1

硬脂酸钙

0.92

9.9

580

乳化剂

71

0.96

16.7

390

注:

“其他”类中所列粉尘主要为工贸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辅助原料、添加剂等,需结合工艺特点、用量大小等情况,综合评估爆炸风险。

四、金属制品加工和金属粉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安全机构

安全管理人数

企业人数

粉尘类型

铝(合金)粉□、镁(合金)粉□、锆粉□、钴粉□、钽粉□、锌粉□、镍粉□、铁粉□、钢粉□、青铜粉□、钕铁硼粉□、镁合金粉□、硅铁合金粉□、金属抛光产物粉尘□、其他□

涉粉工艺

除尘□、抛光□、输送□、制粉□、破碎□、粉碎□、研磨□、筛分□、风选□、混合□、压片□、流化床干燥□、旋转干燥□、气流干燥□、锯切□、砂光□、刷光□、抛丸□、喷砂□、打磨□、粉末喷涂□、其他□

涉粉设备

除尘器□、皮带输送机□、打磨机□、沉降室□、斗式提升机□、刮板机□、螺旋输送机□、打包机□、破碎机□、粉碎机□、磨机□、混合机□、搅拌机□、压片机□、干燥机□、铣屑机□、锯□、砂光机□、砂带机□、刷光机□、磨床□、刨床□、抛丸机□、喷砂机□、固定式砂轮打磨机□、手持式气动打磨机□、固定式抛光机□、手持式气动抛光轮□、其他□

检查人

检查意见

填写说明

一、粉尘类型、涉粉工艺、涉粉设备在对应的□中打“√”。

二、安全管理人数包括兼职、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企业人数为企业在册人数。

三、检查内容中斜体加粗的内容为企业应停产整改,其他为限期整改。

四、生产工艺分类

金属粉加工,只采用特定的工艺将金属铝、金属镁或铝镁合金等金属粉加工成颗粒物及其厂内储运的过程。

金属制品加工,指采用机械设备或带有动力的工具进行磨削、打磨、抛光、抛丸喷砂等工艺方法,加工铝镁制品(包括铝、铝合金、或镁合金材料)的生产方式。

该加工过程中,铝、镁或铝镁合金颗粒是附产品。

检查内容

检查类目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一、安全管理

1.1执照

1.1.1相关证照齐全,具备经营范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查文件:

检查营业执照

1.1.2应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内容。

《消防法》第13条

检查消防验收文件是否合格

1.2机构和职责

1.2.1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1条

机构或专职安全员的证明文件、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1.2.2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仼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9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询问:

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职责

1.3安全管理制度

1.3.1建立健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检查相关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实情况

1.3.2企业应建立清扫制度,并包含以下内容:

1)每天对生产现场进行清理,保持作业场所干净;

2)定期清除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及杂物,及时对排风扇、除尘器、吸排尘管道等设备的粉尘进行清理;

3)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1.3.3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火、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

现场检查:

作业人员是否穿戴个体防护用品,工作服是否耐火、防静电

1.4培训教育

1.4.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粉尘防爆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4条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粉尘防爆措施

1.4.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5条

企业安全培训档案

1.4.3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对粉尘涉爆岗位的职工进行专门的粉尘防爆安全技术和作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4.4条

现场作业人员粉尘防爆措施

1.4.4企业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1条

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告知牌

1.5危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

1.5.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8条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5.2企业应开展粉尘爆炸风险辨识,清楚本企业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能有效防止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4.2条

粉尘爆炸危险辨识表

1.5.3企业应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企业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4.3条

安全检查台账及整改记录

1.6应急预案与演练

1.6.1企业应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9.2.1条

查粉尘爆炸专项应急预案

1.6.2企业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粉尘防爆事故应急演练。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9.2.2条

检查粉尘防爆应急演练方案及过程记录、评估记录

二、厂区布置与工库房结构

2.1建(构)筑物布局

2.1.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按GB50016规定的火灾危险性建筑进行设计。

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分离。

处理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宜布置在厂房外的独立建筑中。

该建筑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0m。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5.1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生产厂区与周边建筑安全距离

2.1.2铝镁粉加工的工、库房应独立设置,与其他厂房建筑之间不得低于10米,与民用建筑之间不得低于25米,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米。

《铝镁粉尘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第5.1.1条、5.1.2条

厂房的位置

2.1.3厂房内存在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厂房建筑物应独立设置,厂房建筑物与教育、医院、商业等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0m,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5m。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第6.1条

2.1.4厂房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厨房、浴室等生活场所及设施,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厂房内不得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仓库和危险化学品仓库。

现场检查厂房内设施

2.2建(构)筑物结构

2.2.1用于加工、转运或贮存铝镁粉的建筑物宜为不带地下室的单层建筑。

单层建筑的屋顶应用轻型结构。

多层建筑物应采用框架结构或在墙上设置泄爆口。

《铝镁粉尘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第5.2.2、5.2.6条;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第6.2条a)、b)

建筑情况

2.2.2屋顶不应漏水,同时应防止室内漏水及外部水流入。

《铝镁粉尘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第5.2.5条

屋面及漏水情况

2.2.3工、库房的梁、支架、墙及设备设施等结构表面应便于清扫,内墙表面应平整、不易积灰,且不应向上拼接。

非整料构筑的墙体,墙面应用砂浆抹平,不得留有空隙。

《铝镁粉尘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第5.2.3条;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第6.2d)条

梁、支架、墙及设备设施等结构表面情况

2.2.4工房、成品库房的地面、工作平台应采用硬质防滑、导静电的非燃性材料制作,且不应有积尘接缝。

《铝镁粉尘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第5.2.4条

地面和工作平台

2.2.5工、库房的所有门、窗均应向外开启,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

门不得设门槛。

《铝镁粉尘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第5.3.1、5.3.2、5.3.3条

门的开启方向和材料

2.3安全出口及警示标志

2.3.1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出入口的疏散门应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区域疏散门

2.3.2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应按照GB2894、GB7231、GB13495.1的要求设置安全标识。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第9.1.10条

安全标识

2.3.3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5.6.2条

应急标识和照明

三、消防及电气安全

3.1消防措施

3.1.1厂区应按照GB50016的要求设置消防通道。

通道情况

3.1.2生产车间应按照GB50140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应使用专用于铝镁及铝镁合金的灭火器(D类或砂)、覆盖剂进行灭火,不得使用水、A、B、C类灭火器灭火。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第7.2条

灭火器情况

3.2

防爆电气设备

3.2.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粉尘防爆类电器,铭牌标识清楚,有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外壳无裂缝、损伤,电机不得漏油。

《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10)第27.2、27.7条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标志

3.2.2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应尽量减少插座和局部照明灯具的数量。

如需采用时,插座宜布置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局部宜布置在事故气流不易冲击的位置。

插座开口的一面应朝下,且与垂直面的角度不应大于60°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5.1.1条

照明灯、插座布置

3.3电气电路

3.3.1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

生产场所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电气线路敷设方式

3.4防雷防静电

3.4.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城乡园林规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