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燃气管道及用气工程设计与安装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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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燃气管道及用气工程设计与安装Word格式.docx

应与上下水管平行,其距离一般为500mm,不小于300mm。

引入管进入室内后宜靠主墙竖管,与墙角距离应不小于100mm,与封面宜保持25mm净距。

引入管竖起后,宜于室内地面上1500mm处安装一个总阀门。

公共建筑用户的引入管应尽量直接引到安装煤气表或燃气设备的房屋内。

(3)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厕所、密闭地下室、易燃易爆品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配电室、变电室、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及风道等地方。

引入管应设在厨房或走廊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

#

(4)引入管阀门宜设置在室内。

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设置阀门。

阀门应选择快速式切断阀。

3.1.2室内燃气管

(1)室内燃气管不准穿越下列场所:

1.燃气管道严禁引入卧室。

当燃气水平管道穿过卧室、浴室、卫生间或地下室时,必须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并必须设置在套管中。

燃气管道的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或卫生

间中;

2.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室、变电室、电缆沟、烟道和进风道等地方;

3.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

当一定要穿越时,必须采取防腐措施。

4.机要室和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2.使用其它燃料的厨房。

(2)室内燃气管一般采用镀锌钢管;

大于50mm时,一般采用无缝钢管;

25层以上建筑的燃气管应采用厚壁钢管。

(3)室内燃气管道应明设。

当建筑或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必须便于安装和检修。

暗设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暗设的立管,可设在墙上的管槽或管道井中。

暗设的水平管,可设在非燃材料构成的吊平顶内或管沟中。

2.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槽应设活动门和通风孔;

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沙。

3.暗设的燃气管道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水、热力管道等一起敷设在管道井、管沟或设备层中,此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可能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4.敷设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它管沟交叉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敷设在钢套管中。

5.敷设燃气管道的设备层和管道井应通风良好。

每层的管道井应设与楼板耐火极限相同的防火隔断层,并应有进出方便的检修门。

6.燃气管道的防腐应涂以黄色的防腐识别漆。

(4)室内燃气管道穿越楼板、楼梯平台、墙壁和隔墙时,必须安装在钢套管中。

穿越楼板,套管应高出毛地面50mm(光地面20—30mm),下部与楼板底平,套管内要填塞油麻,套管与楼板之间应卡牢,并用100水泥砂浆抹严,不得有漏水和松动现象。

穿墙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大两号(高层建筑宜加大),套管与燃气管之间填以沥青油麻,

两端以水泥砂浆抹平。

(5)室内燃气水平管道安装高度的要求:

1.在楼梯间内宜不低于2.20m。

2.在厨房间内宜不低于1.80m。

3.管道及附件到顶板的净距不得小于100mm,厨房房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6)室内燃气管安装时要横平竖直,管内不准有异物。

横管坡度不宜大于千分之一,立管必须垂直于地面,如因特殊情况亦应在±

2内。

主立管的最低处应有排水装置(如丝堵)。

横管的坡度方向如下:

1.表前管应坡向立管(燃气入口),表后管应坡向灶具。

2.小口径管应坡向大口径管。

(7)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重支撑和消除燃气附加压力的措施,加分段阀门或加调压器。

3

1

00

(8)室内燃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

管径<

25mm(1”)时,为30mm;

管径在25-50mm(1’’-2’’)时,为50mm;

管径>

50mm(2’’)时,为70mm或根据管径确定。

(9)燃气管道的固定,可采用钩钉、托架、吊架和管夹等。

每楼层的立管至少设一个固定件,距地面1.6m。

灶前下垂管上至少设一个固定件,灶前下垂管上有球阀时,宜设两个固定件,水平管两端除应设托钩外,管径≤25mm(1’’)时,每2m增设一个固定件;

管径为32—

100mm(1

/4’’-4’’)时,一般每3m增设一个固定件;

管道弯头附近和长度超过1m的接灶头

水平管上增高一个固定件。

(10)室内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最小净距,见表

表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mm)

序号

管道和设备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

电气

设备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0

100

(注1)

暗装或放在管中的绝缘

电线(注2)

50(从所作的槽或管的边缘算

起)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导电部分

1000

配电盘或配电箱(注

3)

300

不允许

相邻

管道

应保证燃气管道和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20

注:

1.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管,套管的两端应各伸了燃气管道100mm以上。

除上述要求外,球阀、管接头严禁安装在电器插座和开关的正下方。

2.禁止在装有电缆的沟道内敷设燃气道。

3.配电盘或配电箱包括电表、保险盒。

电开关、插头与燃气管道,水平净距为150mm。

(11)室内燃气管道与其它管道的最小净距规定:

1.与上、下水、暖气管道水平净距100mm,交叉间距10mm。

2.与水池边200mm。

(12)燃气管道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直径的3.50倍,弯曲后的管径在任何部们都不能小于原来管径的90%,尽量减少弯头,以减少阻力和漏气可能性。

(13)管径≥70mm(2/2

’’)或使用压力超过5kPa的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

焊接的一般要求如下:

1.一般采用对接接头,开v型坡口,坡口角度一般为70±

5,钝边一般为1—2mm,间隙为1.00—2.00mm。

1.焊缝宽度、高度均匀,不能有表面气孔、夹渣及未焊透、烧穿、咬边、裂纹、根部收缩等缺陷,焊后应将焊渣清理干净。

2.法兰盘的焊接应采用电焊。

(14)管径≤50mm(2’’)的室内燃气管道一般采用丝扣连接,密封方法一律采用聚四氟乙烯胶带。

丝扣连接时丝头本身应光滑,不得有乱丝、断丝和毛刺。

上好管件后外露2—3扣。

螺纹长度见表。

螺纹长度表(mm)

管子公称直径DN

15

25

32

40

50

丝扣长度a’

17

19

22

23

26

4

拧入长度a’

9.50

11.50

14

16

18

螺距

1.814

2.309

管道、管件无明显齿痕,齿痕深度不大于0.5mm。

(15)工业企业用气车间、锅鈩房以及大中型用气设备的燃气管道上应设放散管;

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屋脊1m以上,并应采取防止雨雪进入管道和吹洗放散管时放散物进入房间的措施。

当建筑物位于防雷区之外时,放散管的引线应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16)燃气燃烧设备与燃气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硬管连接。

(17)当燃气燃烧设备与燃气管道为软管连接时,安装要求如下:

1.家用燃气灶的连接软管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应有接口,且应3—5年更换一次。

2.工业生产用的需要移动的燃气燃烧设备,连接软管的长度不应超过30m,接口不应超过2个。

3.燃气用软管应采用耐油橡胶管。

4.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头处,与燃烧设备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固定。

5.软管不得穿墙、窗和门。

(18)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内敷设燃气管道的要求如下:

1.净高不小于2.20m。

2.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地下室或地下设备层内应有机械通风和事故排风设施。

3.应设有固定的照明设备。

4.燃气管道与其它管道一起敷设时,应敷设在其它管道的外侧。

5.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

6.应用非燃烧体的实体墙与电话间、变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及与住房连通的楼梯间隔开。

7.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面。

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3.1.3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25层以上建筑的用气安全设施

(1)引入管应设快速切断阀。

(2)管道上宜设自自动切断阀、燃气泄漏报警器和送排风系统等自动切断连锁装置。

(1)25层以上建筑宜设燃气泄漏集中监视装置和压力控制设置,并宜有检修值班室。

3.1.4室内燃气管道阀门

(1)室内燃气管道上一般采用球阀。

(2)进入管总阀门一般设在总立管上,距地面高度宜为1.5m;

楼梯间进气总立管阀门距地面高度宜1.7mm;

带有返身水平管的进气总阀门装在水平管上,距地面不小于0.5m.。

(3)燃气表阀门的安装要求如下:

流量≥m/h的燃气表,表前表后应各设置一个球阀。

(4)从室内燃气总干管至每个分支管上应安装一个分支阀门。

(5)高层建筑(10层以上)的室内燃气管道上除安装一个总阀门外,在总立管上每隔六层应在设一个分段阀门;

有两根以上的分支立管时,可在每根立管上加设一个阀门;

每个分支阀门所带的户数超过30户时,可酌情增设阀门。

(6)室内燃气管道阀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气设备和燃烧器前

2.点火器前;

3.测压点和放散管前。

5

33

3.1.5其他事项

(1)主要立管上端及最远用具前的水平或立管上,应装15mm(1/2”)放气口丝堵。

(2)无返身的进气管上应安装一个通堵用的斜三通。

(3)为便于管道的拆装,在管道的适当位置装设活接头。

管径≤50mm(2”)的立管上,楼房应每隔一层装一个活接头,位置距地面不小于1.2m;

水平管每10m左右及穿楼梯间的管道,设一个活接头;

遇有阀门时,必须装设活接头,活接头的位置应设在阀门后面。

管径>50mm(2”)的管道上可不设活接头。

室内燃气管道穿过闭合间管段,不装设阀门及活接头。

活接头的密封采用耐油胶石棉垫圈或耐油橡胶垫圈。

3.1.6使用燃气的生活锅炉房

(1)房间净高应比锅炉顶部高出1.5m以上。

(2)与相邻房间要有防火墙隔开,并有单独外开的门。

(3)房间要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量为3次/h以上。

(4)房间必须有自然采光。

(5)锅炉距墙不小于800mm,两台锅炉净距不小于800mm。

(6)锅炉必须设置单独烟道。

3.1.7燃气表

(1)对燃气表的基本要求:

1.有出厂合格证,并抽检合格;

2.无任何明显的损伤。

(2)燃气表安装的原则:

1.每户居民安装一台燃气表;

2.公共建筑用户应根据安装燃气用具实际情况,设计燃气表位置和数量。

(3)燃气表的安装要求如下:

1.应安装在非燃结构的室内,干燥、通风良好,便于查表和检修的地方。

2.严禁安装在卧室、浴室、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地方。

3.燃气表不应设置在蒸汽锅炉内。

4.公共建筑和工业企业用燃气表应尽量设置在单独房间内。

(4)燃气表的安装位置要求如下:

1.流量≤3m/h的燃气表一般不采用低锁表方式安装。

燃气表安装在墙壁上时,必须牢固端正,表底距地面大于1.7mm左右,表背面距墙面大于10—25mm,表侧面与灶边净距不小于300mm。

燃气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抄表读数,并应满足检修、保养和安全使用的要求。

2.与电表、电接头、电开关等最小净距150mm。

3.距砖砌烟囱不小于100mm;

距金属烟囱不小于300mm;

距暖气片边缘不小于

300mm。

4.距低压电气设备不小于300mm,燃气表不应安装在电表、电接头和电开关的下面。

5.3m/h<

流量<

57m/h的燃气表可设置在有台座的地面上,也可设置在墙壁上,表背面

距墙面不小于50mm。

6.流量≥57m/h的燃气表应设置在地面上,表底距地面应设置不小于150mm高的台座。

7.公共建筑用户燃气表与下列设备的最小水平净距:

1与砖砌烟囱100mm,与金属烟囱500mm;

2与低压电器设备300mm;

6

3与灶具边1.00m,与开水炉边1.50m。

4上述净距确实难以满足,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放宽。

(5)计量保护装置的设置

1.燃气中有尘粒时,宜在计量装置前设置过滤器。

2.使用加氧的富氧燃烧器或用鼓风机向燃烧器供给空气时,应在计量装置后设置止回阀或泄压装置。

3.1.8居民生活用气

(1)居民生活用气设备严禁安装在卧室内,不应安装在地下室,一般宜设在专用的厨房内,对厨房的要求如下:

1.房间高度不低于2.20m;

当安装燃气热水器时,其高度不低于2.40m。

2.房间应具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

3.与厨房相邻的卧室必须有门隔开。

4.与厨房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厨房内宜设排风扇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新建居民住宅内厨房的允许容积热负荷指标可取2.10MJ/mh;

对旧建筑物内的厨房或其它房间,其允许的容积热负荷指标可采用表所列的数据;

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排气扇或其它有效的排烟装置。

房间有效的容积热负荷指标

厨房换气次数(次/h)

容积热负荷指标

(MJ/mh)

1.70

2.10

2.50

2.90

3.30

(3)燃气灶的安装位置要求如下:

1.采用硬管连接时,灶边距墙壁不小于100mm。

2.与水池距离应不小于200mm。

3.距门框边不小于200mm;

距外开门不小于200mm;

距内开门,在门全开时,距门边不小于200mm。

4.在一厨房内设两个燃气灶时,灶边间距不小于200mm。

5.与电开关最小水平距离为300mm;

与暖气片最小距离为200mm;

燃气嘴与燃气灶间水平间距为300mm;

6.与可燃或难燃的墙壁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与木质家俱的水平净距大于200mm;

与对面墙之间应有不小于1m的通道。

7.安装燃气灶的灶板应采用非燃材料,灶台高度一般为700mm。

(4)燃气热水器的安装要求如下:

1.应安装在通气良好的房间或过道内。

2.烟道排气式热水器严禁安装在浴室内。

3.安装在浴室的燃具必须是密闭燃具(平衡式热水器)

3.1.9公共建筑用气

(1)公共建筑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当安装在地下室和内厨房(没有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和窗)时,应符合本标准2.2.10和2.3的有关规定。

公共建筑用气设备不得安装在卧室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

(2)公共建筑用气设备的布置要求如下:

1.用气设备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操作和检修的要求,用气设备与对面墙之间的净距应不小

7

于1米。

2.设备与可燃的墙壁、地板和家俱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3)公共建筑用气设备的安装要求如下:

1.两个以上高灶火眼时,锅边最小净距为250mm;

2.大锅灶和中餐炒菜灶应有排烟设施。

大锅灶的炉膛和烟道处必须设爆破门。

3.大型用气设备的防爆设施,应符合本标准3.5.2和3.5.3的规定。

3.1.10工业企业用气

(1)工业企业用气设备的烟气余热应加以利用。

(2)每台用气设备,应设置观察孔和点火装置,并宜设置自动点火装置、熄火保护装置和燃气报警装置。

(3)工业企业用气设备的防爆设施要求如下:

1.用气设备的烟道和封闭式炉膛,均应设置爆破门。

2.用气设备的燃气总阀门与燃烧器的阀门之间,应设置放散管。

3.机械鼓风的燃烧器的主风管道,应设置爆破膜。

4.鼓风机和燃气管道应设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工业企业用气设备应有热工检测仪表。

在加热工艺需要和条件允许时,应设置燃烧过程自动调节装置。

采用机械鼓风的用气设备燃气总管上,宜设置燃气压力下限自动切断阀。

(5)工业企业用气设备,不宜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

特殊情况需要设置时,应有机械通风和相应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要求如下:

1.地下室的用气安全措施应符合本标准2.2.10和2.3的要求。

2.地下室的用气设备应有自动点火、熄火保护自动切断装置。

3.1.11燃烧烟气的排除

(1)燃具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应排出室外,安装生活用直接排气式燃具的厨房,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公共建筑厨房中的燃具上方,应设排气扇或吸气罩。

(2)用气设备的排烟设施要求如下:

1.不得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套排烟设施。

2.每台用气设备宜采用单独烟道。

3.在容易积聚烟气的地方,应设置防爆装置。

4.烟囱出口应设置风帽或其它防倒风装置。

5.楼房的换气风道上严禁安装燃具排气筒。

6.排烟道不得通过卧室。

7.排烟道的直径应进行计算,不得小于用气设备排烟口直径。

(3)公共建筑和工业企业用气设备的烟道应有不小于0.5m的垂直部分后,方可接向水平部分。

(4)水平烟道应具有不小于1%的坡度,坡向用气设备。

(5)排烟管与难燃墙面的净距应小于100mm,与房顶的净距不小于200mm,排烟管在房屋易燃构件和屋顶通过时,应根据防火要求妥善处理。

(6)水平烟道的设置长度要求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气:

一般不宜超过3m。

2.公共建筑用气:

一般不宜超过6m。

3.工业企业用气:

应根据现场情况和烟囱吸力确定。

(7)砖砌烟道的要求如下:

1.烟道应严密结实,内壁平滑。

8

2.烟道应有足够吸力,保证燃烧室的真空度小于15Pa。

3.由炉膛至总烟道的每个单独水平烟道上应装设闸板,闸板上应根据烟道断面的大小留有25—100mm的孔。

(8)当用气设备的烟囱伸出室外时,其高度如上图所示:

具体要求如下:

1.当烟囱离屋脊小于1.50m时(水平距离),应高出屋脊0.50m。

2.当烟囱离屋脊1.50—3.00m时(水平距离),烟囱可与屋脊等高。

3.当烟囱离屋脊距离大于3.00m时(水平距离),烟囱应在屋脊水平线下10直线上。

4.在任何情况下,烟囱应高出屋面0.50m。

5.当烟囱的位置临近高层建筑时,则烟囱应高出沿高层建筑物45的阴影线或可考虑使用机械排烟措施。

3.2试验与验收

3.2.1居民住宅燃气管道的试验

(1)强度试验范围

每一个引入管须单独进行试验。

从引入管总阀门到各燃气表前球阀止。

(2)强度试验方法

将压缩空气打至0.10Mpa,在各接口处涂皂液,若无漏气,压力不下降,即为合格。

(3)严密性试验范围

从引入管总阀门到燃气用具阀门前的管道系统。

(4)严密性试验方法

强度试验合格后,进行严密性试验。

要求如下:

1.不带燃气表试验,将空气压力升至7kPa,稳压后观测10min,压力不下降为合格。

2.带燃气表试验,将空气压力升至3kPa,稳压后观测5min,压力不下降为合格。

3.2.2公共建筑室内燃气管道的试验

自进气总阀门到每个灶具连接管阀门前的管段(装表处应将燃气表拆下用短管临时连通)。

1.设计压力P≤5kPa的燃气管道,试验压力为0.10MPa;

1.设计压力P>

5kPa的燃气管道,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10MPa。

9

O

(3)严密性试验范围

自进气管总阀门到每个灶具阀门的管段。

(4)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后进行。

试验压力值应遵守下列规定:

接通燃气表,充气至燃烧器控制阀,对于皮膜表,试验压力为3kPa,5分钟压力降不超过0.2kPa且稳定,为合格,对于罗茨表或叶轮表,试验压力为燃气表的工作压力,5分钟压力降不超过初压的15%,且稳定,为合格。

(5)如果室内燃气管道系统较大,试压时不易观测压力变化时,可适当关闭分段阀门,分n个单元分别进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打开所有被关闭的阀门,利用严密性试验压力,用皂液涂抹这些阀门,无漏气为合格。

(6)压力试验时,压力表的精度不低于一级,其是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2倍,温度计分度值不大于0.5C。

(7)室内低压管严密性试验,应使用U型压力计,其分度值不大于10Pa。

(8)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中,如发现管道有缺陷,需将压力降至大气压后,方可进行补修,再进行试验,直到合格为止。

3.2.3.室内燃气管道工程验收

(1)按照设计与安装要求进行外观检查

1.燃气表、燃气灶、管道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2.燃气表、燃气灶安装是否稳固可靠,安装端正,不歪斜。

管子靠墙,管位适宜等。

3.阀门是否灵敏可靠。

4.管道接口有无缺陷,坡度是否正确,丝扣连接整齐清洁。

5.通风、排烟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2)工程竣工后,应由燃气公司工程部会同使用单位验收。

验收合格,将竣工资料移交技术部归档。

10

燃气工程室内管道检验评定表

施工单位:

工程量:

址:

合同号:

表一

检验项目

质量情况

燃气表、灶安装应符合技术要求。

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技术规定。

支吊架安装位置应正确、平正、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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