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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口民族Word文件下载.docx

西坪蛮夷长官司元时,秦安思在孝感任千户,赶苗至四川彭水,其子秦国龙受职,世代相传,司治在今活龙坪集镇。

《秦氏家谱》载:

“受唐崖长官司派遣,秦国龙曾出战石柱等地。

”明洪武七年(1374),受西坪蛮夷司职,系唐崖司左副司。

明宣宗宣德三年(1428),改隶金峒司,不久仍属唐崖司。

清世宗雍正十三年(1735)废除。

土司城建于鸡公山梁尾端,形如座椅,座东向西,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原建筑早毁。

据传,土司城属分散建筑,正中王宫为三进檐阁木质结构,正南400处为牢房,分亮房、黑牢、水牢3三层,全为地下建筑,用火砖拱成。

1975年8月修建活龙坪卫生院时,出土“唐崖长官司秦官克”长方形铜印1枚,篆刻,长10厘米,宽4.3厘米,厚0.7厘米,重425克,有盒有把,现存恩施州博物馆。

菖蒲蛮夷长官司明成祖永乐二年(1404)置,司城在今活龙坪八家台板桥河村菖蒲小组,系唐崖右副司,首任长官黄璋。

清世宗雍正十三年裁,其后裔迁往小村。

司城遗址座西向东,面积约4万平方米。

建筑物早毁,原可见长250米、高0.5—0.8米不等的护城残墙和打破的练武石墩,已无遗迹。

第一节民族

一信仰

土家族是多神信仰,崇奉祖先,迷信鬼神,尚巫术,打猎祭“梅山”。

至今土家村寨大多数堂屋里一般都设有神龛,供奉“天地君亲师”牌位,过新年一大敬,初一、十五一小敬,有的饭前还要默念祖先。

整个土家族统一的基本的信仰,则是“白帝天王”和覃、田、向3位土王,这与“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三位土王生有德政,民不能忘”的传说密切相关。

建国前,建有白帝庙、向王庙、白帝天王庙,内供白面、红面、黑面3尊神像。

白面神为廪君,是主神,居中;

红面神代表赤色一系,居左;

黑面神代表黑穴4姓,居右。

早年,土家还供有“坐堂白虎”镇宅,“病则无医,惟椎牛羊,巫师击鼓摇铃卜竹卦以祀鬼”,或到天王庙、土王庙许愿,求其护佑。

病愈,则请土老师(巫医)到家还愿,给天王、土王菩萨“解钱”。

图为土家族神龛

巴人以人祭祀的风俗延续很久。

清代,境内田姓,尚存“还人头愿”的习俗.这种野蛮做法终于因为一件事而废止,约一百六十年前田姓族长之子犯了白虎,要杀头来祭.族长买一乞丐来代替,但因乞丐与其子同宿,还愿时误杀了自己儿子,遂下令禁止,改还“人头愿”为“牛头愿”。

苗族在历史上饱受战争掠夺和民族压迫,迁徙频繁,灾难深重。

为祈求吉祥安宁的生活,产生崇拜祖先、祭祀鬼神、不敬君王、不奉先师的共同信念。

苗家堂屋设神龛,供“×

氏堂上历代昭穆祖先”。

侗族信奉飞山祖神。

乡境早年建有飞山祖庙,供奉飞山祖公威远广辉侯杨再思塑像。

塑像红脸黑须,头包人字形帕子,身穿铠甲,腰束玉带,右手举持宝刀,左手叉腰,右脚踩踏像座,左脚盘搁右腿之上。

两旁题有四名诗:

“赫赫功臣佑李唐,金石志气铁心肠;

狼烟扫尽边陲固,砥柱铭勋百世彰”。

侗家生产生活、生男生女、喂养牲畜、家人外出,都要到飞山祖庙祈求保佑,每年农历二月初二和十月初二都要举行庙会,又叫祭祖节。

凡是侗家,无论远近都要到飞山庙向飞山公披红挂彩,顶礼腊拜。

祭祀活动持续昼夜。

随着汉文化的传入,佛教、道教、儒教相继兴起。

唐崖土司覃鼎夫人田氏(龙潭土司之女),“乐善好施,尤喜信佛”。

崇祯二年(1629),带奴婢百余人朝四川峨嵋山,“沿途皆为择配”,归里后创建八大寺院,佛教逐渐深入乡境。

光绪年间,信佛教者约70%,信道教者约30%。

改土归流以后,地方官吏视儒教为“以制黎氓,以通神明”、“易□为冠裳,化犷悍为礼让”的重要手段,大兴庙宇,强行教化。

清末,儒教已成为境内第一大教,佛教、道教日趋衷落。

继之而起的有所谓“大道斋”,混合儒释道三教为一爱(境内曾出土儒释道合一的铜质印章,现存活龙坪集镇道师黄万发处),非僧非尼,男女牵引,不婚不嫁。

境内现村一套完整傩戏面具,专门许愿还愿的傩戏曾经盛行。

民国年间,境内有寺观庙宇50处左右,供奉观音、关公等神,今仅茅坝集镇存木质八角庙一座。

建国后,境内无建寺庙现象。

二习俗

居住土家族依山而居,往往同一姓或几姓聚居在同一山寨,习惯于一家人住一栋房子。

早先一般农民住房是木叉搭架,茅草盖项,既低又湿。

后来逐渐住上木房子。

屋向多是坐南朝北或坐北朝南,很少坐东朝西的。

房屋规模,小康户多为“五柱二骑”、“五柱四骑”,大富则有“七柱四骑”和“四合天井”大院。

一栋屋,一般三大间即四排三间,也有六排五间的。

四排三间的屋,中间一间叫“堂屋”,是祭祖先、迎宾客和办红白喜事的地方。

堂屋两侧左右2间住人,又以中柱为界分成前后两小间。

前面1间作火房,以三分之二的面积铺上高于平地的木地板,三分之一的面积为土地面。

在木板内设1米高处,从楼上吊下一木炕供烤腊肉和烘湿物之用。

后面1小间是卧室,父母住左边卧室,儿媳住右边卧室。

房屋无论大小,一般都有天楼,楼下住人,楼上分板楼、□楼两种。

卧房上面是板楼,用木板铺成,放置粮食和各种杂物,火房上面为□楼,用木条或竹块铺成,有间隙,既排烟又可烘炕东西。

依山而居的土家族,房屋建筑多依地形、地势修转角、厢房和吊脚楼。

转角里打灶、安碓、磨或作食堂。

吊角楼下设猪、牛栏和厕所,楼上住人,作书房、客房。

有阳台,可晒粮食、衣物,现水坝、晓溪联村尚村不少吊脚楼群,或气势宏伟,或婀娜多姿。

房屋四周种植竹、木、果树,既美观又有经济价值。

苗族迁入较晚,多居山岭峡谷日照很少的苦寒地带。

喜聚族而居,一般以一姓或几姓为一寨。

住房多依山建筑。

开始是三柱通天,搭八字木,上盖茅草。

以后逐渐形成四排三间,后面不搭偏水(忌住“虎坐形”房屋)。

侗族房屋大多仿土家、汉族建筑。

大铺屋一般设在神龛后,表示根基稳固。

此外,侗族喜建风雨桥,木结构形似长廊,上盖瓦。

两侧有栏杆、长凳,可供人玩耍、憩息。

建国前,境内有风雨凉桥10座,现水坝风雨桥及碑尚存,保存较好。

建国初期,房屋修建沿袭旧习。

1978年后,农村经济大发展,各族兴建房屋多改为砖木结构的楼房。

发家较快的农户和集镇居民,不少已建起了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新式平顶楼房。

每层3室1厅或4室1厅,另配阳台、厨房、厕所。

有的还设小院场,种植花卉,饲养畜禽。

新房窗明几净,舒适美观,原有木房风格逐渐消失。

进入本世纪,政府开始引导农户推行“五改”,即改水、改厨房、改厕所、改栏圈、改路,把人畜分离、厨厕分离。

同时建沼气池,营造“走路不湿鞋,吃水不用抬,煮饭不用柴”的生活环境。

图为窗花

服饰古老的土家族,“男女垂髻,短衣跣足,以布勒额,喜斑烂服色”。

男人头包青丝帕或青布帕2至3米,成人字形。

较古老的上衣叫“琵琶襟”,娄铜扣。

衣边上贴梅条,乡银钩。

后来逐渐穿满襟衣(中年人)和对胸衣。

青年人穿对胸衣,正中多安5至9对布扣。

裤子多为青蓝布加白布裤腰。

鞋子多为高梁、青面、白底。

劳动者不穿袜,冬天缠一幅青蓝布裹腿。

老人,冬天习惯于穿白布袜子。

妇女:

头包2米左右的青丝帕或青布帕,不包人字形,上装多为矮左衽的大袖布质短衫。

老年尚青蓝色,中青年尚粉红、蓝色;

平时都是“大布之衣、大帛之冠”。

衣领高1.33厘米,上嵌3小条花带。

衣襟右侧上镶3条他色布边,边下按距离贴3条五色花梅条。

袖口处镶3小条花边。

下着“八幅罗裙”,裙褶多而直,庄重大方。

改土归流后,改裙子为裤子。

妇女头包5—7尺青丝帕或青布帕,大衣大袖,袖大可以从袖口取奶喂小孩。

女裤亦爱青蓝布加上白布裤腰,裤脚习惯蓝底加青边或青底加蓝边,后边再贴二三条宽度不等的花梅条。

女鞋很讲究,除鞋口滚出边挑狗牙齿外,鞋面多用青、蓝、粉红绸子,鞋尖正面用五色丝线绣上各种花草、蝴蝶和蜜蜂。

劳动妇女不穿袜子,冬天喜缠一双白布裹脚。

闺女不同之处是在头上留一条长辫子,用红、蓝、青色绒线作头绳。

妇女手饰爱在耳朵上吊金、银环,手腕上戴金、银质或玉石镯子,手指上戴戒箍。

老年妇女胸前挂牙签等一大串,行走时,发出叮当响声。

小孩的服饰,突出在帽子上。

一般按年龄、季节确定其帽形。

大抵是春季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帽”,冬季戴“狗头帽”、“风帽”。

这些帽子除用五色线绣“凤穿牡丹”,“喜鹊闹梅”、“长命富贵”、“福禄寿喜”等花草和汉字以外,还在帽子的正面载上十八罗汉样的银菩萨,帽顶帽后吊以银铃,银牌。

到晚清,土家族青年男女,特别是读书人,开始崇尚汉族服饰。

抗日战争时期,随着外地人员迁入,衣着习俗受到影响,低山平顶已见不到土家服饰。

建国后土家人日常服饰同汉族已无多大区别。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青年男女穿着讲求时髦,款式不断更新,老年人和妇女头缠丝帕的习俗依然存在。

苗族现在日常都穿汉族服饰。

清末及民国年间一般穿戴是:

妇女头包大盘白布帕,戴金银耳环和手饰。

上装为无领斜襟,袖口大而短,衣长达膝盖,束花围腰,有外托肩,为颜色布。

袖口、补救边均有花边,下装,一是裤子,一是裙子,裤脚大而短,裤口有花边;

裙子多为折褶裙,折褶较密,长踝骨,内穿长裤,缠绑带。

男人、老年人头包大盘青布帕,穿右斜短衫,无领,只滚一道“豇豆筋”,喜束腰带。

青年头包大盘白布帕,穿对襟,载7至9排布扣,袖长口小,腿缠绑带。

侗族过去男女都包大头帕,束腰带、裹腿。

男子穿对襟短衣。

妇女上衣大襟无领、无扣,襟边、袖口和裤脚镶有花边。

现已习穿汉服。

图为老汉赶场

饮食土家族食粮以玉米、稻谷为主,杂以小米、甘薯、马铃薯、小麦。

菜蔬喜酸辣。

家家户户都备有酸菜坛,晒有干辣椒,一年到头几乎天天不离酸菜、辣椒。

好饮酒,爱喝油茶汤。

旧时,土家时兴“咂酒”。

头年九十月间,将高梁、小米蒸熟,拌上曲子置于酿瓮,密封口,至次年五六月启封。

用时灌进开水,在瓮口插一竹管,次第传吸,名曰“天坛”。

咂酒清香醇正,是土家待客佳品。

随着酿酒业的发展,近来多喝玉米酒,待客则用瓶装曲酒或啤酒。

油茶汤,先用茶油或菜油分别将茶叶、阴米、玉米、豆腐干、花生米、芝麻、核桃仁等炸酥,然后在锅里放猪油,加葱、姜、蒜等调料,掺水烧沸,投入炸酥的茶叶,舀一碗汤泡进一些炸好的阴米、芝麻、豆腐干、玉米、花生米、核桃仁等和汤喝。

油茶汤选用玉米也很讲究,当玉米八成熟时即剥下煮熟、阴干,用草木灰炒酥装入坛内储存,用时现取,始终保持清脆香酥。

土家人喝油茶汤不用汤匙、筷子,旋着碗喝,可以喝得一干二净。

喝油茶汤习俗至今不衰,并发展到其他民族,包括一部分汉族人。

许多人成癖好,一日不喝就觉浑身乏力。

苗家以玉米、大米、豆类、甘薯、马铃薯为主食,喜欢用珍禽野味和鲜酸肉待客。

一般人家平时都有待客准备。

杀猪后或于市场上买肉回家,总要留一些切成小块,拌以米粉、香料、食盐,装入坛中,密封坛口,倒覆于浅水盆仙,六七天后鲜肉米粉略变酸味,便可取出蒸熟食用。

喝酒,常以大碗畅饮。

侗族喜食酸鱼糯饭,爱喝苦酒、油茶,留传着“酸鱼糯饭常留客,苦酒油茶宴佳宾”的佳话。

婚娶土家族的婚姻早先比较自由,在唱歌跳舞或劳动生产等活动中,彼此倾吐爱情即可成亲。

改土归流以后完全成了包办婚姻,男婚女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而且礼仪繁琐。

求婚必须备好酒、肉等礼物,由媒人带至女方家,定亲要给女方家送去方、肘、酒、面、衣裳,燃放鞭炮。

至此方可往来。

逢年过节给女方父母送些礼物,也讨得一些“打发”。

结婚前要讨“八字”看期。

无论穷富,婚礼都要隆重,土家姑娘十二三岁就开始制作陪嫁,结婚前几个月全部备齐。

婚前半个月,新娘就要哭嫁。

起初是隔夜哭,后来是连夜哭。

一般由相好姐妹或兄嫂长辈陪哭。

出嫁前一天晚上定要邀请10位未婚姑娘陪哭,通宵达旦,叫做“陪十妹”。

哭嫁有《哭嫁歌》,多是长短句,也有五言七言句。

内容包括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哭祖先和骂媒人等。

此外,也有劝嫁的,由陪哭的乡邻姐妹唱出。

或劝新娘孝敬公婆、夫妻和好,或夸新郎、赞嫁妆,或道吉祥。

结婚前一天,双方贺客盈门。

男方准备迎亲,女方将全部嫁妆陈列整理就绪。

接着给新娘开脸、上头。

由送亲婆用丝线绞除新娘脸上的汗毛,把眉毛修整成一钩新月,把长辫子绾成米粑粑模样,盘在脑后,叫做“粑粑髻”。

心缠上红头绳,别上银簪或玉簪。

头上缠新丝帕,换上新嫁衣,便打扮成新嫁娘了。

晚上,红灯高照,鼓乐齐鸣,女方“陪十姊妹”,男方“陪十兄弟”,通宵达旦。

天将曙,女方发亲。

由哥嫂或弟妹将新娘背出闺房,在堂屋正中的一张斗上印一双脚印,再背出大门,开始起程。

土家姑娘出嫁,一般不坐花轿,而是和伴娘、送亲客一道,跟在嫁妆后面走。

无论天晴下雨,新娘手里都要打把伞,叫做“露水伞”。

跨进婆家大门时,要用脚猛蹬一下大门槛。

拜天地后,新郎新娘都要尽先坐在洞房床上,叫做“奔床”。

接着开始闹房,3天不分大小。

婚后3早,丈夫偕同妻子回娘家省亲,叫做“回门”,婚礼宣告结束。

土家人盛行族外婚姻,但也崇尚表亲,有“姑家女,伸手取;

舅家男,隔河叫”的“舅权”习俗。

苗家姑娘出嫁不兴哭嫁。

去婆家不坐花轿,只打伞护身。

到婆家不拜天地,只在房内对嫁妆拜堂。

新娘进屋时,新郎的亲属回避,怕碰热气,损伤和睦。

建国前,时兴姑舅表婚,“姑家之女,必嫁舅家之子。

”如舅家之子另有婚约,遇须在某清晨挑担柴,放到姑家门口,姑家之女方可许配他人。

侗族婚娶大致与土家同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旧的婚姻制度,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人民政府设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只需持本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基层组织证明信,发证人问明情况后发给证书,婚姻就受到法律保护。

各族青年自找对象,文明结婚,一改旧的习俗。

婚配对象主要为近地婚配,如同村同寨。

1954年基本废除童养媳、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等恶习。

合作化后,人口流动受到限制,早婚现象逐年减少。

1980年开始提倡优生优育,姑表亲基本绝迹,婚事新办逐渐成为社会风尚。

20世纪九十年代后,随着打工潮的兴起,青年男女自由恋爱普遍,早婚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十八岁前就生儿育女。

直至20世纪八九年代,农村婚嫁仍受封建思想影响,存在父母主宰儿女婚姻等现象。

如1976年3月,原观音塘大队喻×

×

刚满14岁,由其父母作主,与比喻×

大10岁的罗×

订婚,喻×

多次要求父母接触婚约,其父亲以“老亲不能失义”和“喻家姑娘不分二道”为由,多次对喻×

进行谩骂和威胁,1981年喻×

自杀未遂。

1982年和1983年喻父多次强迫下,喻×

与罗×

拿了结婚证,未同居。

1983年腊月,喻×

要求离婚,遭其父亲毒打,后经法庭判决,才解除婚姻关系。

女方退男方衣服16套,解放鞋3双,球鞋、皮鞋各1双,丝帕1条,现金8元。

21世纪前后,外出务工增多,人民婚嫁观念发生很大改变,一是恋爱婚姻自由,离婚不再是很丢人的事;

二是彩礼和年龄观念淡化;

三是地域观念淡化,跨县、省结婚增多。

图为结婚整酒

丧葬土家丧葬,对老年人和长辈比较讲究,对青年夭亡者比较简便。

老人死后,灵柩置堂屋正中,下点油灯,昼夜不熄,并以“斋粑”豆腐祭奠亡灵。

家属及近亲都要戴孝。

白天请道士(起初是土老师)开路,晚上打丧鼓唱孝歌,绕棺穿花,通宵达旦。

灵柩一般在家停3至7天,择吉日送葬。

发丧前,道士先用火柴棍赶“鬼”,孝子行拜跪礼。

抬丧出门时,旌幡前导,孝子扶杖于灵柩前俯身而行,亲戚送至墓所。

沿途丢买路纸钱。

棺木入坑安葬,孝子用一只脚跪在棺木盖上,先挖3锄泥土下坑,然后众人堆土搬石,砌好坟墓,孝子抱灵牌回家置神龛上。

此后,死者的家属要向新坟连续送3夜火把,再用酒和“刀头”到新坟上祭,捕捉蜘蛛或其它小虫装入纸筒内封闭,拿回家与灵牌同供置于神龛上,表示亡人已到家同历代祖先一起生活。

对非正常死亡者,要请道士上刀梯超度。

苗家对寿终正寝的老人入殓前,要用桃树叶或水菖蒲煎水洗澡,然后穿上寿衣,放在木板或竹席上横停在堂屋里,头朝火坑家神一方。

开路后再入殓摆正,将神龛香火全用黄纸糊上。

抬丧出门时由死者亲属背布,手持长刀引路上山安葬。

不烧香纸,不请阴阳看地,只需亲友合议即可。

非正常死亡者要请苗老师“解结”、“超度亡魂”,尸体不能进屋,亲人不得挨尸,由亲友办理入殓,埋在僻野荒凉的地方。

夭亡者只穿袜不穿鞋。

侗族老人死后丧礼与土家大致相同,但丧期内孝子要斋戒3至7天,3个月内不理发,戴孝3年。

随着时代的发展,丧葬仪式逐步简化,信奉的人逐步减少。

人死不择期,不向地,不请道士,三天吉葬。

殡葬期间,多以花锣鼓、唱孝歌陪灵,取代道士“开路”、“盖灯”、“发丧”等迷信仪式。

送丧不执幡,只端死者遗像,吊唁者改变过去送香烛纸钱等迷信物,代之以花圈、挽联、挽幛。

死者亲属仍披麻戴孝。

据原二仙岩镇人民政府调查,当年改镇境内有三个宗教班子,35人左右,均为兼职,主要从事丧葬活动。

英照普化坛专为丧葬活动服务的宗教组织,掌坛师黄万发。

从袁孟芝(利川沙溪人)、徐杨辉(野茶人)两家。

袁孟芝传给莫长发(法名莫入照),徐杨辉传给潘仁智(法名潘敬德),两者师傅为小村xx和尚谈守太,用滑竿从小村抬来。

潘敬德传给谭传月(法名谭如太)。

至潘仁智(民国19年度职)徒弟30余人,再传弟子7名,黄万发为其中之一,黄万发再传10余人,成英照普化坛,为境内规模最大、声誉最好者之一,

有经书80余册约48万字,菩萨画像10余幅,道具10余套其中佛瓶一个,念经时供奉,乾隆年间制,相传为民国时期掌坛师袁孟芝在黔江求雨时,县令所赐。

该坛做功案至少2天,称“开路”,3天为“见七”,5天以上为“做道场”,最多功案为11天。

节日土家族的传统节日是过“赶年”、四月八牛王节和六月六晒龙袍。

土家人过年月大腊月二十九日,月小是腊月二十八日,比汉族提前一天,名曰“赶年”。

这一习俗,许多土家至今还保留着。

过赶年的传说有三:

一说是明嘉靖年间,湖广土司奉调征讨倭寇,军务紧急,不能在家过年,便提前一天吃团年饭,正式过年这天出发远征,结果土家兵立了第一功,后人为这个日子,每逢过年都提前一天;

一说土家先民为防备敌人趁过年之机偷袭,就提前一天把年过了;

再一说是土家先辈家境贫寒,大年三十还要为富人做苦工,为了全家团圆一次,也就提前一天吃年饭。

农历四月八日是牛王节。

相传土家先民在一次战斗中失败,退到一条河边遇到洪水。

正万分危急之际,一条水牛游来,大家抓住牛的尾巴登上彼岸。

此后,土家就以这天为纪念日。

这天牛休息不耕地,灌白酒,喂生鸡蛋,享受优厚待遇。

姑娘也回娘家省亲。

农历六月六日晒龙袍,相传这天是土王覃垢血染战袍之日。

境内覃、田两姓土家特别注重。

每年这天,家家户户都要把收藏的好衣服、新棉被翻出来晒,还要办肴馔蔬食祭祀土王。

此外,土家族也依汉族习俗过端午、月半、中秋等节日。

苗族长期与汉族、土家杂居,现保持的本民族的传统节日已不多。

惟贵州铜仁、安化、思南和湖南泸溪迁入者,建国前还有过“苗年”的习惯。

从大年初一开始算起,到逢“子”之日,即是过苗年之时。

这一天,饮食丰盛,衣着讲究,祭拜祖先,禁忌繁多。

禁忌土家族大年初一,不准说不吉利的话,不准扫渣滓或泼水出门;

腊月二十九(或二十八)日,过年饭上甑后即停止一切与过年无关的劳动,并且不再杀牲。

吃年饭不准泡汤;

春正月逢“戊”日不能动土,属龙、蛇、牛的人,初一日不能下井挑水;

妇女不准坐大门槛;

不准将衣、裤、鞋、袜和脏物置灶上;

不准姑娘把脚放在“三脚”上(三脚是护火祖先);

青年妇女不同外人坐一条板凳;

忌在孕妇家随意动土、钉钉子、拆门窗和移动固定的大型家具;

不准未婚青年(含少年儿童)吃猪蹄子叉叉(叉媒人找不到对象);

七月间虫蛇进屋不准打(说是亡人回屋),不准把蛇交配的情况白示他人;

不准过门女儿在娘家扫地等等。

苗家婚嫁时禁家中有哭声;

晚间不准在家中吹风打哨;

来客忌在家里火坑后方就坐(家神所在);

不准把脚踩在“三脚“上;

逢戊日不动土不下田;

过小年时不准讲血、见血,不进菜园,不吃窝麻菜,不吃客人送来的东西,不吃别人吹过的东西,当天晚上从熄灯起到黎明前不准说话,否则会触怒祖先,惊动家神,引进恶鬼,灾祸临头。

随着科学文化的普及和时代的进步,真正信奉的人已越来越少。

劳动土家人勤劳朴实,乐于互助,一个村寨里,常常是一家有事,百家帮忙,帮忙者分文不取,叫做帮白忙。

特别是每年农历四五月中耕除草,活路繁忙,季节集中,土家人总是自发地数家共趋一家,少则一二十人,多同三四十人,一家耘毕再趋一家,众人上山,配以锣鼓,叫做“薅草锣鼓”。

大家闻歌欢跃,乐而忘倦,劳动效率很高,妇女与男人一样从事农业生产,终岁勤劳。

居住在低山平坝的农民,不分民族,男人运物习惯肩挑,妇女运物习惯背背。

居住在高山上的农民,由于山高坡陡,道路狭窄,不分民族,不论男女,运物一律以背为主。

传统的背负工具有高背篓、笮兜、背桶、高背脚等。

长途背负重物则带“打杵”(一丁字木棍),歇气时置于背篓底支负重物,两肩可稍事休息。

建国后运输工具改进,长途背负重物已不多见;

特别是21世纪前后,境内交通四通八达,行走、耕耘、收获、运输、加工多用机械。

附:

姚氏家训(侗族)

(来源:

一九九六年四月六日酉水流域永顺姚氏族考,活龙坪乡政府干部姚昌高收藏)

吾族以孝义传家,先祖制定家训,作为治家之宝,流传于世,训示子孙。

其文:

奉养在饮食,财力可勉尽。

父母得宽心,乃为大孝顺。

出入动作间,存心常祗敬。

有行须请命,有闲必进禀。

召命无诺诺,问对绝厉声。

乍得寒暑热,亦得勤问省。

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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