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别确认和会计核算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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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在期权上的区别确认及其会计核算
金融工具列报,是指金融工具在会计报表中的列示和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两部分内容。
金融工具的列示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区分,混合工具的分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销的条件等;金融工具的披露所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金融工具一般信息如何披露、金融工具风险如何披露等。
金融工具列示
企业发行金融工具,应当按照该金融工具的实质,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确认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工具的实质,而不是其法定形式,决定其在发行者资产负债表内的分类。
虽然实质和法定形式通常是一致的,但情况并不总是如此。
例如,有些金融工具的法定形式表现为权益,但实质上是负债(包含强制性赎回条款的优先股);还有些金融可能既有权益工具的特征,又有金融负债的特征(参与优先股、可转换债券)。
通常情况下,比较容易分辨所发行金融工具是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但有会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比如企业发行的将来以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金融工具,可能因为结算方式不同,导致所确认结果不同。
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权益性工具是指能够证明拥有主体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发行的普通股。
甲公司乙公司
现金等
发行公司普通股股权投资
(权益工具)(金融资产)
在该发行合约中,甲乙双方之间通常是通过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如债券)来进行结算,而不是通过自身权益工具或其他权益工具来结算,
而企业发行的将来以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金融工具,其结算的方式则是自身权益工具,也就是说该金融工具是以某一金融工具(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
发行人持有人
自身权益工具
发行的金融工具持有金融工具
(权益工具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与权益性工具的根本差异在于:
金融负债的发行人负有向另一个主体交付现金或另一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或者在潜在不利的条件下,负有与另一个主体交换金融工具的合同义务。
当存在上述合同义务时,如果主体没有无条件权利以避免递交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所发行的金融工具应归为金融负债,否则为权益性工具。
虽然权益性工具的持有人有权收取按比例分配的股利或权益的其他分配,但发行人却并不负有做出这类分配的合同义务。
结束
有关确认的流程图如下:
是否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
是否有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
是否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否
否
金融负债
是
是
是否是衍生工具?
是
是否没有义务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
否
是
权益工具
是
是否只有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是
结束
否
否
结束
企业发行金融工具时,如果该工具合同条款中没有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也没有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那么该工具应确认为权益工具。
如果企业发行的该工具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
还需要继续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该工具是非衍生工具。
且企业没有义务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那么该工具应确认为权益工具;如果该工具是衍生工具,且企业只有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此处所指权益工具不包括需要通过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那么该工具也应确认为权益工具。
下面通过两个期权的例子(CPA教材28章)来巩固前面的知识,在开始前,先来回顾一下期权的基本知识:
l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
根据买方的权利性质,期权可分为买权和卖权。
赋予买方有权在未来一定时间(时期)以一定的价格购买确定数量的资产权利的期权合约,叫做看涨期权(Call);赋予买方有权在未来一定时间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确定数量的资产,称为看跌期权(Put)。
l价内(价外)期权的概念
当买入期权合约的履约价格低于相关股票的市场价格时,买入期权合约具有价值,称为在价值内(Inthe MOney),即价内期权。
类似地,当卖出期权合约的履约价格高于相关股票的市场价格时,为价内期权,反之,则为价外期权。
l实值、平值和虚值期权
期权按执行价格与标的物市价的关系可分为实值期权、平值期权和虚值期权。
1、标的物市价高于执行价格的买权以及标的物市价低于执行价格的卖权为实值期权。
2、标的物市价等于执行价格的期权,称为平值期权。
3、标的物市价低于执行价格的买权以及标的物市价高于执行价格的卖权为虚值期权。
执行价格与标的物市价价格相差越大,实值额或虚值额越大,称之为深度实值期权或深度虚值期权。
期权交易过程中,实值期权、平值期权和虚值期权随标的物市价变化而发生变化。
执行价格与标的物市价关系表
期权分类
买权
卖权
实值期权
执行价格<标的物市价
执行价格>标的物市价
平值期权
执行价格=标的物市价
执行价格=标的物市价
虚值期权
执行价格>标的物市价
执行价格<标的物市价
l期权的价格(价值)
作为期权卖者承担义务的报酬,期权的多头必须支付给期权的卖者一定的费用,成为期权费(Premium)或期权价格(OptionPrice)。
期权价格(合理价格:
理论价格:
期权费)=内在价值+时间价值
所谓期权的内在价值(IntrinsicValue),有时也称为“货币性”(Moneyness),是指期权买方行使期权时可以获得的收益的现值。
期权的时间价值(TimeValue),是指在期权有效期内标的资产价格波动为期权持有者带来收益的可能性所隐含的价值。
也就是说,时间价值是期权获利潜力的价值。
l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
期权可基本份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
欧式期权的买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日才能执行期权,而美式期权与欧式期权的惟一区别则在于它允许买方在期权到期前的任何时间执行期权。
例2:
ABC公司于20×7年2月1日向EFG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的看涨期权。
根据该期权合同,如果EFG公司行权(行权价为l02元),EFG公司有权以每股102元的价格从ABC公司购入普通股1000股。
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合同签订日20×7年2月1日
(2)行权日(欧式期权)20×8年1月31日
(3)20×7年2月1日每股市价100元
(4)20x7年l2月31日每股市价104元
(5)20×8年1月31日每股市价104元
(6)20×8年1月31日应支付的固定行权价格102元
(7)期权合同中的普通股数量1000股
(8)20×7年2月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5000元
(9)20×7年12月3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3000元
(10)20×8年1月3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2000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BC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情形l:
期权将以现金净额结算
根据前面《套期保值》准则介绍的期权的有关知识,看涨期权的收益区间为[—期权费,+∞),若持有人在行权日不行权,则最多损失的是期权费。
再根据前面有关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确认的流程以及金融负债的定义可知,以现金净额结算的期权,应确认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而不是一项权益工具。
在账务处理上在“共同类”(所谓“共同类”,即是既可以核算资产也可以核算负债)中“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3101衍生工具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形成的衍生资产或衍生负债。
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的,在“套期工具”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衍生工具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衍生工具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衍生工具,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终止确认的衍生工具,应当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衍生工具形成资产的公允价值;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衍生工具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
ABC公司:
20×8年1月31日向EFG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公司普通股1000股市值的金额。
EFG公司:
同日,向ABC公司支付l000股×l02元=102000元。
(1)20×7年2月1日,确认发行的看涨期权(按期权的公允价值核算,相当于EFG向ABC支付期权费5000元,即5元/股):
,借:
银行存款5000
贷:
衍生工具——看涨期权5000
(2)20×7年l2月31日,确认期权公允价值减少2000(5000-3000):
借:
衍生工具——看涨期权2000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
(3)20×8年1月31日,确认期权公允价值减少1000(3000-2000):
借:
衍生工具——看涨期权1000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
在同一天,EFG公司行使了该看涨期权,合同以现金净额方式进行结算。
ABC公司有义务向EFG公司交付l04000元(104×1000)。
并从EFG公司收取102000元(102×l000),ABC公司实际支付净额为2000元。
反映看涨期权结算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
衍生工具——看涨期权2000
贷:
银行存款2000
情形2:
以普通股净额结算
如果该工具是衍生工具(看涨期权是衍生工具),且企业只有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此处所指权益工具不包括需要通过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那么该工具应确认为权益工具。
但是,本例中,以普通股净额结算,ABC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是不固定的,它取决于股票的公允价值的变动。
因此,不应确认为一项权益工具。
因此,前期的账务处理同情形1。
除期权以普通股净额结算外,其他资料与情形l相同。
因此,除以下账务处理外,其他账务处理与情形1相同。
20×8年1月31日:
净额结算折合的普通股股数为19.2股(2000÷104)
借:
衍生工具——看涨期权2000
贷:
股本19.2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980.8
情形3:
以现金换普通股方式结算
采用以现金换普通股方式结算(同前面2种情形比较,实际是一种全额结算的方式),是指EFG公司如行使看涨期权,ABC公司将交付固定数量的普通股,同时从EFG公司收取固定金额的现金。
根据前面的分析,该金融工具满足确认为权益工具的条件,应确认为一项权益工具。
因此,核算的科目从“衍生工具”变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不予确认(CAS37P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