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桥铝门窗合同样本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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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本产品配套的各零部件,如不能生产,由乙方直接向零部件生产厂订货,不得委托第三方转供。
5)乙方对外购件,应逐件进行入厂检验,检验记录随产品上报,外购件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报价人全权负责解决。
6)乙方在壹年保修期内免费及时上门修理。
在工程交付住户之前,乙方应派员工检查门窗的开启关闭是否灵活,配置是否齐全,在竣工分户验收时向住户介绍产品的使用及维护须知。
7)现场安装中质量保证:
a.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安装,参加交房验收。
b.乙方应在安装过程中,积极与总包施工单位配合,做好技术服务,完成自己的合同义务。
c.安装完成后,成品门窗在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及维修,做好移交手续。
d.成套产品的安装与调试由乙方负责。
乙方根据图纸配合土建控制安装预留固定口尺寸。
甲方负责协调各方关系。
四、工期要求:
下达生产计划后,乙方应在20日历天内将窗框运送至施工现场并开始安装,窗扇进场时间和安装进度必须满足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和连续施工的要求。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根据总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要求制定具体施工进度计划表,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具体以发包人的开工令为计算开工日期。
每超一天罚款2000元整。
(按工程部书面通知分楼号施工)
五、承包方式:
1.实行包工包料分类固定单价。
断桥平开窗(中空玻璃):
元/m2;
断桥平开窗(中空Low-E玻璃):
元/m2;
断桥弧形平开窗(中空玻璃)元/m2;
断桥弧形平开窗(中空Low-E)元/m2;
断桥上悬窗(中空玻璃)元/m2。
暂定工程量:
;
断桥平开窗(中空Low-E):
2;
断桥弧形平开窗(中空玻璃):
m2
断桥弧形平开窗(中空Low-E):
m2
断桥上悬窗(中空玻璃):
工程总价约:
元。
2.本合同综合单价为断桥门窗的材料费、加工组装费、运输费用(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成品保护费、资料整理、管理费、税金以及后期的维保费用等所有费用;
3.本综合单价为考虑了所配的型材、玻璃、五金件等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环保、安全要求的综合价格。
签订合同综合单价一次包死,并作为最终结算的唯一依据。
不因工程量增减及原材料的涨价调整综合单价。
若因考虑不周或未满足相应规范要求,造成的风险或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
按门窗实际面积进行收方计量。
七、价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在施工过程中,以每栋楼窗框全部安装完毕后,支付该栋楼暂定门窗合同总价款的30%;
每栋楼窗扇安装完毕后,支付该栋楼暂定门窗合同总价款的40%;
3.合同范围内的每栋楼窗全部施工完毕,甲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验收合格(并取得三性实验、节能、破坏实验等报告)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该栋楼暂定门窗合同总价款的20%;
4.待每栋楼提供完整的门窗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生效、办理完结算付款手续后,预留每栋楼门窗工程结算总价款5%质保金外,付清其余款项。
5.预留每栋楼门窗工程结算总价款5%的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交付使用)满壹年后的30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6.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
八、材料品牌、厂家及要求:
1.断桥型材:
选用“XX”品牌,采用60系列主壁厚度≥1.4mm(规格、型号、性能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型材(最终以实物封样为准);
2.中空玻璃:
玻璃选用“XXXX”汽车级浮法玻璃原片的6+12+6中空玻璃和LOW-E6+12+6。
所有单块玻璃面积大于0.5㎡的有框门玻璃和固定门玻璃、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的外窗、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0.9m及距地0.9m范围内的落地窗的玻璃均采用安全玻璃,玻璃颜色为无色;
3.五金件:
采用“XX”。
执手为铝合金材质(执手以甲方封样为准),撑挡为304不锈钢材质;
悬窗选用五连杆及两点锁;
平开窗均要求安装定位风撑及两点锁;
4.胶条采用三元乙丙胶条,含胶量30%,应符合JG/T187-2006标准;
5.外窗的平开窗处均设纱窗,内平开窗采用外挂可装卸式普通纱扇,应为全铝制且与选用型材颜色相符。
外上悬窗选用隐形纱扇,以封样样品为准(报价时提供样品一件);
6.根据施工条件选取符合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的紧固件。
7.窗框与墙体处缝隙采用聚氨酯发泡填充,品牌为XXXX有限公司生产的‘XX’牌。
接缝处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密封,品牌选用常XXXX限公司生产XXXX,聚氨酯发泡剂应符合GB3JC936-2004标准,中性硅酮密封胶应符合JC/T485-2007标准;
8.本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及附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各种材料的技术等级、光泽度、水密性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厂检验报告、产地证明、合格证及复检报告,乙方施工前向甲方提供封样材料。
甲方按封样材料及规范要求对同批次产品进行抽查。
如经甲方现场抽查发现有不符合合同及规范规定的,乙方应全部进行返工处理,达到合同及规范要求。
乙方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加工及安装质量要求:
1.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标准,装配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注意排水孔的预留。
门窗装饰面不应有明显损伤,每樘窗局部擦伤、划伤深度不应大于喷涂层厚度;
上下相邻构件着色表面不应有明显的色差;
窗表面不应有毛刺、油斑或其他污迹,下滑槽清理干净,型材、玻璃表面无划伤、变形。
装配连接处不应有外溢的胶粘迹,外口密封胶应饱满顺直,宽度不小于10mm。
成品保护由乙方自行承担,要有具体的保护措施;
2.窗框与墙体用连接件安装,发泡剂填充间隙,收口处采用优质硅酮密封胶;
3.玻璃固定胶条安装牢固、顺直,转角处拼接严密。
玻璃胶条连续、饱满顺直。
毛条安装完好,无脱槽;
4.安装前先与总包单位办理工作面交接手续,洞口尺寸比框尺寸大25mm(制作前现场复核洞口尺寸,确定制作尺寸),安装工作面平整;
5.施工中应注意对隐蔽工程(窗四周的防腐处理、发泡剂)的处理;
6.门窗框与门窗口贴面材料之间单边必须预留3-5mm间隙,用无腐蚀、弹性胶填充,以确保水密性、气密性;
7.门窗左右边框、上框与附框、幕墙预留口之间单边必须预留3-5mm间隙;
下框与支撑面之间的间隙<
3mm,必须确保弹性连接和水密性、气密性要求;
8、连接方式:
射钉连接适用于门窗框与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水泥砂浆洞口、混凝土预制洞口或空心砖设置预埋块洞口;
膨胀螺栓连接适用于门窗框直接与普通砖墙的连接;
自攻钉、抽芯铆钉连接适用于门窗框与轻钢结构、金属附框、幕墙主体构件的连接;
9.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
10.质量等级:
合格;
十一.中间验收及工程验收
1、中间验收:
下料(壁厚)、固定件安装、门窗款定位、门窗扇安装、五金配件、打胶等到主要工序均应经甲方、监理现场抽检、验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初步验收:
乙方向工程监理提交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通过后约定初验时间,初验由监理、甲方、乙方、土建总包单位四方共同参加,初验通过后约定时间,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竣工验收: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十二、工程监理:
1、甲方委托各楼号对应监理公司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监理。
乙方应指派代表负责与监理互相联络,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按时参加监理组织的协调会。
2、乙方必须接受总承包及监理单位的协调与管理,配合其他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中交叉的有关尺寸进行核对等。
3、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自行进入下道工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返工或采取必要手段检测,不论检测复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复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工期和造价损失,也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服从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和总包单位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检查及奖罚。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等措施对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因乙方成品保护不力,造成其他或其他专业成品的损坏,乙方应无偿修复,如修复不力,监理工程师有权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各种安全事故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工地组织
1、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委派工地项目负责人一名、工地技术人员一名,作为乙方工地之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工程进度、质量、解决工程所遇困难。
乙方代表必须听从监理公司的协调指挥。
2、乙方人员进驻工地必须符合甲方及承包方对现场施工人员进驻条件的要求。
3、乙方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施工中应保证原材料完全好无损,避免丢失,确保安全施工。
由于施工场地限制,甲方仅协助解决现场材料仓库,施工人员的住宿场地由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需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及成品保护,避免破坏发生。
十四、竣工验收
乙方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
本合同所含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提供竣工资料四份,按归档要求整理成册,经监理审定后转交甲方。
十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对乙方的门窗大样图签字确认。
b.负责协调总包单位的配合事宜,协调提供施工用水电费、垂直运输。
c.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结算和付款
2.乙方责任
a.严格服从甲方的整体计划安排和管理,积极配合总承包方的施工工序及进度安排。
b.向甲方、监理单位提供各种报验资料。
c.遵守甲方工地的管理规定,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由于自身不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d.承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
十六、争议与违约责任
1、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包括总工期及各个施工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可能的损失。
3、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由其承担施工及安装,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挂靠、分包及转包,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利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未经甲方许可而私自更换材料的,乙方负责在5日内无偿更换,若更换后仍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不予结算。
4、因产品质量引起的客户投诉或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均乙方全部承担,甲方视情况保留追加索赔权利。
5、断桥窗四周沿边的渗水、密封不实等一切质量问题或由于窗户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均由乙方无条件负责免费维修。
6、乙方不得拒绝执行甲方要求更改的合理的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施工进度而进行调整的),否则,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十七、终止合同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程停建、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合同。
2、如乙方原因终止本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除按工程总造价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外,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相关经济损失:
(1)乙方原因拖延施工期15天以上;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
(3)乙方拒绝执行甲方、土建总包单位或监理单位指令;
(4)乙方有其它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九、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