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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车辆在租期内丢失,在保险公司赔偿前,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乙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随车工具和各项证件附件齐全有效;

2、甲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车辆意外险、三者险、车上人险)及交强险、且在有效期以内(附保险单);

3、甲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乙方能正常用车;

4、甲方按车辆4S店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车辆发生故障时,甲方必须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给乙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

8、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9、对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10、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事实情况予以补充附件。

承租方:

(盖章)出租方:

(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协议编号:

_________

出租人: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协议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协议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协议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协议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协议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协议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协议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协议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协议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协议规定交纳租金;

合理使用租赁车辆。

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

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

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协议登记的驾驶员驾驶。

在协议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

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

9.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

承租人必须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十一、保密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盖章):

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

)从事运输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2、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3、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

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负责出租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复印件;

7、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运输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

该车每趟运输路线运输物品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

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

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

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

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

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

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

合同期满后壹周内。

十一、违约责任:

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

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及用途

1、乙方承租车辆具体车型车牌、租赁车辆的车况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

运输。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赁期限为1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具体租赁时间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条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1、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保险。

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若发生或车辆被盗等车辆损坏、灭失,乙方应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通知甲方;

2、租赁期间,发生的,甲方无条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按时收取租金;

1、2甲方对乙方营运业务及驾驶员的信用有知情权,乙方应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隐瞒;

1、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纠纷等情况,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2、2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1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1、2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2、1甲方交付的车辆的车况及手续无法达到运输要求,同时经调还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

2、2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3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保险理赔等。

第八条合同期满

1、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交还租赁车辆。

车辆交还时的车况按第一年新车的30%折旧,第二年的25%折旧,第三年的20%折旧,以此类推;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车辆,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租,乙方未及时交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还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车承包租赁合同范本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

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

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

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

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

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

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

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

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

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

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提醒注意事项----------------

一、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

一般中档轿车的日行驶里程应在100公里以内,但也有许多租赁公司是不限公里数的,您可根据情况(车况、租金、服务项目等)权衡比较各自的综合条件。

二、为防止有事不能及时还车,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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