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就业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范本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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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这次就业工作自查活动在省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下,及时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就业工作自查活动的通知》,协调市财政、人事、教育、税务、工商、人行等相关部门对自查内容逐项进行了对照核查,并抽专人督查了各县(区)的自查落实情况,做到了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自查内容落实情况
(一)今年以来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后,我局立即将会议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了汇报。
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XX年如何将促进城乡就业、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具体办法,并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将就业服务延伸到企业,延伸到城乡居民家庭特别是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放在当前就业工作首。
4月3日召开了全市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传达了全省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XX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会上淮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县区政府、市财政、税务、金融、工商、妇联、团委等单位就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就业分别做了大会发言。
同时,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我市根据国家、省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主要在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安徽省就失业登记证》发放与管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完善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和意见办法,为抓好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奠定了基础。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7月底,我市已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589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57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218人,分别占省指标28700人的%、6800人的%和1800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全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759万元,占省指标6200万元的%;
新增创业培训900人,占省指标XX人的%;
农村新增转移就业12458人,占省指标8000人的%,转移就业规模达到39万人,建立标准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试点镇5个、试点村8个;
开展农民工技能性培训9984人,占省指标14400人的%。
(二)就业政策制度和落实情况
1、落实省厅文件和制定配套政策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皖发[XX]7号、皖政[XX]51号、皖政[XX]31号和皖政办[XX]67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实际,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强化政策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淮发[XX]6号),实施更加积极的城乡就业政策,全力促进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二是制定《淮北市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工作方案》,着手建立“1+x”的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框架,提出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建设一体化的总体规划、目标任务、政策措施;
三是制定了《关于印发淮北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淮政办[XX]38号),将高校毕业生、复转退役军人、残疾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纳入创业扶持政策范围,享受与城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
四是制定《关于印发发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劳障[XX]61号),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与管理,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率,稳步实现统筹城乡就业一体化的目标;
四是制定《加强乡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意见》,按照“六个到位”、“十统一”的要求和建设标准,建立健全乡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2、“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为确保省“五缓四降三补贴”落实到实处,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三缓四降两补贴”政策,即缓缴养老、失业、生育三项社会保障费,降低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四项保险费率,为检验企业发放岗位和培训两项补贴。
加大对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积极宣传“三缓四降两补贴”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交社会保险费,鼓励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局势。
同时对市直及各县(区)新增就业等主要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目标,细化内容,并督促落实。
要求各县(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任务指标落实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站)。
年内预计减收企业社保费7500万元;
安排资金1.1亿元用于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
截止7月底,全市已缓缴社保保险费万元,降低费率减收社保费万元,发放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万元。
3、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和鉴定情况。
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淮北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做到再就业资金的预算安排与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的需要相一致,资金的使用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相一致,资金的使用进度与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完成的序时进度相一致,为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今年就业再就业财政预算在去年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万元,目前已实际使用了万元。
一季度,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资金1360万元;
争取省财政资金450万元,用于南坪、刘桥、临涣3个乡镇“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
争取省就业专项资金200万元,依托淮北煤电技师学院建设市级公共实训基地。
4、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市劳动保障、工商、税务、民政、教育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税务部门共审批下岗再就业减免税户,减免税费万元,为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名个体经营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减免税费万元。
国税部门免收155户税务登记证工本费4560元。
工商部门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减免管理费、改善就业环境等有效措施,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政策支持。
今年来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户自谋职业人员减免个体营业行政性经费万元。
劳动保障部门共为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减免税费万元;
共有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了职业介绍补贴,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了培训补贴;
为人、个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万元,带动约人实现再就业。
5、五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补助办法,全力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温暖、送技能、送服务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为内容的“五送一落实”就业援助活动,提高就业的稳定性。
截止7月底,共筹集就业资金万元,为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万元,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岗位补贴元,免费职业介绍人,落实职介补贴万元;
免费职业培训人,落实培训补贴万元,政策促进和稳定就业的效能得到较好发挥。
6、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情况。
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中小企业创业促就业。
把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定与创业培训、企业开业指导、企业发展服务等结合起来,鼓励支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军人、城镇残疾人员、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社会群体,充分利用创业扶持政策自主创业。
全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759万元,占省指标6200万元的%,通过贷款扶持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制订下发《淮北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跟踪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及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积极性,加对小额担保贷款后跟踪管理,提高了小额担保贷款的代偿率,促进了小额贷款自身良性循环。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1、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精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近年来,我们制定了《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淮政[XX]6号)等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体系。
一是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国家和省促进就业、组织起来就业、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扶持范围。
二是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自愿组织起来通过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照每人XX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吸纳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按其吸纳人数每人1500元、XX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是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最长不超过3年的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是认真组织落实“选调生”、“选聘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对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拔出的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相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二至三年的实习、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
2、登记求职(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
全面开展人性化就业服务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技能,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建立政策引导、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培训、档案托管、信息服务工作制度,积极为到淮北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等公共服务。
加强与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及县区人才中心相关部门的联动互动,着力构建内外贯通、上下贯通、横向贯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体系。
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确保招聘活动安全。
建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通过政策调控鼓励用人单位接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条龙、一对一”的全免费就业服务。
截止7月底,共帮助名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失业)登记,其中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已实现就业人。
3、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主渠道作用,有针对性地举办多形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不仅使企业更了解毕业生的情况,增强其对毕业生的吸引力,也使毕业生能更多地与用人单位接触,增加就业机会和可能。
一是开展组织“就业政策校园行”活动,通过在校园内设立政策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就业求职专场辅导会、创业成果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以《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为重点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国家促进就业和扶持创业的政策规定、维权知识等,进一步提高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水平,转变就业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二是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对享受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家庭困难的历届毕业生、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零就业家庭”家庭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重点帮扶,通过加大帮扶力度,在其中一场对接洽谈会上使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突破了90%。
三是积极搭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沟通平台,XX年以来,我市在保证招聘单位质量的基础上,突出针对性,按照不同专业、院校类别,组织举办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27场,累计提供31078个岗位信息,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份。
其中深入淮北煤师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淮北一、二职业高中等学校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活动5次。
(四)农民工就业情况
一是加强动态监控,对出现的企业规模裁员、批量农民工返乡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政府领导和省劳动保障厅。
二是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工作领导体系,在18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和就业信息台帐。
三是把“返乡农民工与就业岗位招聘周”扩大为“招聘月”,组织各县区对返乡农民工实施了“三送”(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政策)等“一条龙”服务,深入开展返乡农民工系列现场招聘、技能助你就业、春风送岗位下乡、就业信息对接、返乡农民创业、用工需求调查等6大活动。
四是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分别设立了专门的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将家庭困难的农民工作为重点援助对象,为每一位重点援助对象免费提供一次职业指导、三个就业信息。
五是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分别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从XX年第四季度截至到目前,共举办10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班,390名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其中成功创业195人,带动1365人就业。
六是全面启动了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指导、督促全市33家定点培训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截止7月底,全市共有滞留返乡农民工人,其中已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人;
新增农民工转移就业人,转移就业规模达万人;
农民工技能培训人。
(五)帮扶困难人员就业情况
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有效缓解“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农户”在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困难,我市积极探索实施就业帮扶的新方法、新途径,逐步摸索出一条帮扶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入户调查制度。
利用街道(乡镇)、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困难就业人员动态,实行自我申报登记制度,及时提供登记服务,并汇总整理、逐级上报。
二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就业平台都建立了就业困难群体基础台账,开通援助服务热线电话,对其就业状况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
三是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活动。
集中了开展“就业百日帮扶”、“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技能岗位对接”等专项就业援助活动,将招聘会举办到企业、学校,办在到街道乡镇,真正将就业政策、就业信息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四是建立了消除“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的长效帮扶机制。
通过实施送援助进家庭、送政策进社区,社保补贴送到人、就业岗位送上门,对新申报的零就业家庭采取“申报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使158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六)创业带动就业情况
1、创业政策配套措施出台情况。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创业培训工作的新政策新精神,积极适应就业形势发展新需求,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潜在就业群体向产业工人转化,淮北市大力实施“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工程,不断健全完善创业培训政策体系,并结合市情实情,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学员组织报名和建立健全后续服务工作体系的通知》、《关于对创业培训教学点教学及后续服务工作督查考核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淮北市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淮北市创业培训服务指导中心的通知》等文件,在推广创业培训目的、参加培训对象、创业培训工作及后续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逐步形成了以培训促创业带就业的政策体系。
2、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情况。
通过创建“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一条街”等方式,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
目前,全市现有3个县区创业园区、5个再就业一条街,已落户82户,安置就业766人;
市级创业基地已陆续入驻企业3家;
濉溪县南坪、刘桥、临涣3个乡镇省级首批“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已初见成效,建成标准化厂房7栋,在建4栋,建设面积15440平方米,现已入住华强面粉厂、淮北天王机械加工、淮北巨鑫特种铸锻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吸纳就业1186人;
相山区在仁和小区正在建设占地400亩的“农民工创业一条街”。
3、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转情况。
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成立了“创业培训指导中心”,将创业培训逐步向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延伸,培训对象扩大到城镇新增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人员,举办了下岗失业党员、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等特色创业培训班。
4、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及创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建立了创业人员扶持档案,做到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技能优势清、发展项目清、经营状况清。
成立了以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及大专院校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创业咨询指导专家志愿团,免费为学员创业提供帮助和指导。
收集适合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600多个,编印成册,推介给返乡创业农民工。
截止7月底,我市共举办创业培训26班,培训创业学员780人,其中成功创业275人,带动就业1688人。
目前,全市返乡农民工创办各类经济实体已达541家,其中创办经营企业86家,从事规模化养殖102个,安置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近2万人。
(七)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1、乡镇及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组织起来就业认定、困难就业群体就业帮扶等工作下移至社区,街道(乡镇)、社区依托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联网,实现了全市就业信息“一点登录、多点查询、资源共享”。
全市16个街道、18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35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展了“充分就业创建活动”,发挥了小平台、“大窗口”作用。
目前,我市第一批5个试点镇、8个试点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已初步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层次配套的原则,把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成为功能最为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市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等多项服务。
在县区建立了4个人力资源市场,在19个街道、18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在135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
市人力资源市场依托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与县区、街道、社区联网,实现了全市就业信息“一点登录、多点查询、资源共享”。
同时,我市将就业工作重心下移,在相山区相南街道建立了淮北市相阳劳务市场,不仅强化了基层就业服务,而且有效解决了非正规劳务市场给主城区带来的市容、交通、治安等问题。
强化社区建设,逐步形成了“兴办社区实体、鼓励企业吸纳、推行灵活就业”的社区就业模式,并把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初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重点工作下移社区,发挥了小平台、“大窗口”作用。
3、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为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畅通毕业生就业信息渠道,我们在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发布信息的同时,积极运用淮北就业网和淮北就业报载体作用,全面搜集和发布就业信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为各类求职者量身定制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充分利用淮北就业网“就业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求职招聘、人才论坛”等多功能就业平台,为毕业生提供贴心服务,目前网站拥有198家网络会员单位,XX年以来,共通过淮北就业网举办网上招聘会6场次,发布招聘信息720条,提供5014个就业岗位。
三、就业工作目前面临的形势
一是全球经济危机对我市就业岗位流失的影响逐步显现,南方一些企业停产半停产,裁员在部分企业相对严重,对我市外出就业空间缩小,就业压力不断加大。
二是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薄弱。
乡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不健全,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滞后,行政村没有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没有配备专职人员,缺乏专项工作经费,难以满足农村劳动者对就业培训的需求。
目前我市第一批5个试点镇、8个试点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已初步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
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刚刚开始,任重而道远。
三是人力资源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与实际工作需要相差较大,特别是各类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数据掌握不全面,存在死角较多。
四是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待进一步拓展。
今年启动扶持中小企业创业促就业小额信贷,要求贷款企业以物权担保,贷款银行担心风险大,要求加大风险防范力度,此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协调,积极推动。
五是就业工作统计数据仍不够及时准确,县、区统计人员个别同志业务不够熟练,跟不上工作要求。
这些问题的存在,有着方方面面的客观原因,也直接影响着就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典型示范,切实转变群众观念,激发群众自主创业积极性;
二是充分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做好技能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劳动者技能水平;
三是进一步扩大实训基地建设规模,提升劳务品牌含量,加大劳务输出力度,使更多的群众外出实现就业;
四是鼓励具有一定技术的群众回乡创业、创办企业,吸纳更多的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
六是《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工作量大,换发后享受优惠政策的对象范围随之扩大,而且将《再就业优惠证》换发为《就业失业登记证》后,因政策享受上的不同,造成一部分人不理解,建议能否制订下发完整的运行方案,以便于在实际操作中遵照执行;
七是建议省拨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适当放宽,将公共就业服务补贴延伸到村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再就业资金可用于村级劳动保障平台补贴、基础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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