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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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月10月,中共中央制定颁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随后有关部门和全国各地都积极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大力开展公民教育。
2002年2月,中宣部、全国妇联、团中央、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共同发起的”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旨在用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和激励措施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行为习惯。
2004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把“以人为本”写入中央文件。
加强公民教育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开发公民自身潜在的能力,提高公民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多年来,我校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积累了许多有效经验。
这次参与省教研室组织的、与美国公民教育中心合作开展的“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的行动研究,对我校进一步提高德育工作水平,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我们将以此为重点,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建构本校的公民教育体系。
二、目标与内容
项目总体目标,是通过组织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研究性学习的能力。
具体地说,一是在实践活动中帮助学生认识关注社会应该从身边的日常小事做起,逐步增加小公民意识,关注社区的公共问题,了解相关的公共政策,以自己小公民的角色立足社会,体验生活。
通过他们实践的过程,传播公民知识,培育公民意识,张扬公民权利,呼唤公民责任。
二是通过社会实践、问题研究的活动过程,培养学生观察问题、思考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参与社会生活和实践的能力。
从学校发展来讲,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和行动,将“小公民教育方案”从局部的探讨上升到“公民教育”整体论视野的高度,统整我校在德育教育方面的系列活动,从而形成鲜明的、科学的学校德育教育活动的特色,提升我校的办学文化品位,焕发学校生命的活力。
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主要是围绕与社区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问题和公共政策,组织学生开展走向社会、调查分析、研究问题等活动。
研究的必须是公共问题和公共政策,也就是本地本社区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实际问题,以及解决这些实际问题的有关政策法规。
也就是说,学生思考、研究的必须是社会公共问题,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必须是依靠和参与公共决策的。
三、步骤与原则
“公民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班同学都要参与。
每个活动的操作都按照六个步骤进行:
(1)观察社区中存在的公共问题及相关的公共政策;
(2)由学生讨论确定班级合作研究的问题;
(3)分工协作,收集所要研究问题的有关资料;
(4)共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行动方案,并写出报告;
(5)展示成果,邀请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开展听证活动,将行动方案提交有关部门供决策参考;
(6)总结(反思)活动过程。
在整个活动中,从问题选择、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制订方案到举行听证演示,所有过程都由学生自主进行,老师担当组织者、指导者、协调者的角色。
根据美国公民教育中心的指导思想和实践经验,本项目所说的公民教育实践活动不同于我们以往开展的德育活动,其更加强调公民教育活动的实践性,研究中应重视以下原则:
全体性——面向全体学生,是全体学生共同开展的教育活动。
主体性—活动的各个环节突出学生主体地位,以学生自己的实践、体验、探究为主。
社会性——面向社会现实生活,在观察、探究社会公共生活中的现象、问题的过程中实施公民教育。
实践性——引领学生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在社会实践中观察、体验和思考。
四、项目管理与评价
为了促进本项目研究的有序开展,项目组将严格按照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对本项目进行管理,以保证了项目研究达到预期目标。
⑴理论学习制度。
课题实验教师平时应注重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从2005年9月开始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活动,主要交流研究中的心得、学习有关的理论。
⑵教学观摩制度。
以年级组为单位开展研究课活动,形成较为科学合理的活动案例。
⑶评优奖励制度。
根据教科研管理条例规定,课题组学期考核得优秀,方可作为各级评优评比活动的候选人,学期考核不合格者,劝其自动退出课题组,三年内不再吸收参加任何课题研究项目,三年内失去参加各种评优评比的机会。
五、研究的大致进程:
1、课题生成阶段:
2005年9月——2005年10月
各实验班级在班内组织学生探讨公共问题,思考个人研究的想法,并在集体开展选题的筛选与重组,形成研究的专题,设计研究方案。
2、课题研究阶段:
2005年10月——2005年12月
根据研究方案组织学生分组进行调查、访问等活动,收集资料。
3、课题展示阶段:
2006年1月
各实验班级展示学生研究的材料,组织社区有关成员听取学生的研究报告。
六、组织与责任
组长:
朱小砂方伟
全面负责课题研究工作,定期组织学习,了解进程,召开会议。
组员:
芮新丰蒋小萼蔡素娟王华芬王圣颖蔡庆霞田焕琴周未珏陆仁娟
具体开展在各个班级开展实施。
研究的步骤和进程:
1、调查公共政策问题(4月1日——16日)
学生调查周边生活中的公共政策问题,小组交流、投票确定小组研究的公共政策问题,小组通过调查、采访、查阅资料等多种途径搜集资料。
2、确定班级研究的公共政策问题(4月17日)
以小组为单位阐述、交流小组确认的公共政策问题,相互讨论、投票表决,选出三个重要的公共政策问题,然后由产生出问题的三个小组进步游说、投票表决确定班级研究的公共政策问题。
3、收集要研究问题的资料(4月18——4月30日)
依据研究主题,广泛开展资料收集活动:
如,调查走访、文本阅读摘录、参观访问等。
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注意学生的参与程度和广度,要尽可能让所有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4、编制解决问题的方案(行动方案)(5月1日——5月12日)
5、召开听证会,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5月19日)
(1)听证会(评审组)人员组成:
教师、学校行政人员、社区行政人员、有关专家
(2)听证程序:
①学生问题描述(问题描述必须全员合作,例如全班参与、分组陈述等)
②对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
③解决问题的方案
④我们的行动计划及实践
在听证过程中,评审组现场提问,由学生现场答辩,听证结束必须由评审委员会作总体总结。
6、总结学习经验(5月26日)
六、成果形式:
1、活动展版展示学生的研究成果;
2、搜集学生的研究心得。
3、整理教师撰写的研究随想,完成研究报告。
4、将教师与学生研究成果汇编成册,出一期《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小白杨专刊。
关于校园门口小摊贩问题的研究报告
学校组织我们开展了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培养我们关注现实、关注发展的社会责任感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社会应用能力。
我们六(4)班的同学主动融入鲜活的生活,主动寻找和发现我们生活中的社会现象、现实问题,并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们的问题:
“校园门口小摊贩”的现象大家一定不会感到陌生:
中午和放学后,小摊贩的周围挤满了人,有的同学掏出身上仅有的几块钱买摊子上的辣丝和辣条,有的同学省下中午的吃饭钱买摊子上的玩具或卡片玩,还有的同学经不住诱惑就问同学借钱买。
由于这些食品是三无产品,稍有不慎吃了就会拉肚子,带来很多麻烦。
有些同学玩小摊子上卖的玩具手枪,由于没有安全保证,结果一不小心打伤了同学的眼睛,此类的事件我们在报纸上也曾看到过报道。
我们小组的全体同学拿着辣丝样本到了医院,请医生做了一次样本培养化验,我们了解到辣丝中竟然含有大量的细菌,其中大肠杆菌和普通多变细菌大大超标。
“校园门口小摊贩”的现象不仅在我们市郊比较常见,在苏州市区也存在着这个问题,有记者走访了市区几所中小学,发现在学校周围普遍存在小摊贩拥挤的情况,提出了餐饮卫生、交通安全、出售劣质货三大问题。
我们小组也对此进行了调查,家长们的呼声也很大。
我们学校联系了城管和卫生监督人员,当卫生监督人员检查时,这些摊主就四处躲避,卫生监督人员离开后,这些流动摊贩又出现,成了一支没有卫生保障的食品零售“游击队”。
“校园门口小摊贩”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公共问题,它影响着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正常生活,因此,我们就“校园门口小摊贩”问题为题,开展了调查研究活动。
现有的政策:
为了了解国家有关“校园门口小摊贩”问题的现有的政策,我们班的同学通过采访律师和上网搜索,找到了相关政策。
并与上海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对比,在律师和老师的帮助下,分析了这几条政策的优缺点。
政策一:
〈〈江苏省城市市容卫生管理条例〉〉
十三章城市市容管理十五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第八章50条违反本条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继续违法经营的,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装盛器具。
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决定暂扣的,应当出具暂扣清单。
要求违法行为的人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优点:
十三章城市市容管理十五条规定比较全面、齐全。
缺点:
该法律中没有对校园门口摆小摊贩的行为作出详细的规定,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门口小摊贩这个问题,法律责任不明确。
政策二:
《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章第十五条沿街和广场周边的商业、饮食业以及制作、加工、车辆清洗和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举办商业、文化等活动的,举办单位应当设置临时环境卫生设施,及时清除产生的垃圾等废弃物。
活动结束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清除设置的临时设施,保持道路、场地的整洁。
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设置临时环境卫生设施、未及时清除产生的垃圾等废弃物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清除设置的临时设施的,对个人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暂扣经营、作业的工具,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优点:
市容管理条例对此问题已有一定的约束,并且制定出了相应的处罚条例。
缺点:
政府的规定中没有明确指出学校周边小区摆摊设点的问题,特别是那些流动的小摊贩无法控制。
另外,规定中只提到了市区,没有对郊区作出明确的规定。
在处罚条例中我们觉得处罚的力度不够大。
政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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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内容基本上和江苏省的条例相同。
苏州市和上海市的政策对比:
共同点是两地的政府都提出了禁止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例。
不同点是据我们了解上海市不仅对市内的摆摊设点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还对郊区作出了规定,校园门口设立了一些有营业执照的售货亭,管理很有序。
苏州的处罚力度不够大,在20元----200元之间,而上海的处罚力度较大,在50元----500元之间。
我们的方案:
在共同研究基础上,我们班的同学经过讨论,终于制定出了班级解决“校园门口小摊贩问题”的方案。
1、设立校园门口规范售货亭。
在校门口建几个规范售货亭,这个售货亭由国家工商部门来管理,售货亭里的商品价格由物价部门统一标价。
在这里,同学们可以买到卫生的食品、安全的玩具和许多文具,比如,同学们急需本子或笔的时候,只要到校门口就能买到。
优点是:
保护了我们小学生的利益,食品的安全也让家长放心。
小售货亭给同学们带来了方便。
2、建立执勤大队,加强监督检查。
由学校大队部组织执勤大队队员每天在校门口附近执勤,如我们学校旁边小区铁栅栏内的小摊贩特别多,执勤大队可以在中午和放学后在附近执勤,发现有买小摊贩东西的同学就及时制止并教育,学校大队部每周做总结,这样,没有同学去买,小摊贩们也就无立足之地。
动员起全体师生参与此活动,让大家一致抵制校园门口无证小摊贩。
3、悬挂警示牌,加强宣传力度。
为了加强宣传,我们准备设计警示牌挂在学校附近和学校门口,用鲜活的画面和醒目的标题引起人们的注视。
缺点是:
这只是起着宣传的作用,对小摊贩们没有约束,没有法律效力。
4、家校配合教育,增强学生自我分辨能力。
在学校宣传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也请家长配合,告诉学生如何鉴别食物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国家食品法的规定,要让学生们懂得更多的知识,增强识别能力。
5、学习外省市的经验,优化现有政策。
(1)为了保护小学生权益,在现有的江苏省和苏州市市容管理条例中应明确指出不允许在校园门口摆摊设点,向小学生兜售食品、玩具等。
(包括郊区)
(2)加大罚款力度,违反条例者没收其兜售的物品,罚款50元----500元。
(3)对那些流动的摊贩市容部门应有相应的措施,如加强在校园周边的城管人员。
(4)在校园附近社区内向小学生贩卖东西的摊点应得到社区内各业主的同意。
我们的行动计划:
心动不如行动,为了尽早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六(4)班的同学还指定了行动计划。
我们的行动计划是:
1、给市长伯伯写封信,希望政府部门能重视校园门口小摊贩的问题,并提出我们的方案,还附上了我们设计的小小售货亭的图样。
2、我们已经设计出了宣传画、小报和警示牌,将送给社区,希望他们能采纳,加强宣传。
3、采访市容管理部门,向他们反映我们校园门口小摊贩的现状,把我们的方案汇报给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严加查处,洁净校园周边环境。
4、向全校同学发出倡议,倡议大家不要去买无证小摊贩的东西。
家长篇:
每天在送孩子到校后,我们总是会给孩子几块钱,让他们放学后肚子饿可以买点心充饥。
可是他们往往就是买门口的小摊贩的零食,或者玩具,我们知道那些是无证摊贩,卖的食品的进货渠道也让人很不放心,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我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但是学校门口附近一直没有正规的商店。
有些孩子就只能去那里买。
我们家长会配合学校,教育孩子抵制那些摊贩,同时也希望在学校周围能有正规的售货店,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学生篇:
通过我们班级同学的调查研究,学校门口无证小摊贩的存在不仅影响到我们校园环境和社区容貌,更重要的是影响到我们小学生的身体健康。
其实有时候我们并不是喜欢去买,只是身边的同学去买了,我们往往眼红会跟着去。
所以现在我们首先以身作则,互相督促,再通过我们的努力宣传,告诉我们全校的同学这些摊贩食品的问题,提醒大家不要再去光顾,让我们一起来抵制这些无证摊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