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减人员报告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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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你单位的报告不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年月日
不予受理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报送单位,一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留存。
4、企业裁减人员行政建议书样式
企业裁减人员行政建议书
(报送单位名称)
:
你单位于年月日报送的企业裁减人员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材料包括: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议:
你单位通过采取减少工作时间、适当降低工资等积极的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裁员。
确需裁员的,应当重新制定裁员方案,依法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同时应当依法支付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你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你单位在裁减人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针对你单位具体情况,同时建议:
1、
2、
……
行政建议书由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方各执一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留存一份,同时抄送有关劳动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服务指引
1、用人单位可通过服务窗口、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企业裁减人员报告所需材料。
2、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当填写《企业裁减人员报告书》,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出具全体职工签章推举产生职工代表的证明材料;
工会代表或者职工代表的个人资料,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和劳动合同期限等;
(2)裁员条件证明材料:
说明企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裁员条件,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劳动工资、人工成本、财务、固定资产、产品供销等报表资料);
(3)裁员实施方案:
说明企业用工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裁员方案、实施时间、实施步骤及经济补偿金的准备情况和支付方式,并提供企业职工名册和裁减人员名册;
(4)已履行程序的材料:
企业向工会或职工说明裁员情况的日期与方式、征求工会或职工方意见的情况等及相关材料,国有企业要出具主管部门对裁员的意见。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用人单位报告材料后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材料的受理工作。
用人单位提供的报告材料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企业裁减人员不予受理通知书》。
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补正全部报告材料的,可予受理。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报告材料后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对报告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出具《企业裁减人员受理通知书》。
对不符合企业裁减人员有关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企业裁减人员行政建议书》。
5、受理时间:
以邮递方式将报告材料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以收到邮寄的材料时间为准;
直接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以报告收到之日为准。
五、工作台账
1、企业裁减人员报告受理登记表
企业裁减人员报告受理登记表
编号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终审人审查意见
终审时间
裁员拟开始日期
裁员拟完成日期
拟裁员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办日期
经办人
经办机构
2、企业劳动用工和裁减人员情况统计表
企业劳动用工和裁减人员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月单位:
人,户
序
号
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裁减人员情况
当月新签劳动合同人数(人)
从年初至当月累计新签劳动合同人数(人)
当月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数(人)
从年初至当月累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数(人)
当月裁员20人以上企业数(户)
其中:
当月裁员总人数(人)
从年初至当月累计裁员20人以上企业总数(户)
从年初至当月累计裁员总人数(人)
续签劳动合同人数(人)
当月裁员20-100人企业数(户)
当月裁员100-200人企业数(户)
当月裁员200-500人企业数(户)
当月裁员500人以上企业数(户)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总计
一、按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
二、按行业:
制造业
建筑业
其他行业
备注:
数据关系,甲栏:
(1)=
(2)+(3)+(4)+(5)+(6)=(7)+(8)+(9);
宾栏:
(1)≥
(2),(3)≥(4),(7)=((8)+(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