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课的德育渗透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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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课的德育渗透内容》
附件2:
参考资料3:
信息技术课的德育渗透内容
《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2版)》提出:
基础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培养和提升学生的信息素素。
信息素养表现在:
利用信息技术工具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信息的能力;对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在熟悉并利用技术条件和环境的基础上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与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能力;积极探究技术应用给社会生活带来的变化,遵守相关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
信息素养在课程目标的不同维度均有体现。
其中,在知识与技能维度,强调对信息技术基本概念、思想和基本工具的了解和掌握;在过程与方法维度,不仅强调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和方法的掌握,也强调信息技术学习方法和习惯的养成,强调借助信息技术工具开展协作及参与社会活动习惯的养成;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维度,强调在课程整体层面上要重视对信息道德、信息伦理、信息文化的感悟与内化,形成积极的有关信息时代的技术观和价值观,养成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学习和改善生活的意识和态度,积极、负责、安全、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
有研究者从利于教学的角度给出信息素养解析方案,认为信息素养由知识、技术、人际互动、问题解决、评价调控、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六个部分组成。
其中,知识为其他五个部分提供基础准备,而评价调控则为其他各个部分(包括知识部分)提供必要和重要的形成保证。
因此,知识和评价调控这两部分组成了其他四个部分的共同承载;技术、人际互动、问题解决三部分有机相联并呈现一定的层级;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一种精神的领航,渗透于技术、人际互动、问题解决之中,并相互影响。
六个部分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如图4-1所示:
图4-1信息素养组成
其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主要心理素质基础是:
注意、想象、情感、意志,具体分解如表4-2所示:
表4-2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分解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身心健康
能辩证认识和积极面对信息技术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能客观、积极地看待竟争关系、自己和他人信息活动的成败得失,有意识地进行信息环境下的身体保健,保持稳定的情绪和健康的心态
信息意识
能认识到信息及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日常生活学习的积极作用和影响,激发和保持衬信息技术的求知欲,形成主动地学习信息技术、参与信息活动、使用信息技术改善学习和生活质量的意识和态度;能形成更为开放的视野,具有勇于推介自己、合理争取与广泛利用国际国内各种相关资源的意识
作品欣赏
能正确认识信息产品和信息环境的陶冶功能,在提高信息作品欣赏水平和恰当使用娱乐产品的基础上愉悦心情和陶冶情操
行为规范
能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负责任地、安全地、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
价值内化
能内化社会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建立稳定的态度、一贯的健康行为习惯,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
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是一个持续提升的过程,在不同学段,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内容各不相同,在信息素养的培养水平上各有侧重。
其中,小学阶段侧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工具的掌握和应用,强调对信息技术和信息文化的体验和感悟,以基础入门为标志,以感悟信息文化为目标;初中阶段侧重对信息技术基本特征的归纳和总结能力的培养,注重主动学习信息技术的意识和方法的熏陶,关注与信息素养相关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想象能力、批判能力的培养,以迁移应用为标志,以顺应信息文化为目标;高中阶段强调领域应用,以多样化的应用技术领域的能力训练为主,同时强调学生在不同领域方向上的个性能力塑造,以个性化能力培养为标志,以内化信息文化为目标。
我们强调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育,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课程的体系结构上简单呈现这些方面的概念,而是应该在学习活动过程中有效渗透信息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因素,避免“价值教育”与“技术学习”两张皮现象。
特别是让学生在信息问题解决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形成对信息技术活动的积极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因此,在本单元的学习中,要结合前三个单元的内容,在对知识、技能有了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并逐步形成能力的基础上,探讨在信息获取、信息加工、信息管理、以及信息技术与社会等方面,如何有效地进行学科德育渗透。
1信息获取类
1.1合法获取信息
我们所获取的信息大多是他人通过信息加工重新建构与创造的,是他人创造性劳动的成果。
信息资源要实现持续发展,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即对于他人劳动的尊重。
因此,获取信息是必须尊重他人的成果,表现在法律上是有信息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表现在道德上是有一定的信息资源获取规范。
信息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著作权制度、计算机软件保护等。
详见4.2参与信息活动。
信息道德是指在信息领域中用以规范人们相互关系的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
学生的信息道德规范体现在能够对各种信息进行甄别,正确选择有效信息;自觉抵制不健康的内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在信息获取方面,信息道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知道并且遵守信息获取中的有关法律法规;
●引用他人研究成果应标明出处;
●不盗用软件公司开发的商品软件和个人或单位购买使用的软件,不非法拷贝他人的具有知识产权的软件;
●尊重他人的隐私,如不窃取他人的帐号和密码,阅读他人的电子邮件等;
●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系统;
●不访问各种含有不健康信息的网站,不下载各种不良信息资源;
●不访问有反动思想的网站,不下载和传播有反动思想的信息资源;
●不传播病毒或获取制作病毒程序的各种代码。
1.2信息的价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已经成为一种极其重要的商品。
信息社会通常被定义为信息生产和消费的集中。
信息集中度取决于对信息的需求以及此需求被满足的程度。
因此,一种看待信息社会是否形成的方法是评价信息的交换强度及信息内部流动的持久性。
那么,什么是信息价值?
它的价值如何确定?
这些问题已成为当今信息社会所面临的最基本问题之一。
应该说,信息必须经过汇总、整合、分析才能产生价值,零散的信息只能是新闻性的,无法体现真正的价值。
在信息的获取过程中,一方面要在大量的信息中过滤出有效的价值点,同时又要降低获取相应信息的成本,使信息的实际使用价值大于收集、分析信息等过程所产生的成本。
1.2.1信息价值的标准
经济学界把经济学理论和心理学理论结合起来研究信息的价值,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们不妨引用其观点。
在《管理信息系统原理》一书中,总结了对信息价值的三种规定:
标准价值,实际价值和主观价值。
首先,由于信息是一种经验商品,其价值只在使用后才被揭示。
我们假定信息有一标准价值,但是由于每个人的经历、经验不同,必然会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出现较大的差异。
所以,信息的标准价值就不是唯一的。
换句话说就是所谓的“标准”已经变得“不标准”了,这样反过来就发现标准价值的假定是有问题的。
其次,由于信息的再生产主要是通过复制完成的,因此信息的费用和其价值的产生都不与这种产品的数量有关。
在决策制定上,信息是其他商品的决策的一种工具或输入产品,因此信息有较强的间接效用,故直接就进行信息的实际价值的测量是不适当的。
测量信息实际价值的方法是依据对过去经济发展情形进行分析作出的,因此会造成所谓的“检验悖论”。
所以,信息的价值既不可能是标准价值也不可能用实际价值来衡量。
信息价值是人们对信息的一种感觉价值,是一种主观价值。
1.2.2影响信息价值的因素
(1)信息的准确性
信息资源的准确性是信息价值的关键,不真实的信息将毫无价值,并有可能带来危害。
信息准确性不仅包括信息来源的可靠性,还包括研究分析的客观性。
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需要在信息的流程上设置质量控制点。
在时间性、内容性及信息背景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防止各种伪劣数据信息的干扰。
(2)信息的时间性
信息强调时间价值。
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信息交流在速度和数量方面快速提高,谁首先获得信息谁将掌握主动权。
信息价值的时间性有短期和长期的区别,信息价值的短期性表现为信息出现后,必须在一到两天或更短的时间内作出决策,而有效期一过信息价值将为零。
信息价值的长期性表现为信息价值在较长的时间范围内存在,其价值或随时间递减或保持不变。
(3)信息的针对性
信息价值需要通过实际的需求来体现,以确保信息价值的最大化,避免信息资源的浪费,减少工时成本,提高效率,同时有利于加强信息的保密性。
(4)信息的新闻性
信息具有一定的新闻的特点,但信息和新闻不同,信息具有一定的价值,并且一般在有限的范围内传播,新闻则具有宣传性,以受众的广度为特点。
不能把信息作为新闻来看待,应加以分析,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来延伸,发掘它的价值点。
(5)信息的知识性
信息具有长期积累的知识性特点,通过信息的汇总、整和、分析能反应事件的发展趋势,加深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
1.3信息的鉴别
人们通常是根据信息对事物进行判断分析,做出选择和决定。
信息作为产生知识的原始材料而言,只有真实可信的信息才能帮助我们了解认识世界,倘若我们的判断是根据错误的或不可信的信息做出的,那么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作为一个全球性的信息资源网络,Internet提供的信息门类齐全、数量巨大,但由于Internet改变了传统媒体信息发布和评价的程序,缺少了编辑出版这一至关重要的质量控制环节,使网上的信息内容良莠混杂,真伪难辨。
因此,在开发、利用Internet信息时,必须要对这些信息进行评价。
网上信息都是以网页为载体的,我们对网上信息的评价也就具体到对网页内容的评价。
一个真实可信的网页应该包括几个基本要素:
作者(指信息发布者或发布单位)的姓名、职位、职业、所隶属的部门,信息发布的时间及版本,与作者联系的方式以及一些有关信息内容质量的参量。
评价网上信息的基本指标如图4所示。
图4网上信息评价指标图
评价网上信息的指标又称CARS列表,这是一种易学易用的评价方式。
CARS即指可信度(Credibility)、准确度(Accuracy)、合理性(Reasonable)及相关支持(Support),是评价网上信息的四个最基本的指标。
每个指标又分别由多个要素组成,当然很少有网页能够完全符合列表中的要求规定,但是了解和掌握这些要素有助于区分不同质量的网上信息,便于我们选择使用价值大的信息进行科研教学。
(1)可信度(Credibility)
一般而言,人们是根据所获取的信息做重要决定的,因此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非常重要。
例如,若有一条消息说,在未来的六个月中你所在的城市会经历一次较强烈的地震,那么对于这则消息的可信度可依据这条消息的出处,消息提供者的理论根据等做出判断。
在评价信息的可信度时应考虑:
●作者(指信息提供者)的可信度。
网页上是否有关于作者的学历层次、知识水平以及他的职业、职位的信息,这些都可以反映他在某一研究领域的水平层次;作者是否在网页上提供联系方式,仅有Email地址是不够的,应有具体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网页上是否有作者的工作单位,其工作单位是否具有一定的影响,如著名的科研院校或公司集团或政府组织;作者的知名度如何;作者的地位,如工作职务、头衔等,这些都可反映作者在网页上提供信息的可信度。
●网上信息质量保证的依据。
有质量保证的信息其可信度较高。
许多的学术期刊中的文章都是经过了从编辑到主编的验稿、审阅,这些文章的观点、质量也可以说代表着某一期刊的观点、质量,经过严格审核的文章具有一定的可靠的质量保证。
而对于网上信息可以有几个要素来反映它是否有一定的质量保证,如是否是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组织站点发布的信息,如MIT(麻省理工学院)站点,这类站点上的内容相对来说具有一定的质量保证,可靠性较强;网上的电子刊物,由于经过编辑的审核可信度也较高;还有一些是已在书籍、期刊等媒体上公开发表在网络上再呈现的信息,这类信息都具有一定的质量保证。
●元信息。
元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