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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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Word格式.docx

101

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年均增长率〔%〕

10.7

7

152

农村五保供养平均标准年均增长率〔%〕

15.3

219

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亿人〕

13.3

13.2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X〕

30.3

30

基层老年法律援助覆盖面〔%〕

98

75

131

老年协会城乡社区创建率〔%〕

81.9

87.5

94

老年教育参与率〔%〕

3.5

5

70

老年志愿者占比〔%〕

10

100

 

第二节 “十三五〞时期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老龄事业改革开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

严峻形势。

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

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28%左右;

用于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支出将持续增长;

农村实际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可能进一步加深。

明显短板。

涉老法规政策系统性、协调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增强;

城乡、区域老龄事业开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不均衡问题突出;

养老服务有效供应不足,质量效益不高,人才队伍短缺;

老年用品市场供需矛盾比拟突出;

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社会参与不充分,基层根底比拟薄弱。

有利条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开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明确要求。

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开展,供应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成果加快推广应用,劳动年龄人口仍较为充足,社会参与老龄事业开展积极性不断提高。

制定实施“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开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老年人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第二章 指导思想、根本原如此和开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实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开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着力加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方面工作,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着力加强老年人民生保障和服务供应,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着力改善老龄事业开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第二节 根本原如此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

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开展、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开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支持,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

补齐短板,提质增效。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质量效益,着力保根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强化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有效保障面向老年人的根本公共服务供应。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增强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保障公平竞争,改善营商环境,支持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统筹兼顾,协调开展。

坚持把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开展相结合,促进老龄事业开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事业产业协调,统筹做好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实现协调可持续开展。

第三节 开展目标

到2020年,老龄事业开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老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与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根底更加结实。

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根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公益慈善事业有效衔接,老年人的根本生活、根本医疗、根本照护等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居家为根底、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养老服务供应能力大幅提高、质量明显改善、结构更加合理,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更加方便可与,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

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老龄事业开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规X化程度明显提高。

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行政效能提升成效显著。

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充分激发,养老服务和产品供应主体更加多元、内容更加丰富、质量更加优良,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完善。

支持老龄事业开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

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自觉支持老龄事业开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意识意愿显著增强,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安全绿色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更加繁荣开展,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老年人参与社会开展的条件持续改善。

专栏2 “十三五〞期间国家老龄事业开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类 别

指 标

目标值

社会保障

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达到90%

根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稳定在95%以上

养老服务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

不超过50%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不低于30%

健康支持

老年人健康素养

提升至10%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

35%以上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达到70%

精神文化生活

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

达到50%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20%以上

社会参与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达到12%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90%以上

投入保障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50%以上

第三章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社会保险制度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制定实施完善和改革根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

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根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以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建立根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标准。

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

建立更加便捷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机制。

健全医疗保险制度。

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完善缴费参保政策。

加快推进根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将根本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按规定逐步纳入根本医疗保险支付X围。

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鼓励开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地区要统筹施策,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

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第二节 社会福利制度

制定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鼓励地方丰富照顾服务项目、创新和优化照顾服务提供方式。

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能够享有根本养老服务。

在全国X围内根本建成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

第三节 社会救助制度

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X围。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救助X围。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按规定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老年人给予救助。

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有关政策要求,确保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老年人实现脱贫。

第四节 公益慈善事业

鼓励面向老年人开展募捐捐赠、志愿服务、慈善信托、安全知识教育、急救技能培训、突发事故防X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活动。

依法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和公益慈善活动的扶持和监管,依法与时查处以公益慈善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加强民政部门与公益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对接和工作衔接,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机结合。

第四章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第一节 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根底

大力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逐步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当照料责任。

支持城乡社区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

支持城乡社区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聚集,引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质量效率,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鼓励老年人参加社区邻里互助养老。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动扶持残疾、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开展适应老年人生活特点和安全需要的家庭住宅装修、家具设施、辅助设备等建设、配备、改造工作,对其中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大力推行政府购置服务,推动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开展。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开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

支持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交由专业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

专栏3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程

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以失能、独居、空巢老年人为重点,整合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机制,方便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向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日间照料等服务。

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

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信息系统、APP应用、微信公众号等,重点拓展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等功能,规X数据接口,建设虚拟养老院。

第二节 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

实行老年人入住评估制度,优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和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完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方法,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住〔小〕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贯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有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

对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请兴办养老机构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加强开办支持和服务指导。

落实好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融资、税费、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

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置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

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

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

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完善安全、服务、管理、设施等标准,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实行评估结果报告和社会公示。

加强养老服务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

支持开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提高养老机构抵御风险能力。

第三节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

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积极为低收入、高龄、独居、残疾、失能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和举办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等方式,大力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作用,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等设施,为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

第五章 健全健康支持体系

第一节 推进医养结合

完善医养结合机制。

统筹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建立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与临终关怀一体化服务。

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X基地。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医务室、护理站等。

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与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养生等非诊疗性健康服务。

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根本医疗保险定点X围。

第二节 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

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促进健康老龄化理念和医疗保健知识宣传普与进社区、进家庭,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和健身活动指导,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至1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加强对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口腔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综合干预。

指导老年人合理用药,减少不合理用药危害。

研究推广老年病防治适宜技术,与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面向老年人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加强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服务。

第三节 开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

加强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

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局部公立医院转为康复、护理等机构。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到2020年,35%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

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残疾、失能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

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老年人开展义诊。

加强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才培养,广泛开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等老年康复护理服务。

第四节 加强老年体育健身

结合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依托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设施与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城市空置场所,建设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广泛开展老年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

支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体育健身场地,配备适合老年人的设施和器材。

支持公某某民办体育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方法和项目研究,分层分类引导老年运动项目开展。

继续举办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

鼓励开展老年人体育组织,到2020年,90%的街道和乡镇建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团队。

第六章 繁荣老年消费市场

第一节 丰富养老服务业态

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企业,鼓励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开展,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X、服务标准的龙头企业,加快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

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养生、旅游、文化、健身、休闲等产业融合开展,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鼓励金融、地产、互联网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产业。

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节 繁荣老年用品市场

增加老年用品供应。

引导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围绕健康促进、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慢性病治疗、康复护理、辅助器具和智能看护、应急救援、通信服务、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重点领域,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支持老年用品制造业创新开展,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促进产品升级换代。

丰富适合老年人的食品、药品、服装等供应;

加强老年用品测试和质量监管,鼓励开辟老年用品展示、体验场所,开展老年用品租赁市场,支持办好老龄产业博览会。

提升老年用品科技含量。

加强对老年用品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支持推动老年用品产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年用品企业牵头承当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

支持技术密集型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与老龄科研机构加强适老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

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老年用品产业领域科技创新与应用项目。

第七章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第一节 推动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涉老工程建设标准规X体系,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管理等环节加强相关标准的实施与监视。

加强与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

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进展改造。

探索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政策措施。

第二节 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生活环境

在推进老旧居住〔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中优先满足符合住房救助条件的老年人的根本住房安全需求。

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节能宜居改造,将各类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绿色建筑行动重点扶持X围。

推动老年人共建共享绿色社区、传统村落、美丽宜居村庄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支持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引导、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继续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专栏4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示X行动

完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评价标准体系,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示X行动,继续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

到2020年,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根本条件,40%以上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根本条件,大局部老年人的根本公共服务需求能够在社区得到满足。

第三节 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把敬老养老助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考评。

利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创意新、影响大、形式多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敬老养老助老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

继续开展“敬老月〞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评选表彰活动。

推进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同等享受优待。

到2020年,老年人优待制度普遍建立完善。

第八章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第一节 开展老年教育

落实老年教育开展规划,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应,拓展老年教育开展路径,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创新老年教育开展机制,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开展,优先开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要进一步提高面向社会办学开放度,支持鼓励各类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

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老年教育机构根底能力提升、学习资源建设整合、远程老年教育推进等计划。

到2020年,根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X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

全国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应有一所老年大学。

专栏5 老年教育机构根底能力提升计划

改善现有老年大学〔学校〕办学条件。

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X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

改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机构设施设备,建设好村、社区老年学习点。

探索“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的结合。

开展养教结合试点。

编辑出版有时代特色、科学内涵、文化品位,适应社会需要的老年教育系列教材。

第二节 繁荣老年文化

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内开辟适宜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增加适合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务内容和资源。

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培育老年文化活动品牌。

鼓励创作发行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图书、报刊以与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

鼓励制作适合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的优秀老年文化作品。

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拓展面向老年人的数字资源服务。

加强专业人才和业余爱好者相结合的老年文化队伍建设。

第三节 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

健全老年人精神关爱、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服务网络,督促家庭成员加强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怀和心理沟通;

依托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业心理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开展老年心理健康服务试点,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关怀和精神关爱;

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活动。

鼓励城乡社区为老年人精神关爱提供活动场地、工作条件等支持。

第九章 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第一节 培育积极老龄观

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开展理念,始终保持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精神状态,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参与社会开展,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积极接纳、大力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开展。

第二节 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

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鼓励各地制定老年人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

鼓励各有关方面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支持老年人才自主创业,帮助有意愿且身体状况允许的贫困老年人和其他老年人承受岗位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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