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意见与城乡科技一体化发展工作意见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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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完善城乡社区规划。

城市社区规划要以主要路、街为界,做到四至清晰,人口规模一般掌握在3000户左右。

居民住宅小区和破产企业生活区纳入所属社区管理,规模较大、人口较多、四至清晰的,可单独规划社区。

农村社区规划要因地制宜,已实现多村集中居住的,以中心村为基础,实行“多村一社区”,打造“2—3公里、20分钟服务圈”;

符合新农村规划建设要求、基础设施较好的建制村,实行“一村一社区”。

(二)加强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

将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一般按每10户至20户1平方米(总量不低于300平方米)标准配置。

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对未按要求规划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不得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土地出让时按照规划要求对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进行约定,未进行约定的,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保证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落实,对建设质量和标准不达标的,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房管部门负责核发住宅小区预(销)售许可证和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所有权证,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无偿移交给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对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标准建设或擅自出售、不移交的,不得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各区以改扩建、购买、租赁等方式解决。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社区活动场所,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要充分整合利用好社区内各类资源,可以依托闲置的学校、厂房、集体房屋及现有服务设施进行改建、扩建,鼓励采取企地联建、社会赞助、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建设。

(三)积极推进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

建立连接市、区、镇(街道)、社区的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

充分利用、整合各种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建设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

完善社区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社区服务队伍、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信息数字化。

三、加强城乡社区组织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组织。

城市社区要依法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

建立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各类下属委员会,加强社区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并选齐配好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

农村社区要建立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选好配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队伍。

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依法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9人组成。

鼓励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之间交叉任职。

依法推选社区民警担任社区党组织或居民委员会副职(不占职数)。

提倡原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分别由专人担任负责人,实现经济职能与社会管理职能分离。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应不少于三分之二。

到XX年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率达80%以上。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以区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上按社区人口规模3000户以下1—3人、3000户以上3—5人配备。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备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农村社区要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配备一定数量工作人员。

农村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主任(服务中心负责人)一般由镇(街道)下派干部兼任,成员由村级组织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三)切实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

每年至少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一次,其他工作人员每两年培训一次。

实行分级、分层次培训,市民政局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各区民政局负责社区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

四、建立政府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

将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人员报酬、培训经费以及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各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积极争取驻社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社区建设的支持,逐步形成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加强社区经费管理,各项社区经费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流程,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公示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市级财政补助经费根据年底社区建设考核验收结果给予拨付。

(一)加大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各级政府根据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大小,给予一定补助。

采取购买方式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且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以市房管局统计的上年度房屋销售平均价格为依据给予一次性补助。

采取租赁方式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且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每年以市房管局统计的上年度房屋租赁平均价格为依据给予补助。

村改居集体经济组织办公用房应首先用于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并向社区全体居民开放,市、区财政根据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大小,每年给予适当补助,1000平方米以下的补助5万元,100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10万元。

以上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

(二)加大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社区工作经费按每年每千户2万元标准确定,当年每新管1户户口按照10元标准给予补助。

社区服务收入和“费随事转”经费全部留作社区工作经费,以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

(三)落实城市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贴。

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不低于所在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

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适当拉开档次,并与工作绩效挂钩。

各级下派到社区的工作人员、政府公益性岗位及“三支一扶”人员,其工资及福利由原渠道解决。

(四)建立社区信息化建设和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XX年,市财政设立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发全市城乡社区信息综合服务系统软件,各区要配套相应资金,建设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

要切实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市、区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培训经费。

农村社区建设以各区、镇(街道)、村集体积累资金投入为主,社会帮扶和捐助为补充,市级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实现社区管理服务全覆盖

(一)明确职责,理顺关系。

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把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

镇(街道)要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帮助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活动场地、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发展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问题;

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

村改居集体经济组织应从社区组织中剥离出来,不再承担社会管理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要为村改居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各项优质服务,村改居集体经济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向社区提供资源、资金和人员支持。

农村社区要处理好与镇(街道)、覆盖村村民委员会及相关组织的关系。

(二)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职能。

突出居民委员会主体地位,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发挥好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和排忧解难的作用。

完善民主选举制度,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

落实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

大力推广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决策听证会和民主评议会等“四会”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积极推行居住地户口登记制度。

户口登记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的属地管理原则,取消单位管理户口模式,以居民在社区所居住的房屋为依据,由居住地派出所登记户口,所在社区协管,单位、社区不得阻碍公民户口登记和迁移,逐步实现以居住地管理人口、以房屋管人的工作新机制。

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逐步纳入所在社区管理。

(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

根据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划分网格,每个网格人口规模掌握在400—500户,把人、地、物、事、组织等纳入网络管理。

社区网格管理员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兼任,承担信息收集、便民服务、简易问题处理等任务。

逐步建立“区—镇(街道)—社区—网格”四级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实现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全覆盖。

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统一设置社区标识,统一设置服务窗口,统一设置服务规范和运行流程,统一设置公示栏,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及工作站牌匾,规范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

(一)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

推进党建、民政、劳动、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进社区。

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区、镇(街道)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服务工作,维护好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做到政府公共服务全覆盖。

(二)大力发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和市场化服务。

广泛开展以家政服务、餐饮购物、水电维修、农资供应、信息查询等为基本内容的便民利民服务。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服务。

扶持非营利性社区服务组织机构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社区养老、医疗等社会化服务机构,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三)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

加强志愿服务管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建立社区共驻共建、资源共享机制,动员驻社区单位内部教育、文化、体育、娱乐、卫生、食堂等设施,适时向社区居民开放,逐步形成公益性服务、社会化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

七、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

各区、镇(街道)是社区建设的主体,各区(管委会)区长(主任)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镇(街道)镇长(办事处主任)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各镇(街道)要成立专门社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

要抓好文明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着力打造20个文明示范社区,以点带面,促进面上工作开展。

从今年开始,深入开展“规范年、提升年、创先年”活动,XX年上半年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百日攻坚”行动,逐步提升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认真抓好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参与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驻社区单位要按照“共驻、共建、共享”的原则,自觉把本单位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中,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共有、共享。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各级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检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制定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定期组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推动任务落实。

城乡科技一体化发展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科教强市”战略,统筹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经济和社会科学技术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普工作力度,推进城市科技资源向农村延伸,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XX年,初步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互动、覆盖城乡的科技创新体系和服务体系,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成果转化率明显上升,科技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全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

(二)具体目标

1、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建成高新区、钢城经济开发区、莱城工业区3大专利密集区。

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

获省以上科学技术奖项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

实施农业重大科技计划项目26项;

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在姜蒜、丹参、花椒、黑猪等特色产业中的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

2、城乡科技投入稳定增长。

全社会R&

D占GDP的比重达到2.2%以上。

科技应用研发资金占同级财政决算支出的比例每年不低于1.3%,其中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3、城乡节能降耗水平不断提高。

万元GDP能耗比XX年降低25%以上;

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太阳能、沼气等新型能源在农村广泛应用。

4、城乡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完善。

建成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新增省级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

5、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形成一支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队伍,全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700人以上。

6、全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建立起科普示范基地、科技培训、科普宣传、农技协发展、技术服务五大城乡科普体系,全民科学素质达到全省中上游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力度

1、加快工业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研发与转化推广。

抓好“可工业化生产的新型节能建筑关键技术及装备”、“大型塑料挤出机械关键技术及设备”、“新型节水技术与器具”等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与转化推广,发挥工业技术在改善农村新型建筑住宅体系、开发多种类大宽幅塑料薄膜生产机组、发展节水农业等方面的作用。

2、加快农业特色产业技术研发与转化推广。

①姜蒜产业。

发挥职业技术学院、市农科院等科研机构的人才技术优势,围绕种质资源保护、创新利用及标准化生产,抓好生姜抗姜瘟病育种、姜瘟病综合防治、姜蛆防治、加工专用型姜蒜新品种培育等关键技术研发,建成全国最大、品种最全的生姜种质资源圃和生姜种质资源信息库;

围绕食用、医用、保健、洗涤化妆等姜蒜精深加工技术研究,研究开发生姜精油、蒜氨酸等系列产品;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重点推广姜蒜标准化种植、高产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改良等先进适用技术和农业优良品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②“三黑一花”畜牧产业。

以鲁莱黑猪研究开发中心、鲁中波尔山羊繁育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为依托,围绕黑猪、黑鸡、黑山羊、花脸长毛兔种质资源保护、评价、创新利用及产业化开发,突出抓好“黑猪世代选育—新品种培育—配套系开发—标准化养殖基地—精深加工”等技术的研发,建立全国优良地方猪种黑猪基因库;

大力推广畜禽疫病综合防治、高效健康养殖、标准化饲养等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良品种,加快畜禽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

③白花丹参产业。

以职业技术学院、紫光生态园等单位为依托,开展白花丹参提纯复壮、新品种选育、标准化种植等技术研发与转化推广,开发饮片、保健茶系列药品等新产品,建成全国重要的白花丹参GAP种植基地。

④林业。

以市林业局、市果科所为依托,开展森林生物防虫、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林业生态保护、瘠薄荒山造林、容器育苗造林等关键技术研究与转化推广,推进林业科技创新。

3、加快节能减排、环境整治、污染防治等新技术的研发与转化推广。

①重点围绕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节能减排,加强电炉除尘、高炉煤气回收利用、余压余热发电、中水回用、废液污泥处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再生节能保温墙体材料等新技术的研发与转化推广,减少污染物向城乡排放,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护和改善城乡环境。

②开展以畜禽粪便、秸秆和生活垃圾为主的农业和农村废弃物资源肥料化、饲料化技术研究;

开发以鲜姜苗为主的绿色无公害功能性饲料、饲料添加剂,规模化养殖场便污物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

研究开发沼气发电、照明、炊事、供暖等技术,示范推广“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等循环生态农业和家庭模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③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精准施肥和无公害施肥技术,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和生态控制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二)大力培育科技型龙头和骨干企业

1、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辐射带动农村配套发展。

重点围绕新型钢材及钢铁深加工,粉末冶金,纺织新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及煤化工,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扶持龙头和骨干企业,实施一批对企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项目,突破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做大做强一批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高新技术企业。

到XX年,全市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2家以上。

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与农村中小型科技企业牵手共建行动,扶持高新技术龙头和骨干企业,到农村中小型科技企业建立科研基地、中试加工基地,引导更多有条件的中小型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搞配套加工,实现城市高新技术资源与农村人力资源、空间资源的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2、大力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辐射带动农村加快发展。

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带动、产学研合作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组建科研开发机构,建立中试基地、良种繁育基地等,以技术创新带动万兴、东井、一品、通海等姜蒜加工科技龙头企业,恒瑞生物、远望生物、盛德泰等林果加工科技龙头企业,得利斯、六和等畜产品加工科技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增创农业产业化发展新优势。

(三)努力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1、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大重点人群为重点,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资源共享工程、大众传媒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XX年,面向四大重点人群,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主题,举办科普巡回展览4次,科技创新大赛1次。

2、启动市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在争取国家、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的基础上,从XX年开始,启动实施市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市财政每年投入10万元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表彰奖励一批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

3、深入开展科普村村通工程。

在村级健全完善“一站一栏一员”(科普宣传栏、科普站、科普员)科普宣传阵地。

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XX年村村建立科普站;

加强各村科普宣传栏维护管理,及时更新科普挂图;

XX年所有行政村全部配齐科普员,统一登记造册,发放证件。

4、抓好“科字号”文化下乡服务活动。

组织“梆子”剧团,深入农村基层开展“科字号”文艺节目演出活动,每年巡演30场次以上;

每年“全国科普日”、“全省科技活动周”期间,组织开展科普赶大集、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弘扬科学思想,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农民科学素养。

(四)完善城乡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1、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推进工程。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培育和壮大一批服务于科技项目实施和项目产业化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批服务于科技咨询和技术评估的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技术评估中心,一批服务于信息共享和技术转移的技术市场、资源共享网络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平台,搭建技术研发、技术转移、产业化示范等成果转化平台。

到XX年,全市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到230家。

2、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技术推广工程。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XX年在莱城区先行试点,从市、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涉农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高校院所与我市开展科技合作的专家、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当中,首批选派20人到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科技示范乡镇、村等,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培训农业科技人才,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农民致富。

3、农村信息化网络工程。

XX年,在莱城区开展试点,通过完善莱城区科技信息网,建立农业技术专家咨询队伍和实用技术查询数据库,借助莱城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向广大农民提供先进适用技术信息、市场信息,适时提供互动式专家咨询服务,建立覆盖全区787个行政村的科技信息服务网络体系。

争取到XX年,建成覆盖全市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网络。

4、农技协培育发展工程。

按照以协会为组织纽带,以实体经营公司为龙头,建立生产基地,下联周边农户的“协会+公司+基地+农户”发展模式,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加快农技协由小型化向规模化发展,由技术、经营协作型向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型过渡,发挥好农技协在良种引进、技术培训,种植、管理、贮藏、销售配套服务,农村剩余劳力就地转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力争到XX年,新增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5家。

(五)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1、创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集中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稳定性、协调性不强,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要素制约和环境保护压力大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争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XX年重点做好规划编制和申报工作,力争XX年创成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2、创建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抢抓“十一五”期间全省重点建设10家省级农高区的机遇,以中西部姜蒜加工储运板块为依托,加快杨庄镇姜蒜精深加工核心区建设,整合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省级农业特色(畜牧)科技园,建设国内一流的集品种选育、生产、加工、储运、交易、信息为一体的特色基地。

力争XX年创成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3、依托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以东兴源食品有限公司为主体,年内建成包括6000平方米研发大楼、质量检测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和中试车间在内的省生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以市鲁莱黑猪研发中心为主体,到XX年建成集黑猪、鲁莱黑猪种质资源、性能测定、育种、繁育研究于一体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以远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依托,到XX年建成省水果籽加工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保障。

发挥各级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

建立科学的考核和奖惩工作机制,将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全民科学素质、城乡科技创新投入、城乡节能降耗水平等重要指标列入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区级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二)强化投入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技投入的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保障和落实科技投入,科技应用研发资金占同级财政决算支出的比例每年不低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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