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末考试题案例分析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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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反(或符合)有关规定。
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
问题2:
解:
(1)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见表1-2。
商务标得分均减少10分(70-60),综合得分不变。
【案例2】
某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由于该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单位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共邀请A、
B、C三家国有特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投标邀请书中规定:
6月1日至6月3日9:
00—17:
00在该单位总经济师室出售招标文件。
(①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
招标文件中规定:
6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日(②投标截止应有明确的时间点,地点);
投标有效期到7月20日为止;
投标保证金统一定为100万元(工程估算价为4800万)(③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本项目保证金最高为96万)。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8月20日为止(④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技术标和商务标各占50%。
在评标过程中,鉴于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大同小异,建设单位决定将评标方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⑤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
评标委员会根据修改后的评标方法,确定的评标结果排名顺序为A公司、C公司、B公司。
建设单位于7月15日确定A公司中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于7月16日向A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7月18日与A公司签订了合同。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经审查,A公司所选择的设备安装分包单位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遂指定国有一级安装企业D公司作为A公司的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建设单位于7月28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B、C两家公司,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该两家公司。
(中标通知与中标通知书同时接送)(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建设单位于7月31日向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五日内)
问题:
1.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需具备什么条件?
要注意什么问题?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3.该建设单位在招标工作中有哪些不妥之处?
请逐一说明理由。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核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条件、必须招标的项目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情形以及招标投标过程中若干时限规定和有关问题。
其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开标时间、定标时间、投标有效期三者之间的关系。
另外,还需注意投标有效期与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区别。
【案例8】
某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地位的通用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
招标过程中部分工作内容如下:
1.2008年3月1日发布了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公告,其内容如下: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工期和质量要求;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资金来源和评标标准:
(4)施工单位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且近三年获得两项以上本市优质工程奖;
(5)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2.2008年4月1日招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等5家施工单位发售了招标文件,各施工单位按招标单位的要求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了投标保函,在同一张表格上进行了登记签收,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如下:
(1)该项目的要求工期不超过18个月;
(2)对各投标报价进行初步评审时,若最低报价低于有效标书的次低报价15%及以上,视为最低报价低于其成本价;
(3)在详细评审时,对有效标书的各投标单位自报工期比要求工期每提前1个月给业主带来的提前投产效益按40万元计算;
(4)经初步评审后确定的有效标书在详细评审时,除报价外,只考虑将工期折算为货币,不再考虑其他评审要素。
3.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如下:
A、B、C、D、E等5家投标单位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
在开标会议上招标人宣读了各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和工期汇总于下表。
1.上述招标公告中的各项内容是否妥当?
对不妥当之处说明理由。
2.指出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过程中的不妥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通过列式计算的方式确定2个中标候选人,并排出顺序。
4.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则合同价为多少万元?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什么情况下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某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部分。
项目投资额为5000万元,其中,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第十五日上午9时整;
(2)接受投标文件的最早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
(3)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出;
(4)投标有效期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共90天。
并规定,建筑工程应由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应由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招标人鼓励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在参加投标的企业中,A、B、C、D、E、F为建筑公司,G、H、J、K为安装公司,L、N、P为装修公司,除了K公司为二级企业外,其余均为一级企业,上述企业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具体组成见表3-1。
表3-1各联合体的组成表[图片]
在上述联合体中,某联合体协议中约定:
若中标,由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然后将该联合体协议送交招标人;
联合体所有与业主方的联系工作以及内部协调工作均由牵头人负责;
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且需向牵头人支付各自所承担合同额部分1%的管理费。
1.该项目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采购是否可以不招标?
说明理由。
2.分别指出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按联合体的编号,判别各联合体的投标是否有效。
若无效,说明原因。
4.指出上述联合体协议内容中的错误之处,说明理由或写出正确做法。
1.
(1)该项目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采购必须招标。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本题中,该设备采购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虽然估价在100万元以下,但项目总投资额达5000万元(在3000万元以上),所以必须进行招标。
2.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是否正确及理由具体如下:
第
(1)条不正确。
理由: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且开标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以,投标截止时间也只有一个时间点。
第
(2)条正确。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法规对接收文件的最早时间没有限制性规定。
第(3)条不正确。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4)条不正确。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招标文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3.对各联合体的投标是否有效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联合体I的投标无效。
联合体I中的L公司参考了联合体Ⅶ的投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联合体Ⅱ的投标有效。
(3)联合体Ⅲ的投标有效。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本案例中,D建筑公司为一级资质企业,K安装公司为二级资质企业,符合要求。
(4)联合体Ⅳ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不同的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Ⅳ中的E公司参与了联合体Ⅶ的投标。
(5)联合体Ⅴ的投标无效。
联合体中缺少建筑公司(G、N公司分别为安装公司和装修公司),若其中标,主体结构工程必然要分包,而主体工程分包是违法的。
(6)联合体Ⅵ的投标有效。
(7)联合体Ⅶ的投标无效。
联合体Ⅶ中的E公司和L公司分别参与了联合体Ⅳ联合体I的投标。
4.对上述联合体协议内容中的错误之处及正确做法具体分析如下:
(1)错误之处:
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做法: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错误之处:
签订合同后提交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招标人。
(3)错误之处:
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联合体各方应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某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地位的公用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
1.2008年3月1日发布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公告,其内容如下: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工期和质量要求;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资金来源和评标标准;
(4)施工单位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且近三年获得两项以上本市优质工程奖;
2.2008年4月1日招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各施工单位按招标单位的要求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了投标保函,在同一张表格上进行了登记签收,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如下:
(1)该项目的要求工期不超过18个月;
(2)对各投标报价进行初步评审时,若最低报价低于有效标书的次低报价15%及以上,视为最低报价低于其成本价;
(3)在详细评审时,对有效标书的各投标单位自报工期比要求工期每提前1个月给业主带来的提前投产效益按40万元计算;
3.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如下:
A、B、C、D、E五家投标单位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
在开标会议上招标人宣读了各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如表3.1。
问题:
1.上述招标公告中的各项内容有哪些不妥之处?
并说明理由。
2.指出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通过评审各投标人的自报工期和标价,判别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4.以考虑工期提前效益后综合报价从低到高确定2名中标候选人。
正确答案:
问题1:
(1)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要求不妥(1分),应在招标文件中提出(1分)。
(2)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不妥(1分),应出现在招标文件中(1分)。
(3)应在近三年获得两项以上本市优质工程奖不妥当(1分),这是对潜在投标人的歧视限制条件(1分)。
问题2:
(1)要求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函不妥(1分),可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1分)。
(2)各施工单位在同一张表格上进行了登记签收不妥(1分),可能泄露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等信息(1分)。
问题3:
(1)A投标人:
工期=4+10+6=20月(0.5分);
报价=420+1000+800=2220万元(0.5分)因工期超过18个月,投标文件无效(0.5分)。
(2)B投标人:
工期=3+9+6-2=16月(0.5分);
报价=390+1080+960=2430万元(0.5分),投标文件有效(0.5分)。
(3)C投标人:
工期=3+10+5-3=15月(0.5分);
报价=420+1100+1000=2520万元(0.5分),投标文件有效(0.5分)。
(4)D投标人:
工期=4+9+5-1=17月(0.5分);
报价=480+1040+1000=2520万元(0.5分),投标文件有效(0.5分)。
(5)E投标人:
工期=4+10+6-2=18月(0.5分);
报价=380+800+800=1980万元(0.5分)E的报价最低,B的报价次低,两者之差=(2430-1980)/2430=18.5%&
gt;
15%,投标文件无效(0.5分)。
问题4:
(1)B投标人:
2430-(18-16)×
40=2350万元(0.5分)
(2)C投标人:
2520-(18-15)×
40=2400万元(0.5分)(3)D投标人:
2520-(18-17)×
40=2480万元(0.5分)第一中标候选人为B投标人(0.5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C投标人(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