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书4篇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2421047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1.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复议申请书4篇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复议申请书4篇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复议申请书4篇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复议申请书4篇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复议申请书4篇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复议申请书4篇Word下载.docx

《复议申请书4篇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复议申请书4篇Word下载.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复议申请书4篇Word下载.docx

  年月日

  附:

证据及材料

  注: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基本情况项目及签署方法同于其他申请书。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回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

钱×

×

,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

省×

市人,本市×

公司职员,住本市×

路×

号。

  申请人因诉本市齐某×

罪一案,不服×

市×

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员樊×

回避的决定”,现提出复议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及理由:

  原决定认定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原决定认为:

“×

市齐某与本院审判员樊×

不是兄弟关系,非近亲属,因此,申请樊×

回避的理由不足。

”这不符合事实。

  (事实应祥述,此略。

  正是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认为齐×

与樊×

是亲兄弟,属法定近亲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提出了樊×

应法回避的申请。

原决定驳回请求人的申请是错误的。

特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复议,依法变更原决定。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

证人廖×

,本市×

(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

(名称)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

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盖章)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1.格式 财产保全申请书

(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

(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

  和职务、住址)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1.……

  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2.……

  特此申请。

人民法院

(签或者盖章)

  2.说明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文书。

它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或者

  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包

  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

凡是在起诉以前向法院申请保全的是诉前保全;

在诉

  讼过程申请保全的是诉讼保全。

诉前保全的条件是:

必须是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

  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权益遭到极大损害的;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

  提出申请保全;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诉讼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案件必须

  具有给付内容,即属于给付之诉;

必须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行为,使

  判决有可能不能执行的;

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的程序是:

①申请。

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必须提供担保,

  否则,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时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申请。

  ②财产保全的裁定。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讼保全如果是情况紧急的,也应48小时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立即

  执行。

③财产保全裁定不得上诉,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但当事人可以申请

  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④诉讼财产保全的解除。

如果被申请人

  提供担保、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天内未起诉的或者其他需要解除的情况出现时,

  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填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①要求写明保全的理由,即为什么保

  全;

②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有可能拒绝保全请求;

③要求

  提供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位置和数量,否则法院无法执行。

  海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写明名称、国籍、地址等)

(写明姓名和职务)

(同上)

  被申请人所属(写明船籍和船名),因┈(写明请求保全的理由),造成申请人损失(写明损失的实况)。

现被申请人的船舶停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

特申请你院予以扣押,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事法院

  附件:

(具有海事请求权的证明)

  年  月  日

  海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写明名称、国籍、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所属(写明事情的起因)·

·

  特申请你院予以扣押,责令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的人民币担保。

  如申请人的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损失,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海事法院

附件名称和份数

张金伟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no:

119040531gano:

152103351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鲁xxxx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

当时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说:

“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

”本人将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

本人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证件。

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罚款,本人在争论时强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说:

警告不过来。

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路口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

忒忙,管不过来。

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罚款才拿回证件。

该民警在没有对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位。

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罚款时,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

南边交不了,向北边交去)。

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安全和道路畅通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

  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

(一)

(二)款规定。

  二、该民警所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中所填违法行为代码为10390,处罚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

且不论民警同志所开处罚决定书所填处罚依据为《道法》第九十条,民警同志并没有警告本人驶离,还以本人相关证件要挟本人缴纳罚款。

  三、具体对照而言:

  1、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该民警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所填违法行为代码10390,在驾驶员在场且有驶离意愿的情况下,本人被拦下且被罚款,民警对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没有以事实依据;

  2、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两名警察不但没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证件时态度极其傲慢;

  3、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十条:

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

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

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该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证件后转头就走,并没有核对;

  4、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四十二条

(一)

(二):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极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诉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该民警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本人违法情况,以“有保险吗?

”为由索取证件,拿到证件转头就走。

同时对本人辩解不予理睬,在本人强烈表达驶离愿望的情况下仍以代码为10390的违法行为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严重违反了《规定》中简易程序处罚的实施程序

  5、再次强调,该民警在本人在场并主动表示愿意立即离开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与《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符,违背立法本意。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警号为086632、姓名为张金伟的民警于0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鲁xxxx车停放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路口东面的违章停车一事的处理程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四十二条

(一)

(二)款之规定;

执法依据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应认定为执法程序有严重瑕疵,执法依据适用不当。

  据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望复议机关能查明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支持本申请人的申请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复议申请人:

基本情况介绍

  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撤消(XX)铁民初第1158号对申请人座落在齐齐哈尔市北关小区1层房屋的查封裁定。

  本人并未提供任何“借款担保”手续和任何“抵押”给c,其理由如下:

  一:

关于“承诺”条

  1:

c手中的那张“承诺”条是w写好拿来让我签的“格式条款”,并且w明知我有脑干出血,和脑萎缩等脑部疾病的前提下,趁我神志不清醒时,十分匆忙的骗到我的签后并匆忙离去,期间非常短暂,没有任何思考余地。

  2:

事后在法院复印来的那张“承诺”条上我发现,该“承诺”条已经被严重改动过,他们擅自添加的话后还以逗号结尾,明显还要继续添加;

并且该“承诺”条上有明显的“涂改”痕迹,签名左方被明显地全部涂黑。

此条落款日期是XX年10月13号,如果真为其被申请人抵押,那么房照应该在被申请人c手中,而此房照是于XX年10月16号才被w借走(而且w还签了借具,证明房照是借,而非担保),此房照根本就没在c手中怎么能有“承诺”条中的“绝不抽回”迹,明显是c,w二人串通的结果,来欺诈我们。

  3:

房产是我和我爱人王黎共有的财产,未经王黎同意,我是没有权利用这共有财产来给w做任何担保的,王黎也没在w出具的那张“承诺”条上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

”此条未经共有人王黎同意,并且没有王黎签名。

所以此条无效。

  4:

至此期间,本人并未与c有过任何接触,根本就是不认识。

可见,w和c合伙趁我脑袋有毛病期间来骗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所以我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消此存在严重欺骗和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合同。

  《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同时“主合同中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

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我并未与c,w签过任何主合同,和提“担保”一说?

因为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不存在,从合同就自然也就不存在,所以,c告我“担保”也就是无稽之谈。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

关于“房照”

此房照是是王某借去的,而且打了借条,证明是借不是c所说的“担保”。

《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此房照并未办理过任何登记抵押,未抵押不生效,何谈抵押之说?

况且房照有借具证明是借的。

  《担保法》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我们没有订立过任何抵押合同。

  对于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均有强制性规定,所谓强制性,是指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行为,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愿意,客观上都必须执行的行为。

即,法律明文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中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我国《担保法》规定以不动产和一些特殊动产为抵押物订立的抵押合同,非登记不能生效。

而针对法律明文规定的强制性条款,c均未出具相应证据,所以c无理地要求对我夫妻共有的,座落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大桥街道北关小区44号楼1层的房屋,其价值远大于32万的房产进行查封是没根据不合理的。

因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三:

关于“银行收款留联”

诉讼方虽有银行收款留联,但着并不意味本人和诉讼方有任何责任关系,因为不能省去中间过程,而去断章取义,实际是w借我从银行贷的款。

到期,他要还款给我,于是他借到原告c的钱还款,拆东墙补西墙地周转资金,而法律程序上w还我款本人可以不去银行,即w直接把还款打到我贷款户头上即可。

所以,w拿着c的钱还银行而收据就在他们手中了。

所以c手中的收据只能证明王某借过他的钱还银行,并不能证明本人违约和欺诈。

本人并不认识c。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XX)铁民初第1158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对申请人座落在齐齐哈尔市北关小区1层房屋的查封裁定,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xx区人民法院

l

  申请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军事政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