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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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人口:
指城市行政区域内有常住户口和未落常住户口的人,以及被注销户口的在押犯、劳改、劳教人员。
未落常住户口人员是指持出生、迁移、复员转业、劳改释放、解除劳教等证件未落常住户口的、无户口的人员以及户口情况不明且定居一年以上的流入人口。
按公安部门的户籍统计为准。
二、评价指标说明
(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指数
1.道路交通规划体系
符号:
P1
说明:
(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保证交通建设、管理的科学性、避免重复建设和决策失误的最重要环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不同的城市规模,交通方式构成和主体交通方式不同,因而对交通规划的类型要求也不同。
特大型城市要求提供包括交通枢纽规划、停车规划、交通需求管理规划等内容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文本以及包括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在内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文本或单独的上述内容的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批准的文件。
A、B类城市要求包括公共交通规划、交通枢纽规划、停车规划等内容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文本或单独的上述内容的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批准的文件。
C类城市要求提供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批准文件。
(2)交通专项规划
根据城市总规和综合交通规划,各城市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包括公共交通、停车场、慢行交通系统等方面的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城市交通发展的目标和实施计划。
特大型城市及A、B类城市要求提供公共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停车场规划等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批准的文件。
C类城市要求提供包括公共交通规划、停车场规划等内容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文本或单独的上述内容的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批准的文件。
上述城市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慢行交通系统规划,慢行交通包括步行和非机动车等交通系统。
该规划可在综合交通规划中体现或形成单独文本。
(3)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制定,是指导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走向科学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技术文件,反映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程度、计划性和领导的重视程度,是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重要保证。
要求提供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文本(或同时提供交通管理规划文本和交通安全规划文本两套文本)、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及市政府批准文件等材料。
(4)交通影响评价
交通影响分析是保证大型项目开发建设不导致开发对象周边交通服务水平下降的重要措施,是避免土地超强开发的规划控制措施。
(5)城市交通年度报告
城市交通年度报告是全面反映城市交通现状、城市交通规划情况的交通综合性报告,体现了城市交通政策导向、规划与实施情况、运行与管理效果。
报告既是对城市交通发展的年度总结,也是制定城市交通下一步发展计划和规划的依据。
报告应由有关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数据调查充分,内容全面翔实,并由政府批准后每年定期对社会公布或公开发行。
评价要求:
规划范围和期限是否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
进行了充分的现状问题分析,交通症结分析准确;
进行了科学的交通趋势分析和交通预测;
交通发展目标明确、符合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国家发展战略;
规划内容符合城市的特点,内容全面;
规划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近期实施方案具体;
通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政府批准实施。
编制专项规划并经政府批准实施;
实施5年以上的专项规划是否根据城市的发展及时进行了修编;
进行了道路交通流特性调查和充分的事故特征分布分析;
交通管理和安全现状分析与问题诊断准确;
交通需求分析与交通安全趋势分析预测;
规划目标明确;
规划方案符合城市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以及必要的前瞻性;
制定了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发展规划和措施建议;
制定了交通管理和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和措施建议;
制定队伍建设、教育宣传、规范执法等的规划和措施建议;
通过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4)交通影响分析
交通影响分析的主要内容至少包括:
分析范围确定;
现状交通分析;
交通量预测;
交通影响评价;
改进措施;
结论与建议。
分析范围确定:
分析范围应包括拟建项目对道路交通产生显著影响的区域。
一般情况下,应选择拟建项目所在的由城市主干道围合的区域。
对于需在立项阶段进行初步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和对交通影响较大的项目,分析范围应适当扩大。
确立了城市交通年度发展报告编制牵头单位;
制定相关部门综合协调机制,出台了城市交通年度发展报告相关管理规定;
当年编制了城市交通年度报告;
内容完整,符合城市和城市交通发展特点;
数据翔实,依据充分,资料符合实际情况;
政府批准发布。
2.道路网密度
P2
道路网密度是衡量路网构成特征的指标,是道路交通管理的基础条件,也是制定道路交通管理对策的重要参考指标,反映城市交通建设水平。
核查指标。
要求提供当年建成区3.5米以上全部道路长度明细表及建成区面积数据等统计资料。
指数确定:
将当年路网密度资料换算为相应指数。
3.人均道路面积
P3
人均车行道面积是衡量道路建设总体水平的指标,反映道路交通管理的基础条件。
要求提供市区人口(包括农业人口)数据和市区所有3.5米以上道路面积明细表等统计资料。
根据统计资料确定人均道路面积,并换算为相应指数
4.道路网级配比例
P4
道路网级配比例是衡量路网构成特征的指标,反映道路交通管理的基础条件,是制定道路交通管理对策的重要参考指标。
有关道路等级分类依据参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要求提供当年建成区3.5米以上全部道路长度明细表及建成区面积数据、干路和支路密度统计资料。
根据提供的数据,计算干路、支路密度比,并换算为相应指数。
5.慢行交通系统
P5
慢行交通系统主要包括步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无障碍通行系统三部分内容。
步行道是城市交通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专供行人通行的道路组成部分。
同时也是城市倡导绿色出行方式、重视慢行交通系统的体现。
非机动车道是专供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组成部分,是城市交通的重要基础设施。
同时也是倡导绿色交通方式、体现以人为本的指标。
无障碍通行系统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一个城市社会进步、文明程度,表明了社会的人文关怀,是残障人士出行方便与否的最直接体现。
要求提供建成区所有铺装的步行道路、道路沿线非机动车道统计和步行道上设置无障碍通行系统的明细表等统计资料。
现场随机抽查主干道、次干道各两条,检查步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设置情况;
在建成区繁华区、非繁华区现场随机抽查步行道路,观察无障碍通行系统的设置情况。
如果抽查情况明显不符合资料提供情况,且当地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以抽查结果作为该项指标的计算依据。
如果抽查情况和所提供的资料相符,则按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满足几项,并换算为相应的指数。
6.百辆汽车社会公共停车位数
P6
百辆车社会公共停车位数是衡量市政设施建设水平和静态交通供需水平的指标,反映停车需求与供给的关系,是进行城市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以及确定停车收费费率的重要参考指标。
要求提供当年市区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数量、类型和将各种机动车折算成当量小汽车的拥有量(折算系数见下表),以及建成区内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对社会车辆开放)、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和占路停车场的分布情况及车辆标准泊位数。
其中小车泊位的标准泊位换算系数为1,大车泊位的标准泊位换算系数为2。
表1当量小汽车折算表
汽车类型
三轮摩托或微型汽车
小客车或小
于3t的货车
旅行车
大客车或小
于9t的货车
9~15t
货车
铰接客车或大
平板拖挂货车
折算系数
0.6
1.0
1.2
2.0
3.0
4.0
根据所提供的资料得到百辆汽车停车位数,并换算为相应指数。
7.大型建筑配建停车位比例
P7
大型公共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是衡量市政公共设施停车场建设水平和静态交通管理水平的指标。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规定,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宜按当量小汽车停车位数计算。
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30m2;
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30~35m2。
要求提供当年建成区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不含体育场馆)、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用房以及新建居住区等大型建筑单位位置、面积、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数(可根据面积换算)。
根据所提供的资料得到大型公共建筑平均每百平方米配建停车位数,并换算为相应指数。
8.路口渠化率
P8
路口渠化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交通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
该指标反映城市挖掘现有道路资源的水平。
渠化路口是指依据《城市道路设计指南》,根据路口流量和基本特征,对车辆、行人作合理分离、导流等设计,并以标线和其他物理设施等形式实施的路口。
合理渠化的判断依据如下:
(1)路口渠化时左转、直行、右转进口道数量设置是否与相应方向交通量相一致;
(2)路口中央是否有导流标线;
(3)两相位控制时左转车道是否有等待位置指示线;
(4)根据视距三角形原理,是否保证了足够视距;
(5)路口通行能力是否与路段通行能力相接近;
(6)信号周期、绿信比和相位差三个参数设置是否符合该路口交通流的实际状况;
(7)路口渠化与信号控制参数设置是否相协调;
(8)渠化标志标线是否符合规范。
要求提供当年建成区路口数量图、已进行了合理渠化的路口数量图及路口渠化图等相关统计资料。
在建成区繁华地区、非繁华地区、城郊结合部各抽查一条主干道、次干道,每条道路交叉路口数量不少于15个(车行道宽度在6米以上道路的路口),记录通过的交叉口总数和渠化交叉口数量,计算相应比例。
如果抽查情况和所提供的资料相符,则按所提供的资料计算路口渠化率,并换算为相应的指数。
9.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
P9
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是衡量交通管理设施水平的重要指标,反映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程度,体现以人为本、绿色交通的重要指标。
标志、标线应按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施划,道路交通信号灯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03)和《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GB14886-2006)的要求设置。
要求提供当年建成区内的道路资料如下:
(1)有铺装的宽度6米以上道路名称和里程数;
(2)交叉口的数量和分布图;
(3)施划了标线的道路名称和里程数;
(4)每条道路标志的设置数量、位置、标志名称;
(5)行人过街设施分布情况;
(6)隔离设施的设置位置及长度;
(7)应设信号灯控的交叉口和路段数量和分布图、已设机信号灯的交叉口和路段数量和分布图。
在建成区繁华地区、非繁华地区、城郊结合部各抽查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各两条,沿途记录交通管理设施总数目及符合规范的数目,计算相应比例。
如果抽查情况与所提供情况明显不符,且当地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以抽查结果为准。
如果抽查情况和所提供的资料相符,则按所提供的资料为准。
(二)公共交通发展指数
1.公交车辆万人拥有量
P10
此指标是衡量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实际能力的重要指标。
要求提供最新各种类型公交车辆标准车拥有量数据资料。
其中,以车身长度7-10m的640型单节公共汽车为标准车。
其它各种型号的车辆,按其不同的车身长度,分别乘以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成标准车数。
换算系数按表取值。
表2公共交通标准汽车换算系数
车种
车长范围(m)
换算系数
微型汽车
≤3.5
0.3
出租小汽车
3.6~5.0
0.5
小公共汽车
5.1~7.0
640型单节公共汽车
7.1~10.0
1.0(标准车)
650型单节公共汽车
10.1~14.0
1.5
≥660型铰接公共汽车
>14
双层公共汽车
10~12
1.8
注:
无轨电车的换算系数与等长的公共汽车相同。
根据所提供的资料得到公交车辆万人拥有量数据,并换算为相应指数。
2.公共交通覆盖率
P11
公共交通覆盖率是反映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
核查当地提供城区公交站点300米和500米半径服务面积数据。
根据核查结果换算为相应指数。
3.公共交通分担率
P12
此指标是促进公共交通发展、城市交通结构合理的重要指标。
要求提供最新居民出行调查数据及相关资料,并注明年限(5年以内)。
查阅资料确定百分比,换算为相应指数。
4.公交线网密度
P13
公共交通线网是衡量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要求提供城区公交运营线路总长度和城区用地面积数据。
城区公交运营线路实际总长度之和除以城区用地面积,并换算为相应指数。
5.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设置率
P14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设置率是改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通行条件的重要指标,反映城市对公共交通优先政策的重视程度。
要求提供城市主干道长度及施划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单向)长度数据资料。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设置率为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单向)长度之和除以主干道长度的两倍,计算结果换算为相应指数。
(三)道路交通运行状况指数
1.高峰时段建成区主干道平均车速
P15
高峰时段建成区主干道平均车速用以评价道路的通畅程度,是衡量综合交通管理对策效果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交通管理工作效果的有效指标。
高峰时段主干道平均车速是指建成区早、晚交通流高峰时主干道上机动车的平均行程车速。
行程车速是指车辆通过某段道路的长度与通过该条道路所需的总时间之比(包括中间停车时间和延误时间),平均行程车速是所测车辆样本行程速度的算术平均值。
调查指标。
在早晚高峰时段内随机抽取城市建成区内两条以上主干道,确定调查起终点,记录所选道路的通行里程和时间(包括中间停车时间和延误时间),计算各条主干道高峰时段的行程车速,并将所测样本的算数平均值换算为相应的指数。
2.交叉路口阻塞率
P16
交叉路口阻塞率是衡量整个路网饱和程度的指标,也是检查交通管理效果、制定交通需求管理对策、提出交叉口改造规划建设方案的依据。
周期性阻塞交叉路口是指一定时间内经常出现阻塞的交叉口(不是随机或意外原因引起的)。
信号灯控制交叉口若3次绿灯显示车辆未通过路口的为严重阻塞;
无信号灯控制交叉口(包括环形交叉口、立交桥)若车辆在路口外的车行道上受阻排队长度超过400米的为严重阻塞。
随机抽查城市建成区两条以上主干道,记录主干道的交叉口总数与严重拥堵交叉口的数量,计算交叉口阻塞率指标,并换算为相应的指数。
3.平均行程延误
P17
平均行程延误能够综合地反映出城市路网的整体性能和城市交通管理的效率及水平。
平均行程延误的计算方法如下:
长为
的道路上测得的实际行程时间
与以该路段设计速度
行驶所需的时间之差,除以道路长度得到平均行程延误,即:
平均行程延误=
。
该指标应选取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
30-11:
30或下午的14:
00-16:
00时段进行调查。
选择繁华区、非繁华区主、次干道各1条,长度不低于5公里,记录实际行程时间和行驶里程。
该指标设计车速见《城镇道路规范》和《城镇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调查所得的平均行程延误值为主干道平均行程延误和次干道平均行程延误的平均值,根据该值换算为相应的指数。
4.万车死亡率
P18
万车死亡率是衡量一定机动化水平下的交通事故死亡情况的重要指标,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效果的综合反映。
要求提供当年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机动车数量(不包括非机动车折算)。
核实所提供资料,并换算为相应指数。
(四)交通管理科技水平指数
1.交通指挥中心建设
P19
本指标反映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程度,也反映了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情况的处理、反应能力。
交通指挥中心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交通管理部门全面监控道路交通情况,并通过及时发布交通信息,对车辆和行人进行有效诱导,及时调动警力,迅速处理各种突发情况,使整个城市交通保持良好、有序的状态。
要求提供交通指挥中心资料。
根据所提供材料和现场的测试观看确定满足几项要求,并换算为相应的指数。
2.交通信号控制优化率
P20
交通信号控制优化率是反映交通工程设施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衡量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程度的指标,交通信号控制的优化对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管理效率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要求提供当年建成区信号交叉口数量图、已进行过优化控制信号交叉口分布图等相关统计资料。
在抽查P9时可同时调查该指标数值,如果抽查情况明显不符合资料提供情况,且当地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以抽查结果作为该项指标的计算依据。
如果抽查情况和所提供的资料相符,则按所提供的资料计算路口灯控率,并换算为相应的指数。
3.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利用率
P21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利用率反映了城市交通管理的科技应用水平,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要求提供当年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依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数量、全年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数量统计表等相关资料。
根据所提供数据按分级表换算为相应指数。
4.交通管理执法装备配备率
P22
交通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情况反映了城市交通管理科学执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执法的质量。
要求提供交通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清单资料。
根据所提供材料确定满足几项要求,并换算为相应的指数。
5.接处警时间
P23
该指标是反映交通管理部门在白天或夜间正常条件下快速反应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白天高峰期或者夜间拨打“122”报警电话,检查民警到达现场时间,将此时间按对应的分级表换算为相应指数。
6.交通诱导设施设置
P24
交通诱导系统应能及时向交通参与者发布实时的交通信息。
达到疏导交通,缓解拥堵,均衡流量的目的。
该指标反映城市的交通管理水平。
要求提供交通诱导的相关说明及交通诱导设施位置图。
(五)交通文明素质指数
1.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
P25
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是衡量城市动态交通秩序的指标,反映了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效果。
该指标的调查在交叉口处进行,分别选取高峰、平峰两个时段,记录一条主干道、一条严管街(文明示范街)上各两个路口相邻两个入口的机动车数和机动车违法行为,每个路口记数时段为15分钟,据此得到交叉口机动车守法率并换算为相应指数。
2.主干道行人守法率
P26
主干道行人守法率是衡量城市动态交通秩序的指标,反映了群众的守法意识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效果。
该指标的调查与P25同时进行,调查方法、计算方法、指数确定同P25。
3.主干道非机动车守法率
P27
主干道非机动车守法率是衡量城市动态交通秩序的指标,反映了群众的守法意识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效果。
该指标调查可与P25同时进行,调查方法、计算方法、指数确定同P25。
4.主干道违法停车率
P28
违法停车率是衡量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的指标,反映了群众的守法意识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效果。
在建成区主干道上,观察统计双向违法停放的车辆数(对于摩托车进行折算,折算系数为0.5,即2辆摩托车算1辆车),取其计量的总和与对应的道路长度之比,并换算为相应指数。
5.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
P29
市区人口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是衡量市民普法程度和守法意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