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20锚具081627修订doc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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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技术要求、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使用的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制造过程的内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7普通螺纹公差
GB/T699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1804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3077合金结构钢
GB/T14370-2007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JG/T5011.8建筑机械与设备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JG/T5011.9建筑机械与设备热处理通用技术条件
JG/T5011.10建筑机械与设备切削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TB/T3193-2008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技术条件
QJ/OVM003铸铁、铸钢、铸铜件验收规则
QJ/OVM009镀锌件通用技术条件
QJ/OVM017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QJ/OVM033磁粉探伤
3技术要求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产品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4370-2007中第5章和TB/T3193-2008中第4章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4制造要求
4.1材料要求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原材料碳素结构钢应符合GB/T699、合金结构钢应符合GB/T3077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钢种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或合同书、协议书、产品设计图样的要求,并附有质量保证书(证明材质的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2制造工艺要求
4.2.1铸造
铸件不得有铸造裂纹、夹渣、砂眼等缺陷,并应符合QJ/OVM003的有关规定。
4.2.2锻造
零件毛坯的锻造,应符合JG/T5011.8中的3级。
锻件不得有锻造裂纹、过烧、折叠和局部晶粒粗大等缺陷。
4.2.3热处理
零件应按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进行热处理,并应符合JG/T5011.9的有关规定,不应产生裂缝、过烧和脱碳。
所采用的热处理工艺应能保证样件被测表面和零件工件表面金相组织、表面硬度一致。
4.2.3.1正火与退火
根据零件的特征(材料的牌号、处理前状态及形状、尺寸等)、热处理目的、批量、热处理设备等具体条件正确选择加热规范(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预热)及适当的保温时间和冷却速度,制定合理的正火与退火工艺。
4.2.3.2调质
零件采用淬火加高温回火的调质处理。
根据零件的特征(材料的牌号、处理前状态及形状、尺寸等)、热处理目的、批量、热处理设备和后续加工工艺等具体条件正确选择加热规范(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预热)、适当的保温时间、冷却介质、冷却速度,制定合理的淬火与回火工艺。
4.2.3.3碳氮共渗
对各类夹片均采用碳氮共渗后进行淬火回火处理的热处理工艺,应按本企业现行有效的工艺文件、工艺守则进行碳氮共渗淬火回火处理,以改变夹片表层的化学成分、组织,提高夹片的强韧性能。
4.2.4机械加工
零件按设计图样、工艺文件进行机械加工,并应符合JG/T5011.10的有关规定,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按GB/T1804中的c级(用其它等级要求的,则在图样上注明),未注螺纹的普通精度等级,按GB/T197中的6H/6g(有特殊要求应在图样上注明)。
4.2.5磁粉探伤
零件应按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进行磁粉探伤。
4.2.6表面处理
零件应按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进行表面处理。
4.2.6.1电镀
零件镀锌或镀铬应按本企业现行有效的工艺守则、工艺文件进行。
在电镀件的主要表面上不应有明显可见的镀层缺陷,如起泡、孔隙、粗糙、裂纹或局部无镀层,但因基体金属缺陷引起的不可避免的镀层缺陷和不可避免的挂具痕迹除外。
镀锌件应符合QJ/OVM009的有关规定。
4.2.6.2发蓝
零件发蓝应按本企业现行有效的工艺守则进行。
发蓝件的表面应清洁光亮,成膜均匀,不发花,膜层与基体有较好的结合强度,有一定的致密性和抗蚀性。
4.2.6.3涂防锈漆
零件的外表面要求涂覆防锈漆时,漆层应完整、均匀,有一定的抗蚀性。
5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14370中第6章和TB/T3193-2008中第5章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材料检验
原材料进厂,须有供方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在对材料几何尺寸外观检验的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常规抽样检验其主要化学成分,必要时须进行金相(低倍组织、非金属夹杂物、晶粒度、显微组织)和探伤检验。
6.2外协外购件检验
为保证进厂的外协外购件的质量,所有外协外购件在入外协库之前必须经过严格检验,符合设计图样或相关标准要求方可流转到下一道工序。
同时验收供方随货附来的质量合格证、材质证明书等质量文件。
6.3产品零部件工序检验
产品零部件按现行有效的设计图样、技术要求、工艺规程和产品验收标准(或样件)进行工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流转到下一道工序。
6.4产品零部件硬度检验
产品零部件的硬度检验应符合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工艺文件或合同技术条件、协议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每一待检件的试验点数一般不应少于3个点(每一待检件正式测量前,一般应先试测1个点,该点不计入试验点数)。
测量中,若某一试验点的数据出现异常时,一般允许在该点附近补测2个点,再判定检测结果。
6.4.1夹片类
夹片类作硬度检验时采用A标尺(即HRA)进行洛氏硬度检验。
不允许使用C标尺来检验夹片类锚具。
检验时必须用本企业特制的专用工装检具来检测夹片硬度,工序检验测1个点。
6.4.2锚板类
锚板类作硬度检验时采用C标尺(即HRC)进行洛氏硬度检验。
工序检验使用洛氏硬度计时测3个点,如使用锤击式硬度计时测2个点。
6.5磁粉探伤
零件的磁粉探伤检验按QJ/OVM033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不应产生裂纹。
6.6检验分类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6.6.1出厂检验为生产厂在每批产品交货前必须进行的厂内产品质量控制性检验,由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并做出检验记录。
6.6.2型式检验为对产品全面性能控制的检验。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3年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备本行业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锚具质量检验工作。
6.7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产品检验项目
产品
出厂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
锚具及永久留在混凝土结构中的连接器
外形外观、硬度、锚板强度试验、静载试验
外形外观、硬度、锚板强度试验、静载试验、疲劳试验、周期荷载试验、辅助性试验
夹具及张拉后需要拆卸的连接器
外形外观、硬度、静载试验
注:
按GB/T14370检验项目中的锚板强度不作要求。
6.8抽样方法
6.8.1出厂检验时,每批锚具的数量是指同一种规格,同一批原材料,用同一种工艺一次投料生产的数量。
每个抽检组批不得超过2000件(套)。
外形外观检验抽取5%~10%。
硬度检验按热处理每炉装炉量的3%~5%抽样。
静载试验应在外形外观及硬度检验合格后,按锚具、夹具或连接器的成套产品抽样,每批抽取3个组装件的样品。
锚具强度试验每批抽取3个样品。
6.8.2大批量连续生产时,出厂检验可按月取样进行。
外形外观检验抽样数量不应少于月生产量的5%;
对硬度检验量不应少于月生产量的3%;
静载试验数量,按同一规格每月不应少于3个组装件。
锚板强度试验,按同一规格每月不应少于3个样品。
上述检验如质量结果不稳定,应增加取样。
6.8.3锚具及永久留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连接器的型式检验,除按本标准第6.8.1条的规定抽样外,尚应为疲劳试验、周期荷载试验及辅助性试验各抽取各3个组装件用的样品。
6.9检验结果的判定
6.9.1外形外观检验
受检零件的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
全部样品均不应有裂纹出现,如发现一件有裂纹,即应对本批全部产品进行逐件检验。
6.9.2硬度检验
按设计图纸规定的表面位置和硬度范围检验和判定,如有一件不合格,则应另取双倍数量的零件重做检验;
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应对本批零件逐个检验。
6.9.3锚板强度试验、静载试验、疲劳试验及周期荷载试验
如符合第3章技术要求的规定,应判为合格;
如有一件不符合要求,即判定为不合格;
但允许另取双倍数量的试件重做试验,若全部试件合格,即可判定本批产品合格;
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9.4辅助性试验
该项试验为测定参数及检验工艺设备的项目,不作为合格与否的判定标准。
6.10成品库检验
对入库的产品,必须验证完工检定情况,并对其外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成品发货前重点对产品外观、合格证、实物齐全性进行质量检查。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包装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生产批号。
产品出厂时出具质量保证书。
7.2包装
锚具、夹片和连接器出厂时应成箱包装,并应符合QJ/OVM017的有关规定。
包装箱内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和产品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
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
c)产品批号;
d)检验签章;
e)出厂日期;
f)制造厂名。
7.3运输、贮存
锚具和连接器均应设专人保管,贮存、运输均应妥善保护,避免锈蚀、沾污、遭受机械损伤或散失,临时性的防护措施应不影响安装操作的效果和永久性防锈措施的实施。
企业标准修改通知单
Q/OVM020-2008《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制造要求》企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于2008年7月28日经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自2008年7月28日起实施。
1、原文:
修改为:
本标准规定了预应力筋用锚具(含夹片式低回缩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技术要求、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规定。
2、原文:
3.1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产品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4370-2007中第5章和TB/T3193-2008中第4章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3.2低回缩锚具回缩量要求
夹片式低回缩锚具由普通夹片式锚具和外套螺母组合而成,应实现锚固后预应力筋的回缩量小于1mm。
编制:
陈小莲审核:
吴志勇批准:
朱万旭
Q/OVM020-2008《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制造要求》企业标准第2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于2009年6月15日经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自2009年6月18日起实施。
原文:
外形外观检验抽取5%~10%,硬度检验按热处理每炉装炉量的3%~5%抽样。
修改为:
外形外观检验抽取5%~10%,其中磁粉探伤为全检。
Q/OVM020-2008《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制造要求》企业标准第3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于2009年8月28日经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自2009年8月28日起实施。
修改内容如下:
5.1试验方法按GB/T14370中第6章和TB/T3193-2008中第5章的规定进行。
5.2当产品应用于-50℃及以下温度的工程时,除满足5.1试验外,应按附录A进行试验。
2、增加附录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锚具低温锚固性能试验方法
【条文说明】
本附录A主要参照欧洲技术规范ETAG013关于低温试验方法的规定制定。
A.1锚具低温锚固性能检验宜选取工程用最大规格锚具组成的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组装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A.2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应按图A.2-1的装置进行锚具低温锚固性能试验,试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2.1采用施工用张拉设备对组装件按预应力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的20%、40%、60%和80%分级加载,达到
后锚固,加载速度不宜大于
;
A.2.2采用加载用千斤顶加载,预应力筋应力达到
时持荷1h;
在保持预应力筋的应力
不变的情况下,将组装件下端的温度降低到规定的温度T;
A.2.3待锚垫板背面的温度传感器所测温度稳定后,预应力筋的应力在
到
之间进行10个加载循环(图A.2-2);
A.2.4循环加载结束后,加载用千斤顶以不大于100MPa/min的速度继续加载,直到试件破坏。
图A.2-1试验装置图
1-施工用张拉设备;
2-张拉端试验锚具;
3-荷载传感器;
4-加载用千斤顶;
5-试验承力架;
6-预应力筋;
7-液氮输入口;
8-混凝土锚固块;
9-试验托架;
10-锚垫板;
11-固定端试验锚具;
12-密封罩(液氮仓);
13-密封罩内的温度传感器;
14-预应力筋上的温度传感器;
15-锚板上的温度传感器;
16-锚垫板背面的温度传感器;
17-位移传感器
图A.2-2低温锚固性能试验的试验程序
1低温下工作的预应力混凝土工程,如液态天然气LNG储罐等,安全性要求非常高,如果出现问题会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试验尽可能模拟实际预应力张拉施工情况。
采用施工用的张拉设备(千斤顶、工具锚和限位板等)张拉到80%后锚固,验证张拉施工没有异常情况后,再逐步加载至破坏。
2混凝土锚固块应按实际工程设计情况制作,放置锚垫板、喇叭管和螺旋筋等锚具附件,并采用与实际工程相符的混凝土浇注而成。
为安全起见,锚固块尺寸可适当加大。
3试验温度T应低于实际应用工程的可能最低温度,一般由设计确定。
为了确保锚具和预应力筋的温度降低到T,温度传感器应贴在锚板和预应力筋侧表面,并且各不少于2个;
锚板和预应力筋上全部温度传感器所测温度低于T时,才可认定温度降低到预定温度T。
4贴在锚垫板背面的温度传感器应不少于2个;
由于该处直接接触混凝土,温度升高较快,所以不一定温度亦能降低到T,只需保持稳定即可,因为当其温度稳定时,表明锚具组装件在低温端已处于比较稳定的低温场。
5温度传感器测温范围应包括-200℃~20℃,精度不低于±
2.5℃。
A.3试验时应测量和观察下列内容
A.3.1根据荷载传感器和位移传感器测量值,绘制组装件荷载-预应力筋伸长曲线图;
A.3.2温度降低之前,选取两根预应力筋测量其与锚具的相对位移Δa及两个夹片与锚板间的相对位移Δb;
A.3.3实测极限拉力
及相应的总应变
A.3.4对组装件破坏位置及形式进行检查、照相。
1、位移传感器装在千斤顶上,测量其活塞的伸出量。
2、绘制组装件荷载-预应力筋伸长曲线图目的是为了观察试验过程有否异常情况,以便提前做好安全防备。
A.4低温锚固性能试验应连续进行三个组装件的试验,三个组装件的试验结果均符合下列要求时,锚具低温锚固性能可判定合格。
A.4.1实测极限拉力
不应低于常温下预应力筋实际平均极限抗拉力
的95%。
A.4.2破坏应是预应力筋断裂,试验后锚具部件的残余变形不应过大。
相关低温工程安全性要求非常高,参照FIB和欧标ETAG013对锚具的低温下的性能要求,不考虑预应力筋效率系数的折减。
A.5如果在低温锚固性能试验过程中有一组不合格,应加倍检验,全部达到要求后方可判定为合格;
如果不合格超过一组,则判定为不合格。
吴志勇批准:
附件:
Q/OVM020-2008《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制造要求》企业标准第4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于2010年12月23日经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自2010年12月24日起实施。
静载试验数量,铁路系列的,按同一规格每月不应少于3个组装件;
非铁路系列的,按同一规格每两月不得少于3个组装件。
周丹丹审核:
(企业盖章)备案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