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Word文档格式.docx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Word文档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固定资产类仪器设备的帐、物、卡相符率达到100%,单价低于800元的低值耐用品的帐、物、卡相符率不低于90%,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不低于95%。
四、负责本实验室的药品、易耗品及材料的管理工作,按照实验需求,按时上报采购计划,每学期末进行盘点并上报。
做好登记建帐工作,使药品、易耗品及材料的帐、物基本相符。
五、学生实验后要与实验教师交接,检查值日生的工作情况,使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填写好实验室工作日志,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电等安全管理工作。
七、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一专多能。
八、认真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实验室实验物品登记验收、保管和按照各实验室的计划发放物品。
二、严格出入库手续,定期清查盘点,核对帐物,做到帐物相符,定期上报库存情况表。
三、仓库货架、柜台内药品、试剂应摆放整齐,库内清洁卫生。
四、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到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五、危险品、有毒药品、试剂要单独存放,加设保险防盗措施并严格按审批数量发放。
六、对领取药品进行监督,经查证确实不需要者,有权拒绝发放。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
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
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
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
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
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一般不做他用。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应由专人保管维护,登记建帐,实验仪器设备要保持帐、卡、物相符。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必须合乎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
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工具一般不得外借,如属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借用,需实验室主任批准,方可外借,用完要及时归还。
携出校外或校外单位借用,须经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
五、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事先接联电源,避免接错线路,毁坏仪器。
实验出现事故必须立即断电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六、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使用时要严格审批手续,限制使用数量。
有毒或有腐蚀性的气体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
实验的废渣、废液,要倒在废渣箱和废液缸中,不准随便倾倒和倒入水池中。
七、学生在实验前要进行认真的预习,严格实验操作规程操作,要注意安全,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严禁随意搬动仪器和违章操作,无故损坏仪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学生实验结束后,由辅导教师审阅原始记录和检查仪器有无损坏,教师签字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仪器。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使用后及时填写使用记录。
九、实验室要保持肃静和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打闹和进行与实验无关的其他活动。
十、最后离开实验室者,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确保实验室安全。
十一、非实验人员到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校外人员须经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
十二、实验室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和个人物品。
实验室学生守则
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参加实验,不得迟到、早退。
二、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进行实验。
三、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实验者,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补做。
无故不参加实验者,以旷课论处,补做实验由本人写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并交纳实验费用。
四、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如实记录实验数据,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准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五、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他(她)人及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物品,不准将实验室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六、实验时要切实注意安全,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向指导教师报告,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实验。
七、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准乱抛纸屑杂物,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整齐、清洁。
八、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和气阀,将所有仪器设备恢复原位并清扫实验场地,经指导教师检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凡损坏设备、器皿、工具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检查,填写报损单,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对违犯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应写出书面检查并赔偿损失,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独立完成实验报告,按时送交批阅。
实验用品领用制度
一、凡实验用仪器和药品,实验技术人员需填写领料单一式两份,注明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用途、用量等信息。
实验技术人员签字后报实验室主任批准方可到仓库领用。
二、凡属学生损坏的自用仪器配备,学生需填写“仪器损坏赔偿单”到实验技术人员处登记领用。
实验技术人员每周上报一次学生损坏情况及赔偿金额,学生需按损坏仪器价值的30%赔偿。
三、实验人员及学生要爱护实验用品,合理使用药品。
耐用仪器不能重复领用,未用完药品可用于后续实验。
领用的实验用品要和使用情况、损坏情况相符。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发挥档案对实验室管理和评估工作的作用,提高实验室教学和科研水平及投资效益,更好的为培养人才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是指实验室在日常管理以及实验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磁带等不同形式的纪录。
(二)、归档范围:
1、
实验教学基本文件:
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课表、实验题目、实验项目卡片、有关奖励证明及相关资料等。
2、
实验教学记录:
实验报告样本、实验项目开出率、新开实验试作记录、首次指导实验教师试作记录、历届学生在实验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日志,实验中心教研活动记录。
3、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资料及各项规章制度:
①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
②
实验室建设规划、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评估、论证、申报、审批材料;
③
设计性、综合性、开放性实验题目落实情况;
④
实验室评估材料;
⑤
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及面积;
⑥
每年实验室上报的各种统计表;
⑦
实验室承担的其它工作及有关资料。
4、
实验中心(室)工作人员情况;
每届实验中心(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的自然情况;
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及考核记录。
5、
实验设备及低值耐用品:
实验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数量及价值;
精密仪器随机技术资料、申购计划、论证报告、验收报告;
实验设备的实验说明书、附表、图表等;
设备运行的使用记录、借用记录和主要设备维修记录,事故分析、处理意见等;
仪器设备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自制实验设备申请书、合同书、鉴定证书。
6、
其他与实验室工作相关材料。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中心主任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2、每个实验室要设专人负责档案收集、整理、汇编及存档工作;
3、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4、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好在校学生在实验过程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系范围内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1、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系分管领导、系教学主任、实验室主任担任副组长、所有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有关实验室工作人员担任应急小组成员。
2、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负责系实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并督促各实验室认真实施;
负责指导各实验室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督促演练;
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和妥善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和协调有关人员参与事故的抢救工作。
3、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及时报告。
在系实验室范围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报告(火警电话:
119)。
2)紧急救援。
确认系实验室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消息后,系实验室领导小组要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小组成员应以最快捷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行动。
3)依序替补。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因有事缺位时,按序替补到位,防止出现指挥中断、秩序混乱的现象。
4)保护现场。
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事故单位到参与救援的有关部门及现场的学生都负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和义务。
因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扩大事态等必须移动现场有关物品时,应妥善做好取证、记录、标志等工作。
4、除系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外,任何人和学生都有参加安全事故救援的义务。
5、各实验室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要有使用、维修等记录。
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检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2.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
在完成本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开展校内、校际和跨部门的咨询、培训、分析测试等协作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3.实验室大型及精密仪器的使用原则是在不降低教学、科研实验要求和精度的情况下,可用一般仪器设备解决的,不得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合理的使用要求。
4.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系主管领导、主管设备部门同意,报主管院长批准。
5.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办法。
6.使用部门应根据各项任务的不同要求正确地选用仪器设备,不允许超负荷、带故障工作。
7.健全责任制,每台仪器设备要明确指定保管维护人员,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后应作好交接班记录、使用、维修等记录。
8.仪器设备不论使用与否均要做到定期检查保养,做到“五防”(潮、震、尘、锈、腐)
9.仪器设备损坏时,一般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各使用部门自行检修,确实有维修困难的,使用部门应填写申请修理单,送设备管理部门。
贵重仪器设备损坏,原则上由专业人员与修理部门协作修理,修理有困难的,则由设管理部门联系仪器设备维修中心,采取送外修理或请人来校修理的办法,其修理费用一律须经设备管理部门签字后向财务部门报销。
大型精密仪器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按照本岗位工作要求,努力学习本专业有关的基础知识与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主操作者为仪器的责任人,全面负责仪器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等事宜,副操作者需在主操作者指导下或经主操作者同意后方可操作仪器。
3、负责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按规范管理实验项目,根据任务及时制定仪器、药品、材料采购计划,精心维护仪器设备,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顺利进行。
4、自觉维护实验室环境整齐、清洁,做好实验室清洁卫生工作。
5、下班或节假日,必须检查电源、火源、水源、气源等情况,关好门窗,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6、仪器设备的零部件、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要定点存放,说明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原始记录表、仪器设备维修记录等要专柜保管并建立设备档案。
7、仪器设备上配备的计算机只能用于检测工作,不允许他用,并严禁一切非检验用程序在计算机上使用。
检测原始记录管理规范
1.原始记录的内容包括:
检测样品的名称,样品的编号,收样日期、检测日期和检测完成日期,检测项目和方法,检测仪器名称、型号,仪器检测条件,必须的检测环境条件,检测过程中所出现的现象的观察记录,检测原始记录的计算及数据处理结果,检测人员和校验人员签名等内容。
2.原始记录必须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原始记录中对每次实验中的可变因素,要求手工填写,不允许打印。
3.中心统一印制检测原始记录表,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必须按上述内容书写,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4.检测记录如有错误,应在错误处划两条横线,在其右上方写下正确数据并加盖检测员名章确认,不允许随意涂改和删减原始记录,也不允许在其它纸张上记录后在重新抄写。
5.实验过程中仪器所做样品的图表,仪器实验条件,标准曲线,曲线方程等原始数据应作为原始数据保存。
6.原始记录必须经校验人审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7.原始记录必须经同室的检测人员、检测室技术负责人校核签字后,送交中心业务办公室,由中心授权签字人签字并由业务办公室存档保存。
8.原始记录在业务办公室存档保存三年。
样品测试须知
样品送检请到业务办公室办理登记、交费等手续。
校内样品检测需注明所使用科研费用出处,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校外样品检测需提交学院财务处提供的缴费通知单。
登记时请正确、清晰填写《滁州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样品检测委托单》,如样品的类型,样品数量,检验项目,保存期限等。
如有不明之处可与接待人员联系。
送检方需尽可能提供该样品除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外的相关信息。
如送检的目的及要求,有关的参考数据、检测方法等,以便快速、准确地进行分析检测。
组成复杂的样品,可与接待人员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送检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并满足分析测试要求,需要本中心制备样品的,则需提供足够数量的样品,中心根据样品处理的难易程度,酌情进行收费。
贵重样品、有毒或有放射性的危险样品,容易变质和损坏的样品,有磁性的样品和易磁化的样品请在检测委托单中说明,并注明保存条件。
一般样品本中心在3-5个工作日出具检验结果。
成分复杂、难处理或检测方法不明确要做试验探索的,会适当延长检验时间。
检测依据不明确时,本中心的报告只出具检测数据,对检测结果不作符合性判定。
检测收费标准按学院有关规定收取(见收费标准)。
本中心郑重声明:
严守秘密,保护委托方所有权包括专利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受侵犯。
登记时请正确、清晰填写《滁州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样品检测委托单》,如样品的类型,样品数量,检验项目,保存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