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振动管理工作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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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振动管理工作规定.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旋转设备振动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2003年4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旋转设备振动管理制度(导则)

1.前言

振动是旋转设备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综合指标,是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水平的综合反映。

异常的振动会严重危害设备的安全运行。

随着电网对旋转设备安全可靠及稳定性要求的提高,对主辅旋转设备健康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提高各电厂旋转设备综合管理水平,实行专业化管理,以便随时掌握旋转设备的状态,并做到有计划的维修,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导则).

本制度(导则)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厂及各控股公司。

本制度(导则)适用范围包括电厂汽轮发电机组、凝结水泵、循环水泵、电(汽)动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以及其它影响主机安全运行的辅机旋转设备。

2.人员的设量

2.1电厂设置振动专职工程师岗位,专门负责本厂旋转设备的振动监督、管理工作.每四台机组设一名振动专职工程师。

振动专职工程师隶属设备部(或生技部)。

2.2各厂指定若干名测振专职人员,负责每台机组的主辅旋转设备的振动数据采集工作,接受本部门负责人的领导。

3.设备的配备

3.1各机组要配置振动在线监测故障诊断系统。

该系统要求具有较强的分析功能、较大的存储容量,能将数据传送到厂振动专职工程师站,同时具有远程通讯能力,并将有关机组振动的实时数据传到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或所在地区的技术服务单位。

3.2对于安装了振动在线监测装置的小汽轮机等辅机设备,按3.1要求执行.

3.3每台机组配备一套便携式振动状态采集器。

该采集器应具有以下基本要求:

本身内置电池、重量轻,便于携带、具有显示功能及基本的分析功能、存储容量在600点以上(保证一套采集器可以来完本机组所有设备的测点)、能与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应用软件能在MIS网上可靠运行、中文操作界面。

3.4为厂振动专职工程师配备一台小型振动分析仪器,供振动专职工程师现场测振使用。

该仪器应具备多通道输入,供同时监测一根转子的多个轴承,具备基本的频谱分析功能和波特图绘制功能,具备一定的存储容量,带相位输入。

4.岗位职责

4.1振动采集部门负责人

负责安排、督促本部门采集人员,进行设备振动测试工作。

4.2负责测振的人员

4.2.1在本部门负责人领导下。

负责本班内的振动测试工作。

4.2.2测量周期为每天一次,安排在白天上午执行。

4.2.3振动测量应按时,按既定的巡检路线、测点次序进行,

不得擅自更改。

如因设备检修、停备等原因不能测量时,应在“备注栏”上注明,

4.2.4负责将所采信号输入计算机并对所输入数据准确性负责,同时输入当时设备运行工况参数,

4.2.5发现测点出现振动超标时应记录在“备注栏”上,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振动专职工程师.

4.2.6熟悉采集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使用期间负责采集器的维护,不得外借.

4.2.7负责采集器的保管,采集器不用时存放在专门的位置。

4.3厂振动专职工程师

4.3.1负责对每日主、辅机在线监测系统的振动数据进行筛选、分析。

4.3.2负责对每日主、辅机离线监测系统的振动数据进行筛选、分析。

尤其是“备注栏”中的记录,对严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故障,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提出分析、处理意见。

4.3.3每月做一次全厂运行设备振动状况的分析、汇总,编写当月振动报告,总结当月全厂设备的振动状况,并通过振动水平对设备运行的安全性作出评估,对需要处理的设备提出处理意见,于下月初5日前上报上级领导。

4.3.4每季度对本厂主机振动状况进行分析、汇总,制成振动监督报表。

具体内容见附表,并于下季度初5日前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或技术服务单位。

4.3.5机组大、小修成在振动故障处理后开机时,振动专职工程师应到场,作好机组开机过程中的振动监测。

4.3.6电厂的旋转设备出现振动故障后,厂振动专职工程师负责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必要时要到现场测量,并及时与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或技术服务单位联系。

汽轮发电机组出现振动故障时,振动专职工程师应及时从在线监测系统中调出发生故障时的振动记录,作好数据备份。

4.3.7建立本厂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台账,以备随时调用,保证设备振动状况的可追溯性.

振动监督台账内容包括:

A机组投产日期B制造厂名C大修日期D大修次数E大轴晃度及高点位置F各对轮形式、螺栓材质G中心检修记录及标准H轴承形式I轴承座形式J轴承检修记录及标准各转子的临界转速(制造厂提供值、现场实测值)K历次启、停修机轴承各方向振动的临界值、临界相位L各平衡平面上的平衡重块的位置、重量。

4.3.8负责本厂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和培训,以及振动仪器的定期校验工作。

4.3.9负责制定本厂各机的振动巡测路线和具体测点。

测点指各旋转设备的轴承三个方向振动:

垂直、水平、轴向。

每个测点都要画上明显标志,每次测量时传感器放在标志上,保证同一轴承同一方向上所测信号的可比性。

5.电厂旋转设备振动管理

5.1各电厂应加强旋转设备振动监督意识,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本管理制度(导则),加强全厂主、辅机的振动监督管理.

5.2各运行班组要建立“运行日志”,日志上要对本班组值班时间内各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出总结。

如有振动异常的设备应在日志上注明设备名称、测点号、振动值及设备运行工况。

5.3设备运行中受到电气因素的冲击或运行工况发生急剧变化,应立即对机组的振动进行全面测量,以便判断机组是否受到危害.

5.4对于因振动故障而停运的机组,应全面分析停机过程中的振动记录。

在未查明原因无法判断机组是否正常的情况下不得盲目重新启动机组,在确定机组正常可恢复运行时,也应制定启动振动监测措施,报本厂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5和机组振动有关的一般检修项目应按检修规程纳有关规定执行。

5.6针对机组异常振动处理的特殊项目,电厂应列入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

5.7有关机组的轴承、转子、中心等检修记录应记入振动监督台账。

对于转子原始弯曲值、大轴弯曲表指示的原始晃度及最高点相位,转子上的平衡重块配置等均应有详细记录。

由各厂振动专职工程师负责执行,各厂应协调各部门配合振动专职工程师的工作。

5.8各厂应在每台机组的大轴外露部分做一永久性的键相标识(开键槽或画白线)。

汽轮机外露部分永久键相标识应与汽轮机前箱键相槽做在转子同一周向位置,测相位用的探头架设位置也应作好标识,每次测量位置应相同.

5.9与机组振动有关的检修质量标准,包括各通流部分间隙,转子中心、轴承间隙及紧力等,应根据每台机组的制造厂规定,结合运行、检修中的实际情况作合理调整,并由厂总工程师批准,作为制度执行。

6.集团公司旋转设备振动管理

6.1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或技术中心)设专人负责集团公司所属发电厂及控股公司旋转设备振动管理工作。

6.2定期对集团公司所属电厂及控股电厂旋转设备振动管理工作进行敦促、监督及检查。

6.3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所属电厂及控股电厂所属专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

6.4负责集团公司所属电厂及控股电厂旋转设备振动标准的讨论、执行及人员培训,

6.5参与集团公司所属电厂及控股电厂旋转设备重大振动故障处理的分析、决策工作,

7.旋转设备振动监督标准

7.1参照标准

GBll347—89《大型旋转设备振动烈度现场测量与评定》

GBll348.2—97《旋转设备转轴径向振动的测量和评定第2部份:

陆地安装的大型汽轮发电机组》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力公司

各厂应执行如下标准:

7.2轴承振动标准

7.2.1以振幅为标准(峰峰值PP)

工作转速

(r/min)

优良(A)

(μm)

合格(B)

(μm)

报警(C)

(μm)

打闸(D)

(μm)

1500

≤30

≤50

≥70

3000

≤20

≤30

≥50

≥100

表中:

当轴承振幅大于B而小于C时,不发报警,但应设法消除。

7.2.2以振动烈度为标准(有效值RMS)

工作转速

(r/min)

A

(mm/s)

D

(mm/s)

C

(mm/s)

D

(mm/s)

600~12000

<1.8

<4.6

<11.2

≥11.2

表中

A——新投产机器应达到标准

B——机器可以长期运行

C——机器尚可短期运行,但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D——停机,不允许运行

7.2.3转轴振动标准

相对轴振(μm)

绝对轴振(μm)

优良(A)

<80

<160

合格(B)

<120(165)

<150(200)

报警(C)

≥120(165)

≥150(200)

打闸(D)

>260

>320

注:

(1)具体机组的振动限值应根据机组设计、长期运行特点确定后,由厂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按两个互成90。

的传感器的大值考核

(3)相对轴振增减超过40μm或绝对轴振增减超过50μm时应报警

(4)新投产机组的轴振水平应在(A)以内

(5)括弧中的数据是用于考核200MW的三缸三排汽和100W及以下机组。

(6)进口机组应将国外制造厂标准或合同值列入运行规程作为考核依据。

7.4机组通过临界转速的振动标准

7.4.1轴承振动:

合格值50μmo打闸值l00μm

7.4.2转轴振动

(1)相对轴振:

合格值80μm打闸值260μm

(2)绝对轴振:

合格值100μm打闸值320μm

7.5机组起动过程中,在中速暖机之前,轴承振动超过30μm或轴振动超过100μm立即打闸停机。

7.6机组运行中轴承振动不超过30μm或相对轴振动不超过80μm,超过时应设法消除,当相对轴振动大于260μm应立即打闸停机;当轴承振动变化超过15μm或相对轴振动突然变化超过±50μm,应设法查明原因消除,当轴承振动突然增加50μm,应立即打闸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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