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强条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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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芯和夹件接地引出套管、套管的接地小套管及电压抽取装置不用时其抽出端子接地
电流互感器备用二次端子短接接地
套管顶部结构的接触及密封
九、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
分接头位置
试验报告编号: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
十三、变压器、电抗器的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
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
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试验项目
试验报告定值单号:
传动试验记录编号:
保护定值
传动试验
6 接地装置施工
6.1 变电站设备接地
6.1.1本条适用于变电站设备接地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1.2变电站设备接地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1.2。
表6.1.2 变电站设备接地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1.1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抗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2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4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5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
穿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器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渡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接地畅通;
检查记录编号:
6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9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10 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12 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13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4 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15 互感器二次绕组。
6.2 室内外接地网施工
6.2.1本条适用于室内外接地网敷设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6.2.2室内外接地网敷设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见表6.2.2。
表6.2.2 室内外接地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3.2.4人工接地网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人工接地网的外缘应闭合,外缘各角应做成圆弧形,圆弧的半径不宜小于均压带间距的一半;
接地网敷设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编号:
2 接地网内应敷设水平均压带,按等间距或不等间距布置;
表6.2.2(续)
3 35KV及以上变电站接地网边缘经常有人出入的走道处,应铺设碎石、沥青路面或在地下装设2条与接地网相连的均压带。
3.2.5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角钢和钢管。
腐蚀比较严重地区的接地装置,应适当加大截面,或采用阴极保护等措施。
不得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当采用扁铜带、铜绞线、铜棒、铜包钢绞线、钢镀铜、铝包铜等材料作接地装置时,其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接地材质、规格
判断腐蚀强弱
接地材质
接地连接
3.3.1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无规定时,不应小于0.6m。
角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应垂直配置。
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连接(焊接)部位外侧100mm范围内应做防腐处理;
在做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并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埋设深度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编号:
防腐范围
防腐处理
3.11.3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接地极的型式、埋入深度及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埋深
型式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
2穿过墙、地面、楼板等处应有足够坚固的机械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
3接地装置的材质及结构应考虑腐蚀而引起的损伤。
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产生电腐蚀。
6.3 接地线连接
6.3.1本条适用于对接地线连接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6.3.2接地线连接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见表6.3.2。
表6.3.2 接地线连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3.3.3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
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受损伤处,均应用钢管或角钢等加以保护。
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措施。
热镀锌钢材焊接时将破坏热镀锌防腐,应在焊接痕外100mm内做防腐处理。
防护措施
防腐措施
3.2.9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低压照明网络的导线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线。
蛇皮管两端应采用自固接头或软管接头,且两端应采用软铜线连接。
接地连接检查
接地装置检查记录编号:
表6.3.2(续)
3.3.4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
自然接地体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地网相连接。
接地干线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
点数:
自然接地体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地网相连接
6.4 重要设备和设备架构接地
6.4.1本条适用于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4.2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4.2。
表6.4.2 重要设备和设备架构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3.3.5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相连接。
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应有两根与主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及机械强度的要求,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连接方式
连接点
材质性能
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6.5 电缆接地
6.5.1本条适用于电缆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5.2电缆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5.2。
表6.5.2 电缆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3.3.11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接地;
由电缆头至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
电缆头接地线接地位置
电缆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对地绝缘
3.9.1110kV及以上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单芯电缆的电缆终端金属护层,应通过接地刀闸直接与变电站接地装置连接。
3.9.4110kV以下三芯电缆的电缆终端金属护层应直接与变电站接地装置连接。
6.6 电气装置本体接地
6.6.1本条适用于电气装置本体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6.2电气装置本体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6.2。
表6.6.2电气装置本体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3.3.12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下列部位应专门敷设接地线直接与接地体或接地母线连接:
2高压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3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件支座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
4直接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变压器、旋转电机的中性点;
5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所接消弧线圈、接地电抗器、电阻器等的接地端子;
6GIS接地端子;
7避雷器、避雷针、避雷线等接地端子。
3.3.13避雷器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主接地网连接。
直线连接
3.3.15高压配电间隔和静止补偿装置的栅栏门绞链处应用软铜线连接,以保持良好接地。
软铜线连接
6.7 变电站附属及二次设备接地
6.7.1本条适用于变电站附属及二次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7.2变电站附属及二次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7.2。
表6.7.2 变电站附属及二次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3.3.19保护屏应装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和接地网直接连通。
装设静态保护的保护屏,应装设连接控制电缆屏蔽层的专用接地铜排。
各盘的专用接地铜排互相连接成环,与控制室的屏蔽接地网连接。
用截面不小于100mm2的绝缘导线或电缆将屏蔽电网与一次接地网直接相连。
保护屏接地方式
保护屏接地材质、规格
屏蔽地网与一次接地网连材质、规格
焊接面
6.8 接地体焊接
6.8.1本条适用于接地体焊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8.2接地体焊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8.2。
表6.8.2 接地体焊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3.4.1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
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
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压接、热剂焊(放热焊接)方式连接。
用螺栓连接时应设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规定处理。
不同材料接地体间的连接应进行处理。
连接可靠性
接触面
3.4.2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搭接长度
宽度:
长度: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直径:
搭接长度: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焊接可靠
接地接查记录编号:
3.4.3接地体(线)为铜与铜或铜与钢之间的连接工艺采用热剂焊(放热焊接)时,其熔接接头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被连接的导体必须完全包在接头里;
熔焊要求
2要保证连接部位的金属完全熔化,连接牢固;
3热剂焊(放热焊接)接头的表面应平滑;
4热剂焊(放热焊接)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
6.9GIS接地
6.9.1本条适用于变电站GIS接地线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9.2GIS接地线施工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9.2。
表6.9.2GIS接地线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3.4.8发电厂、变电站GIS的接地线及其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1GIS基座上的每一根接地母线,应采用分设其两端的接地线与发电厂或变电站的接地装置连接。
接地线应与GIS区域环形接地母线连接。
接地母线较长时,其中部应另加接地线,并连接至接地网;
两端连接
与主接地网连接
表6.9.2(续)
2接地线与GIS接地母线应采用螺栓连接方式;
3当GIS露天布置或装设在室内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地面上时,其接地开关、氧化锌避雷器的专用接地端子与GIS接地母线的连接处,宜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4GIS室内应敷设环形接地母线,室内各种设备需接地的部位应以最短路径与环形接地母线连接。
GIS置于室内楼板上时,其基座下的钢筋混凝土地板中的钢筋应焊接成网,并和环形接地母线连接。
最短路径
隐蔽工程记录编号:
钢筋焊接成网
环形接地母线连接
3.3.14全封闭组合电器的外壳应按制造厂规定接地;
法兰片间应采用跨接线连接,并应保证良好电气通路。
组合电器外壳接地
6.10避雷针(带、网施工)
6.10.1本条适用于避雷针、带、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10.2避雷针(带、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10.2。
表6.10.2 避雷针(带、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3.5.1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除应符合本章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热剂焊(放热焊接);
2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
当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3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距地面的1.5~1.8m处设置断接卡,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
设置断接卡
4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
筒体底部应至少有2处与接地体对称连接;
两点对称
5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离应大于3m。
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安装距离
均压措施
6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
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集中接地装置
长度核对
表6.10.2(续)
7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距离核对
8发电厂、变电站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含悬挂避雷线的构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并与主接地网连接。
设置集中接地装置
6.11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接地
6.11.1本条适用于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11.2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11.2。
表6.11.2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3.6.1携带式电气设备应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利用其他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
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与接地装置相连接。
专用芯线接地
分别连接
3.6.2携带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软铜绞线,其截面不小于1.5mm2。
接地线材质
接地线规格
8 盘、柜安装
8.0.1本条适用于手车式盘柜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8.0.2手车式盘柜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见表8.0.2。
表8.0.2 盘、柜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1992)
2.0.9手车式柜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检查防止电气误操作的“五防”装置齐全,并动作灵活可靠。
“五防”装置齐全
安装调试记录编号:
动作灵活可靠
12 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
12.1 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
12.1.1本条适用于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2.1.2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2.1.2。
表12.1.2 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7—1996)
2.6.3关联电气设备中的电源变压器。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变压器的铁芯和绕组间的屏蔽,必须有一点可靠接地。
接地点
表12.1.2(续)
3.2.2电缆线路穿过不同危险区域或界壁时,必须采取下列隔离密封措施:
(1)在两级区域交接处的电缆沟内,应采取充砂、填阻火堵料或加设防火隔墙。
电缆封堵方式
(2)电缆通过与相邻区域共用的隔墙、楼板、地面及易受机械损伤处,均应加以保护;
留下的孔洞,应堵塞严密。
(3)保护管两端的管口处,应将电缆周围用非燃性纤维堵塞严密,再填塞密封胶泥,密封胶泥填塞深度不得小于管子内径,且不得小于40mm。
12.2 危险环境的接地
12.2.1本条适用于危险环境中电气装置的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2.2.2危险环境中电气装置的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2.2.2。
表12.2.2 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5.1.6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线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网)相连,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13.2 变压器
13.2.1本条适用于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3.2.2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3.2.2。
表13.2.2 电力变压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7.0.1
2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直流电阻测量
直流电阻值:
3检查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
各分接头的电压比测量
4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三相接线组别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