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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水稻发展规划

 

有机稻米生产规划

 

有机生产环境总体评价

1、地理位置

兴化市双超鸭田稻米专业合作社,位于兴化市钓鱼镇姚家村,面积300亩,种植模式:

稻鸭共作

2、自然地理

江苏省兴化市,位于江淮之间,里下河腹部,属北亚热带湿润区,地势低洼,境内湖泊众多,河流纵横,属水网圩区。

“八五”以来,先后被授予全国粮食标兵市,先进市。

海南镇位于兴化城东北20公里,是江苏省里下河地区典型的农业大镇,耕地面积6.95万亩。

全部为平原,地下水含水层平均厚度25-50米,地下水埋深为1.5~2.5米,稻鸭工作区内土壤有机质含量2%以上,水资源丰富无污染,是典型的苏中鱼米之乡。

3、气候特征

常年雨水丰沛,日光充足,气候温暖,四季分明,无霜期较长。

年日照总时数2800小时,年平均气温为11.5℃,一月份最冷气温为零下4.5℃,七月份最热。

气温为33℃。

初霜期在11月下旬,终霜期在4月上旬,全年无霜期在190天以上。

平均年降水量622毫米,七、八月份降水量占全年降水是的三分之二。

4、交通状况

兴盐公路(省道233)穿境南北,大兴金公路贯通东西,东頻宁靖盐高速公路,境内河道纵横,引用水渭水河南北穿境而过,水陆交通十分便利,2分钟到省道。

20分钟到高速公路入口,50分钟到飞机场(扬泰机场)。

5、基地环境概况

目前,稻鸭工作区四周无工业区,均为耕地,故不对基地构成潜在污染。

6、水、土、气检测情况

详见检测报告。

7、总体评价结论

如上所述基地所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气候条件适宜、土壤肥沃,且当地农业政策较好,连续5年经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机大米认证证书,加以较高的社会5年多的市场销售整体诚信水平都是对有机农业发展的有力保障。

 

有机产品生产方式

种植模式:

主要种植作物:

有机稻谷300亩。

生产规程:

按照有机产品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操作规程》执行,按计划种植相关品种,使用小型榨油机菜籽饼讴制、腐熟发酵作肥料,水稻生产一般在5月中旬播种,6月中旬移栽,11月中旬收获。

在耕地时要做到深浅一致,不漏耕、不重耕,以促进土壤肥力均匀;结合耕地增施腐熟菜籽饼作肥料和对基地中添加绿肥和作物秸秆全量还田的方式代替轮作,病虫害防治以人工防治,加生物防治,打水淹没调空的综合防治,使用标准允许使用的物质,产品的收获、储藏、运输过程,做好标记,防止污染,做好整个生产过程的记录,做到每个产品可追溯,详细内容见《操作规程》。

生产过程中的病虫害防治:

生产过程中病虫草害主要是:

病害:

纹枯病;虫害:

稻纵卷叶螟。

1、选择抗病品种:

选择适合当地环境、抗病能力强的品种。

2、栽培管理:

通过合理施肥、中耕除草、清洁田园、调节温湿度控制病虫害发生。

3、物理防治:

使用杀虫灯、防虫网的措施防治虫害。

4、药剂防治:

使用GB/T19630.1-2011中附录A表A.2植物保护产品中允许使用的物质。

如苦楝提取物等。

通过上述方法,控制病虫害发生,预计可控效果达到90%左右。

生产过程中的肥料管理:

肥料种类:

菜籽饼、绿肥

肥料来源:

农村小型榨油机生产菜籽油菜籽饼和轮作物种植的绿肥。

肥料处理方法:

施肥前15天用硬质渠上水讴制15天可用,种植的绿肥耕翻讴制腐熟。

施肥方式:

菜籽饼每季每亩300-500斤讴制后喷施。

所购肥料生产地的产出可保证有机产品持续生产的需要。

 

农药、肥料等投入物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建立农药、肥料等投入物的管理制度,促使本合作社的有机农业更符合标准要求,同时对作物生长过程中遇到的病虫害及需要营养物质有更清晰、明确的防治措施。

2.原则

以农业防治为基础,通过适当的耕作与栽培措施维持和提高土壤肥力;综合运用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害滋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减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造成的损失。

3.肥料管理

3.1应采用种植豆科植物、轮作种绿肥或土地休闲等措施进行土壤肥力的回复;

3.2应使用来自本基地或其他有机农场或养殖场的有机肥。

避免过度施用有机肥,造成环境污染;

3.3允许使用溶解性小的天然矿物肥料,但不得将此类肥料作为系统中营养循环的替代物。

矿物肥只能作为畅销肥料并保持其天然组分,禁止采用化学处理提高其溶解性。

不应使用矿物氮肥;

3.4可以使用生物肥料;为使堆肥充分腐熟,可在堆置过程中添加来自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但禁止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

3.5有机植物生产中允许使用GB/T19630.1-2011附录A的A1中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

3.6不应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和城市污水污泥;

3.7应避免有机肥受到禁用物质的污染。

4、农药管理

4.1允许有条件地使用生物源农药,如微生物源农药、植物源农药和动物源农药等GB/T19630.1-2011附录A的A2中描述的植物保护品(使用条件详见标准);

4.2作为植物保护产品的复合制剂的有效成份应是GB/T19630.1-2011附录A表A2列出物质;

4.3不应使用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和神经毒性物质作为助剂;

4.4禁止使用和混配化学合成植物保护产品;

4.5应避免其收到禁用物质的污染。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体系的保证:

合作社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为原则。

合作社建立并实施了有机产品生产、委托加工、经营管理体系,以保证有机产品的完整性。

并在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始终以体系文件、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指南,贯彻落实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

2、生产过程及投入物使用的保证:

对生产过程及投入物使用的控制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合作社基于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机产品标准制定并实施了有机产品生产操作规程,以保证产品有机属性。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2.1种子的质量保证:

制定了种子种苗管理规程,规程中描述的对种子的使用要求:

选择抗病虫害、适宜当地气候条件的种子;选择有机种子,如无法获得需制定获得有机种子的计划:

采取有机生产方式培育种子;保证种子的非转基因特性:

禁止使用禁用物质和方法处理过的种子。

2.2肥料、农药等投入物的管理:

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详见《农药、肥料等投入物质管理制度》

2.3污染控制措施:

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有机地块及有机产品受到来自外界的污染。

防止常规农田灌溉水的渗透或漫入有机地块;避免外部来源的肥料造成禁用物质对有机生产的污染;对于生产设备设施的必要清洗;以免造成对有机生产的污染;对于保护性的建筑覆盖物、塑料薄膜、防虫网,不应使用标准中禁止使用的材料,使用后立即从土壤中清除。

 

标识与追溯体系建立控制措施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的售后服务、增强产品在消费者心中可信度、分别建立并实施了《标志和标识使用管理规程》、《可追溯体系与产品召回管理规程》、《标签及生产批号的管理规定》、《文件记录管理规程》等一系列制度,通过追溯体系的建立以及产品标识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进一步保证有机产品有机属性。

合作社规定产品标识应至少包含描述产品特性的内容及代表产品身份的批次号,从该批次号可以追溯出产品的定植时间、源于哪块基地、生产的何种品种等内容,并根据产品相关农事记录、运输记录、包装记录、贮藏记录、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等识别出该批产品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基本情况,从而实现产品的追溯。

 

有机产品生产过程中风险控制措施

一、组织措施

有机体系管理者应负责组织此项内容的实施,并需派专人负责有机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开展有机管理的宣传;负责有机基地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二、环境保护措施

尽量保持有机生产基地自然环境良好,保证空气、灌溉水、土壤不受到外界污染,生物多样性指数高。

远离污染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有机基地、加工厂周边排放、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三、生产、加工技术措施

1、聘请当地农业、质监部门以及大专院校的技术专家提供有机产品生产技术支持服务;

2、生产者严格按照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并对整个生产过程予以监督,同时制定严格的奖罚制度;

3、保证空气、灌溉水、土壤、加工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4、建立完善的有机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并如实记载。

四、投入品使用管理措施

1、有机产品生产者要严格执行GB/T19630.1-2011《有机产品》、《有机产品操作规程》中投入品使用的规定。

必要时需将投入品上报认证机构进行评估,认证机构允许后方可使用;

2、严禁在有机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GB/T19630.1-2011《有机产品》中禁止使用物质。

五、有机产品包装及标识管理措施

1、有机产品包装材料应完全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和相关规定;

2、包材应避免与禁用物质接触,从而造成污染;

3、有机产品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

4、销售的有机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GB/T19630.1-2011《有机产品》标准的,生产者方可向认证机构购买并使用有机产品标识。

六、有机产品质量检测及销售管理措施

应建立严格的产品检测制度,产品在上市前,应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上市,并进行集中处理;同时对生产不合格产品加以追踪,找到不合格原因,必要时对生产、加工者追究相应责任。

有机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和相关规定,并保证不与禁用物质接触;产品贮藏、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到来自常规产品和禁用物质的污染。

1、生产过程管理的质量保证:

合作社建立了完善的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每一步生产过程均制定了详细的操作规程,针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点均制定了记录体系,并有要严格的考核方案予以配合。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追踪及批次号管理制度,将每个地块/大棚责任到人,并配有监督管理人员。

对发生产品质量的追踪其地块及责任人,并予以严格的处罚。

以上措施均可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强大的技术力量对产品质量的保证:

合作社建立了强大的技术团队,合作社成员30%是乡镇农技站技术人员,并长期与扬州大学农学院紧密联系,建立了实验基地若干。

同时长期聘请当地科研院所专家来基地进行指导工作。

并受到当地农业部门在政策与技术上的大力支持,这些技术力量都是有机产品得以实施的重要的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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