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第九章至第十一章学习辅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2356974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28.2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审计学》第九章至第十一章学习辅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审计学》第九章至第十一章学习辅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审计学》第九章至第十一章学习辅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审计学》第九章至第十一章学习辅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审计学》第九章至第十一章学习辅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审计学》第九章至第十一章学习辅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审计学》第九章至第十一章学习辅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审计学》第九章至第十一章学习辅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审计学》第九章至第十一章学习辅导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核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收入金额是否正确。

▪核对收款凭证与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

▪核对收款凭证与应收账款等相关明细账的有关记录是否相符。

▪核对实收金额与货发票等相关凭据是否一致,等等。

(2)抽取并检查付款凭证。

注册会计师可选取适当样本的货币资金付款凭证,进行如下检查:

▪检查付款的批准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核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付出金额正确。

▪核对付款凭证与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

▪核对付款凭证与应付账款等相关明细账的记录是否一致。

▪核对实付金额与购货发票等相关凭据是否相符,等等。

(3)抽取一定期间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核对。

首先,注册会计师应抽取一定期间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检查其有无计算错误加总是否正确无误。

如果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说明被审计单位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不够可靠。

其次,注册会计师应根据日记账提供的线索,核对总账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有关账户的记录。

(4)抽取一定期间的银行存款余额凋节表,查验其是否按月正确编制并经复核。

(5)检查外币资金的折算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与上年度一致。

(6)评价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注册会计师应首先确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可信赖的程度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缺点,之后据以确定在货币资金实质性程序中对哪些环节可以适当减少审计程序,哪些环节应增加审计程序。

四、货币资金审计的目标

在企业货币资金的构成项目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之间的转换较为经常,三者审计目标的制定与实施大体相似,可概述如下:

▪确定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是否确实存在;

▪确定被审计单位所有应当记录的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是否均已记录完毕,有无遗漏;

▪确定记录的货币资金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拥有或控制;

▪确定货币资金的三项内容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的货币资金项目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

▪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列报。

五、货币资金的实质性分析程序

1.检查各月货币资金的发生额是否有异常波动,若有,则要求被审计单位加以说明。

2.将本期货币资金实际数与预算数进行比较,要求被审计单位解释其增减变动原因。

3.将货币资金增减变动数与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作相关度分析。

具体分析发生货币资金增减变动的主要来源和用途,以及发生货币资金增减变动的所属部门。

六、库存现金的实质性程序

1.核对库存现金日记账与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检查非记账本位币库存现金的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

核对库存现金日记账与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

如果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必要时应建议被审计单位做出调整。

2.监盘库存现金。

监盘库存现金是证实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下所列库存现金是否存在的一项重要审计程序。

监盘库存现金的步骤与方法主要有:

(1)制定监盘计划,确定监盘时间。

对库存现金的监盘最好实施突击性的检查,时间最好选择在上午上班前或下午下班时,盘点的范围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各部门经管的现金。

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必要时可加以封存,然后由出纳员把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登入库存现金日记账。

如被审计单位库存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应同时进行盘点。

(2)审阅现金日记账并同时与现金收付凭证进行核对。

一方面检查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记录与凭证的内容和金额是否相符;

另一方面了解凭证日期与库存现金日记账日期是否相近。

(3)由出纳员根据库存现金日记账加计累计数额,结出现金结余额。

(4)盘点保险柜内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由注册会计师编制“库存现金监盘表”(格式参见表9-2)。

(5)将盘点金额与库存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查明原因,必要时应提请被审计单位做出调整;

如无法查明原因,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管理权限批准后做出调整。

(6)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监盘表”中注明,必要时应提请被审计单位做出调整。

(7)在非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监盘时,应将监盘日的金额调整为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3.分析被审计单位日常库存现金余额是否合理,关注是否存在大额未缴存的现金。

4.抽查大额库存现金收支。

检查大额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等。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一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收支凭证实施截止测试。

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项目中的库存现金数额,应以结账日实有数额为准。

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验证现金收支的截止日期,以确定是否存在跨期事项。

6.检查库存现金是否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列报。

根据有关规定,库存现金在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项目中反映,在实施上述审计程序后,注册会计师应确定“库存现金”账户的期末余额是否恰当,以确定库存现金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的正确性。

七、银行存款的实质性程序

1.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计算银行存款累计余额应收利息收入,分析比较被审计单位银行存款应收利息收入与实际利息收入的差异是否恰当,评估利息收入的合理性,检查是否存在高息资金拆借,确认银行存款余额是否存在,利息收入是否已经完整记录。

2.获取或编制银行存款余额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日记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检查非记账本位币银行存款的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

注册会计师测试银行存款余额的起点是,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如果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必要时应建议做出适当调整。

3.检查银行存单。

编制银行存单检查表,检查是否与账面记录金额一致,是否被质押或限制使用,存单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拥有。

4.取得并检查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取得并检查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证实资产负债表中所列银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序。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通常应由被审计单位根据不同的银行账户及货币种类分别编制,具体程序一般包括:

5.函证银行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银行回函。

应注意:

向被审计单位在本期存过款的银行发函,包括零账户和账户已结清的银行;

确定被审计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函证结果的差异,对不符事项做出适当处理。

八、其他货币资金的实质性程序

1.核对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各明细账期末合计数与总账数是否相符。

2.获取所有其他货币资金明细的对账单,与账面记录核对,如果存在差异应查明原因,关注是否有质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3.函证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并记录函证过程。

检查期末余额中有无较长时间未结清的款项。

4.抽取若干大额的或有疑问的原始凭证进行测试,检查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

5.实施其他货币资金的截止测试,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几天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凭证,检查是否存在违背权责发生原则,提前或延迟确认收支的情况。

九、利润及其分配审计的目标

企业利润形成及利润分配的审计目标大致相似,主要有以下方面:

▪确定企业利润形成及利润分配的构成项目是否确实存在,有无高估利润的情况;

▪确定企业利润总额、应税利润、净利润等利润指标的确认是否正确;

▪确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确定企业利润形成及利润分配的内容是否以恰当的金额记录并列报于财务报表的相关利润项目中。

十、利润的实质性程序

(一)分析程序

首先,将被审计年度利润表中利润的主要构成项目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和所得税费用作为审核的重点,与对应的总账、明细账中本年累计发生额加以核对;

其次,将利润表各构成项目的明细账本年发生额的合计数与总账各对应项目进行核对,检查是否相符,审阅构成三大项目的有关明细账户所记录的摘要、日期、金额等内容,核对其与相应的收入、收益、成本费用和支出等原始单据以及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有关项目是否相符,并分析差异的形成原因。

(二)其他实质性程序

1.对投资收益的审核

▪审计人员需获取或编制投资收益项目分类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核对与总账、报表发生额及明细账合计数是否相符;

▪将本期投资收益与上期比较,结合长短期投资变动情况,分析本期投资收益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如有应查明原因,并作适当处理;

▪检查转让、出售股票、债券的交易凭证是否真实、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根据公司债券投资的情况,计算债券投资利息收益是否正确;

▪检查投资收益的会计凭证,并同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的审计结合起来,验证确定投资收益的计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是否正确,期间归属是否恰当,并取证相关合同协议和董事会决议;

▪检查被投资单位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根据审定净利润和持有的股份比例,来确定公司本年度应确认的投资利润。

2.对营业外收支的审核

▪审计人员可取得或编制营业外收支项目明细分类表,复核加计正确并核对与总账、利润表发生额及明细账合计数是否相符;

▪检查营业外收支出项目的核算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与营业内收支、资本性支出相混淆的情况;

▪结合相关的资产负债类账户,抽查有关会计凭证,验证营业外支出发生额余额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抽查大额营业外收支或性质特殊的项目,检查有无授权批准,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依据的充分性、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检查营业外收支期末结转的正确性;

▪确定营业外收支是否已在利润表上恰当披露,查验披露的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是否与审定的情况相符。

3.对所得税费用的审核

应通过审阅“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等账户,并对照其他有关账户,将纳税申报表与有关原始凭证进行核对,以查明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法规定有抵触的,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调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正确计算缴纳所得税。

所得税的审计要点包括:

▪获取或编制所得税明细表,并与明细账和总账核对相符;

▪审查所得税的计算依据是否合理,会计政策是否保持前后期一致;

▪计算复核所得税的计提缴纳是否正确;

▪审查所得税的披露是否恰当。

 

十一、利润分配的实质性程序

1.检查被审计单位各期利润分配的发生额是否有异常波动,若有,应作为审查的重点。

2.将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提请批准的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差异的原因。

3.检查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明细分类账:

首先,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利润分配的各个具体项目如: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提取的各项积金、应付现金股利等进行复算;

其次,将复算结果与其他相关账户如应交税费、所得税费用、应付股利、股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等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再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查验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虚减或虚增利润总额、应税利润和税后利润,不当计列所得税等情况。

1.对利润分配顺序的审核

按规定公司制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和标准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按一定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2.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审核

由于企业在确定应税利润时,要在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上经过一系列的调整,主要是将计算会计利润时多扣除的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项目予以调增,因此应注意审查不得扣除项目的列支是否正确。

包括:

▪资本性支出是否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计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有无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以导致应税所得额的降低;

▪违法经营的罚款和罚没财物的损失以及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等,应在税后列支;

超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限额的支出,超过业务招待费比例限额部分,在计算所得税时均不得扣除;

▪超过国家允许扣除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各种赞助支出在会计核算中列为营业外支出,但在税法中只允许税后列支。

为正确确认被审计单位的应税利润。

审计人员需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存在的永久性差异,进行分析和调整,其调整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

税前利润调整事项

按照税法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主要事项有:

(1)按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按税法规定企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以及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等,应在税后列支。

(3)按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4)按税法规定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做调增处理。

此外,按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5)企业所得税法定义的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按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被审计单位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主要事项有:

(1)国库券利息收入,被审计单位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已作为投资收益计入了税前会计利润,但按税法规定,国库券利息收入可免交所得税。

(2)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利润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第十章相关事项审计与审计报告

一、期初余额及其审计目标期初余额是指审计人员首次接受委托时,所审计会计期间期初所存在的余额。

它以上期期末余额为基础,反映了前期交易、事项及其会计处理的结果。

对首次接受委托的业务,审计人员应进行期初余额审计。

如果本期审计是上期审计业务的延续,则审计人员对期初余额只做一般性审计即可。

二、期初余额审计程序与方法

1.被审计单位运用会计政策恰当性与一贯性的审计程序与方法

2.上期财务报表由前任审计人员审计情况下的审计程序与方法

3.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审计结论不满意时的审计程序与方法

三、期初余额的审计结果及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根据对期初余额审计的结果,审计人员应出具相应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如果实施相关审计程序后无法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期初余额存在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审计人员应当告知管理层,若上期财务报表由前任审计人员审计,审计人员还应当考虑提请管理层告知前任审计人员,若错报的影响未能得到正确的会计处理和恰当的列报,审计人员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与期初余额相关的会计政策未能在本期得到一贯运用,并且会计政策的变更未能得到正确的会计处理和恰当的列报,审计人员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前任审计人员对上期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应当考虑该审计报告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如果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仍然相关和重大,审计人员应当对本期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四、或有事项及其审计的目标

根据其性质和内容分类,或有事项包括直接或有事项和间接或有事项。

1.直接或有事项

直接或有事项是指被审计单位对外直接发生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产品质量保证等。

2.间接或有事项

间接或有事项是指由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第三者原因而形成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商业票据贴现、应收账款抵借、通融票据背书和其他债务担保等。

五、或有事项的审计程序

对或有事项进行审计,一般依照下列程序:

1.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

2.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索取有关资料。

3.向被审计单位的法律顾问和律师进行函证。

4.复核上期和审计期间税务机构的税收结算报告。

5.向与被审计单位有业务往来的银行进行函证。

6.复核被审计单位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7.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通过复核,以寻找任何可以说明潜在或有事项的各项资料。

8.查询被审计单位对未来事项和协议的承诺的有关资料。

六、期后事项及其审计目标

两类期后事项可能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一类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补充证据的事项;

一类是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正确区分两类不同的期后事项,关键在于正确确定期后事项主要情况发生的时间,凡主要情况出现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的事项,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财务报表有关项目;

凡主要情况出现在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之后的事项,只需建议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加以说明即可。

七、期后事项的审计程序与方法

(一)针对截至审计报告日发生事项的审计程序与方法

程序包括:

▪复核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建立的用于确保识别期后事项的程序;

▪查阅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举行的会议的纪要,并在不能获取会议纪要时询问会议讨论的事项;

▪查阅最近的中期财务报表;

▪如认为必要和适当,还应当查阅预算、现金流量预测及其他相关管理报告;

▪向被审计单位律师或法律顾问询问有关诉讼和索赔事项;

▪向管理层询问是否发生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期后事项。

在向管理层询问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期后事项时,审计人员询问的内容主要包括:

▪根据初步或尚无定论的数据作出会计处理的项目的现状;

▪是否发生新的担保、借款或承诺;

▪是否出售或购进资产,或者计划出售或购进资产;

▪是否已发行或计划发行新的股票或债券,是否已签订或计划签订合并或清算协议;

▪资产是否被政府征用或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失;

▪在风险领域和或有事项方面是否有新进展;

▪是否已作出或考虑作出异常的会计调整;

▪是否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会计政策适当性的事项。

(二)针对审计报告日后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发现事实的审计程序与方法

在审计报告日后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前:

▪如果知悉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审计人员应当考虑是否需要修改财务报表,并与管理层讨论,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如果管理层修改了财务报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新的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修改后的财务报表的日期。

▪如果审计人员认为应当修改财务报表而管理层没有修改,并且审计报告尚未提交给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规定,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审计人员认为应当修改财务报表而管理层没有修改,并且审计报告已提交给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应当通知治理层不要将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向第三方报出。

▪如果财务报表仍被报出,审计人员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财务报表使用者信赖该审计报告;

采取的措施取决于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征询的法律意见。

(三)针对财务报表报出后发现事实的审计程序与方法

▪在财务报表报出后,如果知悉在审计报告日已存在的、可能导致修改审计报告的事实,审计人员应当考虑是否需要修改财务报表,并与管理层讨论,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如果管理层修改了财务报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复核管理层采取的措施能否确保所有收到原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人士了解这一情况,并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新的审计报告应当增加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修改原财务报表原因的详细说明,以及审计人员出具的原审计报告。

相应地,审计人员应当将相应审计程序延伸至新的审计报告日。

▪如果管理层既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有收到原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人士了解这一情况,又没有在审计人员认为需要修改的情况下修改财务报表,审计人员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财务报表使用者信赖该审计报告,并将拟采取的措施通知治理层;

▪如果临近公布下一期财务报表,且能够在下一期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披露,审计人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是否仍有必要提请被审计单位修改财务报表,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八、审计报告的种类和要素

(一)审计报告的种类

1.种类

审计报告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按审计报告的使用目的可分为公布目的审计报告和非公布目的审计报告;

▪按审计报告的详细程度可划分为简式报告和详式审计报告;

▪按照审计主体可划分为国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和独立审计报告;

▪按审查财务报表的不同,分为年度审计报告、中期审计报告和清算查账报告;

▪按审计内容和范围不同分为财政财务审计报告、经济效益审计报告、财经法纪审计报告;

▪按审计工作性质和要求不同,可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

2.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属于简式的、用于公开目的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分标准审计报告与非标准审计报告。

▪标准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出具的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

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

1.标题。

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

2.收件人。

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指审计人员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审计业务的委托人。

审计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3.引言段。

审计报告的引言段应当说明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财务报表已经过审计,并包括下列内容:

指出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每张财务报表的名称;

提及财务报表附注;

指明财务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