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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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容
1
工程名称
国道107线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G107DY-4标
2
工程地址
中牟县万三路
3
建设单位
市公路管理局
4
设计单位
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5
监理单位
宇中公路工程监理
6
施工总承包单位
7
合同承包围
K17+000至K21+877
8
合同安全要求
安全无事故
9
合同环保目标
施工现场无扬尘、无污染、不扰民、低噪音,确保“市安全文明工地”
10
合同质量要求
质量合格
国道107线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G107DY-4标段项目里程桩号为K17+000~K21+861.657,全长共4.86km。
起点为万三路与万洪路交叉口南北500米,终点为民高速庵收费站处。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施工现场贯标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对社会的承诺,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董方舒
监督员:
军
组员:
牛俊锋、付建立、王乾松、任庆田、法乾
小组联系方式
联系
牛俊锋
王乾松
六、治理目标
通过制定本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期望达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在施工的全过程中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的要求,圆满完成本标段施工任务。
6个100%为:
1、施工工地100%围挡
2、物料堆放100%覆盖
3、出入车辆100%清洗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七、响应与准备重点
1、施工现场采取围挡措施,围挡附近及时清扫。
2、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3、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洒水降尘。
易产生扬尘的机械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易产生扬尘的建材按要求存放在库房或者严密遮盖。
4、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出工地的车辆外观冲洗干净,特别是轮胎部分,做到文明施工。
5、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
6、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7、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
八、现场环保体系及责任化分
九、现场环保小组职责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
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防尘器材,以保证防尘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防尘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防尘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大风天气做到招之即来,团结奋斗。
十、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
1、主要便道及场地硬化:
1)施工现场主要便道利用现有万三公路,部分毁坏路段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填筑进行硬化处理;
2)材料存放区、钢筋加工区、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用15cm厚的C30混凝土;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5)过村主要路口采用15cm厚的C30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避免过往车辆产生扬尘。
主要路口设置路段:
2、洒水降尘:
我标段针对施工产生的扬尘,采用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项目部购买2台雾炮机,一台固定在施工现场,一台采用流动方式进行喷雾降尘。
并在K21+727至K21+877围挡两侧设置自动喷淋装置,减少道路扬尘。
1)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适当用雾炮车进行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2)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及其它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按照《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预警级别达到黄色预警以上时,应按相应级别停止土石方工程施工、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室外露天作业等作业;
3)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
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
3、垃圾存放、运输:
1)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定期运输到指定地点;
2)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定时进行清运,严禁凌空抛撒;
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4、材料、土方覆盖:
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的土堆采用6针密目防尘网进行覆盖,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存放在指定施工地点并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现场,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防尘网覆盖并定时进行洒水等有效防尘措施;
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及时采用防尘网进行全面覆盖。
5、车辆冲洗:
项目部购买一套车辆冲洗设备,安置在本标段K21+820处,所有施工车辆在此处出入时,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
1)施工现场做好水管和喷淋装置布设,渣土车封密要严,禁止沿途丢撒渣土等;
2)出工地的车辆外观要冲洗干净(特别是轮胎部分),做到文明施工。
6、施工围挡:
严格按照业主下发的围挡施工图纸进行围挡,沿红线位置两侧及万三公路两侧设置围挡,围挡采用蓝色彩钢瓦定型材料,材质选用镀锌铁皮(厚0.3mm)。
为保证围挡坚固耐用,在围挡上每3m设置一道方管,上下设置三道方管,方管材质采用10mm*10mm*1.5mm镀锌方管。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平整和清洁,高度2米;
现场围挡定期清洗;
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2)围挡材质使用专用彩钢瓦定型材料;
3)围挡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及时对工地及围挡附近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7、其它情况:
(一)一般规定
1、穿(跨)越国道、省道等交叉路口50米围,沿线路两侧新建道路两侧区段应设置围挡,且乡村道路等路口两侧围挡封闭。
2、施工现场围挡应连续,高度为2米。
3、围挡应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且牢固、美观、环保无破损。
4、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挡。
当妨碍施工必须拆除时,应设置临时围挡并符合相关要求。
5、防尘网续燃、阴燃时间不大于4s,防尘网宜为黑。
6、采用防尘网时目数应不小于800目/100cm2,采用遮阳网时应不少于6针。
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和联系、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等容。
(二)新建路基路面工程
1、路基土方工程开挖采取湿法作业,应采用渐进式分段进行并及时洒水、覆盖。
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2、清理场地的淤泥、土、垃圾等应分类堆放,统一处理。
清表土应集中堆放并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和洒水,利用时应集中存放,表面进行临时绿化或覆盖。
3、裸露土质边坡应及时按设计进行防护,不能及时实施的,应采用覆盖防尘网、临时植草、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等运输车辆,均采用密闭车斗。
5、平整场地、开挖、运输和填筑路基土方等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持续性洒水降尘措施,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有关机构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应停止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或进行持续性洒水降尘。
6、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7、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采取室或封闭存放,卸运时要采取遮盖措施,减少灰尘。
8、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
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9、路面下承层清扫不得采用鼓风机吹扫,宜采用人工洒水清扫或高压清洗车冲洗。
10、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11、雨水管道沟槽开挖应采取有效降尘措施,严格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对存放的回填用土应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对已回填的沟槽,应洒水、覆盖,并及时恢复路面。
12、施工任务完成后,取(弃)土场应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实施复耕或绿化。
13、施工现场采用湿法作业,配备洒水车辆及移动式喷雾机,适时喷雾降尘。
14、施工现场严禁露天存放砂、石、石灰、水泥等易扬尘材料。
(三)拆除既有路面工程
1、路面切割、铣刨、构筑物拆除、混凝土凿除、清扫施工等作用时,应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废料应及时处理,需现场堆弃的应采取洒水或防尘网覆盖措施。
2、拆除作业前,应按照“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的原则控制扬尘,实施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分段拆除。
3、机械、爆破拆除时应采取同步持续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措施。
4、在拆除作业时应设置防护排架并满密目安全网。
5、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拆除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6、拆除既有路面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运。
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
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拆除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十一、重污染天气下应急响应措施
1、Ⅲ级应急措施
施工现场采取封闭、覆盖、防尘网、喷淋等防尘措施,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频次。
2、Ⅱ级应急措施
在Ⅲ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停止土方作业。
3、Ⅰ级应急措施
工地停工,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停止施工作业。
十二、监督检查
1)安全组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储存、发放、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组对搅拌机的搅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安全组对施工现场的防尘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人进行说服教育;
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
并且要求各项负责人对自己所辖围的问题进行整改。
十三、其他措施
1、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奖惩办法及工作要求
(1)奖惩办法:
为规施工行为,杜绝施工现场出现造成扬尘污染防治的违章行为,制定以下办法:
①外运渣土车未密闭或超载的行为,罚款500元。
②进出场车辆不按规定冲洗或冲洗不干净上路的行为,罚款500元。
③露天堆放含粉尘建筑材料未覆盖的行为,罚款500元。
④工完料清,当天对作业面不清理或者清理不干净的行为罚款1000元。
⑤施工道路未及时按照要求洒水保湿引起扬尘的行为,罚款1000元。
⑥未施工区域发现有土质未进行覆盖的行为,罚款1000元。
⑦随意焚烧垃圾等可燃物质的行为,罚款2000元。
⑧其他引起扬尘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行为,罚款1000元。
⑨对监查人员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处理问题拖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罚款2000元。
⑩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到位,而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的,视情况严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⑪施工过程中,扬尘防止控制良好、达标,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到位造成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的,对所属部门奖励5000元,作业班组奖励10000元。
(2)工作要求: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
项目部在建立健全扬尘治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应加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力度,做好项目部全体员工绿色施工的宣传和教育,将扬尘治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项目施工满足绿色施工要求。
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3、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集中点,施工、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存放,并及时清除出场。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类废弃物。
5、由专职环保安全监督员,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每日监察不少于2次。